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处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科标本的接收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病理诊断结果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病理科的工作人员,包含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二章标本送检第三条:标本送检应依照病理申请单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送检标本应包含病理申请单、标本容器和相关资料(病例摘要、影像资料等)。
第五条:接收标本人员应认真检查申请单上的信息,确保无误。
第六条:标本送检前应查询并确认患者信息正确无误。
第七条:接收标本人员应填写标本接收登记表,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
第三章标本验收第八条:接收标本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本验收工作。
第九条:接收标本人员应依照标本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妥当处理和储存。
第十条:标本储存箱应有充分的数量,并标注标本种类和日期。
第十一条:接收标本人员应对标本进行必需的检查,确保标本完整无损。
第十二条:标本送检不合格(如标签不清楚、漏送资料等)应及时返还申请医生,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标本处理第十三条:病理科标本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四条:对于常规病理标本,应及时进行脱水、固定、包埋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特殊病理标本,应依据标本的性质、体积等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标本处理时应注意安全,确保操作人员和标本安全。
第十七条:标本处理完毕后,应进行相应记录,并及时交给病理技术人员进行后续操作。
第五章病理结果报告第十八条:病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十九条:病理技术人员应依照标本处理记录进行切片和染色。
第二十条:病理结果报告应准确、完整、清楚。
第二十一条:病理结果报告应及时打印、签发,并送交相关科室。
第二十二条:病理结果报告应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确保病人隐私不被泄露。
第六章异常情况处理第二十三条:对于显现标本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行相应调查和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于病理结果显现异常、有争议的情况,应及时汇报并帮助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和解决。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病理科标本的管理,保证标本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确保医院诊断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病理科工作规范等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的标本手记、标注、保管、运输、销毁等全部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标本手记管理第三条标本手记责任与要求1.病理科依照规定的手记标本操作流程进行手记,并确保手记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病理科负责人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手记,并确保手记标本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手记时应填写相关手记信息,并核对患者信息的准确性。
第四条标本手记操作规范1.标本手记操作应严格依照标本类型和手记部位的要求进行,遵从无菌操作原则。
2.手记操作前,标本手记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包含手套、口罩、护目镜等,并进行手卫生。
3.标本手记人员应采取正确的标本手记方法,确定手记部位,并遵从规范的标本手记流程。
4.手记标本后,应及时对标本进行正确的标注,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类型、手记时间等信息,并清楚地填写在标本容器上。
第五条标本手记质量掌控1.病理科应建立标本手记质量掌控文件,明确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和操作规范。
2.定期对标本手记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标本手记技能和操作规范。
3.建立标本手记的质量评价机制,定期进行标本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评价结果。
第三章标本保管与管理第六条标本保管要求1.标本应妥当保管,确保其保管完整性和标本质量,防止任何污染和破坏。
2.标本保管期限应依据不同标本类型和医学需要确定,并在标本容器上标明保管期限。
3.标本保管温度应符合标本类型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和记录保管温度。
第七条标本保管管理措施1.病理科应建立标本保管管理制度,包含标本接收、登记、存放、定期检查和处理等环节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2.标本接收时应检查标本容器的完整性和标注的准确性,并登记相关信息。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病理科是医院中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对患者的组织标本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临床医生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
为了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安全性,病理科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标本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标本接收与登记1. 标本接收台的设置标本接收台应设在离手术室和病理科近距离的位置,方便手术医生或病房护士将标本及时送到病理科。
2. 标本接收规范①接收人员应核对标本是否完整,确认送检单上的病人信息与标本一致。
②对于非手术标本,应确认标本的采集方式和部位,并记录在病理报告中。
③如有疑问,应及时与送检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标本手续的正确性。
3. 标本登记接收人员应在标本送检单上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每份标本进行编码。
编码应规范、唯一且易于识别。
二、标本保存与储存1. 标本保存①标本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定期消毒。
②标本应分别存放,不同性质的标本尽量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③标本架上应有标本的名称、编码和保存时间的标签,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2. 标本储存期限①标本的储存期限应根据标本的性质和临床需要来确定。
②过期的标本应及时处理,不得继续保存或使用。
三、标本处理与分析1. 标本处理标本处理应遵循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佩戴防护手套、使用专用工具等。
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标本分析①对标本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应的实验方法进行处理和分析。
②实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样本的形态、大小、颜色、质地等信息,以及所观察到的异常情况。
四、标本交接和归档1. 标本交接在标本交接过程中,应注意核对标本的编码和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2. 标本归档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标本存档目录进行,确保标本的快速查找和管理。
归档记录应详细、清晰可读。
五、标本销毁1. 标本销毁条件标本销毁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包括标本安全、隐私、环境保护等。
2. 标本销毁流程①标本销毁应有专人负责,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的相关信息。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标题: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尊敬的病理科全体员工:为了确保我们病理科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利益和诊断的准确性,特制订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我们在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标本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防止潜在的错误发生。
