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起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一、起重机监督检验的内容要求:1.设备文件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文件进行检查。
包括起重机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记录、维修记录等,以确保设备的合法、合规操作。
2.设备参数的检验: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主要参数进行检验,包括额定起重量、起升速度、大回转角度、主机总重量等。
通过测量和计算等手段,验证设备的参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结构和安全装置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部件结构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包括起重机的钢丝绳、滑轮、制动器、限位器、保险装置等。
确保设备各部分的结构完整,安全装置能正常运行。
4.操作机构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种操纵机构进行检查。
包括手动操纵机构、自动操纵机构、电气、液压等操纵机构。
检查各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能够实现各种操作需求。
5.电气系统的检查: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包括电源系统、控制系统、信号系统等。
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存在漏电、断电、短路、过载等安全隐患。
6.安全技术资料的鉴定: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鉴定,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备,了解相关安全知识,避免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二、起重机监督检验的方法:1.视察法:通过实地视察起重机械设备,检查其外观、结构、安全装置等方面。
可以直观地了解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
2.测量法:通过使用测量仪器和设备,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项参数进行测量和计算,验证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试验法: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项功能进行试验,包括起升、提升、回转、输送等方面。
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不出现异常状况。
4.检查法: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各个部件进行仔细检查,包括固定件、连接件、防护装置等。
确保各部件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5.文书查看法: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查看,了解设备的历史维护情况、事故记录等。
可以了解设备的使用过程和存在的问题。
总结起来,起重机监督检验的内容要求主要包括设备文件的检查、设备参数的检验、结构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操作机构的检查、电气系统的检查和安全技术资料的鉴定等。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新)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从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的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并按授权项目范围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以下统称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和各类起重机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起重机,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起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录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
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编号:QJ32(2012)-0293
制造单位:济南金梁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许可证级别:B 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许可备案)编号:TS2437128-2011 产品品种(型式):普通塔式起重机产品型号规格:QTZ40
设备代产品编号:10374
制造完成日期:2012年7月14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台产品的制造,经我机构监
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特发此证书,并在产品铭牌上打如
下监督检验钢印:
监检:日期:2012年7月13日
审核:日期:2012年7月14日
批准:日期:2012年7月14日
监检机构核准证书号:TS7
注:本证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制造单位随出厂文件交使用单位,一份制造单位留存,一
份监检机构
存档。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需提供资料清单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需提供资料清单告知后安装前时提供:1、告知书(原件)2、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3、作业人员证4、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5、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如果有)6、产品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①产品合格证②产品技术特性(如规格型号、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③主要受力结构材料④主要零部件(如吊钩、电磁吸盘、抓斗、集装箱吊具、钢丝绳、减速器、电动机、电气控制设备、电动葫芦、卷扬机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⑤安全保护装置(如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者型式试验合格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⑥外构件合格证明⑦铭牌实物复印件⑧出厂检验报告7、施工方案8、轨道基础证明9、购销合同或技术协议10、监检工作确认清单11、试验清单12、安装说明书和使用维护说明书(检验室查阅后可退回)安装完成,具备检验条件时提供:13、检验申请(从网站下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14、自检报告(加盖制造单位公章)注: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方单位红章。
报检人员要按上述顺序将资料排放整齐。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见证资料确认清单施工单位:(加盖章)编号:注:1、确认方式:“Z”代表资料核查;“S”代表实物检查;“C”代表现场监督;2、无此项打“/”;3、见证资料名称根据实际名称填写。
编号:起重机零部件清单起重机编号检验类别□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单位(盖章)使用单位负责人安装单位(盖章)施工负责人: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号:起重机试验报告单(企业自检)起重机编号检验类别□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单位(盖章)使用单位负责人安装单位(盖章)施工负责人注:此单的检验项目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安装过程中监督检验机构将检查此记录,并作为起重机械安装监检合格的判定条件且存档。
编号:起重机试验报告单(企业自检)起重机编号检验类别□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单位(盖章)使用单位负责人安装单位(盖章)施工负责人试验人:审核人:批准人:年月日注:此单的检验项目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安装过程中监督检验机构将检查此记录,并作为起重机械安装监检合格的判定条件且存档。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a238630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26.png)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正文:----------------------------------------------------------------------------------------------------------------------------------------------------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1991年3月21日劳安字〔199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和检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第四条起重机械的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负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设计总图上应盖审批单位公章。
起重机械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总图、安全装置配置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计算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第五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先取得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
安全认可每3年复审一次。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制造非定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将设计方案、主要构件图纸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自检合格后,应向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将取得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列入随机文件。
第八条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将各机构和系统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安全装置及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还须经劳动部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对样机的安全性能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认可证书。
第九条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
一机一档资料目录【最新】

