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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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 根据我院分实验及个别工作人员未能重视对各种检验样本管理的责任, 有时出现漏检或不及时地转送样本,由之影响检验质量,延误报告,因而造成不能在承诺限时内报告引起病人医疗纠纷和投诉,同时也造成了各实验室之间的矛盾,现经科室研究就各种样本管理, 加强各实验室有机衔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作以下规定:

1、签收

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对病房各样本及时进行验收,查对, 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有书面记录.每天早上统一工人集中送检的血样, 由负责验收查对,其他时间送检的样本由各实验室负责验收, 包括由本科采集的各种样本.

2、验证

进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编号,(或贴条码)离心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正确及时地补采样,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 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明确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 床号和检验项目等.

3、转送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本院或兄弟医院 ,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性,及时地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 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 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当事者和当时实验室责任.

4、外单位送检

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登记后,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

5、标本放置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 须统一放置在固定部位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 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各实验室对如何转送和取样本应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定时定点,由检测实验室同志询查收集,

6、多张检验单标本

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 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作检测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原则上要分装各管, 随检验申请单一起分别放置各样本盒 ,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

7、特殊标本处理

对暂不检测的项目和超规定时间的样本,要随时登记和交班,以免漏检, 遗失和延误检验,对没有登记实验室和当事者,一旦发现有此样本的差错发生,一律追究责任八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的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 所谓特殊样本是指难于采集的样本,一律实行"首接"负责制,无论那位工作人员(包括进修生和实习生,违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查当事者或带教老师责任) 一旦收到样本后,均须负其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有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班记录和双签名.

本通知送各实验室,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加强责任性,杜绝和纠纷发生, 真正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转变我们的思想认

识和安全医疗观念,人人把关,尽力按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样本,脚

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对以上几条违规者和实验室追究责任和处罚条例详见科室有关规定, 此规定从2010年5月20日起执行

隆德县医院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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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 以质量为核心, 根据我院分实验及个别工作人员未能重视对各种检验样本管理的责任, 有时出现漏检或不及时地转送样本,由之影响检验质量, 延误报告,因而造成不能在承诺限时内报告引起病人医疗纠纷和投诉, 同时也造成了各实验室之间的矛盾, 现经科室研究就各种样本管理, 加强各实验室有机衔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作以下规定: 1、签收 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对病房各样本及时进行验收, 查对, 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有书面记录.每天早上统一工人集中送检的血样, 由负责验收查对, 其他时间送检的样本由各实验室负责验收, 包括由本科采集的各种样本. 2、验证 进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编号,(或贴条码)离心前, 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 正确及时地补采样,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 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 明确受检者姓名, 住院号,性别, 年龄,病区, 床号和检验项目

3、转送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本院或兄弟医院, 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性,及时地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 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 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当事者和当时实验室责任. 4、外单位送检 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登记后, 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 5、标本放置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 须统一放置在固定部位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 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各实验室对如何转送和取样本应有明确的规定, 包括定时定点, 由检测实验室同志询查收集, 6、多张检验单标本 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作检测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原则上要分装各管, 随检验申请单一起分别放置各样本盒, 对采样

输血标本采集流程及血液领发的核对制度

XX市人民医院 输血标本采集流程及血液领发的核对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输血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和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确定输血后,由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血型和诊断,核对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采集血样时禁止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 2、输血患者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不得同时使用一个血液标本。应先进行血型鉴定,需要输血时再另外采集血样。紧急输血患者采集血样时医护人员要两人核对相关信息,并在病程记录上双签名。 3、血样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样和临床输血申请单在输血前一天(紧急输血除外)送交输血科,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双签名,核对有误时应退回样本并与有关科室联系。 4、择期手术应至少提前一天,并于上午十点之前提交《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样,以便血库备足所需血液及血液制品。