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确保标本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一、标本接收与登记1. 标本接收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各类标本的特点和处理方法。
2. 在接收标本时,请仔细核对标本相关信息,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等,并录入标本登记本中。
3. 如发现标本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请及时与送标本的科室或医生联系,争取及时补充或更正相关信息。
二、标本处理与保存1. 标本处理人员应遵循病理科标本处理流程,确保各个环节无误。
2. 标本应及时标注、编号、切片并进行染色处理,以保证后续病理科医师的诊断需要。
3. 标本保存期限应根据标本种类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控制。
过期标本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4. 运送标本时,请确保标本容器完整,采取防止破损的措施,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注相关信息,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和标本丢失。
三、标本档案与归档1. 标本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标本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所有标本均应保存在标本档案室内,严禁将标本擅自带离病理科或外借给他人。
3. 标本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编目、归档,并及时更新档案里的相关信息。
4. 归档标本的销毁时间,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把握,由标本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销毁。
四、质控与异常处理1. 病理科应建立质控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标本管理工作,以确保标本质量和工作效率。
2. 如发现标本漏报、错报、损坏等异常情况,请立即上报病理科负责人,并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病理科负责人应对标本管理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分析和整改,并制定相应改进措施,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标本质量。
总结:以上就是我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确保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4篇)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病理科各职能部门的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3 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包括病理标本、临床废弃物、药物废品、注射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
二、责任及权限2.1 病理科负责人负责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操作工作。
2.2 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
三、收集与包装3.1 病理标本的收集应采用一次性容器进行包装,并在容器上做好标识,标明标本种类、病人编号等信息。
3.2 临床废弃物的收集应配备密闭容器,并在容器上做好标识,标明废物种类、来源等信息。
3.3 药物废品的收集应采用专用容器,并在容器上做好标识,标明药物名称、规格等信息。
3.4 注射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收集应采用封闭的专用容器,并在容器上做好标识。
四、存放与运输4.1 病理标本应妥善保存并存放于专用冷藏设备中,定期检查冷藏设备的温度和湿度,确保标本的质量。
4.2 临床废弃物应存放在特定的废物存储室中,确保其与其他物品隔离。
4.3 药物废品应存放在独立的柜子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4.4 注射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应直接放入专用容器中密封,并及时送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4.5 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由专人负责,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容器的密封性,防止泄漏和交叉感染。
五、处理与处置5.1 病理标本经过必要的检验和鉴定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包括保存、销毁或定期清理。
5.2 临床废弃物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包括焚烧、消毒或回收利用。
5.3 药物废品应送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私自丢弃或随意处理。
5.4 注射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应专门进行灭菌处理,并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和销毁。
六、安全与保护6.1 病理科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三甲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制度

三甲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制度
一、为规范病理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及保管规程,根据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
管理指南》(2009)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制定本制度。
二、有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1、标本和申请单的核对人、标本的标记、标本传送人和病理科标本接收人
应有登记和相关人员的签字。
有标本和申请单交接等相关制度。
2、标本使用10%中性福尔马林缓冲液固定,固定液的量不少于组织体积的
3~5倍(确保标本全置于固定液之中),特殊要求除外。
3、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4、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及时切开,固定过夜,第二天取材。
5、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先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
本,需在限定的时间内(如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应出具
书面病理报告。
三、不合格标本处理的制度与程序。
1、不合格标本包括: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实验室;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 标本上漏填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病史、其它重要的检查项目;
4) 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 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6) 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7) 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2、不合格标本需当即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记录。
3、曾被拒收的标本再次送检合格,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病理科标本及随访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及随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病理科标本及随访的管理工作,提高病理科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依据《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病理科的标本手记、送检、处理、保管、记录和随访工作等全部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病理科标本:指被送检以做临床诊断的组织、细胞、体液等物质。
