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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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三篇)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三篇)

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加强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促进教职工的参与和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第二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和领导,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学校领导人员,监督学校领导和行政的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和利益。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各部门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起草会议议程,组织选举,协调代表大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代表大会会前,需通过会议通知告知各教职工,并提前通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成立后,由主席团成员宣布开会,并说明会议主题和议程安排。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议程按照先主题报告,后分组讨论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由代表大会主席团进行宣布,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指导和监督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平公正,遵循选举法则,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选举秩序。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选举应当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并设置专人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选举结果,由主席团公布,留有一定时间进行异议申诉。

第六章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的实施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的实施,经表决通过后由主席团组织实施,并设定实施的时间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当积极响应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落实实施措施。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要求,并有法律效力。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篇)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旨在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组织形式和成员1.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3年,代表大会由全体在岗教职工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通过重大决策,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制定和修改有关制度,以及听取和评议学校工作报告。

2. 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秘书处、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个机构组成。

三、代表选举1. 代表大会选举事项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

2. 代表选举分为两个环节,先进行班组或年级的代表选举,再进行全校代表选举。

各班组或年级的代表根据人数确定名额,按照不候补人员的原则选举产生。

四、代表资格1. 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3)具有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或教育经验。

(4)具有良好的纪律和工作表现。

2. 代表选举产生后,应当受到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榜样作用。

五、代表大会及议题1. 代表大会按照每年召开一次的原则,由主席团制定议程和时间安排。

2. 代表大会的议题包括:(1)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2)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3)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4)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议题。

(5)选举产生学校领导班子。

(6)学校的职称评聘、奖励和纪律处分等重要事项。

六、代表权益保障1. 代表大会代表依法享有发表言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

2.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校党委、行政部门反映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决策,参与学校的重要事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七、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执行1. 代表大会的决议以过半数代表的同意为通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工会法》、《劳动法》、《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范》(____年____月____日)和《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单位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四条单位的行政领导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单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五条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其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方案,单位教育教学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专业技术等级评聘方案,校务公开实行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等。

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的方案、办法、计划、措施,不得实施。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如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处分等。

四、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单位负责人申报荣誉称号。

五、评议、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单位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领导人员述职和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并与组织考察结合起来。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镇固中心校初中部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一、引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机制之一,是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调研和探讨。

二、概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学校教职工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制度。

它是体现教育公平与民主的关键机制,有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三、目标1. 促进教职工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增强他们对学校管理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2. 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加强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合作关系。

4. 激发教职工的创造力和专业能力,推动学校的进步与发展。

四、基本原则1. 民主原则: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他们的参与和表达权益。

2. 平等原则:教职工代表应当平等对待,不分职务和学历,保证各种声音的存在和平等发言的机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5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5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Preamble: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的基层民主组织,旨在推进学校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参与感。

为确保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提高代表大会的质量和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学校教职工政治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促进学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我校设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享有的基层民主权利,是学校教职工行使管理权益和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倾听教职工的声音,代表教职工的意愿,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可以分为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代表大会、学历代表大会等不同层次的代表大会。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校党委和校行政办公会向代表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选举和决定教职工代表委员会的成员和工作事项;监督和评议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解决教职工关切的问题提供平台。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和改革,应当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主体作用,确保代表大会的正确履职。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和资格第七条学校教职工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应当公开、平等、公正。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教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代表的产生应当兼顾学历、专业、工龄和党员等因素。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产生新的代表。

第十条代表的产生应当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以采取纸质选票、电子投票等形式。

选举按照候选人数和代表名额的比例进行,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爱岗敬业,遵守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职工利益;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能够辨别和解决教职工的问题。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五篇)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五篇)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____八项规定,彻底整治“庸懒散”现象,强化广大教职工的会议纪律意识,打造文明有序的开会秩序,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

特做规定如下:1.接到开会通知的人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如因通知未及时传达造成参会人员缺席或迟到,将追究传达人员的责任。

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如果不能出席会议,需向会议负责人请假。

2.按时到会,照要求的位置就坐。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注:迟到、早退均指在____分钟以内,超过____分钟视为旷会。

