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电子政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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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电子政务的模式与问题

外包电子政务的模式与问题

电子政务外包的模式与问题摘要:电子政务外包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一种有效手段。

政府需要选择正确的外包方式和有效掌控外包过程。

本文阐述了电子政务外包中的三种模式和电子政务外包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关键字:电子政务外包模式问题电子政务外包,既是政府服务外包的一种,也是IT外包的一种。

按照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提出的对电子政务概念的理解,宽泛意义上的电子政务应该是指电子政务系统的使用者和建设者非同一主体的建设模式。

目前,不少IT企业已经与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展开密切合作,电子政务外包进入了中国市场的视野。

那么,在政府信息化的进程中,为何要选取外包作为其具体的实现途径呢?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认为,外包的核心就是“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其余的交给别人做”。

政府部门的核心业务是政务,政府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这些工作可以通过引入外包机制来完成。

同时,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电子政务外包。

2002年,中央办公厅发布的17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由此推动我国电子政务服务外包实践的发展。

2006年公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创新电子政务建设的模式,提高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外包就属于电子政务建设模式的创新内容之一。

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电子政务从以基础建设、系统建设为主,进入到以应用为主的阶段。

由于政府职能的特殊性,政府与企业相比更加关注业务外包后的安全保密性。

哪些服务可以外包,哪些服务需要自行建设,这是政府部门在决策阶段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除此之外,良好的厂商资源、优质的售后服务、低廉的产品价格均为左右外包选择的重要因素。

根据外包的运作模式,我国电子政务外包大致可以分为流程式外包、混合式外包和创新式外包三种模式。

1、流程式外包流程式外包即政府将某些业务流程交由专业机构处理,政府部门负责外包合同的监管并承担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的最终责任的外包形式。

电子政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实行外包的方案

电子政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实行外包的方案

电子政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实行外包的方案一个优秀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是优化党政机构业务流程和提升党政部门管理模式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它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软件信息技术、行政管理专业经验,以及党政机构工作常识。

其中软件信息技术包括软件、硬件、网络、IT项目管理等诸多复杂的专业知识。

这些专业知识对于以党政机关信息化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化部门来说,技术条件要求很高,投入研发资金庞大。

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因使用范围及对象不同,所以,信息安全一直以来都是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障信息安全,一般情况下,党政机关在开发与管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中,普遍采取的方式都是自主研发、自主管理。

因其研发过程中技术要求太高,使用资金庞大,所以,导致了硬件投入不足、软件开发缓慢,更新频繁、资源浪费过大的问题存在。

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发展速度,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做到尽可能少花钱、多办事、资源共享、提速发展。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行外包将会是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

现就电子政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实施外包提出以下方案:一、电子政务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实施外包的必要性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包含软件信息技术、行政管理专业经验以及党政机构工作常识三大部分。

作为软件信息技术这一部分,因并不涉及信息安全的核心内容,并且其研发资金耗用量大,安装调试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信息化部门策划、开发高效的电子政务整合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任务巨大。

所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占用了过多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的精力。

如果将软件信息技术研发管理这一部分划出实行外包,交由专业软件研发管理机构运作,可以让党政机关信息机构管理人员从繁锁复杂的信息技术管理中解放出来,用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信息行政管理中去。

电子政务外包

电子政务外包

电子政务外包,又称政府IT服务外包(IT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 in government)它既是政府服务外包的一种,也是IT外包的一种。

通常所说的电子政务外包概念是从信息技术外包引申而来。

所谓信息技术外包(或称IT外包)是指一个部门或企业的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公司,由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完成。

而电子政务外包,即政府在政务信息化过程中,将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以及相关服务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的IT外包服务提供商完成的一种管理运行模式。

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政府独立承担,是不科学、也是不现实的。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引入外包机制发展电子政务,不仅能够提高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质量,还可以节约资金,精简人员,提高服务效率与效能。

根据市场权威分析机构Gartner的报告,大于60%的政府机构需要两家或更多的外部服务提供商来协助达成其电子政务目标。

“政府正在逐步放弃其非核心业务。

技术对实现政府目标是很重要的,但不是政府的核心能力。

”“利用内部IT 资源实现政府职能的趋势越来越强,转向外部技术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从长远来看,外包IT服务将是政府部门的大势所趋。

”在许多国家,电子政务外包都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发展期,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实践阶段。

一、电子政务外包的迅猛发展在美国,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市政府都大力推动部门内IT服务外包。