5、取血时,由医护人员携带运血箱,凭医嘱和取血单到输血科取血,按规定取血与发血双方共同核对、检查从输血科领出的血液及输血记录单,核对以下内容: (1)核对血袋标签标记的血型与患者的血型是否相符; (2)核对领取血液的条码、血液有效期、品种、剂量与输血记录单是否相符; (3)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室、床号,确认患者是否正确; (4)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6、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领回: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 根据我院分实验及个别工作人员未能重视对各种检验样本管理的责任, 有时出现漏检或不及时地转送样本,由之影响检验质量,延误报告,因而造成不能在承诺限时内报告引起病人医疗纠纷和投诉,同时也造成了各实验室之间的矛盾,现经科室研究就各种样本管理, 加强各实验室有机衔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作以下规定: 1、签收 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对病房各样本及时进行验收,查对, 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有书面记录.每天早上统一工人集中送检的血样, 由负责验收查对,其他时间送检的样本由各实验室负责验收, 包括由本科采集的各种样本. 2、验证 进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编号,(或贴条码)离心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正确及时地补采样,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 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明确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 床号和检验项目等.

3、转送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本院或兄弟医院 ,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性,及时地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 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 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当事者和当时实验室责任. 4、外单位送检 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登记后,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 5、标本放置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 须统一放置在固定部位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 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各实验室对如何转送和取样本应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定时定点,由检测实验室同志询查收集, 6、多张检验单标本 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 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作检测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原则上要分装各管, 随检验申请单一起分别放置各样本盒 ,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采集、接收、拒收、保存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2. 范围: 适用于本科所有标本的管理,包括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及保存等。 3. 职责: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样本采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科室秘书负责本部门具体措施的落实,科主任负责检查和监督标本管理各项工作。 4. 总则: (1)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患者和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 (2)检验申请包括下列信息: 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 ②申请医生 ③标本来源 ④是否优先处理 (3)如患者存在下列情况,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 ①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②确认或怀疑患者有蛋白异常血症。 (4)优先处理的检验标本: ①紧急:来自急诊室、手术室、其它临床患者需要急诊处理的标本,实验室将尽快地为其完成各项检验。

②门诊:对于需在同一天内复诊的患者。 ③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标本的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如血气等。 5.标本采集和送检: (1)标本由以下资格人员采集: ①注册护士。 ②执业医生。 ③检验技术人员。 (2)病区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①医生开具检验项目。 ②急诊检验医嘱立即通知责任护士,护士确认后对该病人进行采集标本,标本采集时要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等;采集完毕后,将病人的基本信息写在标本容器上。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通知检验科的工作人员。 ③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负责采集。 ④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病历号、检验项目,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标本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早上8:00和早上10:00两个时间点到各病区对标本进行接收。由护士与检验科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 (3)门急诊、体检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 ①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

【2017年整理】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2017年整理】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 1、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二、血标本的要求: 1、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4、受血者血标本采集

(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采血时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5、受血者血标本的运输: 1)标识好的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往输血科。 ( (2)紧急送检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 (3)送外单位检测的血标本应有试管盖封口,同《疑难配血登记表》一起放入标本袋并密封,观察无血液渗漏后方能送检;若采取4?条件送检,应避免该血标本与冰盒等接触发生溶血。 6、受血者血标本的交接: (1)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按照3. 2的要求对血标本进行检查, 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等。 )确认无误后,由血标本送交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在《输血科血标本交接记录表》(2 上签名并注明送检时间。

手术室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

手术室标本管理制度 1、凡在手术室内实施手术时取下的组织、器官或与患者疾病有关的物体、异物等均视为手术标本。 2、无病理价值和保留价值的组织、器官、肢体等均应让家属看后并做好手术标本的登记,然后将其用标本固定液固定,派专人送到殡仪馆烧毁。对无病理检查价值的体内异物、内固定物等,让患者家属看后做好登记并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3、洗手护士负责妥善保管术中切下的标本,术后与手术医生核对无误后,由手术医生用标本固定液固定,放入标本存放柜内并做好登记。特殊感染标本应有标记,标识醒目。 4、每日下午由手术室护士将标本登记,病理检查单及标本袋上标签逐一核对无误后由手术室标本送检人员送往病理科,与病理科医生进行核对并签字。 5、手术过程中需要做细菌培养、涂片者应事先开好化验单并记账,标本取下后应立即送检。 6、手术标本需放入带锁的存放柜内,家属看标本时不可带出手术室,严禁有实习生、进修生或其他人代为固定、存放、代送标本,

