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版GSP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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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版GSP的解析

对于新版GSP的解析

对于新版GSP的解析一、修订的背景及过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是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现行GSP 自2000年颁布实施后,经过十年的实践,对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GSP已不能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与《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监管政策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二是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药品流通发展的状况,如购销模式的改变、企业管理技术和物流业的发展等;三是不能适应药品市场监管新的发展需要,如对购销渠道的规范管理、储存温湿度的控制、高风险品种的市场监管、电子监管的要求等;四是GSP的标准总体上已不适应药品许可管理要求,落后于推进产业发展的目标,降低了市场准入的标准,不利于保证药品安全。

尤其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发布,对药品流通改革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现行GSP 已不能适应医改工作的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修订十分必要。

从2005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着手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GSP修订中如何贯彻科学监管理念,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2009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药品流通监管政策,全面调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状况,多次召开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座谈会,三次上网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商务部、工信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最终形成了GSP修订草案,上报卫生部审议,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施行。

二、修订的思路及主要内容此次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开展修订工作;二是查找药品流通过程中各种影响药品质量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以控制,保证经营活动中的药品安全;三是调整现行GSP中不符合药品监管和流通发展要求的、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实际不相适应的内容,重点解决药品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四是以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提升为方向,使修订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五是积极吸收国外药品流通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与国际药品流通质量管理的逐步接轨。

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在医药行业,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新版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应运而生。

新版 GSP 对药品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于规范药品流通市场、保障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 GSP 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强化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理念。

从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到运输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在采购环节,要求企业对供应商和所采购药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企业必须确保所采购的药品来自合法的渠道,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

同时,要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这一环节的严格把控,能够有效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流通领域。

储存环节也是新版 GSP 关注的重点。

药品的储存条件对于保证其质量至关重要。

新版 GSP 对药品仓库的环境、设施设备、温湿度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例如,不同类型的药品需要根据其特性分别存储在相应的区域,冷藏药品必须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储存。

仓库还需要配备先进的温湿度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环境参数,一旦出现异常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销售环节同样不容忽视。

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对顾客进行合理用药的指导。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以便追溯药品的流向。

运输环节的规范也是新版 GSP 的重要内容。

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其质量不受影响。

运输工具要符合要求,运输条件要严格控制,例如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必须使用具备冷藏功能的运输设备。

新版 GSP 还突出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

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实时记录和监控。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查找到相关信息,采取有效的召回和处理措施。

人员管理方面,新版 GSP 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版GSP政策解读讲义

新版GSP政策解读讲义
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新版GSP认证标准) 政策解读
新修订GSP对药品流通带来哪些变化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2 月19日经卫生部颁布,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GSP 增加了许多新的管理内容,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 标准和要求,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准入 门槛,将有助于抑制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 高市场集中度。
药品批发 设施与设备
• 第四十七条 库房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三)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四)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五)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 域和设备; (七)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八)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 (九)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十)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 施。
主要内容解读
• 新修订GSP,主要明确了“全面推进一项管理手段、强化 两个重点环节、突破三个难点问题”的修订目标。一项管 理手段就是实施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两个重点环节 就是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三个难点就是票据 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
一、全面提升软件和硬件要求
• 在软件方面,新修订药品GSP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 体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对质 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一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详细要求,并强调了文件的执行和 实效;提高了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 责人以及质管、验收、养护等岗位人员的资质要求。 • 在硬件方面,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着重规定计算 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 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 对仓储环境实施持续、有效的实时监测;对储存、运输冷 藏、冷冻药品要求配备特定的设施设备。

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伪造篡改计算机系统数据
• 计算机系统设立多套数据,隐瞒真实的经营数据 • 计算机系统数据保存时限不符合规范
• 企业自称计算机系统数据丢失或损毁
• 伪造或篡改质量管理基础数据
• 伪造或篡改采购、验收、库存、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
回、不合格药品、运输等记录
伪造或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
• 采购记录、销售记录 直调药品销售记录 • 1. 2. 3. 4. 5. • 1. 2. 3. 4. 验收记录 特殊管理药品验收记录 直调药品验收记录 冷藏、冷冻药品收货记录 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温度记录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记录 库存记录 库存药品温湿度监测记录 库存药品盘点记录及文件 不合格药品记录及处理文件 库存药品养护记录 • 出库复核记录 特殊管理的药品、直调药品、冷冻药品 • 1. 2. 3. 4. • 1. 2. 3.
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
【条款释义】
本条款是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 要求和开展质量活动的内容。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质量方针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调动体系要素 开展质量活动推动体系运行 (策划、控制、保证、改进、风险管理)
3.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
检查内容: 年度企业管理目标(管理、经营、质量)
修改条款
四、将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 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 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 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五、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 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浅谈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影响