教育部的IT系统从1993年开始外包给ACS公司;海军舰队兵团内联网项目以8.8亿美元外包给EDS集团;运输安全局把1亿美元的IT可管理的服务外包给了UNISYS集团。

统计资料显示,美国联邦政府电子政务外包费用正在以年均18%的速度增长。

在英国国内,收入局通过与EDS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开发出开放系统,使得过去分割的个人平台被开放系统所取代;而且还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热潮,合作开发出基于INTERNE的税务应用。

浅谈电子政务外包的模式(1)

浅谈电子政务外包的模式(1)

浅谈电子政务外包的模式(1) 从实际状况上来看,电子政务毕竟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一个政府部门无论从职能还是体制上,都不可能单独培养一个队伍来进行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相反,外包后的政府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政务”上,这也是电子政务建设能够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一环。

在经历一段时间颇有炒作意味的喧闹之后,电子政务工作正逐步走向理性和成熟。

全国各地大胆开拓,创造了不少很有参照价值的工作方式和运作模式。

其中,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中不要大包大揽,而是充分依托社会力量,采取外包的方式强化政企共同参与正越来越多地被电子政务建设者所接受。

合理性的分析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电子政务是一项面向社会、造福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种公共责任,理应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同完成。

具体来说,近几十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层出不穷,而大部分政府部门又缺乏精通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和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经验,有些时候显得无所适从。

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开展,系统建设规模更大、范围更广、技术更新,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从仅要求技术背景向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过渡,相应的政府部门更显得难以判断和选择,造成了很多问题。

采取外包的设想电子政务建设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既实现政府管理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又带动产业,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高效配置作用。

大力推行市场化,实现不同角色的精确定位:出资方角色应通过招标确定,赋予特许经营或优惠政策;系统集成方、运行维护方、监理方三个角色应通过公开招投标参与系统建设;政府是制定标准、支付运行维护费或使用费的使用方角色、进行监管的监管方角色。

政府部门最好不承担出资和建设运维等角色,为了有效制衡,出资人和系统承建者最好是不同主体。

新建系统应优先选择企业出资建设方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应注意的问题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局面,首先要求政府理清思路,明白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以及一步一步的战略部署,否则在和企业的合作中只能跟着企业的思维方式去行动,把网络建设起来,把软件买走,能不能用得上、用得好则是这以后的事情,企业这么做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经营行为最终是为了赚取最大的利润,而政府必须在其中起到掌舵者和导航仪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企业的尊重。

中国电子政务运维与外包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电子政务运维与外包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电子政务运维与外包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主要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正在从覆盖政府业务阶段向与政府业务融合、全面支撑服务型政府建设阶段过渡。

到目前为止,主要地区政府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均已进入应用维护阶段,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信息化的依存度大幅增加,公众对政府信息服务的需求日趋迫切。

我国已经承办和即将承办的奥运会、亚运会和世博会等一系列国际性会议活动,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子政务应用运维管理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挑战,沿用建设方式的管理思路与目前发展阶段不相适应,粗放型的运维及外包管理与政府业务风险防范的要求不相适应。

为此,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联合ITGov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等机构,选取有代表性的若干样本城市,对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和外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在现状总结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以下为报告摘要)电子政务运维与外包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一、运维现状(一)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正处在由建设向运维转型的时期。

我国主要地区已经基本完成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主要应用系统的开发。

从资金投入来看,也已进入建设转运维阶段。

以某副省级城市为例,2001年到2010年,建设资金与运行维护资金都呈上升趋势,但从2007年开始,运行维护资金呈现加速上扬态势(见图1、图2),但是与此同时,运行维护资金相对于建设资金的比重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建设资金与运维资金比例失调,这迫切要求电子政务的运维规划和管理必须更科学,从而提升运维绩效。

图1 建设资金与运维资金时间序列图图2 运维资金相对建设资金的比重时间序列图(二)电子政务运维以系统、网络运维管理为主。

电子政务的运维管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硬件为主的设备维护管理阶段,二是系统和技术管理为主的系统、网络运维管理阶段,三是满足服务型政府需要为主的服务管理阶段,前两阶段是面向信息技术与设备的,第三阶段是以电子政务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为主。

政府外包之IT外包

政府外包之IT外包

政府外包之IT外包政府服务外包就是通过政府把机关的后勤性服务,行政工作相关的技术服务,为企业、市民、各类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性服务等,以政府机关或部门作为发包方,明确条件资质的准入制度,按照一定程序公开择优承包的方式,通过签订报酬与服务数量、质量、效率相挂钩且与规范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合同办法,承包给有关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的民事行为。

