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离任责任审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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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办发[2000]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厂长、经理)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的审计。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权限(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或者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直属单位及投资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其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投资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三)凡未经离任审计者,应不得调离企业或办理离、退休手续。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并遵守回避制度规定。

第七条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和所在企业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资料:(一)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近三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二)企业财务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制度;(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四)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及受到奖励或处罚情况;(五)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实施结果,•对外投资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六)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近三年财务报表、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七)企业各种财产物资盘点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八)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有关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及检查机构做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的资料;(九)审计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总经理离职审计流程19.8

总经理离职审计流程19.8

总经理离职审计流程1.作出审计决定,发出审计通知书1.1对总经理离职进行审计的决定,由集团总裁作出。

1.2 集团审计专员根据审计决定,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1.2.1《审计通知书》的基本内容:1.2.1.1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1.2.1.2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1.2.1.3审计时间;1.2.1.4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1.2.1.5审计专员的签名和签发日期1.2.2《审计通知书》纸质扫描件,发至被审计单位总经理和财务主管的电子信箱,并电话告知。

1.2.3《审计通知书》应在进入审计单位前5天发出。

2.现场审计2.1现金审查2.1.1按帐面数盘点库存现金,有关人员在盘点记录上签字。

2.1.2审查现金收入的完整性。

2.1.3审查现金支出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检查大额发票真伪,看有无领导签字,有无代签现象,有无违反八项规定的支出)2.2银行存款的审查2.2.1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有关人员在调节表上签字。

(要对账单)2.2.2银行存款收入完整性的审查。

2.2.3银行存款支出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查2.3按帐面数盘点应收票据,有关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

2.4盘点存货、固定资产。

2.4.1审计专员编制具有一定格式的空白存货盘点记录。

(没有就算了)2.4.2被审计单位的财会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存货、固定资产,登记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记录,相关人员签名后,交审计专员。

2.4.3审计专员对盘点记录进行抽盘,根据抽盘的结果,决定是否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存货、固定资产的会计记录进行调整。

2.5核对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2.5.1审计专员负责与集团销售中心核对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2.5.2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主管负责对,核对中的差异进行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据。

2.6预付帐款、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应付帐款的借方余额、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余额的审查。

2.6.1查找长期挂账、或有其他异常的帐户,判断是否发生坏帐。

公司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要点

公司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要点

公司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要点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某某某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出审计操作要点。

第二条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由决定或批准其离任的部门或组织,按离任审计管辖分工,属内部审计机构管辖的,通知内审机构实施离任审计。

第三条内审机构应当在接到离任审计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组成审计组。

第四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应当向离任者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离任者本人。

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一、被审计单位名称;二、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三、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四、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五、内审机构公章及签发日期。

第五条离任审计可以同对该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合。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三、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的时间;四、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五、编制审计方案的日期;第七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妥当,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应当准确,处理意见必须有法规依据;做到一事一稿或一项一稿。

第八条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审计一、有无隐瞒收入、偷税、漏税、逃税行为;二、有无行贿受贿、贪污盗窃等行为;三、有无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潜亏挂账,虚盈实亏,损失浪费的行为。

第九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某100%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

总经理离任审计工作安排

总经理离任审计工作安排

总经理离任审计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离任安排,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审计工作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风险控制。

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调整审计
根据总经理离任后的人员调整,我们将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人员调整进行审计,确保调整合理、公正、透明,避免任何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企业决策审计
我们将对公司在总经理任期内所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计,包括投资决策、经营决策等,以确保这些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三、财务报表审计
针对公司总经理离任前的财务报表,我们将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排除任何可能存在的虚假记账或其他违规行为。

四、风险控制审计
我们将对公司总经理离任前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审计,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落实,减少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

以上是我们对总经理离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我们将尽职尽责,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准确、公正。

如有需要,请各位领导及时指导和支持,谢谢!
此致敬礼!。

公司总经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公司总经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公司总经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对公司总经理在任期间和离任时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评估。

通过对相关财务和管理文件的检查,我们对总经理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评估和审计。

任期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我们对公司总经理在任期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内容:1.薪酬和福利:审计了总经理在任期间所获得的薪酬和福利,在符合公司政策的前提下确认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2.财务管理:审计了总经理在任期间对公司财务的管理情况,包括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评估。

3.合同和交易:审计了总经理在任期间进行的合同和交易,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并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4.风险管理:审计了总经理在任期间对公司风险的管理情况,包括对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我们还对公司总经理在离任时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内容:1.清理账目:审计了总经理在离任前对公司账目的清理情况,确保所有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离任补偿:审计了总经理在离任时所享有的补偿和福利,确认其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3.资产转移:审计了总经理在离任时对公司资产的转移情况,包括对资产清单和资产处置程序的评估。

4.法律问题:审计了总经理在离任时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包括对其可能涉及的诉讼、纠纷或违规行为的调查和评估。