浅谈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影响

浅谈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影响【摘要】新版GSP(Good Supply Practice)是指药品经营企业在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从新版GSP的概念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意义入手,探讨了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市场秩序、监管以及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结论部分指出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探讨了未来新版GSP的发展趋势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如何适应新版GSP的要求。

新版GSP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药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也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整个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重视新版GSP的要求,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自身竞争力,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

【关键词】关键词:新版GS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市场秩序、行业监管、消费者权益、重要性、发展趋势、适应要求。

1. 引言1.1 新版GSP的概念"新版GSP"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标准。

该标准旨在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新版GSP不仅仅是一项制度标准,更是一种规范行为,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遵循新版GSP标准,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药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新版GSP还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意识。

通过全面执行新版GSP,药品经营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 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意义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意义非常重要。

药品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如果产品质量不达标,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新版GSP条款解析

新版GSP条款解析
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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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内容(第36条)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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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部分内容老化,在调整行业结构、提高企业整 体水平、强化质量管理、防范药品安全风险等方 面的作用逐渐削弱,不能适应药品市场监管新的 发展需要,如对购销渠道的规范管理、储存温湿 度的控制、高风险品种的市场监管、电子监管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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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GSP调整较大内容
全面推行企业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实行药品仓库环境温度的自动监测 强化药品冷链管理 加强药品运输的管理 加强购销票据管理 加强购销存过程的追溯,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提高人员资质要求 增加内部审评和验证的要求 引进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严格控制药品直调业务




第八节 采购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第十节 储存与养护 第十一节 销售 第十二节 出库 第十三节 运输与配 送 第十四节 售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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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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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第5条)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确定质量方针 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 效履行职责并进行监督 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 要求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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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版GSP在药品经营企业的实施效果

浅谈新版GSP在药品经营企业的实施效果

浅谈新版GSP在药品经营企业的实施效果引言良好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对于保障药品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为此,我国2019年颁布了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旨在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从实施效果的角度,对新版GSP 在药品经营企业中的表现和影响进行浅谈。

1. 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新版GSP在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规范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药品采购、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操作规程,规范企业内部流程,有效地控制药品质量风险,提高代码执行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同时,新版GSP还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信息的可追溯性。

这一要求大大提高了药品供应链的可控性和透明度,有助于切实防范和应对药品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

2. 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资质和经营行为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和经营标准,有效地规范了药品经营市场秩序。

首先,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要求更为严格,要求企业必须具备齐全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并且有专职药师、药师助理等合格人员。

这一规定有效地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其次,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例如禁止销售过期药品、控制免费样品的发放等。

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地遏制违法经营行为,减少药品的滥用和浪费,保障患者权益和药品安全。

3. 提高患者满意度药品是患者日常医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提高患者对药品的信任和满意度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重要目标。

新版GSP强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宣传制度和药学服务规范,增加患者对药品的了解和正确使用。

同时,新版GSP还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与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及时、准确的药品信息和服务。

这有助于提高医患关系,增强患者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信任感,提高患者满意度。

新版GSP_解读

新版GSP_解读


11、企业电子数据的管理 ①明确可以使用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 ②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可信 ③严格控制数据的录入及更改 ④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方式进行备份 (每日) ⑤确保记录数据安全,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应当 便于查阅(至少5年,专门的备份服务器)
12、记录的“无纸化”(相对的) 不可避免的书面操作环节:
(六)数据安全性管理
1、逐日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场 所 2、系统各类数据的保存、修改、录入等操 作应有相应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保证记 录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可追溯性 3、数据保存至少5年(数据完整、申报 GSP需要,单独备份,不得备份到服务器, 数据丢失无申报资格)
2、质量管理机构的关键职能
①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监督实施 ②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实施GSP内审

3、质量管理文件 ①全面涵盖企业各项管理活动 ②切实与企业管理实际相结合 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GSP ④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⑤有效发挥作用

