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安全管理规定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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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内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内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内生产安全管理,防范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访客等。

第三条厂区内生产安全管理是厂区内所有岗位和员工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和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厂区内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厂区内的生产安全工作,以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第二章生产安全职责第五条厂区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履行生产安全职责,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员工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制定生产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每个员工都知晓和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

第九条各岗位员工要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范第十条厂区内各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一条温度、湿度、光线等工作环境要符合国家标准,对环境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严禁在厂区内吸烟或者进行其他危险有害的行为,如酒后驾驶、闹事等。

第十三条在厂区内必须建立标准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进行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对火灾隐患要及时排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厂区内要设立急救室,并配备基本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急救工作。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五条在厂区内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厂区内应设立安保人员,进行巡逻,维护厂区内的安全秩序,并对外来人员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七条厂区内要设置监控设备,对重要场所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工厂内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厂内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厂内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工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全厂安全教育培训;(三)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负责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六)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厂安全委员会的决策和命令;(二)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六)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各岗位的主要职责:(一)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厂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四)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五)消防安全知识;(六)其他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员工转岗、复岗时,必须进行转岗、复岗安全教育培训。

厂内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厂内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厂内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厂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和修订厂内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五)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七)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厂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五)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厂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在职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四)厂内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参训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厂内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二)各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加强日常巡查;(四)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024年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道路及车辆管理(1)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的照明。

在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和统一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2)其他部分参照《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WHNY/ZD-40-____2、生产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

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

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2)、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厂房结构应当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

(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105cm)。

进出口处,栏杆应当拆卸方便,使用后可以及时恢复。

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4)、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都应加强维护,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包括拴、挂、吊装工具、起重锚点和支撑)以及任意开扎、拆除。

(5)、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做出具体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对防潮、防汛、防冻、防震、防雷击、防腐蚀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应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处理。

(8)、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杜绝跑、冒、滴、漏。

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及其它侵蚀性物质,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基础墙面等建筑物。

凡有防腐隔离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开孔、敲击和与高温物或火焰接触,以免防腐隔离层受损坏。

(9)、设置排气筒(管)、排水管取样点等,应远离建筑物,以防止侵蚀下沉。

(10)、厂区内道路上,不准堆放或排放有侵蚀性的物料,不准随意破坏道路。

如施工需要,需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11)、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在厂区道路行走或拉运。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厂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提升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制定本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第二条本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三条厂区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源头治理、事故防范,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四条厂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和制度规范。

第五条厂区应制定并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安全文件、安全计划、应急预案、职业危害防控措施等,明确责任岗位、安全流程,保障员工安全。

第六条厂区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厂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患于未然。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第七条厂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员工了解并熟悉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厂区应针对不同职能的员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厂区应建立安全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未达标员工进行再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应急处理第十条厂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和应急物资准备等事项,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第十一条厂区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做到随时随地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第十二条厂区应建立并维护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应急信息快速传达,实现各部门、各层级的协同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厂区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第十四条厂区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构建全员参与、共建安全的良好企业文化。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设备管理第二条厂区设备使用人负责厂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越设备的额定能力使用设备。

第三条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在维修完成后经过试运行确认无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公司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以备查阅。

第五条设备检查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防火管理第六条厂区要设立独立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厂区内禁止使用明火,所有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进行布线,并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

第八条厂区必须设立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或遮挡通道。

第九条厂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安全性。

第十条每个工作岗位都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可靠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厂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厂区要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在岗位危险性较大的员工,要进行定期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任何生产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生产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有效和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已发生的事故,厂区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厂区管理层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实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八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

第十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建立事故处理和救援队伍,提供紧急救援和医疗救助。

第七章安全宣传第十七条工业厂区和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八条安全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

工厂安全管理规定样板(3篇)

工厂安全管理规定样板(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以及进入本厂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厂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本厂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所有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承包商、临时工进入本厂应遵守本规定,服从本厂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员工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员工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特殊工种员工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业场所、消防设施等。

(二)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责任人。

(三)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二)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

(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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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安全管理规定精编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厂区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为确保集团厂区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厂区正常秩序,做好厂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一. 人员管理规定
1. 前门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 本集团员工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各公司人事,相关主管共同签署的外出单,交前门警卫室登记清楚后方可出厂,入厂时由警卫填写入厂时间,签名后交给本人即可。

. 来访人员入厂时,室外警卫要上前接待,了解来访人员相关情况,室内警卫应做好登记工作,发给来宾卡和来访单。

. 来访人员出厂时,应将来访单和来宾卡收回,来访单上必须有被访人的签名。

. 如来访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必须要持有物品放行单,并有相关公司负责人签署方可放行。

. 来访人员因故中途出厂时,警卫要把来访单和来宾卡收回,以免遗失,来访人员入厂时,警卫在询问查实后方可把来宾卡和来访单返还,并放行入厂。

. 外来人员要入厂应聘的,值班警卫要认真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发现假证件拒绝入厂,检查完后做好登记,指引入厂,出厂时询问其是否被录用,然后做好登记,如发现未被录用人员在厂区逗留,值班警卫应劝其离厂。

. 有施工人员入厂时,值班警卫要问清楚到哪里施工,所带工具有哪些,并做好登记,发放施工卡,出厂时必须检查核对所带物品工具与入厂时是否相符,如无问题方可放行。

. 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入时不须登记,值班警卫必须起立敬礼。

. 各公司员工必须着厂服或佩戴厂牌出入。

2.. 后门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所有来访人员原则上不得从后门出入,值班警卫要指引来访人员到前门登记入厂。

