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5篇)

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一、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作态度严谨,热心为驾驶员服务,对所有营运车辆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并登记造册,要求必须有安全员和驾驶人员的签字。
二、企业安全检查车辆包括以下项目:1.检查灯光、转向、制动、传动、轮胎、雨刷、玻璃、悬挂等项目,重点关键部位不放过,不能漏查或随意降低检查技术标准。
2.检查车上的安全附属设施,如灭火器、三角木、冬季车上的防滑链、防滑沙等,是否齐全,尤其是灭火器,损坏或过期的必须一一更换。
3.检查司属车辆“五证一牌两单”等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及与所驾车辆是否对应。
检查上级部门临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车容、车貌,要求玻璃明亮、干净,张贴的标语符合标准及要求,座套、头套干净无破损,漆皮无脱落。
5.坚持上路检查,及时纠正超速、超员、超载、强超、强会、客货混装,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检查驾驶员是否经公司考核并备案。
三、如在检查中发现机械故障要坚决予以停运,对于出现的问题能当场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当场排除立即送修理厂修复。
四、要经常性、规范性的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坚决不准营运,严禁开“带病车”、“凑合车”上路行驶。
机务处也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五、安全检查员要做好日常和定期检查的记录,责任明确,有据可查。
六、各车队司机、押运员员也要做好对车辆日常的检查工作,要求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要认真例行检查,尽可能的消除事故隐患。
七、安全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将每月的安全检查登记表都要整理成册,以备查验。
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内部监督与检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任务1. 目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与检查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职责1.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2. 监督检查机构应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监督检查程序1. 监督检查机构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并说明检查时间、地点、目的和内容。
2. 监督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并说明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身份。
3. 监督检查人员可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证照、档案和资料,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4. 监督检查人员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员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检查,并逐项记录。
四、监督检查结果1.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制成报告。
2. 监督检查报告应包括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违法行为以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3. 被检查单位应于收到监督检查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整改报告,并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
4. 监督检查机构应根据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违法行为处理1. 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应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2. 对于存在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该单位进行限期复查。
3. 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应书面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4. 对于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员,监督检查机构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违法行为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通用8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通用8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通用8篇)制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将会使你工作更加轻松。
在布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欢迎阅读,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篇1】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职责,订正违法行为,排解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的时间、地点、资料、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马上排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解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急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临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解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
责令临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六、各职能处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处室年度考核资料。
七、本管理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如有不全都之处,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并准时进行修订。
八、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动态掌握,确保成都地铁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依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退事故隐患、沟通安全管理阅历、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出书面检查材料。
2、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安全员和各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为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上下沟通协调加强合作,保证安全渠道畅通,及时上报责任事故,不漏报、不迟报,对责任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4、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车辆设施的安全性能、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执行以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情况,还要监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5、监督检查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采取补救措施,对能够现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6、利用月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黑板报等形势及时通报安全行车事故、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7、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任何部门不按要求履行安全职责,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发现本部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又不及时上报要依照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
3. 依法依规,严格公正的原则。
4. 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 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情况。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6.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
8. 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9. 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情况。
10.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情况。
五、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次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
3.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
4.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证照的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六、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限1.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检查权。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1.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制度。
2.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追究责任。
4.定期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1.生产环境检查:包括厂房、设备、工艺、电气线路等的安全状况检查。
2.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包括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3.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检查:对企业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查。
4.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检查: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规范进行检查。
5.应急救援准备检查:对企业的应急救援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应急设备、应急通道等。
6.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对企业的监测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进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程序1.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机构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年度和季度的检查计划,并及时公布。
2.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机构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和了解,并准备好相应的检查工具和材料。
3.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要求。
4.检查结果的通报和处理: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给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其及时整改。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5.检查后的跟踪督办:对整改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
四、监督检查的法律保障1.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不能滥用职权或者违法行使职权。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部门,对公司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三、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层(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2)指导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确保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策略。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将其下达到各部门,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3)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4)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各部门主管(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计划。
(2)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1. 设备和设施(1)检查各类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防火设施等。
(2)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工艺和操作规程(1)检查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是否合理、安全。
(2)检查员工对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并进行安全培训。
3. 安全防护措施(1)检查各部门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等。
(2)检查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应急管理(1)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情况。
(2)检查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如灭火器、疏散标志等。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1. 预先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被检查部门,告知检查时间和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各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制度如下:第一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检查,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
第二条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车辆、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监督各生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于未然。
第六条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七条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改装载危险品。
第八条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九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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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
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室参与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办、总结和奖惩建议工作。
第八条本级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承办整改事项的计划、提报、落实、总结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
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业(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六种方式,以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加。
安全监督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
第十条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如:次/年、次/季、次/月、次/周等。
定期检查要全面、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
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员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根据岗位实际工作进行工作前、工作中的检查,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各自范围内的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季节性及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一)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及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
1. 春季以防火、防雷事故为主;
2. 夏季以防雷电、防汛、防暑降温为主;
3. 秋季以防火、防瓦斯、越冬准备工作为主;
4. 冬季以防交通事故、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为主。
(二)节假日安全检查是根据节假日期间容易发生事故而安排的检查。
各单位应对安全、保卫、防火和重要岗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
第十三条专业(项)检查是公司及所属单位对生产运行设备、锅炉与压力容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危险物
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毒防尘系统等进行的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综合性安全检查一般由公司本部各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
第十五条不定期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由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工会负责人组织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巡视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单位领导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维护工人生产安全权益的执行情况;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情况;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各类设备、装置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生产工作面停、开工前后应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七条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事故隐患、查隐患整改情况。
(一)查思想,即查所属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强不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
(二)查制度,即查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主要安全生产制度有以下几方面。
1. 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与安全人员配备;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奖惩制度;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5. 安全教育制度;
(三)查纪律,即查所属企业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四)查领导,即查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查隐患,即深入现场,检查所属企业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六)查整改,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到落实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
(七)除以上检查内容外,还必须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落实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事故调查与处理情况、事故分析、吸取教训情况、培训教育情况等。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周期
第十八条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一次,所属单位对基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基层(车队、车间)每半月或每旬检查一次。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的要求
第十九条各种形式的安全监督检查都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反馈信息。
第二十条安全监督检查牵头组织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第二十一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检查部门要组织被检单位逐项研究,帮助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一不交”(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同级能解决的不上交)。
第二十二条被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编制整改方案,经本级主管领导、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在计划时间内整改落实,并进行总结。
第二十三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部门应对安全隐患单位进行复检,直至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二十四条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整改单位必须说明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拟定整改限期,加强监管。
第二十五条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从严惩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所属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物流分公司交通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流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