4、质量管理关键岗位 ①企业负责人 ②质量负责人 ③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④质量管理员 ⑤☆高风险品种相关岗位人员(特殊药品、
8、★质量管理档案的内容: ①经营品种 ②购进单位及购进单位销售人员 ③销售客户及其采购人员
9、质量管理档案的作用
①依法经营的保障 ②质量问题判断的依据 ③质量有效控制的基础 ④质量管理资料的累积 ⑤企业规范管理的证明
10、关于“四大记录”的再认识 ①购进、验收、销售、出库复核 ②质量记录是企业按GSP质量管理流程, 对企业业务经营活动的内容及结果,以数 据的形式所做的原始记载。即是企业开展 业务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验证企业的质 量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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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版GSP的解析
一、修订的背景及过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是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现行GSP 自2000年颁布实施后,经过十年的实践,对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GSP已不能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与《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监管政策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二是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药品流通发展的状况,如购销模式的改变、企业管理技术和物流业的发展等;三是不能适应药品市场监管新的发展需要,如对购销渠道的规范管理、储存温湿度的控制、高风险品种的市场监管、电子监管的要求等;四是GSP的标准总体上已不适应药品许可管理要求,落后于推进产业发展的目标,降低了市场准入的标准,不利于保证药品安全。

尤其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发布,对药品流通改革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现行GSP 已不能适应医改工作的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修订十分必要。

从2005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着手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GSP修订中如何贯彻科学监管理念,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2009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药品流通监管政策,全面调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状况,多次召开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座谈会,三次上网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商务部、工信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最终形成了GSP修订草案,上报卫生部审议,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施行。

二、修订的思路及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是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开展修订工作;
二是查找药品流通过程中各种影响药品质量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以控制,保证经营活动中的药品安全;
三是调整现行GSP中不符合药品监管和流通发展要求的、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实际不相适应的内容,重点解决药品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四是以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提升为方向,使修订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五是积极吸收国外药品流通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与国际药品流通质量管理的逐步接轨。

新修订GSP共4章,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共计187条。

新修订GSP集现行GSP及其实施细则为一体,虽然篇幅没有大的变化,但增加了许多新的管理内容。

如新修订GSP借鉴了国外药品流通管理的先进经验,引入供应链管理理念,结合我国国情,增加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仓储温湿度自动检测、药品冷链管理等新的管理要求,同时引入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验证等理念和管理方法,从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机构、设施设备、文件体系等质量管理要素的各个方面,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环节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提升软件和硬件要求新修订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助于抑制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

在软件方面,新修订GSP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详细要求,并强调了文件的执行和实效;提高了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质管、验收、养护等岗位人员的资质要求。

在硬件方面,新修订GSP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着重规定计算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明确规定企业应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对仓储环境实施持续、有效的实时监测;对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要求配备特定的设施设备。

(二)针对薄弱环节增设一系列新制度
针对药品经营行为不规范、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新修订GSP明确要求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并在收货环节查验,物流活动要做到票、账、货相符,以达到药品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的目的。

针对委托第三方运输,新修订GSP要求委托方应考察承运方的运输能力和相关质量保证条件,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委托协议,并要求通过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踪,强化了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

针对冷链管理,新修订GSP提高了对冷链药品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要求,特别规定了冷链药品运输、收货等环节的交接程序和温度监测、跟踪和查验要求,对高风险品种的质量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与医改“十二五”规划及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等新政策紧密衔接
为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和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实施电子监管、保证药品可追溯的要求,新修订GSP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制度,并对药品验收入库、出库、销售等环节的扫码和数据上传等操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配合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新修订GSP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适用范围新修订GSP是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同时也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涉药物流等的相关活动纳入适用范围,是GSP为适应新的要求,弥补监管工作空白,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这一规定,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社会物流企业相关活动的监管,消除各种影响药品安全的风险隐患。

由于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的差异性,此次新修订GSP没有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等活动纳入适用范围,但鉴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与经营质量管理密切相关以及药品监管职能的要求,新修订GSP规定了:“医疗机构药房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质量管理规范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二)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和施行
对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规定或者操作性要求需要更加详细、具体的内容,如计算机系统、仓储温湿度监测系统、药品收货和验收、冷藏和冷冻
药品的储存、运输等管理规定,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相应细化的管理文件,以GSP附录的形式另行发布,作为GSP组成部分一并监督实施。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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