2.随访:指对患者进行后续跟踪察看,以评估治疗效果和预后情况。
第二章病理科标本管理第四条标本手记与送检1.全部标本手记前,必需查看患者的临床病历,了解临床信息和医嘱,明确送检目的和要求。
2.标本手记应由特地的医护人员进行,使用无菌器械,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
3.手记的标本应立刻放入带有标记的容器中,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病例号、手记时间、标本类型等信息。
4.标本送检前,必需填写标本送检单,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临床诊断、送检医嘱、标本类型、送检时间等内容,并由医生或主治医师签字确认。
5.标本送检之后,必需交由特地的人员负责送往病理科,确保送检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五条标本接收与处理1.病理科接收标本后,必需立刻登记并进行初步检查,核对患者信息与送检单是否全都。
2.对送检标本进行必需的处理,如标签更换、组织取材等操作,应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
3.对组织标本进行固定、切片、染色等处理,应严格遵守病理操作规程,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对液体标本进行离心、制片等处理,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清洁和安全。
第六条标本保管与销毁1.标本处理完毕后,需及时进行保管,保管时间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区分,如常规病理标本保管时间为5年。
2.标本储存室应设有特地的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标本保管条件,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依据相关规定,到期的标本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有特地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安全、规范、无残留。
第三章病理科随访管理第七条随访工作流程1.在病理科标本处理完毕后,应立刻将相关随访信息登记到医院的随访系统中。
病理科标本交接管理制度

病理科标本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病理科标本交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医院病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订立本病理科标本交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病理科标本交接相关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试验室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病理科标本包含活体标本和组织切片,包含但不限于外科手术标本、活检标本、尸体解剖标本等。
第二章标本交接流程第四条全部医疗单位在进行病理科标本交接时,必需遵守以下标本交接流程:1.医生在手术前必需准确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与患者确认身份信息。
2.手术切取标本前,手术室护士和手术医生必需确认病理检查所需标本的名称、数量和部位,并记录在手术记录中。
3.手术结束后,手术室护士将标本交付给病理科的工作人员。
交付时必需填写标本交接单,并由医生、护士和病理科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接收标本后必需核对交接单上的信息,并及时记录标本的收件时间。
5.病理科工作人员在对标本进行处理前,必需再次核对标本的名称、编号与交接单是否全都,并记录在工作记录中。
第五条对于体外活检标本,在交接过程中需要额外注意以下事项:1.活检标本应以适当的固定方式保管,避开标本的变形和损坏。
2.活检标本交接时,必需填写标本交接单,注明标本的大小、形态特征、手记部位等认真信息,并由相关医务人员签字确认。
3.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接收活检标本后应立刻进行适当的处理,确保标本的活检质量。
第三章标本管理第六条病理科负责对全部接收的标本进行编号、登记和存储,并建立相关的标本管理系统。
第七条病理科标本管理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准确记录标本的编号、名称、性别、年龄、手记部位等基本信息。
2.存储标本时,保持标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对不同类型的标本订立不同的存储要求,确保标本在存储过程中不发生质量问题。
4.病理科标本库房应设有防火、防潮、防尘等设备和措施。
5.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标本,如感染性标本、遗传学检测标本等,应依照相关标准进行存储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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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标本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强各实验室对各样标本管理的有机衔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作一下制度规定:
一、标本签收
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对病房各样本及时进行验收,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做到书面记录。
每天由护工集中送检标本,由各实验室人员负责验收查对。
二、标本验证
进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唯一编号后,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病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同时送检科室,正确及时地查对,以免延误病人的诊断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明确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床号、标本部位和诊断要求等。
三、标本编号
按唯一编号原则编号。
四、标本转送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性,及时地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切勿延搁标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
对人为造成的标本遗失,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时线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将追究当事
者和实验室责任。
五、标本放置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须统一放置在固定地方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如果当时实验室发现超时限标本还未来拿,必要时通知和督促有关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并作记录。
六、多张检验单标本
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原则上要分装各管,随检验申请单一起分别放置各样本盒,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
七、特殊标本处理
对暂不检测的项目和超规定时间的样本,要随时登记和交班,以免漏检,遗失和延误检验,对没有登记实验室和当事者,一旦发现有此样本的差错发生,一律追究责任,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的样本(如骨髓样本、脑脊液、胸腹水等)特殊病人的样本一律实行“首接”责任制,无论哪位工作人员(包括进修生和实习生,违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究当事者或带教老师责任)一旦收到样本后。
均须负其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及时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有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班记录和双签名。
八、样本保存
对发出检验报告结果的标本(如免疫血清、生化、血常规等),放置四周后处理,并做好记录。
九、样本保存期过后
由专人负责处理,依据预防院内感染文件的要求,分类别进行科学处理。
总之,每个工作人眼,要加强责任性,杜绝和纠纷发生,做到真正“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转变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安全医疗观念,人人把关,尽力按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样本,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