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行政程序法
法律的行政法和行政程序

法律的行政法和行政程序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既有着普遍性的规范性质,又在不同领域中呈现出细化和专业化的特点。
行政法和行政程序作为法律的重要分支,对于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的定义、特点以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指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
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也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权益关系的法律保障。
2. 行政法的特点行政法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1)公共性:行政法是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以国家、政府等公共政治组织为主体,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
(2)强制性:行政法对行政主体和公民具有强制力,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而公民必须遵守行政法规的规定。
(3)专门性: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门类,具有公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律分支所不具备的专门性特点。
(4)制度性: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立的制度地位,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和管理机制,使行政机关的行为有法可依。
二、行政程序的概念和重要性1. 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规则和程序原则的总称。
它旨在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行政程序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以及促进行政机关的规范运行具有重要意义:(1)保护公民权益:行政程序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处理公共事务中应当遵循的规则和程序,保护了公民的知情权、申诉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2)防止滥用行政权力:行政程序的设立可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3)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程序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规则和标准,有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程序法一、引言行政程序法是指协调行政活动与实现行政目标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法是我国行政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行政程序法的相关知识进行汇总和概述。
二、行政程序法的概念行政程序法是指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依法处理具体事务时所遵循的程序规则和制度安排。
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遵循旨在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性。
三、行政机关的地位和职权作为行政程序法的主体,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代表。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包括监督、处罚、许可、审批等职权。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应当确保其决策的公正和合法。
四、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行政程序法发挥法治的基本作用,保障法律对行政活动的严格约束和规范。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应当坚持公正,不偏不倚,不凌驾法律层面以外的任何因素。
3. 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决策透明、公正。
4. 适当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应当适当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
五、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1. 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在处理具体事务时会作出行政决策,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2. 行政行为:除了行政决策,行政机关还会进行其他各种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执法、行政奖励等。
3. 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个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例如政府采购、土地租赁等。
4. 行政诉讼:个人、单位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提出异议并寻求解决。
六、行政程序中的权利保护在行政程序法中,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尊重公民的权利,不得侵犯、限制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行政程序中享有提供申诉、陈述意见、辩论等权利。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概述行政程序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规则、程序原则、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规范。
它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争议解决等方面。
行政程序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维护国家的法制与政治稳定。
行政程序法的形成与发展行政程序法的形成和发展与国家法制和行政体制的发展密切相关。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行政程序法的发展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我国第一部行政程序法是《行政诉讼暂行规定》(1950年),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多部行政程序法律,如《行政诉讼法》(1991年)、《行政复议法》(1999年)、《行政许可法》(2004年)等。
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行政程序法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政府也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程序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行政程序法的内容行政程序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定。
行政行为的制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包括程序合法、程序公正、程序公开、程序简易、程序迅速等程序要求。
2. 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对申请者依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后,发给行政相对人所需的证明、批准等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程序应当保证合法、公正、公开、便利、高效。
3. 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的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方便、高效。
4.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追索或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 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行政争议解决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所采取的解决方案。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

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组织机构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
作为法律法规的一部分,行政法旨在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行政程序是行政法的核心要素之一,它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定。
本文将探讨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和作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规定。
它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程序、行政决策的程序、行政行为的执行程序以及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等。
行政程序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法行事,遵循程序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保障公民的权益:行政程序规定了公民的参与权和申诉权,使得公民能够在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中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公民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3. 加强行政机关的责任和透明度: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提高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和办事效率,防止腐败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实施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行政机关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1. 法定原则:行政程序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可依,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决策。
2. 公开原则:行政程序需要公开透明,凡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应当公告或通告,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3. 公正原则: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迅速原则:行政程序需要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职责,防止滞后和延误。
5. 效益原则:行政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尽量节约资源,提高办事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行政程序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行政程序的有效实施,行政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和程序规定,包括:1. 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是行政行为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进行许可决策时,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七章行政程序

二、行政程序的作用
法律一种分类是将法律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通俗地讲,实体法规定的是:要做的事情 程序法规定的是:做事的方法 行政实体法规定的是:行政主体的权力 行政程序法规定的是:行使权力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行政实体法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 行政程序法是针对行政主体的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程序(行使权力的方法) 行政程序时用来约束行政主体的,防止其滥用权力。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5、职能分离制度 这一制度是对权力的制约,防止以权谋私。 职能分离有很多表现,常见的如: ——重大事项:决策组织(人员) 执行组织(人员)分离 ——需要调查才能做决定的事项:调查人员 决定人员分离 ——需要收取费用的事项:决定收费人员 收取费用人员分离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6、不单方接触制度 两个以上的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行政主体 处理纠纷,其工作人员应同时接触双方(或各方)当事 人,不能单独接触某一方。 处理纠纷时 ,发生纠纷的当事人都在现场,防止私下 交易。
