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深圳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房屋建筑工程类:审批总时限41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 书编制单 位委托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按项目 实际情况可在方案设计完成
后进行)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图设计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及合
同签订
施工图设计 (完成)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联合测绘
行政 审批 主线
在“多规合一”平台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行政 审批 辅线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个 工作 日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或规划设计要点)
5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项目概算审批
8个工作 日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10
规划自然 资源部门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技术 流程 关键 节点
提出 建设 意向
项目建 议书编 制和论 证申报
空 间 初 步 论 证
项目建 议书论 证和批
复
可研报 告编制 和论证 申报
可研报 可行 告论证
空
间
根据推送至在线
详
平台的信息确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_百度(精)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二OOO年四月四日经第二十二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OOO年四月七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杭州市竣工备案流程图

3、4(五个单位盖章,
分部项与资料统一);
室内空气检测报告;防
雷检测报告;自来水检
测报告;门窗三性试验
报告。
⑵施工单位技术资料
(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
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
(附表一);
⑶监理单位技术资料
(详见附后杭州市2006
年归档资料要求目录)
(附表一);
事件
输入条件
部门 对口人员 时间 输出 备注
件
3、 前三个月自来
水费复印件
4、 排水接管许可
证
部门 对口人员 时间 期限
杭州 窗口受理 3个 市卫 →现场踏 工作 生局 勘→窗口 日
审查、发 (经 件 现场
85085258 踏勘 合格 后)
输出 结果
建设 项目 竣工 卫生 验收 意见 书
备注
杭州 窗口受理 15个 市城 →办公室 工作 管办 处理→领 日
11 房屋 (1)专用备案表;(2) 建筑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 工程 验收报告; 和市 (3)勘察单位的质量 政基 检查报告;(4)设计 础设 单位的质量检查报 施工 告; 程竣 (5)施工单位的工程 工验 竣工(质量检查) 收备 报告; 案 (6)委托监理工程监 理单位的工程质量 评估报告;(7)建设 单位履约支付工程 款材料; (8)工程质量保修 书;(9)城建档案馆 出具的认可意见 书;
间、程序、内容和组织
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
见等内容。勘察和设计
的出具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出具的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统称五个责任
主体的评估报告);质
监部门对应监督员出具
质量监督报告。
2 签订 ⑴建设单位资料,包括 杭 窗口 资料 城建
广州市竣工验收备案流程详解

一、办理对象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据市区工程管理权限分工,市本级负责监管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以及跨区的市政工程;其余项目由属地区、县级市负责监管).二、办理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规划、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取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
三、所需材料1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 。
《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原件)3 . 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4 。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5 . 电梯验收合格证明(原件)6 。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7 。
预拌砂浆使用报告(原件)8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9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文件(原件)四、窗口办理流程1 .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规划、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设单位取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2 。
建设单位从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打印。
3 。
建设单位到市政务中心市建委办事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受理。
4 。
备案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备案申请材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阶段申请受理决定通知书》。
5 。
备案单位受理备案事项后,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告知规划、消防、环保、防雷、民防、白蚁防治专业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开展验收审批工作.6 . 备案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收齐专业部门的验收意见后,对专业验收合格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该阶段不计入备案单位办理时间。
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多退少补手续。
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备案流程图

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二、携带材料1、《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建筑建材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3、《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1、核对网上填报的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见“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00停止领号),下午1:30至5:00(4:30停止领号)。
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建立统一、便捷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l2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现行合同登记备案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围本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所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合同,以及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包括桩基土石方、钢结构、幕墙、门窗、绿化等各类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合同;本市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接以上类型的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含流程图)

工程竣工验收
操
作
流
程
指
引
编制日期
修订记录
提供:
1、工程单体竣工验收报告
2、城建档案移交证明
3、消防验收证明书
4、环保验收证明书
5、工程款支付证明
6、节能验收证明
7、交通设施验收证明
8、电力验收证明
9、绿化验收证明10、人防验收证明11、配套设施验收证明12、保修协议13、分户验收资料14、产品说明书15、质量保证书
参与复验单位或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中参与单位或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中心等
工程供方收集竣工
资料
参与验收竣工验收证明
组织主体结构验收
将资料移交档案馆
发现问题、提出整
改要求
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
组织整改
初验合格
组织规划面积实测、规划验收、环保验收、室内环境
检测
配合
参与验收组织竣工验收
客服抽选,并组织准业主预验收
参与验收
申请单体初验产品交付管理流程
单体工程施工完毕
组织基础工程验收组织过程隐蔽验收参与验收
工程移交2个月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司验收
申请单体复验
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提供客户资料,参与准业主预验收
取得专项验收资料
/证明
复验并通知准业主验证
验收合格
组织各专项验收
物业移交
报批报建管理流程
产品交付管理流程
开始
结束。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流程

II.4 规划验收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的要求,甲方需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区县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 1. 2. 3. 4. 5.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建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 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工程部提供) 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规划验收用版本,营销部提供) 验收单体正面、侧面现场彩色图片
按单体组卷,各单体一套资料。 如有和办理开工证时取得的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不同的地方(如外保温厚度等),需提前 进行设计变更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变更。 主要依据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民用建筑节能 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 涉及到总包、监理、设计、甲方、外保温、窗户、地采暖、空调、系统节能检测单位等 多家单位。
II.1
• 人防验收流程:
人防验收
区民防局资料验收—区民防局现场验收—区民防局出具认可文件—(整改意见— 复查)—预约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现场验收—市人防工程监督站现场验收—人防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 首先持下表中资料到区民防局进行资料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由区民防局确定时 间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由区民防局出具认可文件。
II.3 消防验收/备案
根据公安部第106号令的规定,下列建筑需要进行消防验收。与我司有联系的 用下划线斜体表示: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 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 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基础主体竣工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流程图基础(主体)部位完工、施工自检合格形成建设表2-1~2-2建设表2-4交监理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不合格提出整改项监理上报建设单位建设表2-5建设表2-6 形成建设单位核查合格不合格提出整改项通知监督部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表1~1-1勘察建设表2-3,设计建设表2-3,形成施工和监理备案表格验收合格通过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上报建设单位资料基础(主体)验收备案表格 4 份竣工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流程图建设表5-1~5-4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完成合同工程量后施工自检形成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提出整改项不合格监理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核查形成建设表6-1~6-5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合格不合格提出整改项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竣工质量验收建设表7-1~7-6建设表3,建设表4-1~4-2 ,建设单位收集核查建设表5-1~5-4 ,建设表6-1~6-5,五方责任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形成合格不合格提出整改项,返回有关单位建设表1,建设表9;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小组名单及会议通知;通知监督部门组织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小组意见;竣工验收证书;工程质量保修单;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监督报告报建委验收合格通过后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监理施工竣工验收证书五方责任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单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Welcome 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