3.开会时需将手机关机或打静音。

4、会议正式开始后,严禁中途离会,如有特殊情况和负责人请假后方可离会并及时返回,无故离会视为旷会。

5.开会过程中,不说话,不交头接耳,认真记好会议记录。

6.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人及时报送纪律、考勤情况到政教处备案。

7.会议负责人下达通知时须告知参会人员会议大至需要的时间,以便参会人员提前调整课程。

8.会议考勤、纪律情况记入年终考核。

备注。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二)辛集镇齐庄小学____年____月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____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

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三)是学校为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教职工参与决策与管理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总则1.1 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2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学校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1.3 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校长在学校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积极支持校长行使教育管理决策和统一教育教学活动的职权;校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1.4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 职权2.1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2.1.1 定期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重大科研立项、财务预决算、自由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学校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2.1.3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采用代表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表决。

2.1.4 评议、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2.1.5 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2 校长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

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校长应当按决定执行,并可报告上级主管机关。

职工代表大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校长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可以报告上级工会。

2.3 校务委员会应有职工代表(包括工会主席)参加,参加的代表数不应少于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

2.4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由校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对学校发展、改善办学管理、增加职工收入、尊重和保障职工政治民主权利、劳动保护和改善职工集体福利等共同目标,作出明确的规定,互相承担责任和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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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代会的任务教代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二、教代会的职责(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三、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四、教代会代表应履行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五、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二)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组及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组长、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三)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五)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六、教代会的召开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

教代会每3年为一届。

期满进行换届选举。

教代会须有2/3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

教代会在教代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开好教代会,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七个基本程序。

(一)选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教代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20%。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3、教职工代表的选举、撤换和补选。

教职工代表以系、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1)、严格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参加选举人数需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2)、教工代表需获本单位教职工一半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教代会代表按照五个选举单位[艺术系、财会系、机电系、计算机系和行政(不属于系的人员)]组成组,并推选出组长。

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3)、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4)、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单位内部调动一般不做处理;教职工代表离、退休后,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教职工代表被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教职工代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

(5)、教职工代表的增补,因各种原因造成教职工代表缺额的,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会研究同意后,再由原选举单位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将选举结果报工会,工会审查同意后,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增补情况。

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者离岗、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缺额应由原选单位按照规定补选。

办法与选举相同。

4、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一些未当选为代表的校领导和有关中层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人数一般不要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不能当选为教代会主席团成员。

(二)定议题。

教代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就是教代会的议题。

大会议题主要应围绕两方面的内容:1、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2、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教代会的议题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三)征集提案。

教职工代表提案是以书面的形式,提请教代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征集应在召开大会前半个月由工会或提案小组把征集表发给代表。

"征集表"内容包括提案名称、案由或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提案人和附议人。

提案一般应有一人提出,二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

三人以上合议后,就填写提案表,成为正式提案。

提案征集后,应进行审理分类。

处理方法分为:1、立案——凡符合政策规定,行政有能力解决,又确实需要解决的提案,应立案处理。

凡是立了案的,都要进行整改。

2、调查——对提案内容的可行性需要作深入了解和研究后才能确定,则暂不立案,待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定。

3、解释——对不符合政策,或者学校根本无法解决的提案,则向代表作出解释。

4、暂缓处理——对符合政策,但学校目前欠缺解决的提案,则作暂缓处理。

(四)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参加,汇报本届教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提请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五)开大会。

开好教代会是教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

因此,要严格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认真主持开好大会。

会议召开前,大会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教工代表人数。

到会代表超过2/3,即可宣布开会。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1、大会报告。

由校长作工作报告或有关行政负责人作专题议案报告;由工会主席或教代会常委汇报上届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2、分组讨论。

分组对大会报告、议案等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定草案或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

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

3、大会发言。

由组长或推选出来的代表在大会上作大会发言,陈述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

也可让教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4、大会表决。

对各项方案、大会决议、表决草案或候选人进行表决。

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表决形式。

5、宣布表决结果。

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六)贯彻实施决议。

大会决议是教代会对其各项议题做出的决定,是教代会职权的表现形式。

决议落实得好不好,是检验教代会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志,党、政、工必须通力合作,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维护教代会的权威和大会决议的严肃性,教代会的决议任何人不能随便修改。

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教代会常委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召开教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表决。

七、说明: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若上级有新的规定与之不符的则自行终止。

本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以前有关教代会的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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