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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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三务公开实施方案第1篇三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即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单位工作情况。

2. 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三、公开内容1. 党务公开:(1)党组织基本情况;(2)党员队伍建设情况;(3)党的组织生活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5)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事项。

2. 政务公开:(1)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4)公共服务事项;(5)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事项。

3. 财务公开:(1)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2)财务管理制度;(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4)其他应当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1. 公开栏: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2. 网络平台:利用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3. 新闻发布会: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事项。

4. 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获取相关公开信息。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时间节点等。

2. 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公开工作。

3. 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4. 总结评估: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 提高公开质量: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2.06.03•【文号】•【施行日期】2002.06.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的十五大以来,不少地方和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成功经验。

为了更好地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巩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在全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广大职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企业管理的重要特色和优势。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一批企业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加强了企业的管理和改革,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实践证明,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

实行厂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国企企务公开实施细则

国企企务公开实施细则

国企企务公开实施细则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和监督,落实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国企企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总则1、企务公开是国有企业行使法定职责、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2、国有企业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和主营业务的需要,制定并完善企务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对内和对外的公开机制,为各方提供更好、更及时、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打造良好的公开平台。

3、企业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企务公开工作,对企业运营管理的各项情况实行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积极承担企业向社会公开信息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公开内容1、基本情况。

公布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产业分类、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等基本情况。

2、组织结构。

公布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层人员及其职责分工、内部管理制度等信息。

3、自身经营状况。

公开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利润、税费、负债、资产状况等经营数据。

4、社会贡献。

公开企业对国家、对地方、对行业的贡献情况,如缴纳税费、扶贫捐赠、环保投入等。

5、环境安全。

公开企业对环境的保护情况,如废水、废气排放量、重要污染源排放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

6、员工情况。

公开企业的员工数量、教育程度、薪酬、福利待遇等信息。

7、重大决策。

公开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合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8、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通过举报电话、信函、电邮等形式,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借此实现社会监督。

三、公开方式1、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和其他公开媒体公开。

2、通过社交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介公开。

3、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企业管理的疑问,解答疑惑,消除误解。

4、通过企业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提供给社会各界,让公众有通畅的信息反馈通道。

四、公开机制1、确立企业的公开顶层设计,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具体职责,保证企业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我队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一)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

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等形式。

五、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公开行政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它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1. 公开信息范围: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政府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公共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众接待等方式和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同时,在现代技术条件下,政府还应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3. 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制度要求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众平等地获取信息。

同时,还要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公众意见充分反映。

4. 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应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包括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

政府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监督意见和举报。

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规范行政行为。

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企业党务公开制度

企业党务公开制度

企业党务公开制度为了在我公司全面实行企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服务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根据牡办发【2011】XX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组织机构为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如下组织机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成员:各党委成员,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党办、工会、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

该组织机构实行职务自然替补制。

二、党务公开原则1、党务公开要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凡是不涉及党和企业机密的事项都必须公开;对于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批评、质询都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2、各专项党务公开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党务公开目录所列的公开内容、时限、范围及规定的程序认真执行。

不得避重就轻、避大就小、避实就虚。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及责任人(见附表: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党务公开目录)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专项党务公开责任部门的一把手即为该项公开内容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提出、审批、公开、反馈、归档的程序办理。

1、提出和审批。

公开事项由各专项责任部门按照党务公开目录所规定的内容提出,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2、公开。

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已经审核批准的内容,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

3、反馈。

由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热线反馈电话和征求意见箱,收集、整理党员和群众所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

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次公开。

4、归档。

由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经办人、审核人进行登记,归档备案。

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企业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政务信息,是指企业在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的政务事项及信息。

第三条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第五条企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二)企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三)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四)企业业务相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五)企业权责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六)企业业务相关的通知、公告等;(七)企业的工作动态、简报;(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六条企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依法无需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政务信息的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和查询。

第三章政务信息公开程序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政务信息的性质和特点,分别采取以下程序公开政务信息:(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网站、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及时公开;(二)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企业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现场查询等方式提供;(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务信息,企业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以便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第四章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国企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国企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国企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企业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公开原则(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企业应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企业应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统一平台、统一发布。

企业应通过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便于公众获取和查询。

第三条信息公开内容企业应公开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住所、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等。

(二)企业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及分工,企业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三)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四)企业重大决策: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改制、兼并重组、重大投资、财务预算等。

(五)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薪酬支付情况等。

(六)企业劳动用工:招聘计划、招聘程序、员工待遇、劳动争议处理等。

(七)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社会公益等。

(八)其他应公开信息:企业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信息公开方式和时限(一)企业应通过以下方式公开信息:企业网站、新闻媒体、公告栏、座谈会等。

(二)企业应根据信息性质和特点,确定公开时限:1. 实时公开:实时更新企业经营数据、重大决策等信息。

2. 定期公开:定期发布财务报表、招聘信息、社会责任报告等。

3. 临时公开:根据企业重大事项进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第五条信息公开责任(一)企业应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

(三)企业各部门、下属单位应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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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14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转发、、《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矿井党委、机关党支部:
现将集团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办〔20XX〕11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分公司综合办
20XX年10月2日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
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豫国资组宣〔20XX〕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国、、集团综合办
20XX年9月29日
(电子公文)
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意见》,结合省管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开放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高省管企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群众,做到党的事务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二)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

严格按照《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

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实
施党务公开,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党员群众普遍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原则。

积极研究推进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形成责任明确、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立足实际,大胆
实践,科学安排,规范运作,使党务公开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借鉴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党务公开载体,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包括省管企业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

四、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凡属党内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都应当公开;凡属党内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当公开;凡属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党员、群众要求公开,但基层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书面提出理由,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党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党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变动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党组织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等。

(二)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讨论决定的“三重一
大”事项,党组织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制定的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等。

(三)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委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情况,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四)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履行职责、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党组织的奖惩情况等。

(五)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员培训、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和规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及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党员的奖惩、党员评议情况,生活困难党员和职工的慰问、补助情况和捐款捐物及使用情况等。

(六)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七)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拔办法及选拔、调整情况,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情况,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等。

(八)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党务公开内容要根据企业自身性质和党组织实际情况来确定。

基层党组织在首次实行党务公开前,要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并报上级党组
织审核同意。

五、主要形式
篇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目录1
XX县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一、党务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县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县委公开的主要内容
1.县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县委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
3.县委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决议、决定;
4.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5.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年度考核的情况;
6.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典型案件处理情况;
7.县管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8.县委领导分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信访接待日安排、结对帮扶、联系困难户、下基层工作、联系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等情况;
9.县委关于宣传教育及政法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党内事务。

(二)乡镇(场)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情况;
2.领导班子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考核情况;
5.组织设置及隶属组织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党费收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
6.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农村、社区、学校、基层站所、企业等党组织公开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班子成员分工的情况;
3.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考核奖惩情况;
4.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结对帮扶、设岗定责、交纳
党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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