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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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最高形式。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评议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职代会对企事业单位的群众组织的领导作用。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要依法开展,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与企事业单位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事务管理。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主席主持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以便更好地组织工作和完成任务。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与产生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全体在册职工通过公开、平等、民主和有选择性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和合法劳动者身份;(二)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在当前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四)在召开选举会议前一个月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辞职记录。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程序如下:(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依据职工总数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选举办法,制定选举方案,并向全体职工宣布;(二)选举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选民大会,通过公示选民名单,明确选民的资格;(三)选民在选举会议上进行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四)选举结果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负责公布。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3篇)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3篇)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是我国企业中重要的民主管理制度,他们在不同的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职代会制度是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委员会两机构相结合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具体体现;职工大会制度是指按照法定程序约定期间、集会方式召开的职工广泛参与的会议。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在民主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下面将从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工作方式、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组织形式职代会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委员会构成,职工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职工委员会是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工作机构。

而职工大会制度是全体劳动者参与的民主集会,通常是在法定程序下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大会由这些代表组成。

二、职责权限职代会制度的职责包括:决定重大事项、选举、监督、协商等。

职工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有关企业重大事项,例如企业发展方向、重大投资、人事任免、考核评价等。

职工委员会是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全面协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并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而职工大会则是广泛参与决议事项的场所,全体劳动者通过大会表决决策事项。

三、工作方式职代会制度的工作方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委员会会议、协商会议等。

企业按照规定周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职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研究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等问题。

职工大会则是按照周期和需要召开,广泛参与民主决策事项。

四、制度保障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

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委员会制度是劳动法所规定的,通过法定程序设立,享有特殊的权力和职责。

职工大会则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得到保障,具有广泛的参与和决策权利。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的差异主要在于职责权限和范围。

职代会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机构设置,其决策权力更具体且重要;而职工大会是全体劳动者的集会形式,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代表参与决策。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____至____次,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党、政、工提议,可随时召开。

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如需要可召开预备会议。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但会议议程应相对独立。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一般由秘书长具体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和综合职工代表对大会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研究需要提交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代拟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草案);____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方案,并提出人选建议;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从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办主任或工会副主席担任。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民主管理、生活福利、评议监督等专门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由____至____人组成,一般由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也可聘请有专长的职工参加。

专门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民主管理小组职责。

征集提案,开展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督促大会有关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了解和反映职工对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审议有关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等;受理职工申诉,对严重违反机关内部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生活福利小组职责:为职工代表大会____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实施方案;督查大会有关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协助、监督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政策规定。

(三)评议监督小组的职责。

了解职工对干____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评议干部的工作;监督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广大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和监督企业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具有会议制度、代表制度和选举制度,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党的领导,党委负责指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党员代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和产生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组成,代表的数量根据企业规模确定。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采取选举产生和委托产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代表的民主选举和合法性。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遵循民主、平等、竞争、直接等原则,保障代表的代表性和代表的质量。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后可以连任一届。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工作方式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决策权、监督权、选举权等职权,通过审议决定企业重要事项,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并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常委会、职工委员会等机构。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职工代表大会可以通过召开大会、开展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报告工作成果。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权益保障:企业应当为职工代表大会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时的安全和尊严。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保障: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足额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保障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解散和改选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解散: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常委会提出解散议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解散。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5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5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5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一__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工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形式,是进一步加强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2、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状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3、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工会主席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工作报告、发展建设计划、工作总结;审议方针、改革及发展规划、财务预结算报告、重要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向工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推荐。

4、职工代表大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群众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主人翁职责感和用心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职权,敢于负责的对工会和职代会的工作提出议案、批评或推荐;敢于对落实职代会提案、决议等状况质询和督办。

6、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7、职工代表大会要定期召开,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意,反映民情,解决实际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篇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中国工人阶级进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机制。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民主权益,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工代表大会,简称代会,是企事业单位中代表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机构,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代会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实现发展;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监督职工的实施情况;引导职工的思想认识,增进团结和合作。

第二章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四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原则是充分发扬民主,由广大职工依法平等自愿参选。

第五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宣传报名、初选、公示、正式选举等环节。

第六条代表候选人的数量应根据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合理确定,实行无分区、无层级选举制度。

第七条代表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以及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三)党的纪律、职工的方针政策,表现良好;(四)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和广泛影响力;(五)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较高。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在日常工作岗位上进行,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由职工自行提名,并征集候选人本人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产生初选是由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或代表大会筹备组的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根据代表候选人的资料和初选评比表,评选出候选人。

第十条初选评比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品质、工作情况、群众基础、对代表大会工作的了解等内容。

第十一条初选名单由评选委员会颁布,并在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经公示无异议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作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名单。