三、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 表明身份往往是行政程序的第一步。行政公务人员行 使行政权力时应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让 对方了解自己是国家公务人员,正在代表国家行使权力。 表明身份一是能有效防止公务人员滥用权力 二是能防止不法分子假冒公务人员招摇撞骗。 在公共场所行使权力,必须遵守这项制度; 在办公场所行使权力,理论上讲也应该表明身份。
第七章
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应遵循的步骤、 方式、顺序和时限。 通俗地说程序是方式方法,行政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 的方式方法 实施行政行为就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以行政程序就是: 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程序(方式方法) 所有的程序都包括四项内容:步骤、方式、顺序、时限。 行政程序也不例外。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行政法与行政程序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确保行政机关的合法合理行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行政法与行政程序的定义、特点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行政法的定义及特点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权力行使活动的一门法律学科,它主要包括行政行为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
行政法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具有公权性: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具有公共权力的特征。
2. 具有强制性: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强制性规则和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3. 具有单向性:行政法一般是国家对个人或组织的行政指导和约束,不是个人对国家的行政要求。
4. 具有广泛性:行政法是一门基础法学学科,与其他法律学科如刑法、民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行政程序的定义及特点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包括行政裁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
行政程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具有合法性:行政程序的进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权力。
2. 具有程序性:行政程序以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包括公示、听证、公告等环节,确保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
3. 具有效率性:行政程序追求公平、公正,但也要考虑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既要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又要保障行政机关的顺利运行。
4. 具有救济性:行政程序为公民提供救济渠道,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与行政程序的关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是密切相关的,行政程序是行政法的具体运用和实践,二者相辅相成。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方式和范围,而行政程序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程序要求。
行政程序有助于保障行政机关的决策公正和行政活动的合法性,有效防止滥用和错误行使行政权力。
行政法与行政程序的运用和完善,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法与行政程序一、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理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规范。
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责任法等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行使。
2.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歧视、滥用职权或违法办事。
3. 保护原则:行政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4. 效益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合理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二、行政法的基本内容行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程序的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内容进行说明。
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机关的组织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其他特定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范围和行政管理职能。
2. 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措施或决定。
行政行为的性质分为命令性行政行为和许可性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对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和变更所具备的约束力。
3. 行政程序的规定: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遵循的程序规定。
行政程序主要包括行政决定的形成程序、行政行为的公告和告知程序、行政行为的申诉和复议以及行政行为的诉讼程序等。
4. 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主体依法采取的惩罚措施;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执行职务导致他人利益受损时应承担的补偿责任。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和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依法决定和实施。
2. 公开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行政程序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遵循本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
第三条本法所称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程序制度,明确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七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章行政行为的种类与范围第八条行政行为分为以下几类:(一)行政立法行为;(二)行政处罚行为;(三)行政许可行为;(四)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五)行政征收行为;(六)行政给付行为;(七)行政确认行为;(八)其他行政行为。
第九条行政立法行为包括:(一)制定行政法规;(二)制定规章;(三)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十条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五)责令停产停业;(六)行政拘留;(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行政许可行为包括:(一)批准;(二)核准;(三)登记;(四)备案;(五)其他行政许可。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措施行为包括:(一)查封、扣押;(二)冻结存款、汇款;(三)限制人身自由;(四)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行政征收行为包括:(一)税收征收;(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其他行政征收。
第十四条行政给付行为包括:(一)发放抚恤金;(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三)发放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四)其他行政给付。
第十五条行政确认行为包括:(一)确认权利;(二)确认义务;(三)确认事实;(四)其他行政确认。
第十六条其他行政行为包括:(一)行政指导;(二)行政监督;(三)行政调解;(四)其他行政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材概括
程序公正原则 相对人参与原则 效率原则
基本制度
程序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
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辩论和听证制度 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相对人参与原则的保障制度
表明身份制度/公开、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 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 救济程序的告知制度
•35
第三节 行政赔偿
一、概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 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特征
赔偿责任主体与侵权主体 侵权主体与侵权行为 侵权对象:合法权益
与相关概念区别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合法职务行为侵权的补救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民法+诉讼法+自身特有规则
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落实宪法 保障私权 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
职权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历史发展:
19世纪中叶以前全面否定(主权豁免理论) 19世纪末20世纪初相对肯定 二次大战后全面肯定阶段
理论根据:拟人化理论/公平负担理论 国外的历史与现状:教材P368—374 我国的情况:
概念:受害人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 特征 资格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与行政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范围:
公民:
受害人本人 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害者/承继者
四、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参加赔偿诉讼、支付赔 偿费用的行政机关
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时限、时效制度 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 简易程序制度
第三节 我国程序法的发展
发展实践:
1989年《行政诉讼法》 1996年《行政处罚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2000年《立法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2003年《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发展特点
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共存一体 程序法在内容上已包括相关制度及规则
国家赔偿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的工作人员或受托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 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9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九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一节 行政违法
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 违法行政的概念
行政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对社会造成 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特征
主体 客体(违反行政法,侵害行政关系) 后果(尚未构成犯罪/承担行政责任)
违法 行政 的构 成要 件
• 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 主体有相关的法定义务且 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县公安局是否应当赔偿尹某的损失?
