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解释
购买小产权房的政策风险解读

购买小产权房的政策风险解读【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同意集体土地入市流转问题,这让很多人误解小产权房将迎来销售高峰,有些潜在购房人也跃跃欲试,期待小产权房政策松绑。
但笔者以为,小产权房购买政策风险极大,万不可冒然入市。
一、最新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二、政策解读1、集体土地入市流转限经营性用地,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
换言之,集体土地并非完全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用地性质,需要符合政府规划和用途管制;住宅用地(宅基地)非经营性用地,所以不能入市。
2、集体土地流转,不能冲破耕地红线,土地利用应在城乡统一规划下进行。
3、集体土地的产权确认,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确认、发证工作已经有计划的开始,这是三中全会的最重要的政策突破口。
笔者以为其用意是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开启农村金融(土地的抵押贷款),为新农村建设注入资金和活力。
4、新的土地政策要防止大范围的农民土地流失,制造新的贫富不均,防止利益集团吞噬农村土地资产这块最后一片净土。
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全文)

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全文)
小产权房能买吗?很多购房者知道小产权房存在风险但是由于价格上太优惠了所以会动心。
大家介绍一下小产权房存在哪些风险,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那么应该怎么维护利益呢?
一、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
1、五证不全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尽管“小产权房”由于在价格上深受资金有限制的购房者的青睐,但“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办理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万一拆迁补偿难
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得不到拆迁安置补偿却无话可说。
3、质量安全无保证
一些小产权房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遗赠容易出问题
小产权房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
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进行上市买卖
小产权房由于不能办产权,也就意味着这房子在法律上不是属于你的,所以如果要抵押一般银行不会贷款给你,法律也不允许上市买卖
二、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
1、如果已签了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小产权房最新处置方案

小产权房最新处置方案随着城市发展,小产权房成为一种严重的城市公共问题,其处置方案关系到城市房地产、人口流动和土地资源等方面,备受关注。
在最新的政策文件中,针对小产权房的处置提出了新的方案。
本文将为您介绍小产权房最新处置方案。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也称为“违建房”,是指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和审批手续情况下,由个人或企业私自占用国家土地且未经批准而建造的房屋。
小产权房多数建在农村地区或城市郊区,规模较小,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不到合法居民住房的一半。
最新处置方案最新的小产权房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管理政策政府将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先列出小产权房的范围并进行逐步清理和整治,对于那些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政府将严格加强监管,确保不再进行任何建设和规划。
同时,政府将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多维度调控小产权房的长效机制,以保证小产权房向规范化、合法化方向发展。
2. 政策补偿政府会通过财政预算对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进行提高,保证拆迁安置的公平和合理。
政府将加强与各地政府、群众组织和居民的沟通,确保政策补偿能尽可能地回馈到受影响人群。
3. 保障稳定对于存在多年的小产权房,政府将有选择地进行保障,对于那些住房困难的农民和外来工等群体,政府将采取租赁买卖、购买补贴等手段来保障他们的居住权利。
4. 多部门协作政府规范拆除和处置小产权房,需要多部门协作,涉及土地、房屋、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
在新方案中,政府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小产权房的治理。
小结新的小产权房处置方案,从政策管理、政策补偿、保障稳定和多部门协作等方面,都从提高治理效率出发,探索解决小产权房治理难的问题,实现城市合法化建设的目标。
虽然该方案仍有制定和实施的漏洞之处,但是相信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一定会使小产权房治理工作走上正轨,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小产权最新政策