“一机一档”资料目录(以塔式起重机为例,其他起重机械参照)一、证明文件1、产品出厂合格证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2007-1-1日至2013-12-31日出厂的需提供)4、产品说明书5、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6、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7、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8、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9、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10、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11、履历手册12、钢丝绳、地脚螺栓(支腿)、高强度螺栓合格证,液压表检测报告二、合同、协议和专项方案1、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2、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3、使用单位与产权(出租租赁)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4、设备维修保养合同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6、塔式起重机基础专项施工方案7、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8、塔式起重机拆卸专项施工方案9、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专项施工方案三、安全技术交底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1)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3、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3)4、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3)5、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GDAQ20502、GDAQ2050201、GDAQ2050202、GDAQ2050203)四、安全操作规程1、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0)2、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1)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2)4、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3)5、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9)6、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7、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4)8、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五、检查验收1、安装塔式起重机相关安全条件确认表(GDAQ21008)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GDAQ21006)3、机械(电气)设备进场查验登记表(GDAQ2090102)4、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表(GDAQ2090104)5、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GDAQ21311)6、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GDAQ209010803)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GDAQ2090105)8、塔式起重机附着自检表(GDAQ209010804)9、塔式起重机附着验收表(GDAQ2090107)10、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GDAQ20613)11、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GDAQ20612)12、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GDAQ209010902)1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塔式起重机)(GDAQ21010)14、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GDAQ1301)15、大型机械设备验收审批表(机施公司内部用表)16、塔吊基础隐蔽验收审批表(机施公司内部用表)17、停工通知书(公司对项目)(GDAQ2030202)18、复工申请书(项目部报公司)(GDAQ2030203)19、隐患整改回复表(机施公司内部用表)20、项目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GDAQ2030201)21、塔式起重机基础钢筋及预埋件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22、塔式起重机桩基础验收表23、塔式起重机基础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2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自查表(施工单位用表)(穗建质(2014)244号)。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办特[2014]294号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办特[2014]2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266e897e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21.png)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监督检验的通知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办特〔2014〕2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部分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企业、公众等通过多种方式向总局反映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法》,做好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现就停止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立即停止起重机械制造环节的监督检验在特种设备安全法制订过程中,部分企业和协会强烈要求停止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得到全国人大的认可。
《特种设备安全法》没有规定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
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举措,各级质监部门必须贯彻落实。
为此,总局2013年12月31日发布了2013年第191号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不再实施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在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安装告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各地不应再要求起重机械制造企业提供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同时,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中第三条第五款“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内进行改造或重大维修时,由负责制造单位制造监检的监检机构实施监检”的要求,修改为“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的改造或重大维修由负责该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单位负责,由设备使用所在地经核准的检验机构负责改造或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__TSG_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前言2004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起草意向,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起草组,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草案。
2004年11月,中国特检中心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04年11月22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凼[2004]6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5年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武汉市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5年3月,特利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特种设备局对报批稿多次、广泛的征求各方面意见。
2006年6月2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对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人员和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当高速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项目,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管理,规范监督检验行为,保证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制造监检),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在起重机械制造现场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的制造过程,在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产品安全性能的监督验证。
制造监检不能代替制造单位的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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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造 完 成 日 期:
2012 年 7 月 14 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台产品的制造,经我机构监
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特发此证书,并在产品铭牌上打如
下监督检验钢印:
监 检: 审 核: 批 准:
TS SS S 日期:2012 年 7 月 13 日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编号:QJ32(2012)-0293
制 造 单 位:济南金梁建工机械有限公)编号:TS2437128-2011
产品品种(型式):普通塔式起重机 产 品 型 号 规 格:QTZ40
设 备 代 码:43103712820100290 产 品 编 号:10374
日期:2012 年 7 月 14 日 日期:2012 年 7 月 14 日
监检机构: 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监检机构核准证书号:TS7110076-2012
注:本证书一式三份, 一份由制造单位随出厂文件交使用单位,一份制造单位留存,一份监检机构 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