•44
简要提示:
《人民警察法》
第2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 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21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 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 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 害或者出现法定损害结果,由国家对受害人 予以赔偿的制度
特征
赔偿主体:国家 赔偿范围:2010年修改后扩大 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2010年完善 赔偿程序多元化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赔偿/司法赔偿 国家补偿 民事赔偿 公有公共设施损害赔偿
1994年(2010修改)《国家赔偿法》
第二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构成要件之一:主体要件
侵权主体必须是执行公务的机 关或其工作人员
具体范围
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构成要件之二:行为要件
执行职务行为违法或出现法定结果 关于执行职务行为
因为不违法
救济方式:
不存在司法救济,一般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 关救济
第三节 行政责任
概念:
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 果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存在违法行政或行政不当 行政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
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国家对其负有特定保护义务的人或物
因果关系:
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直接联系 国家机关与权利人之间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教材P403
缺乏因果关系的事实:
受害人过错/不可抗力/第三者介入
构成要件之四:法律要件
必须有法律规定 目的在于限制国家的赔偿范围
案例分析与讨论:
储某在省道上设摊卖早点,被市城建局监察大队执法 队员阻止。双方发生争执。这时,恰好有一辆垃圾清 运车开过来,该执法队员叫随车清运工将储卖早点的 器物装进清运垃圾车销毁。当清运工将储某做饼用的 案板装进垃圾车时,储又抢了回来。就在储抢案板时, 该执法队员又将他卖早点的三轮车掀翻。于是,清运 工将洒在地上的锅盖、油壶等物扔进车厢,储不顾一 切将手伸进垃圾车去抢,右手臂被早已启动的垃圾车 刮板夹住。后经诊断为“右肱骨干骨折伴桡神经损 伤”,花去医药费4000元。储某不服,依法向某市 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被申请人的行政行 为违法,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四万元。在案件 审查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被申请人同意补偿申请人 一定的费用,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终结。
大桥坍塌、高速公路车祸如何补偿?
二、国家赔偿法
概念 渊源:
宪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判例 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国际条约
性质(性质:在某种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私法说:
保护私权利/赔偿时平等、自愿
公法说:
公益目的/国家责任/无过错原则
折中说: 国家法说:
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拍卖等
违法征收、征用财物 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 个人行为
因受害人自己的行为致害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 第三人过错 受害人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保险、公费医疗
三、行政赔偿请求人
追究方式
权力机关追究 行政机关追究:
自我担责/上级监督检查/行政复议
司法机关追究
行政责任的免除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行为 执行有益于社会的职业行为 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力)的行
为
第十章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重点内容
国家赔偿的概念特点 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单独/共同赔偿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委托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时的赔偿义务机关 经过复议的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机关作赔偿义务机关
案例分析与讨论:
110报警不作为行政赔偿案
原告尹某开办的“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 窃时,惊动了门市部对面“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招 待所”的店主和旅客。他们即向本县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报案,但接到报警的值班人员 拒不处理。20多分钟后,小偷将所盗物品装上摩 托车拉走。被盗货物价值24546元,被毁坏物品 折价455元,共计25001元。原告认为县公安局 接到报警后不出警,违反了职责,是行政不作为, 要求县公安局赔偿损失。
对行为人责任的影响:承担行政责任 对法律救济的影响:
确认违法 撤销其行为 相应处罚
第二节 行政不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及行政裁量行为 行政不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所作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 的行为
行政不当特征:
与行政违法相区别
行政不当的法律效果
不导致行为无效(部分影响效力) 可以改变、撤销,但不具有溯及力 一般不引起处罚性行政责任
第八章 行政程序法
第一节 行政程序法概述
行政结果的事先救济、事中救济 和事后救济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 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 总和
行政程序的种类:
内部行政程序/外部行政程序 抽象行政程序/具体行政程序 自由行政程序/法定行政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判程序 其他分类
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展望
案例分析与讨论
在一次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会中,行政机关认为 该许可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在举 行听证的前一天通知申请人参加,并且在听证的 当天婉言拒绝了一名想旁听听证的群众参加听证。 为了使听证顺利进行下去,行政机关指定受理该 项许可的张科长主持听证。在听证后,张科长口 头对听证作出了总结,结束了听证。随后,该行 政机关根据张科长的口头汇报作出了行政许可的 决定。
•33
问题:
储某的财产损失是否能得到国家 赔偿?
储某的手臂被压受伤,医药费、 误工费是否能得到国家赔偿?
•34
简要提示:
储某手臂压伤与执法队员的违法执法执法行 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 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第(二)项“因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 的”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不予赔偿。
• 违法是一种客观存在(不 强调主观过错)
行政侵权
行政失 职
行政越权
违法行政 的表现
行政滥 用职权
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
事实依据 错误
行政违法分类
主 体 违 法
作
为 / 不 作 为 违 法
实 质 / 形 式 性 违 法
内 部 / 外 部 行 政 违 法
其 他 分 类
违法行政的法律后果
对行为本身效力的影响:一经确认, 自始无效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
行政程序法的意义
确保行政权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