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配备标准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总3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一、一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2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
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3。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类(36m跨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配备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2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人(常驻)
二类(24m-36m跨)
总监理工程师1人,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每1万平方米配备1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6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5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三类(6万平方米以下)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每1万5千平方米配土建监理人员1人(常驻)。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建筑
一类(3万平方米以上)
1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常驻)。
3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千平方米增加1名常驻土建监理人员。
二类(1-3万平方米)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2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1名安装监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千平方米加1人。
三类(1万平方米以下)
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5千平方米以下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常驻),5千—1万平方米配备2名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常驻)。
附表:
工程类别
等级
标准配置
房屋住宅
小区
一类(12万平方米以上)
1名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土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8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安装监理人员2名。
12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万5千平方米增加一名土建监理人员(常驻)。
山东监理机构配备标准

山东监理机构配备标准
山东省监理机构的配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配备,监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
他们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2. 设备配备,监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现代化的监理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设备、复印设备、测量仪器等,以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资金配备,监理机构应当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开展监理工作,包括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培训经费等,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4. 管理配备,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等,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总的来说,山东省监理机构的配备标准主要是为了保证监理工
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这些标准是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实践经验制定的,旨在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电、暖)
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立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
数。
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3、。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规范

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规范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规范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的监理人员配备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监理人员配备原则:1. 合理优化配置:根据具体工程的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要求,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 充分发挥作用: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执行监理任务,并发挥专业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和纠纷解决等职能作用。
3. 保障监理独立性:监理人员应该独立于其他参与方,不受其他利益关系的干扰,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性。
二、监理人员配备标准:1. 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背景,具备国家承认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助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背景,具备国家承认的助理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质量工程师:具备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检测等专业背景,具备国家承认的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安全工程师:具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测等专业背景,具备国家承认的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纠纷处理专员:具备法律和纠纷处理等专业背景,具备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 文件秘书:有专业文字处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工程背景知识,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监理人员配备流程:1. 项目需求评估: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评估监理人员配备的需求。
2. 人员招聘: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项目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进行审核。
3. 人员选拔:面试招聘的候选人员,并根据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应对策略进行综合评估,选拔合适的监理人员。
4. 人员培训:对招聘的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胜任监理工作。
5. 人员配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
标准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电、暖)
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立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
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
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一、一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中A 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建筑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建筑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引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需要高素质、高技能的领域,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立建筑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是必要的。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监理机构在职人员的配备。
人员配置标准
监理工程师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不同职责分级进行配备,其中:
- 一级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度较高时,至少配置1人;
- 二级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规模较小或工程复杂度较低时,至少配置1人。
监理员
根据监理员的专业技能进行配备,其中:
- 结构监理员:按照工程项目所要求的结构类型配备;
- 土建监理员:按照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土建类型配备;
- 安装监理员:按照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安装类型配备;
- 其他类型监理员:按照工程项目所要求的特殊类型进行配备。
检测人员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殊要求酌情配备,其中:
- 工程验收时需要的相关检测人员按照工程规模和要求进行配备;
- 其他特殊要求的检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备。
过渡期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试行期满后,按照
实际效果进行调整修订。
结论
本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加强建筑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
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承接兼管业
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
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
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
增加1名监理员。
1万-3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人
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
1人
1人
监理员
2人
2人
1人
合计
5人
4人
3人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
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
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岗位人员
10000≤N
配置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专业监理工程 2人
5000≤N <10000
1人 1人
2500≤N <
1人 1人
N<1000
1人 --
师
监理员
4人
4人
3人
1人
1人
合计
7人
6人
5人
3人
2人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
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
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
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 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 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 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 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 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住宅工程
注:1. 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 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 1人; 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 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 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 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 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W 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W 300万元的房屋建
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
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
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
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
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础阶段
3
建筑面积>5 万平 方米
主体阶段
4
安装、装修阶段 3
关键岗位 配备情况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1、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的
单体建筑,每增
总监理工程师、 加 5 万平方米,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与监理员各增加
1 人;
2、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
总监理工程师、 住宅小区或其他
主体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5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安装、装修阶段 3
工 程
基础阶段
3
工程投资在 1 亿
工程投资>1 亿元
主体阶段
安装、装修阶段
5 3
总监理工程师、
元以上的工程, 每增加 5000 万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元,专业监理工 程师和监理员各
增加 1 人。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筑群体工程,
监理员
每增加 10 万平方
米,专业监理工
程师增加 1 人,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增加 2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基础阶段
3
工程投资≤5000 万元
主体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安装、装修阶段 3
市
政
基础阶段
3
及 其 他
5000 万<工程投 资≤1 亿元
附件二: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人)
基础阶段
2
建筑面积≤1 万平
方米
主体阶段
3
安装、装修阶段 2
基础阶段
2
房 屋
1 万平方米<建筑 面积≤3 万平方米
主体阶段
3
建
安装、装修阶段 3
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基础阶段
2
工
3 万平方米<建筑
程
面积≤5 万平方米
主体阶段
4
安装、装修阶段 3
2.标准中,各阶段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包括项目主
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数量,由业主和监理方根据实际
情况协商确定,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