防止标本遗失。 7、切下的手术标本必须及时用标本固定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的5-10倍,必须将标本全部浸泡在液面以下并封口,防止标本风干和腐败现象发生。特大标本应剖开浸泡。

冰冻切片管理制度 1、术中需做冰冻切片及细菌培养的标本,应立即干燥送检。严禁在标本袋内加入福尔马林等液体,如天气炎热,应用塑料袋装好冰块后放在冰冻切片标本周围,防止标本腐败。巡回护士和手术医生、洗手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后方可送检。 2、巡回护士将标本放入标本袋内,袋外贴上标签,注明病人科室、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标本数量等,巡回护士携带标本告知家属后,及时交给手术室标本送检人员,双方核查签字后,由送检人员立即(15分钟内)将标本送病理科或细菌培养室,并与病理科医生查对签收。 3、如果是特殊感染病人的冰冻标本,应在标本袋外注明感染标示。 4、病理科应在30分钟内报告结果,手术室原则上不接受病理科电话报告冰冻结果,应以书面反馈或电话传真报告结果。 5、接收报告人员收到报告结果后,及时送往手术间,和巡回护士查对,巡回护士及时将结果告知手术医生。并将纸质结果保存于病历中。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精选文档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 采集交叉配血血样,护士要求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护士职称,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 明确患者用血申请,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等信息。 3. 准备采血材料,并明确以下内容 (1) 正确的标本量; (2) 正确的容量; (3) 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采血日 期、 采血者签字。 4. 采集血样过程 (1) 确保在采集血样时,床边正确的核对患者; (2) 正确地给血样试管贴标签:血样采集后在床边给血样贴标签,而不应该事先贴好标签或到办公室贴标签; (3) 第一次输血应同时采集输血前三项检测血样。 5. 采血样完成后,再次核对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信息、血 样量及有无溶血,核对无误后送输血科,并进行护理记录。 6. 质量标准要求 (1) 正确完整的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一致; (2) 正确地核对采血过程;不能在输液处采集血样; (3) 标本无溶血;

(4) 正确地记录。 7. 送血样人员必须是医护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 8. 血样连同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人员和输 精选文档 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 (1) 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 (2) 核对查看申请单、血样标识的完整性; (3) 血样标本量、有无溶血; (4) 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 9. 有以下情况,输血科拒绝收血样 (1) 血样标识不完整; (2) 血样无标签; (3) 标本量不足; (4) 血样质量有问题。 10. 配血标本必须是患者输血前三天之内的,并不得有溶血情况(自身溶血患者标本除外,但应进行试验前后的溶血程度比较)。 11. 患者和供血者标本试验后要放4-8C 冰箱保留(至少- 周),以便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12. 实验后废弃的血标本,尤其是阳性标本应严格管理,与试验所用器材必须按三废要求消毒后交医院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临床检验中心标本管理制度为规范实验样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以保证原始标本在采集、接收及保存过程中方法适当,原始标本中待测成分不受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适用于科室所有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 2.职责 2.1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标本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2、检验人员负责各自检测标本的管理和标本采集手册的编制。 3、工作程序 3.1、编制标本采集手册 3.1.1、由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实验室成员编制各自实验室的标本采集手册,标本采集手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实验室能够提供的使用检测项目目录;(2)、所有检测项目的临床适用范围;(3)、采集标本前给患者提供的指导书;(4)、患者的准备;(5)、原始标本的惟一标识;(6)、采集原始标本的方法;(7)、标本收集容器及所需添加剂;(8)、标本的类型;(9)、所需标本量;(10)、标本应该在何时采集;(11)、运送标本的方法及注意事项;(12)、实验室所需患者的临床资料;(13)、标本采集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签名;(14)、标本采集过程存在的安全问题;(15)、标本存放的条件和时限;(16)、标本的另外适用检测项目。 3.1.2、质量管理小组对标本采集手册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不合格内容,可责令实验室负责人修改。 3.1.3、由质量主管征求患者和临床医护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经科主任批准,分发给各标本采集部门和个人。 3.1.4、标本采集手册应作为科室文件,遵循《文件控制程序》,由质 量管理小组保存。 3.1.5、质量管理小组应就标本采集手册内容定期征求患者和临床医护部门的意见,并对标本采集手册内容进行审查。 3.2、标本的接受

