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尊敬的全体教职工代表: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学校的决策机制和沟通渠道,我们特制定了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便更好地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职责和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决策、监督、评议、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制定和修改学校内部管理、发展规划、工作要求等重要政策;选举和解聘学校领导人员;审查和批准学校的财务经费、项目申报等重要事项。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依法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应。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民主决策,倾听多数代表的声音,尊重少数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组织第七条教职工代表根据学校教职工的总数和组织架构进行选举,代表的产生要综合考虑到年龄、工作年限、专业背景等因素。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选举采取党组织推荐、教职工差额选举、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3,其中党员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1/4。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代表期限为3年,连续担任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领导和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以观察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选举和解聘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等主要领导人员,提出人选并递交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审批。
(二)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方案,审批学校的重大决策和财务支出等事项。
(三)监督学校的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的经营管理、教学质量等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和协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小学内部的重要民主管理机构,是由学校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一定的决策权限。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第四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大会的议事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负责大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项事务。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的事务,提出相关议案。
第三章会议与议程第八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提前敲定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教职工代表参加。
第九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由主席团提前制定并公布,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
第十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以全体代表的多数同意为通过,如有重大事项需全票通过。
第四章权责和义务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代表应当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代表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第五章审议与决定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在会议上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对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审议。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乃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妥善处理国家、学校与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协调校内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致力于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及重要议案均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
所有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根据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涵盖学校党政工团等各类人员。
代表名额一般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至1/3,分配时应体现教师为主的原则,教师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
代表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产生后,编成小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列席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享有发言权,但不具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通常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若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出要求,可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并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成员一般为____至____人,负责主持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听取并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二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小学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心小学教职工最高权力机关,是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机构,是教职工的主要政治权益保障机制。
第三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选举和监督学校的领导班子,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广泛民主,正确决策,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可以根据需要分为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决策方式可以采用表决、选举、提案和决议等形式。
第六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统领,保证代表大会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促进学校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七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工作委员会组成。
由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连选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
第二章代表资格第九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必须是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的教职工。
第十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决议,积极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三)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一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遵守中心小学《教职工行为准则》的要求。
第十二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遴选应当高度民主,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包括公开竞聘、推荐任命、选举产生等形式。
对于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章选举与职责第十四条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应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产生。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发扬学校的民主,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团主持会议,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管理人员和政工团领干,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学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职工代表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
各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参加,但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可以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方案。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邀请学校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名,予以确认。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组织形式和成员1.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3年,代表大会由全体在岗教职工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通过重大决策,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制定和修改有关制度,以及听取和评议学校工作报告。
2. 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秘书处、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个机构组成。
三、代表选举1. 代表大会选举事项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
2. 代表选举分为两个环节,先进行班组或年级的代表选举,再进行全校代表选举。
各班组或年级的代表根据人数确定名额,按照不候补人员的原则选举产生。
四、代表资格1.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3)具有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经验。
(4)具有良好的纪律和工作表现。
2. 代表选举产生后,应当受到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榜样作用。
五、代表大会及议题1. 代表大会按照每年召开一次的原则,由主席团制定议程和时间安排。
2. 代表大会的议题包括:(1)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2)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3)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4)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议题。
(5)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
(6)学校的职称评聘、奖励和纪律处分等重要事项。
六、代表权益保障1. 代表大会代表依法享有发表言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
2.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校党委、行政部门反映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决策,参与学校的重要事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七、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执行1. 代表大会的决议以过半数代表的同意为通过。
zz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篇)

zz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小学中建立代表制度,让教职工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意愿,在学校中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与决策和管理事务的一种制度。
具体来说,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代表选举:教职工代表的选举通常由全体教职工参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代表。
代表的产生可以采取多数选举、比例选举等形式,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2. 代表权力:代表具备一定的权力,代表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他们有权利提出建议、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管理工作等。
代表的权力范围和具体职责可以由学校规定和明确。
3. 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是代表们进行意见交流、决策和讨论的平台。
代表大会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在特定事件或问题上召开。
代表大会是教职工集体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机制。
4. 决策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如学校教育方案的制定、教师招聘与评价、教育经费分配等。
代表大会的决策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的权益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建立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可以促进教职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学校管理与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同时,代表大会制度也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了解教职工意见和诉求的重要渠道,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支持。
zz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尊敬的各位教职工代表: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学校的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作为我校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始终以促进学校发展、保障教职工权益为宗旨,对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制度背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和政府组织和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基本制度。
在我国,通过开展代表大会制度,既能够有效地保障民主权利,也能够加强党和政府的工作机制。
尤其是在教育领域,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更是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到学校的决策和规划中,促进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与集体决策。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三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起源于对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基于学校自我治理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组织形式。
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概述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心小学教职工群众自行管理各项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事务的一种自我管理机构。
它是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教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和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场所。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任务是:1.代表中心小学教职工全体参与学校重大决策、选举、管理等事务;2.发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意见书;3.选举教职工的代表进校领导班子,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二、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由学校职工代表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比例约定为学校职工代表占总代表数的70%,各职能部门代表占总代表数的30%。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方式可以采取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代表的代言人能够真实反映教职工的意愿。
三、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核心,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
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包括:1.选举和罢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2.制定学校的工作规划和发展战略;3.讨论和决定重大的学校事务,如课程设置、招生政策、财务决算等;4.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决算报告;5.制定和修改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6.代表教职工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7.监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和议事程序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校职工代表和部门代表共同参与。
会议形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以便教职工代表可以方便参会。
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包括:提案、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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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
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
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7、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为5~9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③讨论各种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④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⑤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9、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
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