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工厂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厂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第三条工厂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员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工厂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厂长(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督察组织第五条工厂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督察机构,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督察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督察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督察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督察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应定期对下列内容进行督察:(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五)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七)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八)其他应当督察的内容。
第九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应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易发生事故的岗位的安全生产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督察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督察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督察。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应制作安全生产督察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向厂长(总经理)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应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督察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督察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报告厂长(总经理)决定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督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督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职责(一)督察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
(二)督察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执行情况;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4.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7.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8.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9. 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三、督察方式(一)定期督察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所监管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察,确保督察工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
(二)专项督察针对特定行业、领域或时期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三)随机督察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对所监管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察。
(四)暗访督察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暗访方式,对所监管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察,以避免被督察单位事先知晓,确保督察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督察程序(一)制定督察方案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督察内容,制定具体的督察方案,明确督察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二)发布督察通知在督察前,向被督察单位发布督察通知,告知督察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三)开展督察督察组按照督察方案进行现场督察,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人员、抽测抽检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反馈意见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应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整改落实被督察单位应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督察组。
督察组应对被督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制度一、制度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履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内容1. 确定督办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并发布督办目标,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督办职责和要求。
2. 督办计划的制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督办目标,制定详细的督办计划,明确督办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
3. 督办方式督办方式主要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督办方式,并在督办计划中明确。
4. 督办对象督办对象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制定相应的督办要求和重点。
5. 督办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明确各级领导的督办责任,建立督办责任制,并将督办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
6. 督办办法督办办法是指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7. 督办结果的反馈和整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对督办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整理,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督办工作的情况,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三、工作流程1. 督办目标的确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形势,确定督办目标,并发布相关文件,明确督办要求。
2. 督办计划的制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督办目标,制定相应的督办计划,明确督办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
3. 督办实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督办计划,组织开展督办工作,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
4. 督办结果的反馈和整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督办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整理,形成督办报告,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 整改落实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

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适用于安委会对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第四条安委会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安委会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由有关部门、专家组成。
第六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督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应对情况等。
第八条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人员、抽取样品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程序第九条督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方案: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督查方案,组织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
(三)反馈意见:督查结束后,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应当认真整改,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五)汇总分析:安委会办公室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提交安委会会议研究。
五、督查结果运用第十条督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包保督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包保督查范围1. 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2. 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
3. 特定区域: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段、特殊环节。
四、包保督查职责1. 生产经营单位:(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2. 包保督查机构:(1)制定安全生产包保督查方案,明确包保督查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包保督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3)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落实。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通报和报告制度。
五、包保督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4.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6. 特定行业领域、特定区域安全生产情况。
六、包保督查方式1. 日常监督检查:包保督查机构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行业领域、特定区域、特殊时段、特殊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 交叉检查:包保督查机构之间相互开展交叉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
4. 突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
督查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督查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三条督查室是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督查室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四)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请领导处理;(五)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或提出处理建议;(七)定期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第五条督查室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了解: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等方式,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二)分析评估: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三)制定方案: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四)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五)发现问题: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现场指出,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六)整改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督查室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七)复查验收:督查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八)总结反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四、工作纪律第六条督查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方法;(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制止和纠正;(四)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拖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六)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机密信息。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组织机构1.成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四、职责分工1.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内容、程序、要求等;(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3)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4)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2)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3)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4)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3.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职责:(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按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要求,配合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3)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4)定期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督查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
六、督查检查程序1.制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2.成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组长由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指定;3.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按照检查计划,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汇总,提出整改意见;5.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6.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2024年安全督查(检查)制度

2024年安全督查(检查)制度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保证生产和管理JlI页利开展的基础。
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了安全督查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督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安全督查制度的内容安全督查制度是指针对某一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范围、目标、标准、程序、方式及责任等,由有权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被监管单位进行法律监督、技术监督和管理监督的一种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的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的范围包括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方面。
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方位、多领域、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从工艺流程、安全设备、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逐一审核,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安全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1古。
3.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程序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安全要求和规范。
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企业的标准制定、标准执行情况、整改措施等进行审查,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要求,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4.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定期监督等方式。
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灵活设计和选择相应的检查方式,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落实。
5.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是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负担的。
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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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制度
为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加以整改,保证经营生产和管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督查组、依据安全规章制度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督查。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不定期检查。
三、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4、现场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有无违章现象;
5、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整改、监控情况
7、事故处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8、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情况;
9、督查(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应该督查(检查)的有关事宜。
四、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指出,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开具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
立即或限期整改。
督查(检查)人员、被督查(检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或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上亲笔签字。
六、被督查(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督查(检查)人员应当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验收。
七、各督查组应在每次督检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汇总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