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人员职责及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采血人员职责及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采血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应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取得书面同意。 2.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信息登记真实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3.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在5个工作日内递送至市新筛分中心。 4.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5.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6.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7.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 附:血片标本采集要求及保存、递送流程 血片标本采集要求及保存、递送流程 清洗双手佩带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用75%乙醇消毒皮肤 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mm 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 至少采集4个血斑 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取采血部位使其止血 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 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置2—8℃冰箱中保存 在5个工作日内递送至市新筛分中心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及送检流程最新版本

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严防标本丢失。病理单由手术医师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整。巡回护士认真核对患者,按要求备好各种型号标本袋,并在标本袋的标签上详细注明患者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送检日期等。 普通病理标本存放与送检 1.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器械护士按要求放置于手术台上,请示手术医师后交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在接取标本的同时,与手术医师及器械护士一起确认手术标本的名称,并及时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如术中有两个以上标本时(如多组淋巴结等),每取出一组,器械护士应立即交给巡回护士,三人同时确定标本名称,由巡回护士正确填写在标本袋的标签上。 2.术中小块标本易丢失,器械护士应特别注意保存,若无器械护士,巡回护士应提醒术者留存标本。 3.凡手术切取的一切组织、抽吸的液体(送检)等,器械护士必须向医生询问清楚是否保存,不得擅自丢弃。 4.术中留取的标本由手术医生或巡回护士给家属查看后,由手术医师浸泡病理标本,固定液量应为标本体积的3-5倍,并逐条填写病理登记交接本并签字,严防标本丢失。 5.每日送病理标本前,送标本人员将标本与病理单、病理登记交接本核对无误后在病理登记交接本上签字,将标本及病理单送至检验科,与检验科人员核对后签字。 6.无病理单的标本或标本与病理单不符或病人信息与病理单信息不符时,责任医师立即查找原因。 7.送检科室每日备好10%福尔马林液体。

手术标本(常规)送检流程与标准 工作流程标准 手术切除标本。器械护士保存好标本。 器械护士与巡回护士将手术标本装入标 本袋内。 标本袋标签信息填写正确,字迹清楚。巡回护士携带标本告知家属。家属确认手术切取的标本。 手术结束,手术医生携带病理单一起浸泡标本。标本用福尔马林液完全浸泡,认真填写病理登记本并签名,病理单信息填写齐全、正确,标本袋及病理单放置规范。 器械护士或者手术医师将标本送至检验科。送标本人员认真核对,标本与病理单信息相吻合,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送标本人员与检验科接收者共同核对确认签名。

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与规范全解

一、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各区域划分明确(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标识醒目。 2、进入手术室时必须按要求穿戴手术室的拖鞋、工作服、一次性口罩帽子,手术室工作服不得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非手术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手术室,严格限制手术间参观人员。 4、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应严格执行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5、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6、手术人员认真做好手术患者风险评估;认真执行《手术患者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正确的患者、正确的部位、正确的手术。 7、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仪器设备等物品定位放置、有序,严禁吸烟和喧哗,术中严禁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 8、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认真交代手术后注意事项及换药、复诊时间。 9、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做详细登记,按要求做好资料统计工作。 10、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定期做好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手术器械、敷料包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二、手术室查对制度 1、认真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及相关信息。把握好手术核查的各个时机与环节,明确核查负责人,确保正确的手术患者,正确的部位、正确的手术。