小产权最新政策近年来,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小产权房,指的是未经正规程序、未获得法定产权证书的房屋。
由于小产权房存在着不清晰的所有权归属和法律风险,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
然而,最近,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从各地方政府发布的文件可以看出,对小产权房的政策逐渐向着规范和合法化的方向发展。
首先,最新的政策明确表示,对于已建成的小产权房,要依法依规予以保护。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居民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他们的权益将得到法律保护,不会在房屋所有权争议上受到侵害。
这也为小产权房的交易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其次,政府对于新建小产权房的发展也有了一些规定。
根据最新政策,新建的小产权房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划和标准进行建设,必须经过规划审批和土地使用权审批程序。
这将有效遏制非法建设和乱建乱卖的现象,提高小产权房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政府还明确了小产权房的使用期限,大多数地方规定小产权房的使用期限为70年,有利于减少小产权房的不确定性。
此外,政府还对小产权房的转让和交易做出了一些限制。
根据最新政策,小产权房只能在本县区范围内进行转让,且转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无法将其转让到其他地区,避免了小产权房的跨区域交易。
这也有利于遏制小产权房的炒作行为,减少市场的不稳定性。
最后,政府还对小产权房的登记和产权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最新政策,小产权房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
并且,政府将建立健全小产权房的产权管理制度,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这将为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提供一个清晰的解决途径,减少相关法律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最新的小产权房政策表明,政府正在加大对小产权房问题的监管和治理力度,推动小产权房向合法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这对于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和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他们的权益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维护。
同时,政府将加强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小产权房的质量和安全。
小产权房专属买卖协议:2024年住宅交易细则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小产权房专属买卖协议:2024年住宅交易细则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小产权房定义1.2 专属买卖协议概念1.3 2024年住宅交易细则解释第二条:房屋买卖双方权益2.1 卖家权益2.2 买家权益2.3 双方权益保障措施第三条:小产权房交易条件3.1 交易条件概述3.2 房屋交接条件3.3 房屋交易程序第四条:房价与支付方式4.1 房价确定4.2 支付方式及期限4.3 房价调整机制第五条:房屋交付与验收5.1 房屋交付时间5.2 房屋验收标准5.3 质量问题处理方式第六条:交易税费承担6.1 税费种类及标准6.2 税费承担主体6.3 税费支付程序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赔偿7.1 违约行为界定7.2 违约责任承担7.3 赔偿金额计算方法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8.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途径9.2 调解与仲裁9.3 法律诉讼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期限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期限10.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范围11.2 保密义务及期限11.3 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第十二条:强制性条款12.1 强制性法律规定12.2 双方遵守的规范12.3 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补充条款13.2 附件说明13.3 双方共同认可的附加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与保存14.1 合同签署程序14.2 合同副本数量及分配14.3 合同保存与保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小产权房定义本合同所指小产权房,是指依法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具备城市商品房销售资格,但实际存在并用于居住的房屋。
1.2 专属买卖协议概念本合同系指买卖双方就小产权房达成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
小房产权最新政策都是什么?小房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小房产权最新政策都是什么?小房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房屋种类现在是一年比一年多,而最受到人们所重视也还是那些价格比较低的房屋,价格低的房屋也称为小产权房,很多人所了解的小产权房也是之前的,现如今,房屋产权的问题变化非常巨大,如果说没有一个提前了解,再进行交易时意外也肯定会发生,那么小房产权最新政策都是什么?小房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小房产权最新政策都是什么?1、国家房产政策小户型能否落实各方展望近日九部委联合出台的房产新政策中,普通买房人除了关注房贷、税收政策调整外,最关心的莫过于“新建住房中90平方米以下套型的住宅面积必须占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规定了。
在市民憧憬大量小户型商品房源源不断上市的同时,本市各方正在为小户型商品房在开发建设和销售中保证政策的落实而积极忙碌。
2、市场现状:小户型缺口大“新开盘的小户型房太少了”,记者经常听到买房人发出这样的抱怨。
许多市民不断反映,不仅买小户型商品房要排队等号、甚至要托关系,而且小户型房的单价比大户型要高出几百元。
小房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1、对于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
物权法只规定自动续期,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仍然归产权人所有,但物权法未规定续期费用,需要等待以后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2、非住宅用地的,到期后,是否能够续期以及续期费用,按到时的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编对于小房产权最新政策都是什么?小房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的总体介绍,与房屋有关的一些产权政策在上文中小编都已经非常详细的描述到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而能将产权问题解决的一些方案大家看过后也要谨记才可以。
北京小产权最新政策

北京小产权最新政策近年来,北京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作为我国的首都,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整和变化一直备受瞩目。
其中,小产权房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小产权房的存在有其历史原因,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争议。
为了规范小产权房的管理,北京市政府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一、政策背景小产权房是指由农民集体建设并自建的,且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私有住房。
由于其产权不明确,使用权受限制,小产权房一直饱受争议。
北京市政府意识到小产权房的问题所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希望将小产权房纳入法律规范,以解决相关问题。
二、政策内容最新的北京小产权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北京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工作。
通过对小产权房进行登记、核实、清理,将无证房屋进行规范,加强管理。
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产权房,将坚决予以清退。
2. 转产权进入二级市场北京市政府决定将小产权房逐步转入二级市场,通过购房者和政府共同出资的方式,将小产权房改造为商品房,并为购房者提供正规产权证明。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解决小产权房产权不明确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
3. 注销违法转让的小产权房对于通过非法手段转让小产权房的行为,北京市政府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打击。
对于之前存在的注销违法转让的小产权房,将严格执行注销程序,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加强执法力度北京市政府还将加强执法力度,打击小产权房的违法行为。
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小产权房进行处罚,并加强对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确保小产权房的合法性。
三、政策影响北京小产权最新政策的出台,对于北京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政策的出台将给小产权房规范化管理提供一个法律依据,可以有效解决买方在购房过程中担心权益不受保护的问题,提高购房者的认可度。
其次,政策的实施将推动小产权房逐步进入正规市场,为小产权房及其业主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及解读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及解读小产权房可以转让吗?小产权房落户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
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依照国家规定建造的,购买此类房屋的人的利益也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小产权房或集资房不受法律保护,签定的合同无效,卖房方可随时收回房子,买房方可以退房。
单位集资房只能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转让,不能对外转让。
“小产权”、“乡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工业、商业、教育建设,但是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
所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购买的小产权房无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1、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2、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农村住宅用地职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3、2008年7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
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规定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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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4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三、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
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
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性质分类“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四、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
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即小产权房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
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
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
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