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提交合同签订申请,包括合同文本、合同对方资料、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合法。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三、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约定的事项得到落实。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变更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双方应按照规定或约定办理解除手续。
五、合同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合同文本、附件、变更协议等归档保存。
六、合同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合同管理业务,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合同管理,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员工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员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五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6个月。
第七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员工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依法安排员工休息休假,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四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三)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五)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合同的合法、合规、合理,维护医院利益和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合同签订1.医院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为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采用口头合同。
2.所有合同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核,以确保合同的法律合规性和合理性。
3.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保留原始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加盖公章备案。
三、合同履行1.合同履行过程中,医院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合同的完整履行。
2.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情况,医院应及时通知合同方,并协商解决,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3.医院要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跟踪和管理机制,及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
四、合同管理1.医院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负责人,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医院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合同档案系统,按照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各类合同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和归档。
3.对于重大合同,医院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备案,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合同评估1.医院要定期开展合同评估工作,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效益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合同评估工作要立足于医院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规划,对于合同执行效果不佳的,要及时调整合同管理措施,确保医院利益最大化。
六、合同纠纷处理1.对于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医院要积极主动地与合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途径。
如无法达成协议,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保护医院合法权益。
七、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合同法以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医务部门监督,并按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查。
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对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的一般规定,不同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制定。
医院_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确保医院合法权益。
(三)效益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四)保密原则:对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医院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立项审批: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需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经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二)合同起草:合同起草部门根据立项审批结果,起草合同文本,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合同审核:合同起草部门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四)合同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五条医院合同履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质量: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三)合同履行费用:合理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四)合同履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变更申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变更方应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二)变更协商:双方就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
第五章合同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医院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监督与检查工作。
(一)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及与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的患者。
第三条定义1.医疗服务合同:指医院与患者订立的为供应医疗服务而订立的合同。
2.医疗服务:指医院供应的包含诊断、治疗、病愈等医疗方面的专业服务。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第四条前期准备1.患者在就诊前,可通过我院官方网站或前台咨询窗口获得医疗服务合同样本。
2.患者在了解并同意医疗服务合同样本后,可以提前下载并阅读合同内容。
第五条签订程序1.患者到达医院,前往医生工作站或挂号处就诊登记,并领取排队号码。
2.医生依据排队号码次序接诊患者,认真了解患者病情,并向患者供应相关诊疗建议。
3.患者确认接受诊疗建议后,医生将相关诊疗建议填写至医疗服务合同书。
4.医生和患者共同签署医疗服务合同,并将一式两份存档,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归档医院。
第六条合同更改与解除1.患者如需更改合同内容,需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经双方双方协商全都后可进行更改。
2.当存在不行抗力等无法更改合同内容的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合同内容及履行第七条合同内容1.医疗服务项目:包含具体的诊断、治疗方案、病愈计划等。
2.医疗费用:合同明确医院对患者供应的医疗服务及收费标准,患者应与医院协商并支出相应费用。
3.医患权益:明确患者的权益和义务,包含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医院应敬重患者的权益。
第八条合同履行1.医生应依照医疗服务合同的商定供应医疗服务,确保诊疗过程安全、规范。
2.患者应依照医疗服务合同的商定履行相关义务,如定时付费、供应真实病历、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四章违约和争议解决第九条违约责任1.当医生未依照医疗服务合同商定供应服务,造成患者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退费、赔偿责任。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全过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保护医院和患者双方权益而建立的制度规定。
本文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的签订1.合同的主体:医院与患者作为合同的主体,患者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2.合同的标的:合同的标的包括医疗服务费用、医疗服务内容、合同有效期等。
3.合同的形式: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书面合同或电子合同。
对于涉及重要权益的合同,应采取书面或电子合同形式。
4.合同的签订程序:医院应建立明确的合同签订程序,包括患者资料登记、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内容、双方签字确认等步骤。
5.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医院的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履行1.医院的服务承诺:医院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时间等,保证提供符合国家医疗质量标准的医疗服务。
2.患者权益保护:医院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益,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