2、执行医疗护理操作时要做好“三查八对”工作,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3、认真清点手术物品,确保手术前后物品数目相符,严防手术物品遗留体内。 4、无菌物品在使用前应仔细查看物品名称、消毒灭菌方式、有效期、包外监测结果,检查外包装有无松散、破损、潮湿,符合无菌标准后方可打开;无菌物品开包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包内指示卡,达到灭菌标准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手术标本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手术标本,准确登记、及时送检,严防手术标本错误或遗失。 6、做好手术前患者皮肤完整性检查,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生联系,术后再次复查,如有体位压伤、皮肤灼伤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手术医生及护士长。 7、术中执行口头医嘱时需复述一遍,得到手术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2、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3、手术患者均应佩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4、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5、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

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制度 (一)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三)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四)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五)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六)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七)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八)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九)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十)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十一)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十二)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十三)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十四)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 (十五)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 (十六)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3天才能弃去。 (十七)各室标本应按测定日期分别保存,以便查找。 (十八)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十九)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由工人密封完毕后,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推荐)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管理制度 1、病人血液标本采集由两名护士共同配合采集静脉采血 5ml,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 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 2、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 5ml 标本。 3、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 4、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 5、确定输血后,护士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同时采血样。 6、由护士及时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配血室,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7、患者标本管上必须有标签,收到标本时应当面与医护人员核对血样标签与输血申请单是否相符,即双方逐项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采血日期等,并检查送检标本的质量是否与申请项目的要求相符,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进行书面记录。收到标有“急”字样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8、配血室科工作人员应复核受血者(患者)ABO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后按科室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对中心血站提供的全血及红细胞悬液血液制品也应核对ABO血型后按血型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9、预约输血患者的血样在4℃冰箱保存不能超过48小时,逾期应重新抽取血样。对反复输血的患者更应注意抽取新的标本做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以避免患者体内因回忆反应而产生抗体。

10、确定输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对患者的血样在交叉配血之前,应再次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血型。交叉配血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1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按日期的先后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逾期的血样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12、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冰箱的温度要定期监控记录,如发生故障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手术后标本病理检查管理规定和流程

手术病理标本检查管理制度与流程 手术切取的活体病理标本具有重要的价值,手术标本的病理诊断结果是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为规范病理标本管理,避免差错事故发生,规范标本的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有效防止病理标本的遗失、漏检,保证准确及时的发出病理报告,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中取下的标本无论组织大小,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二、凡需要手术的病人,由主管医生或手术医生在术前填好病理申请单,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人手术室。 三、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放入容器内,标本完全浸入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或95%乙醇溶液内,并贴好标码(姓名、住院号),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签收。 四、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病理标本签收本》,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方能留下病理标本。 五、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由手术室将冰冻标本及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 六、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 (一)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发出临时冰冻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报告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三天内发出冰冻报告。