鼎韬认为,在“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指导下,政府将更多地通过外包方式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要建立一视同仁的准入制度,公开择优采购承包制度,规范的合同制度,标准化、科学化的评价考核制度和动态的激励机制,以及相应的政策体系。

随着政府对信息化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采购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部分。

由于信息系统比较复杂,政府部门很难也没有必要自身储备太多的专业人员来维护,因此,将信息系统的维护、服务等工作外包给专业公司,是政府部门现实的选择。

IT外包是指政府部门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信息技术服务商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功能。

常见的IT外包涉及信息技术设备的引进和维护、通信网络的管理、数据中心的运作、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备份和数据恢复、信息技术培训等。

依照被委托的系统的不同档次,IT系统外包又能够分为IT基本架构外包(IT Infrastructure Outsourcing)和使用系统外包(Application System Outsourcing)。

在政府外包中,经常将IT外包又称作电子政务外包(IT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 in government)。

通常所说的电子政务外包概念是从信息技术外包引申而来,就是指政府部门信息技术的外包服务。

从外包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 IT资源整体外包:为政府部门提供全套的IT系统规划、采购、实施、运维、咨询和培训等整体服务。

2.单项IT技术外包:政府有选择地把某些IT问题,如网络建设、硬件设备维护、单项软件开发等外包给专业公司去做。

电子政务选择何种外包模式

电子政务选择何种外包模式

公共093陈倩郭慧娴袁万莉徐思思电子政务外包的概念电子政务外包,它既是政府服务外包的一种,也是IT外包的一种。

通常所说的电子政务外包概念是从信息技术外包引申而来。

所谓信息技术外包(或称IT外包)是指一个部门或企业的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公司,由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完成。

而电子政务外包,即政府在政务信息化过程中,将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以及相关服务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的IT外包服务提供商完成的一种管理运行模式。

国外电子政务外包的发展状况#新加坡政府就特别强调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紧密伙伴关系,并由此扶持了IT服务企业的发展;#墨西哥政府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电讯企业的战略伙伴关系来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联网问题;南非的电子税务系统就是由南非政府的税务总局与私营企业合资建设的。

#在这方面,美国更为典型。

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IT系统从1993年开始外包给ACS公司,ACS公司同时为教育部门的基于互联网的学生贷款服务系统提供服务和支持。

2001年,美国运输安全局(TSA)把1亿美元的IT可管理的服务外包给了UNISYS集团。

目前,UNISYS已承接了20个州政府机构的数据中心。

我国电子政务外包的情况目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中央部委已经部分或全部将其IT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运营和管理。

不少IT企业已经开始与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展开密切合作。

*北京市政府以“统筹负责制”的方式交给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来建设首都公共网络平台,首信公司负责网络运营及一些应用系统开发。

*青海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青海劳动保障信息网项目也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外包模式,由国内知名IT企业一揽子承包一。

*2001~200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现了81%的资讯科技项目成功外包,约值港币12.3亿元,占港府资讯科技工程总开支的84%,先后外包了“生活易”公共服务电子化计划、政府电子采购服务、电脑化社会保障服务、土地注册服务、“香港教育城”计划等重大特区政府资讯科技开发营运项目。

第七讲 电子政务外包讲解

第七讲 电子政务外包讲解

2.2 LBO模式
租赁—建设—经营 ( lease-build-operate,LBO)。 在这种模式 中,企业被授予一个长期合同,利用自己的资金扩展并经营现 有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 它往往享有根据合同条款回收投资并 取得合理回报的权利,同时必须向政府部门缴纳租金。
这种方式对于政府而言, 可以以较低的方式向民众提供服务, 但降低了政府对电子政务控制的可能;对于私营企业而言,采 用这种方式有利于私营企业避税,但其风险增加。 这类协议的 时间一般为 5~15 年。
(1)外包的概念理解
资料来源:尹建华,王兆华,苏敬勤.资源外包理论的国内外研究述评〔J〕.科研管理.2003,24
(1)外包的概念理解
目前在国内学术界, 对外包的定义大多是从战略管理的 角度进行阐述的, 引用较多的定义为“外包是在企业内部资 源有限的情况下,为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仅保留其最具竞争 优势的核心资源,而把其他资源借助于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 源予以整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绩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和增强企业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1990年, C·K·prahalad 和Gary Hamel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 表题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文章,首次在学术文献中提出了“
外包” (企业将非核心的业务职能交由外界的专家)这一概念