3.医疗费用合理收取: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明示医疗费用的组成,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合同的解除与变更:医院与患者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三、合同的管理1.合同存档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合同存档管理制度,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和归档,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存档安全。
2.合同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应建立合同管理的检查机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3.合同纠纷的解决: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纠纷解决机制,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4.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医院应建立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是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的一些规定,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制定和完善,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_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医院的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职能部门合同管理的分工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六、科教处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办学、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等合同的管理;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
具体包括:(一)营业执照。
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医院及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院内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药品采购、工程服务、设备采购、房屋租赁等。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保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应做到信息公开、合同规范、过程透明、制度约束,从而建立起一个稳健、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医院合同签订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双方的意愿,明确合同标的、数量、价格、质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必要的条款。
第六条医院合同的签订应经过合同管理人员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医院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法律后果,以确保合同有效性、履行期限和风险控制。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医院合同应依据合同约定,尽快组织履行,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安全、规范、合法、公正的原则,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合同履行过程的透明和可控性。
第十条医院合同在履行期限到期前,应及时与合同另一方联系确定是否需要延期或者终止合同。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一条当医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商议确定变更内容,并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变更后的医院合同应及时更新合同文件,同时及时向与合同有关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变更事项。
第五章合同解除、终止和违约处理第十三条医院合同履行过程中,一下情况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一)合同双方商议一致解除合同;(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履行不合同约定,或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造成为了较大的性质和后果。
第十四条医院合同解除、终止,应当通知与合同有关的各方,并根据合同约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权利义务,对于违约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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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保证合同的公平,避免医院的利益受到损失。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医院的特殊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另医院管理制度可参照本制度附3的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医院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三、负责人:法务部主任
四、合同的管理的职责与分工
1、医院的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务部,法务部具体职责可参照***医院法务管理制
度。
2、合同经办人的管理与职责:
①根据医院的授权对外签订、变更与解除涉外合同。
②对涉外合同的前期审查,经办人接收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应预先审核合同与
所谈论事宜是否相符,合同标的额与合同履行期限是否一致,并提交简要的书面文件。
③合同签订日前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交由法务部门审核。
④经办人应认真履行合同,并督促医院其他部门配合履行合同。
⑤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经办人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参与到和解、调解、仲裁
及诉讼的解决方式。
3、对方当事人采用支票、电汇方式付款时,财务部应当在款项到账后立即通
知相关业务部门,以做好合同履行工作,避免出现违约现象。
医院采用支票、电汇向对方付款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支付款项,避免医院违约。
五、合同的签订
1、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是指医院在经营范围中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订单等)。
2、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当预先审核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确认其主体资格,审
查对方当事人提供资料的合法性。
经办人应将对方的资质,经营状况形成书面文件(参照附1),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由法务部门。
3、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办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2、在合同履行期内变更合同必须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不可单方变更书面合同。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未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3、医院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或解除与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合同,若确需解除合同时,应经合同经办人知悉,并经部门领导及医院副院长同意。
由合同经办人变更及解除。
4、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医院方因特殊情况中止履行合同,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医院方特殊情况消灭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并赔偿因医院方中止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因对方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医院应及时收集对方中止履行的相关证据,以减少己方损失。
5、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需终止履行时,经办人应及时协调,并及时告知法务部。
七、合同纠纷处理
1、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和解、调解。
2、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15个工作日内)确认不能和解、调解解决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及时告知法务部,共同协商拟处理意见。
3、医院确需采取仲裁或诉讼措施时,经办人员应将合同签订、履行及解除合同中的相关事宜,整理成书面材料,报给法务部门。
由法务部门或委托专职律师处理。
八、合同的考核
1、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可以向经办人员追究损失:
①合同经办人越权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且法务部门及其领导未知悉的。
②合同经办人利用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没有合同内容的空白签章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的。
③签订的合同涉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未将情况及时告知法务部门的。
④发生合同纠纷后未及时告知部门主管领导,且也未告知法务部门,企图隐瞒纠纷的。
⑤其它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的。
2、法务部门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向法务部门人员追究损失。
①因过失导致医院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②经办人提供而未及时采纳的重要证据而导致医院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③发生合同纠纷后未及时处理,并经经办人督促后仍未及时处理而导致医院遭受重大损失的
④其它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的。
3、其它部门未积极配合,导致合同未及时履行,使医院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医院方可追责到相关部门,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处分。
九、合同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