(二)石蜡切片报告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如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或延缓报告的通知。 (三)细胞学检查:穿刺涂片一般在送检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应和科室约定发出报告日期,脱落细胞检查在收到标本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 七、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一个月。 八、违法上述规定者,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考核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知识资料)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采集、送检、接收登记、储存、无害化处理) 1 目的 有效地指导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标本中的待测成分不受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标本适用的检验范围 适用于ABO血型和交叉配血标本的采集、接收及处理。 3 职责 3.1 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门诊病人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因此,必须使临床医护人员明确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采集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检验人员有义务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中的相关问题和向临床提供检验此项目标本采集的类型,保存条件,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等。 3.2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运送应由患者亲自或医护人员承担。 3.3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检验后血液标本由检验人员或检验科卫生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患者准备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为了保证正确的标本采集,医护人员应根据血液检验项目的目的,口头和书面指导患者检查前的注意事项。4.2 对项目申请者的指导 申请者必须对患者讲清楚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的目的,血样不能溶血。 4.3 申请单的填写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申请单的填写时,必须注意:①临床医生:应完整填写申请单各项内容,字迹必须清楚,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申请序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或主要症状、采集标本的时间、申请检查的实验项目及特殊说明。②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根据检验申请单所填写的检验项目,做好患者准备和标本采集。③检验人员:必须在收到临床医生书面的检验申请单时,才可接收标本进行检验。④检验申请单及检验结果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4.4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容器 采集血样使用一次性加抗凝剂的真空试管(EDTA-K2抗凝剂)2ml。送检血样上标本容器应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 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1 预防患者血标本张冠李戴,应根据医院护理部要求,建立有利于鉴别病人信息的一切措施。 2 血标本由输血患者所在科室采集,不得由别的科室代为采集。住院患者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此时需要输血应重新采集血标本。已执行给患者配戴腕带的医院可以例外。 3 如果患者未配戴腕带,又不知血型者,应严格遵循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即检验科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输血科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或者备血时由输血科做血型鉴定,不配血。输血时,重抽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者血标本血型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写血型不一致时应通知所在科室重抽血标本。 4 采集血标本时,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有矛盾时不得采集血标本,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者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使用条形码的,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患者腕带资料仔细核对。 5 血标本采集后,采血护士必须在离开患者床边之前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姓名、病案号及血标本采集日期(应强制执行该项规定)。不要在采血前贴上标签,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患者的血标本,因为这样做存在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的危险。使用血标本专用试管采集的,应将试管上两个相同的号码条其中一个粘贴在该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本的正确性。若患者不能签名时,则应说明理由,并请随同人员见证并签名。保证采血和填写标签人员由同一人完成,出现任何差错均由同一人负责。推荐标签在计算机上完成并打印,以避免书写错误。 6 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及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号码是否一致等,并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 7 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输血申请单。 8 血标本须不抗凝或EDTA抗凝(大约需5ml血液),且要做到八不收: 8.1 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 8.2 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 8.3 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 8.4 血标本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液弃去,以防血标本被稀释);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标本的采集 1)、血液标本的采集:静脉采血时,除卧床病人,采血时一般取坐位,成人多用肘前静脉,肥胖者可用腕背静脉,婴幼儿常用颈静脉,偶用前囟静脉。静脉采血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穿刺成功后应立即松开止血带。正在静脉输液者应停止输液三分钟,从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血。血清(浆)标本的收集各室应根据所检验项目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标本收集管,并确定采血量。动脉采血一般由临床科室护士采集。 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由患者或护理人员按医嘱留取。取样时应注意明确标记,避免污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尿杯收集尿样。中段尿、导管尿等特殊尿样的采集一般由医护人员行相关操作留取标本。 3)、粪便标本的采集由患者留取后收集于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粪杯送检。应取新鲜标本,选取异常成分的粪便,如含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标本,外观无异常的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取3~5g及时送检。 4)、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集一般由妇科医师采集。采集阴道分泌物标本前24小时应避免性生活、盆浴。应于各种治疗、检查前采集标本,避免阴道冲洗或上药,被检者在采样前2小时不能排尿。患者取膀胱截石位。用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采样前,用棉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分泌物轻轻搽拭干净。更换棉拭子,用生理盐水浸润的棉拭子伸到宫颈管内0.5·2cm,稍用力转动两周,以取得分泌物及脱落细胞。 5)、痰标本的采集嘱病人先行清水反复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从呼吸道深部咳出新鲜痰液于无菌容器送检。一般应采集清晨第一次咳出的痰液,采样时应收集带血丝部分或有干酪样颗粒的部分。痰液极少者可用45’C10%NaCl溶液雾化吸入导痰。痰液收集于一次性洁净专用痰杯内及时送检。 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液、胸腹水及支气管灌洗液等其他标本由临床医师按相应操作采集。 2、标本的送检样本应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防漏的容器中运输。病房标本由各病区工人负责运送,门诊标本由我科工友运送,标本采集后均应及时送检。运送过程中标本管口垂直朝上放置,避免振动、外溅。进行微生物检验的标本要防止运送过程中的污染。 3、标本的签收所有标本均可能具有传染性,涉及标本处理的全过程均应按科室制定的生物安全手册进行。各室标本的接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接收标本时须检查标本状态、核对标本管标识与检验申请单内容的一致性,如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等,有不清新情况时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核实。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与检验申请单不一致的、标识不清的标本。各室应根据检验目的对标本的要求判断标本是否应该拒收,如血液凝固、严重溶血、标本量不足等,拒收标本时应及时通知采样科室。 4、标本的检验各室应严格按所在室的标准操作规程开展检验,保证检验质量,及时发放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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