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标本运送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病理标本运送流程,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等级医院评审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标本包括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脱落细胞学标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
第二章病理标本采集第四条采取标本时,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勿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取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取前后情况。
临床科室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第五条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第六条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第七条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第八条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及时送检。
第九条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第三章送检病理申请第十条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由申请医师签名确认。
痰液细胞学检查、体液细胞学检查、涂片检查的申请单填写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第十一条凡需行术中冰冻病理检查者,临床医师应在手术前一天通知病理科,并与患者(或家属)签订《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冰冻标本申请单除填写病人一般情况外,还应填写影像学、同位素及腔镜检查等相关结果,并注明手术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同时注明手术科室医师所在的手术间及手术医师、巡回护士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取得联系。
医院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病理标本的管理,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本采集与送检1. 采集要求(1)所有手术切除、抽取、钳取、刮取自人体的组织、细胞等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的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不得随意丢弃、切开、私自留取或仅部分送检标本。
(2)标本采集时,应尽量减少烧灼,以免影响诊断。
2. 送检要求(1)住院病人的标本由科室安排专人送检,门诊病人的标本由病人或其家属送到病理科。
(2)标本离体到固定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除有特殊要求外,标本必须使用足量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3-5倍。
(3)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按操作规程及时剖开,充分固定,时间应大于6小时(或过夜)。
(4)需要做冰冻切片检查的需提前一天预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将填写的冷冻病理检查预约申请单送达病理科。
三、病理科接收与处理1. 接收要求(1)病理科应有专人验收一般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2)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是否相符,发现疑问时,应马上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状况。
(3)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固,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晰。
2. 处理要求(1)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
(2)病理报告签发时限:快速冰冻病理报告一般在收到标本后2小时内出具;常规病理报告一般在收到标本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
四、标本保管与归档1. 保管要求(1)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污染。
(2)病理标本应按照规定分类、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
2. 归档要求(1)病理报告归档,由病理科负责整理、归档。
(2)病理报告归档后,病理科应定期检查、清理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五、责任与奖惩1. 责任(1)病理科负责病理标本的采集、送检、接收、处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2)科室负责病理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工作。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为规范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取材和保存工作,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的原则。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和保存工作。
1.3 病理标本包括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脱落细胞学标本等。
二、病理标本采集2.1 采集标本时,应避免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避免挤压,以免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不得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2.2 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2.3 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2.4 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2.5 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及时送检。
三、病理标本运送3.1 临床各科室及门诊应安排人员负责标本的清点、查对、登记、运送(不允许让病人或其家属送标本),并与病理科值班人员交接核对,并在专设的标本登记本上签收。
3.2 手术室标本(含门诊小手术室):由手术室工作人员根据医师开出的病理会诊单负责清点、查对登记、运送;病理科值班人员签收。
3.3 病理科验收各种标本时,应检查以下项目:(1)核对检验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2)核对检验项目是否清楚;(3)查验标本的唯一性标识、类型、采集日期及时间;(4)标本量是否满足检验用量;(5)标本的收集容器是否正确、有无破损。
3.4 若出现以下不合要求的情况,应拒收标本,登记并告知客户:(1)申请单标识不清、信息不全的标本;(2)无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不清楚的标本;(3)非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标本;(4)采血量不足检验需要量的标本;(5)严重溶血及脂血等影响检测结果的标本;(6)收集容器不正确或有破损的标本;(7)检验项目与标本类型不符的标本;(8)外部有严重污染的标本。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一定仔细恪守本制度,严防标本丢失。
病理单由手术医师按要求逐项填写完好。
巡回护士仔细查对患者,按要求备好各样型号标本袋,并在标本袋的标签上详尽注明患者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送检日期等。
一、一般病理标本寄存与送检1.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器材护士按要求搁置于手术台上,请示手术医师后交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在接取标本的同时,与手术医师及器材护士一同确认手术标本的名称,并实时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如术中有两个以上标本时(如多组淋奉承等),每拿出一组,器材护士应立刻交给巡回护士,三人同时确立标本名称,由巡回护士正确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
2.术中小块标本易丢掉,洗手护士应特别注意保留,若无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应提示术者保存标本。
3.凡手术切取的全部组织、抽吸的液体(送检)等,洗手护士必须向医生咨询清楚能否保留,不得私自抛弃。
4.术中留取的标本由手术医生或巡回护士给家眷查察后,由手术医师、器材护士查对病理标本及病理单,共同到病理间浸泡病理标本,固定液量应为标本体积的 3-5 倍,并逐条填写病理登记交接本并署名,各科标本放入各科病理标本橱内,并实时上锁,严防标本丢掉。
5.每天送病理标本前,护理员将标本与病理单、病理登记交接本查对无误后在病理登记交接本上署名,将标本及病理单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人员查对后署名,取回病理标本登记交接本底联保留。
6.无病理单的标本或标本与病理单不符或病人信息与病理单信息不符时,护理员应立刻报告巡回护士,巡回护士立刻报告责任医师查找原由。
7.护理员每天备好10%福尔马林液体。
二、迅速病理标本送检1.若标本需要做迅速冰冻切片刻,由手术医师提早与病理科联系,如为术中决定,由巡回护士或台下手术医师电话联系病理科。
2.所需送检标本切下后,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器材护士共同核对,放入标本袋内,填好标签。
3.巡回护士将标本让病人家眷看后与护理员共同填写迅速病理登记表,由护理员送至病理科,与病理科人员查对署名后取回登记表底联保留。
医院关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