在外包一词出现之前, 人们经常使用的词汇是转包或分包 (subcontracting), 其核心是契约或合同(contract)。转包一词的历 史十分悠久, 早在 16 到 18 世纪,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始形式— ——对外分活制, 就可以看到转包的雏型。
(1) 理论背景 新公共管理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 劳动分工理论 核心竞争力理论 木桶理论 代理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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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予以整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绩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和增强企业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2)外包的特征
外包不同于单纯的市场交换 外包是一种具有中间性质的纵向 非一体化过程 外包是一种基于契约关系的合作 过程 外包具有专用性特征 外包的内容是可以整合在企业内 部的;
外包不仅涉及相关的资源转移, 而且涉及相关的管理职能的重新 定位;
新升级时的融资风险较大。
2.7 BBO模式
购买—建设—经营 (buy-build-operate,BBO)。 现有电 子政务服务系统被出售给那些有能力改造或扩建现有系统 的企业。企业在特许权下,永久性地经营电子政务服务系 统。 这种方式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能够得到销售资金,不用为 设施更新买单,但丧失了设施的实际控制权;对于私人部 门而言,提高收入的机会增加,但风险巨大。
Management Science,1999,45(7):954- 971)
1990年, C·K·prahalad 和Gary Hamel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
表题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文章,首次在学术文献中提出了“
外包” (企业将非核心的业务职能交由外界的专家)这一概念 。 在外包一词出现之前, 人们经常使用的词汇是转包或分包 (subcontracting), 其核心是契约或合同(contract)。转包一词的历 史十分悠久, 早在 16 到 18 世纪,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始形式— ——对外分活制, 就可以看到转包的雏型。
务的外包,是政务实行电子化所需要的网络平台的开发、建设
和运营的外包.
(3)电子政务外包的主要特征
电子政务在建设过程中一般有两类模式:一类是自建模
式,另一类就是外包模式。
自建模式是指政府通过投资建设属于自己的主服务器和 电子政务系统来实现内部业务或公众服务电子化的一种 建设模式。在该模式中,电子政务系统一般通过招标的 方式委托第三方建设,政府自己(也可能委托第三方)维
第七讲 电子政务外包
一 电子政务外包概述

电子政务外包的实践模式

国内外电子政务外包的发展
四 四 四 电子政务外包的风险与控制
1 电子政务外包概述
管理大师德鲁克(Drucker)在其《大变革时代的管
理》中认为:“再过 10 或 15 年, 组织也许会将所有‘支 持性’而不‘产生收入’的工作以及所有不提供升入 高级管理层职业机会的活动都委托给出外单位去做。
(O&M Contract)、合作组织、租赁一建设一经营 (LBO)、购买一建设一经营(BBO)、建设一转让一经 营 (BTO)、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转让 (BOOT)或建设 一经营一转让 (BOT)、建设一拥有一经营 (BOO)。
2.1一般模式