结论根据我们的审计和评估,总体而言,总经理在任期间和离任时的经济责任承担情况良好,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然而,我们也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升总经理的经济责任承担水平和管理能力。

请注意:本报告仅基于我们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不包含任何未经确认的内容。

所有报告内容均为独立决策,没有寻求用户的协助。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检查部门或控股方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离任审计与经理离、接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离任审计与经理离、接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离任审计与经理离、接任工作交接管理办法2004.03.12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公司总经理(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完成接、离任工作交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国家相关管理办法,集团各公司总经理(负责人)离任现职必须实施离任审计。

第三条离任审计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供人员名单,集团审计中心实施,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也可由集团聘请社会审计鉴证机构进行。

第四条离任审计的范围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包括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财产物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2、经济效益审计,包括对考核贡献和硬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3、管理制度审计,其核心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

第五条离任审计的方法采用查证审阅法、核对法、计算法、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和大量的指标分析相结合。

第六条在离任审计中,应分清经营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1、主管责任:共有六种应当承担的主管责任。

(1)任期经济目标责任;(2)合法经营的责任;(3)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4)会计控制的责任;(5)财务管理的责任;(6)投资决策的责任。

2、直接责任:共有六种应予追究的直接责任。

(1)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2)越权决策造成企业损失的责任;(3)私分公司资产的责任;(4)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责任;(5)贪污贿赂挪用公司公款的责任;(6)其他以权谋私的责任。

第七条离任审计的内容应包括:1、上任时的公司财务状况;2、任期内财务收支合规、合法、真实性(会计报表审计内容);3、任期内净资产的增减;4、各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和分析;5、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和法律诉讼(包括重大担保)等情况;6、任期内公司员工的各项收入变动趋势;7、任期内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情况;8、对遗留问题的财务清理情况。

第八条在审计程序展开的准备工作中,公司必须提供充分的条件和书面资料,包括:1、个人资料,主要应提供离任者的个人述职报告;2、单位资料;3、法律诉讼有关案卷材料;4、对外担保有关文件。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一、背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的离职问题也越来越凸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对离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受到保护。

为此,制定一套完整的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对于国有企业处理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法律法规依据国有企业法、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经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审计办法的内容1.审计主体审计主体为国有企业公司,在启动经济责任审计时,需成立相应的审计小组,由公司领导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小组需由企业内外部的专业人士、法律人士、审计人员等多种角色组成,注重专业性和独立性。

2.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

对于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前处理的所有资产和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其中包括财务报表、合同、借款、抵押、存款、担保等所有可能涉及经济责任追究的方面。

3.审计内容(1)对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包括借款、存款、利息、担保等方面的审计,确认该项业务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有效。

(2)对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前的合同、协议进行审计,确认其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3)执行财务报表的审计,对于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前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确保其准确无误。

(4)对中层管理人员涉及的资产进行审计,比如房产、股票、基金等,确认其真实持有人以及是否存在转移、转移、变卖的情况。

(5)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进行审计,比如涉嫌违规放贷、挪用公款等情况,确认是否涉嫌违法行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

4.审计结果认真分析审计结果,对于存在潜在风险和违规行为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整改措施,保障企业法律权益和社会信誉。

对于存在经济损失的情况,审计小组需制定相应的赔偿方案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保障企业利益和经济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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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离任责任审计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审计管理,建立必要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2条经理因任职期满、提拔、调动、辞(免)职或离(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经理(厂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第3条根据国家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企业及直属单位经理由企业总部审计部门组织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任职期间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2章审计内容
第4条经理任期和离任审核的项目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科研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等完成情况及进展情况。

2.生产任务、利税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其在经营决策,合理组织生产经营和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方面的情况。

3.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合理,分析及评价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

4.离任需要与新经理交接和处理的问题。

5.各项管理制度及基础工作建立与健全情况,包括内控制度、责任制度、工作程序等,分析评价企业管理水平。

第3章审计程序
第5条审计工作分为四个大的步骤,具体内容见下表。

经理离任审计程序及内容一览表
步骤项目具体内容备注
1 做审计前
的准备工

审计对象经批准确定后,由审计部门正式下达《审计通
知书》,并收集有关资料。

审计对象必须自觉接受审计,
在接到“审计通知书”以后,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
写出述职报告,提供必要资料,做好充分准备
2 进行实质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应首先听取审计对象的述职
性审计报告,然后分组进行检查。

在审计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检查,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编写
好审计工作底稿
3 编写审计
报告做出
审计结论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根据审计工作底稿进
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写出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对象及
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审计报告定稿后,除上报有关领导
和干部管理部门外,还应送审计对象一份
4
审计报告
确认存档经审计组长及审计对象签字的审计报告存入本人业绩
档案,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审计对象对审
计报告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审计部门提出复审要求
复审要求必
须在报告公
布后10天内
提出
第4章附则
第6条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审计员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7条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办法具体实施办法。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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