医院关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和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标本采集、运送和检测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处理、储存、分发、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标本质量,为临床诊断、治疗和科研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二)监督和检查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的实施情况;(三)协调解决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组织培训和考核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相关人员;(五)定期评估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标本采集、运送;(二)确保标本质量和完整性,防止标本污染、损坏和丢失;(三)及时、准确地将标本送达实验室,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四)参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相关培训和考核;(五)报告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标本采集与运送第八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的采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操作规程进行。
病理科标本送检规章制度

病理科标本送检规章制度病理科标本送检是医疗机构病理诊断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标本送检的基本要求1. 标本的采集、固定、取材、装片等过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操作,并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和《医疗机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规范》进行。
2. 医疗机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病理科实验室,并确保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满足标本送检的需要。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理科标本送检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理科标本送检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送检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标本送检的具体规定1. 标本送检应由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或者专门负责标本送检的部门负责,并按照病理科的工作时间和要求进行。
2. 送检部门应在标本采集后,及时填写《病理科标本送检单》(以下简称《送检单》),并附上标本的详细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历号、诊断、标本来源、采集时间等。
3. 送检部门应在《送检单》上注明标本的种类、数量、固定方式、取材方式等,并确保标本的包装和运输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标本的损坏和污染。
4. 送检部门应在病理科的工作时间内将标本送达病理科实验室,并确保标本的送达时间不影响病理诊断的及时性。
5. 病理科实验室应在收到标本后,对标本进行核对,确保标本的种类、数量、固定方式、取材方式等与《送检单》上的信息一致。
6. 病理科实验室应对标本进行编号、登记,并按照标本的特点和诊断需要,安排合适的检测时间和顺序。
7. 病理科实验室应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病理诊断报告,并将报告送达送检部门。
8. 病理科实验室应定期对标本送检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标本送检的质量和效率。
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3篇)

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检验科、各临床手术科室(妇产科、外科):为加强我院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病理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请各手术科室、检验科严格依照标准和要求管理病理标本送检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1、科室“标本送检申请单”填写内容要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送检医师签字,每栏必填,不可有空缺;严格核查标本和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后,方可送检。
2、检验科标本登记工作要求:检验科负责标本的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检查科室标本送检单填写是否完整,核查标本与送检单是否一致;每个标本送检都要登记在医务科发放的《医院病理标本签收登记表》上,严格依照表格内容逐项登记,不可漏登;取标本时要及时签字;病理报告返院后,检验科要登记病理诊断结果及病理号;住院患者的病理报告及时通知住院临床科室,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并告知病理诊断结果,患者领取报告时要签字。
3、病理报告归档要求:住院部的病理报告原件要归档在病历中,并把复印件提供给患者,对病理诊断结果要有处理意见和治疗方案;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单,检验科要对每份病理报告做好登记,同时所有病理报告要有复印件分科、分年份归档,便利日后查找。
外送检验工作流程外送标本制度1.检验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
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一)常规标本送检制度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者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者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先后情况。
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像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即将置于容器内,固定液需用10%中性福尔马林,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1. 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 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 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 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 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 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者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 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再也不保留。
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浮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三)冷冻切片1.冷冻切片诊断只限于临床住院病人手术须要器官切除或者确定手术范围的一种快速病理诊断方法。
由于组织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固定、脱水以及切片较厚等等,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的准确率有一定的差距,普通仅限于良、恶性的鉴别。
2.冷冻切片预约:须在手术的前日,与患者签署知情允许书,并将填写的“冷冻病理检查预约申请单”送达病理科,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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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标本运送制度
1、标本袋上必须注明标本采集、固定及送达病理科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分钟)。
2、送检科室相关人员与病理科接收标本人员核对后,双方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
3、标本使用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且固定液的量不少于组织体积的3-5倍,确保标本全置于固定液之中。
4、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固定时,需要将标本置于4度冰箱中保存。
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及时切开,固定过夜,第二天取材。
6、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先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充书面申请单,否则不能出具病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