电子政务外包的一般模式是指引入市场机制,由专业企 业、研究院所等非政府机构根据政府的授权或委托承担电子政 务的建设和运营任务,通过合理的方式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筹 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这种模式的典型特征是电子政务项
(4)采用外包模式建设电子政务的优势
节约政府政务成本
固定设备与系统、管理维护人员的专业化
提高政府效率以及服务质量
拉动信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优化的资源配置
……
2 电子政务外包的实践模式
E.S.萨瓦斯(E.S.Savas)提出了基础设施民营化
的9种主要类型,分别是:出售、租赁、运营和维护
中得到益处并节约成本, 但有可能出现私人部门破产或 绩效的欺诈问题; 对于私人部门而言,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避免法律、管制和民事责任问题。
2.4 BOT模式
建设—经营—转让 (build-operate-transfer,BOT)。 在政 府部门和承包商企业达成协议的前提下,由政府向承包商颁 布特许权,允许其筹集资金建设某电子政务服务系统, 在特 许权规定期限内管理和经营该系统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并在特许权期满后,无偿将系统交给政府接管。这种方式对 于政府而言,能够加快项目建设的进程,但是政府要承担经 营和管理成本上涨的风险;对于私人部门而言,刺激私人部
时间一般为 5~15 年。
2.3 BTO 模式
建设—转让—经营 (build-transfer – operate,BTO)。
企业为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建设融资并负责其建设。一旦建 设完毕,企业就将该系统的使用权转移给政府部门, 政 府部门再以长期合约的形式将其外包给企业。
这种方式对于政府而言,能够从私人部门建设的专业经验
通过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增加收入,但缺乏有效管制电子政
务服务价格的机制; 对于私人部门而言,能够以最大效率 提供服务,但缺乏竞争。
2.5 BOO模式(续1)
BOT模式与BOO模式的区别就在于: 在BOT项目中,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后必须将项目设施交 还给政府,而在BOO项目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 制地拥有并经营项目设施。
目的外包承担者完全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非政府组织。这种模式是国内外目前最为普遍实行的一种外包 模式。
2.2 LBO模式
租赁—建设—经营 ( lease-build-operate,LBO)。 在这种模式 中,企业被授予一个长期合同,利用自己的资金扩展并经营现 有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 它往往享有根据合同条款回收投资并 取得合理回报的权利,同时必须向政府部门缴纳租金。 这种方式对于政府而言, 可以以较低的方式向民众提供服务, 但降低了政府对电子政务控制的可能;对于私营企业而言,采 用这种方式有利于私营企业避税,但其风险增加。 这类协议的
政府IT服务外包(IT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 in
government). (1) 理论背景 新公共管理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 劳动分工理论 核心竞争力理论 木桶理论 代理理论等
(2)电子政务的内涵
通常所说的电子政务外包概念是从信息技术外包引申而来 的。上面已经对信息技术外包的概念做了详细的说明,所以电 子政务外包就是指政府在政务信息化过程中,将电子政务项目 建设、日常运行维护以及相关服务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 专业的IT外包服务提供商完成的一种管理运行模式。 宽泛意义上来说,电子政务外包就是指电子政务系统的使 用者与建设者是非统一主体的建设模式,是电子的外包而非政
2.8 PPP模式(续3)
(2)PPP模式的优势
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可使私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电子政务建设项目中,以提高 效率,降低风险;
有利于政府机构加强对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质量和水平上的
管理和控制; 有利于政府角色的转换和重新定位. ……
2.8 PPP模式(续4)
(3)应用PPP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运用BOT模式,项目发起者可拥有一段确定的时间以获得实
际的收入来弥补其投资,之后,项目交还给政府。而BOO模 式中,项目的所有权不再交还给政府了。
2.6 TOT模式
转让—经营—转让 (Transfer-Operation-Transfer)。 政 府把已经投产运营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移交 给外商或民营企业经营, 待特许经营期结束时,政府再 将其项目的所有权收回。这 种方式对于政府而言,能够降低政府经营的成本,但面临 合同到期时政府重新成为电子政务服务提供者的可能;对 于私人部门而言,能够保证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效率,但更
护、管理和更新,系统产权属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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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模式与自建模式的比较
(l)产权的不同 电子政务外包模式与白建模式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产权的转 移。 (2)资金投入的比较
(3)服务更新速度的比较
(4)一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比较
(5)安全性的比较
(6)设备采购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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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的外包过程,不能完全等同现有企业的
(1)外包的概念理解
资料来源:尹建华,王兆华,苏敬勤.资源外包理论的国内外研究述评〔J〕.科研管理.2003,24
(1)外包的概念理解
目前在国内学术界, 对外包的定义大多是从战略管理的 角度进行阐述的, 引用较多的定义为“外包是在企业内部资 源有限的情况下,为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仅保留其最具竞争 优势的核心资源,而把其他资源借助于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
2.8 PPP模式

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伙伴)模式是20 世纪90年代在英国兴起并在西方国家广为流行的一种公共产品和 服务供给新模式,主要在国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 。其实质是政府公共部门根据社会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提
出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确立私营部门合作伙伴,私营部门负责项
IT 外包活动而必须展现出其基本的公共性特征:
外包目的的公益性
外包内容的限定性
外包方式的规制性
(3)电子政务外包的多元动因
基于战略的考虑 费用压力 就业推动 精简组织的规模
公共需求诱发
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技术弹性刺激电子政务外包 为法治化提供条件和基础 ……
——彼得·德鲁克.大变革时代的管理[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1.1 电子政务外包概念的理解
1.1.1 外包
从语源上看, outsourcing 作为一个英语词汇最早出现于 1982 年.
(Van Mieghem J.A.,Coordinating investment, production, and subcontracting[J].
1)

这种模式强调政府的公共部门(Public)与私营机构(Private) 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Partnership),并以“契约约束机制” 督促私营部门按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 产,公共部门(或政府)向私营部门付费作为对其生产成本的补偿
和收益的回报。在这种模式下,公共部门不是把重点放在拥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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