所有辞工人员携带行李物品的从后门离厂,并且必须要有物品放行单和相关人员的签名方可放行。

. 集团员工只有在上下班时可以正常出入,上班时间必须有相关手续方可放行。

员工家属入厂必须由员工本人接待,值班警卫要登记好有效身份证件方可放行。

集团员工必须着厂服或佩戴厂牌出入,如有未着厂服,没戴厂牌,有自称是本集团员工者,需本人通知同事带厂牌到后门,值班警卫确认后方可入厂,并做好登记以待处理。

二.车辆管理规定
1. 各公司特别指定车辆出入不须登记检查,值班警卫必须起立敬礼。

2. 各公司其他车辆出厂时要各公司相关主管签名的派车单,车上如有物品还必须有放行单方可放行,车辆回厂,应到警卫室取回派车单,值班警卫要填写入厂时间,并做好登记
3. 来访车辆入厂时,室外警卫要上前接待,询问相关情况,室内警卫要做好登记,发放来宾卡,同时引导路线,指定停车位。

4. 来访,送货车辆入厂时如有自带货物的,必须在来访单上登记说明。

5. 来访,送货车辆出厂时应收回来宾卡和来访单,如有物品带出的还要有相关主管签名的物品放行单,仔细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6. 如有国家机关单位车辆到访(如海关,公安,税务,劳动,卫生,治安,村委会等),室外警卫应上前敬礼,在问清楚找谁和查看证件确认后,不用登记直接入厂。

7. 后门除了送煤气,送菜,拖泔水,拖垃圾等车辆可以出入外,原则上其他车辆一律从前门出入。

对此类车辆出厂,值班警卫也要做必要的检查,如无问题方可放行。

三.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 各公司如有货物出厂,必须有送货单和放行单,并有相关主管签名,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员工出差携带公司物品出厂,必须有相关主管签核的物品放行单,待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 如有自带货物入厂的,需在来访单上注明,出厂时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 各公司员工携带自身物品出厂时,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厂手续,经警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5. 对各公司的废料,垃圾出厂,也要有各公司相关主管签名的放行单,待核查后方可放行四. 警卫执勤要求
1.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做到令行禁止,言出必行。

2. 文明执勤,礼貌执勤,维护集团形象,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3. 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一视同仁,按章办事。

4. 处理问题要沉着冷静,灵活机智,坚持工作原则。

5. 执勤时要着装统一,干净整洁,要精神饱满,积极主动,保持警惕。

6. 执勤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同意不得私自换班。

7. 执勤时要保持警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清洁,爱护公物。

8. 执勤登记要认真,清楚,整洁,并保存好各种资料,文件以便查询。

9. 执勤时对于出入集团的人,物,车要做好接待,检查,管控,引导等相关工作,做好登记,照单放行。

10. 夜班执勤时禁止打瞌睡,脱岗,串岗,不得和无关人员闲聊。

11. 夜班执勤时要服从夜班负责人的管理,提高警惕,遵守厂规,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2. 巡逻时要带好警棍,手电,对讲机,按时巡逻,不得代人签到或提前签到。

13. 巡逻时要多听,看,闻,注意水电,门窗是否关好,有无漏水,漏电的现象,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夜班负责人汇报,做好登记。

14. 执勤时要文明礼貌,不得与集团员工或其他人员发生纠纷,对骂,打架,如有问题难以处理,请立即通知上级主管。

15. 交接班时应将本班执勤情况和各种资料等相关事宜交接清楚,接班时要检查执勤物品是否完好,卫生是否干净,如有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

五. 警卫管理权限
1. 警卫对在集团内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事,赌博等不良事件,有责任挺身劝导和制止,但不能对员工进行打骂,如有不服从管理,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2. 警卫有责任督导集团员工爱护厂区卫生,集团设施,如有违犯不听管理者,应做好登记,交相关公司处理。

3. 对外来人员到集团内进行抢劫,盗窃,打架,流氓等行为,警卫有责任制止,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同时保护好现场,证据,维护好现场秩序,并立即报警。

4. 警卫有权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集团,对出入集团的人员,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六. 治安应急情况
1. 如发生集团内员工打架,闹事等不良行为,警卫应立即制止,并报本部门主管和相关公司主管处理。

2. 如有非本集团人员在厂区内闹事,打架,流氓滋事,警卫应立即制止,同时上报主管或
派出所治安队
3. 如发生集团员工或领导在厂区外被抢劫或殴打,警卫接到报信后,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同时组织所有警卫赶到现场,控制事件恶化,如情节严重应立即报警。

七. 消防应急情况
1. 如集团内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火灾地点及周边的地形,地貌,并立即鸣哨紧急集合,全体警卫协助灭火,要服从主管安排。

2. 前门警卫要注意引导消防车尽快到达现场,前,后门警卫要加强对人,物,车的管控,留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 灭火时先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积极参与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抢救贵重物品,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八. 紧急集合
1. 如发生火灾,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或其他严重事件时,执勤警卫接待通知后应立即吹紧急口哨(一长三短)示警,其他警卫听到哨声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球场集合。

2. 如中堂镇,潢涌村进行紧急集合演习,或需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要积极参与。

同时相互通知,按要求携带警棍,由队长带队尽快赶到指定地点。

3. 紧急集合时哨声要洪亮,其他警卫听到哨声后也一起吹紧急集合口哨,或利用电话,对讲机通知不当班的警卫和相关领导尽快赶到球场,由队长带领赶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共同积极处理。

东莞市美饰木艺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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