第三章代表大会的选举第十三条代表大会的选举是企事业单位一届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后,按照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组织进行。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和有效进行代表职工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决策的权利,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是建立和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环节,是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领导、工会指导、职工代表自主、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约束的原则进行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按照程序进行召开,代表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监督和决策。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应当强调民主原则,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应当积极推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依法决策。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代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应当强化工作机制,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代表的充分参与和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应当规范,保证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地点,确保代表能够充分参加。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公开透明,代表和职工群众有权了解会议的议程和决策过程。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确保代表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监督和决策的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宣传、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合法性和正当性。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和修改企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企事业单位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的职工代表大会的管理。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依法选举产生的一种权力机构,行使职工的集体意志和权益。

第四条所有职工代表大会及其成员都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利益。

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单位与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依法选举产生,代表全体职工行使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秘书处、专项代表、代表组成。

(一)主席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成员。

主席团的选举方法由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二)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要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事务管理和决策的具体实施。

(三)秘书处由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秘书工作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会议文件的准备,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专项代表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就具体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代表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期限为三年。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可以是集会、座谈等。

会议名称、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团确定。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决定由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归档。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享有拍照、录音和录像的权利。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代表大会活动,保证权益和利益的代表议案,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反映代表大会的情况。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一)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内重要事项的决定;(二)审议、通过关于企事业单位内重大决策的决议;(三)审议、通过与职工权益和福利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四)审议、通过企事业单位内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劳动纪律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决策;(五)审议、通过关于企事业单位内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六)审议、通过职工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相关的决策;(七)审议、通过与职工权益和利益相关的其他决策。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4篇)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职工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协商的重要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是由企业内的职工代表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定一切重大事项的权力。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实行代表制,代表人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5%。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积极、高效。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目标是以职工代表会议为核心,加强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决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代表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选举并罢免职工代表会议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二)选举并罢免职工代表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三)审查和决定企业的工资、福利、奖励、惩处、合同等重大事项。

(四)解释和决定职工在企业中的各项权益,制定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五)讨论和审议企业的经营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等。

(六)审批企业的合并、分立、关闭、上市等重大决策。

(七)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八)其他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八条职工代表会议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职工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织。

第九条职工代表会议按照职工代表人数的比例,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职工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

职工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有主任、副主任、秘书等职务,由职工代表会议通过选举产生。

第三章选举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选举程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由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负责组织和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5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5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矿职工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发展煤矿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煤矿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矿委的政治思想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矿总经理、矿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听取矿长的工作汇报,审议煤矿的经营方针、长远和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二、审议通过矿委提出的企业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工资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三、评议、监督企业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四、职工代表大会对矿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问题时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矿委提出建议,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七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力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产生,以车间为单位,由职工代表相互推选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等组成,干部为职工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十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中途如有职工代表离矿,则通过补选的办法,产生新的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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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单位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以下统称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实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平时召开的所谓职工大会即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相等同。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主要职权:
(一)听取单位行政有关部门关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的工作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机关内部重大建设项目情况,职工任免、晋级、奖惩、调动、辞退、岗位交流、进修培训、财务收支有关情况等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对机关的中心工作以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政务公开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四)审议决定贯彻执行关系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医疗保障、休息休假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法律、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职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六)对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进行监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机关在职职工(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对机关内部事务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提出提案;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义务:努力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条职工代表可以与工会会员代表同时选举产生,一般以科(室)或所(队)为单位,由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的代表既是职工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比例和结构。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35%—50%,但职工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

职工代表结构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由机关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中层干
部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机关职工总数的比例;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
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资格的终止、替补。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因工作调动、轮岗、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由原选举单位补选。

第十三条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和部分离退休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和
特邀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至2次,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党、政、工提议,可随时召开。

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如需要可召开预备会议。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但会议议程应相对独立。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一般由秘书长具体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和综合职工代表对大会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研究需要提交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代拟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审查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方案,并提出人选建议;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从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办主任或工会副主席担任。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民主管理、生活福利、评议监督等专门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由3至5人组成,一般由职工代表中提名产
生,也可聘请有专长的职工参加。

专门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民主管理小组职责:征集提案,开展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督促大会有关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了解和反映职工对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审议有关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等;受理职工申诉,对严重违反机关内部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生活福利小组职责:为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实施方案;督查大会有关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办理;协助、监督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政策规定。

(三)评议监督小组的职责:了解职工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评议干部的工作;监督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提案征集制度。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机关工会向职工代表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和提案征集表。

(2)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征集表。

(3)机关工会召集专门工作小组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初审、立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定。

(4)机关工会(专门工作小组)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的征集、立案、办理情况。

(5)对优秀提案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督查制度。

(1)期中督查。

机关工会(专门工作小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2)重点督查。

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中的重大事项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3)全面督查。

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对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作出评价,并视情对执行决议、办理提案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批评和质询。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机关工会应将召开会议的时间、议程、中心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提案表决形式等,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工会。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机关工会要建立职工代表定期培训的制度,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

职工代表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调查研究等形式。

第六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三条机关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对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2)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3)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会务工作。

(4)指导职工代表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大会提案的办理。

(6)维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受理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申诉。

(7)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8)制定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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