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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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管理制度(5篇)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5篇)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实验室标本的安全、有效,保证检验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1、标本的采集1)、血液标本的采集:静脉采血时,除卧床病人,采血时一般取坐位,成人多用肘前静脉,肥胖者可用腕背静脉,婴幼儿常用颈静脉,偶用前囟静脉。

静脉采血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穿刺成功后应立即松开止血带。

正在静脉输液者应停止输液三分钟,从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血。

血清(浆)标本的收集各室应根据所检验项目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标本收集管,并确定采血量。

动脉采血一般由临床科室护士采集。

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由患者或护理人员按医嘱留取。

取样时应注意明确标记,避免污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尿杯收集尿样。

中段尿、导管尿等特殊尿样的采集一般由医护人员行相关操作留取标本。

3)、粪便标本的采集由患者留取后收集于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粪杯送检。

应取新鲜标本,选取异常成分的粪便,如含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标本,外观无异常的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取3~5g及时送检。

4)、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集一般由妇科医师采集。

采集阴道分泌物标本前____小时应避免性生活、盆浴。

应于各种治疗、检查前采集标本,避免阴道冲洗或上药,被检者在采样前____小时不能排尿。

患者取膀胱截石位。

用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采样前,用棉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分泌物轻轻搽拭干净。

更换棉拭子,用生理盐水浸润的棉拭子伸到宫颈管内0.5·2cm,稍用力转动两周,以取得分泌物及脱落细胞。

5)、痰标本的采集嘱病人先行清水反复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从呼吸道深部咳出新鲜痰液于无菌容器送检。

一般应采集清晨第一次咳出的痰液,采样时应收集带血丝部分或有干酪样颗粒的部分。

痰液极少者可用45’C____%NaCl溶液雾化吸入导痰。

痰液收集于一次性洁净专用痰杯内及时送检。

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液、胸腹水及支气管灌洗液等其他标本由临床医师按相应操作采集。

标本采集各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各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标本采集工作,提高采集标本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采集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采集标本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科研机构、野外调查等各个领域的标本采集工作。

三、责任人员1. 采集标本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2. 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采集标本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采集技能和专业知识。

3. 监督单位应当对采集标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标本采集前的准备工作1. 采集人员应当了解所要采集标本的相关信息,包括标本的种类、数量、采集地点、采集时间等。

2. 对于特殊标本的采集,采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采集工具、保护装备等。

3. 采集人员应当了解采集地点的环境和气候条件,做好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五、标本采集的操作流程1. 采集人员应当在采集前做好标本采集计划,包括采集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工具和装备准备等。

2. 在采集标本时,采集人员应当根据标本的性质和种类选择合适的采集工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集。

3. 在采集标本时,应当做好标本的标注和记录工作,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采集结束后,采集人员应当对采集工具和采集场地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不留下任何污染物。

六、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1. 在野外采集标本时,采集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遵守野外保护规定,不得随意捕捉和采集受保护物种。

2. 采集人员应当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不得违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3. 采集标本时,应当尊重采集对象的生存权和生态环境,不得过度采集或破坏生态系统。

4. 在采集标本过程中,应当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包括做好防晒、防寒、防虫等工作。

七、标本采集后的处理1. 采集人员应当将采集的标本及时送达指定的处置地点,并根据要求进行处理和保存。

医院关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

医院关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

医院关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和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标本采集、运送和检测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处理、储存、分发、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标本质量,为临床诊断、治疗和科研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管理制度;(二)监督和检查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的实施情况;(三)协调解决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组织培训和考核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相关人员;(五)定期评估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标本采集、运送;(二)确保标本质量和完整性,防止标本污染、损坏和丢失;(三)及时、准确地将标本送达实验室,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四)参与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相关培训和考核;(五)报告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标本采集与运送第八条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的采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操作规程进行。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一、引言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标本采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标本采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技术操作规范和数据的准确性,以提高标本质量,为研究、实验和诊断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标本采集的科研、实验和临床工作人员。

涉及的标本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尿液、组织、细胞等。

三、标本采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1. 标本采集前准备a. 确认采集标本的目的和方法。

b. 检查标本采集器具的完好性和清洁度。

c. 检验采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 标本采集过程a. 采集前向被采集对象介绍采集过程和注意事项。

b. 采集时注意个人卫生,戴好手套等防护措施。

c. 根据具体要求采集相应的样本,遵循标准采集方法。

d. 标本采集完毕后,确认标本的质量和数量。

3. 标本保管和运输a. 标本采集完毕后,及时将标本放置在相应的容器中,按照要求进行标注。

b. 标本保管时要注意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并确保标本的隐私和机密性。

c. 标本运输时要采取合适的包装和保护措施,避免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

四、质量控制与质量评价1. 检验标本质量的评价指标a. 外观和容量:标本的颜色、透明度和外观是否正常,标本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b. 标本的保存状况:冷冻、冷藏和室温保存是否符合要求。

c. 标本的标识和记录:标本的标识是否清晰、准确,并与记录相符。

2. 质量控制措施a. 建立标本采集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明确采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b. 定期开展标本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及时处理并记录。

c. 加强标本采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标本采集的技能和专业水平。

3. 质量评价a. 定期进行标本采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查找问题和改进措施。

b. 进行标本采集工作的质量检测和质量认证,确保标本采集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五、安全管理措施1. 采集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个人保护a. 采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培训,了解和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医院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医院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医院标本采集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证医院标本采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进行,确保标本的质量和信息的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标本采集工作人员,涉及医院内所有科室的标本采集。

三、管理程序1.标本采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医院应定期组织标本采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采样技术和操作能力。

2.标本采集设备的管理(1)医院应提供适用的标本采集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修。

(2)标本采集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其安全、有效和准确。

3.标本采集的流程和要求(1)标本采集应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包括患者信息确认、采样工具准备、采样操作、标本存储等环节。

(2)标本采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采样操作要求,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用无菌技术、遵循采集流程等。

4.标本采集的质量控制(1)医院应建立标本采集质量控制系统,包括定期评估标本采集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操作规范。

(2)医院应定期进行标本质量的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整改。

5.标本采集的信息管理(1)标本采集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标本采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采集日期、采集位置等。

(2)标本采集记录应及时上传至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标本采集的风险管理(1)医院应制定标本采集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包括采样环境的卫生和安全、采样工具的使用和消毒等。

(2)标本采集人员应及时报告采集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事故,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7.标本采集人员的职业素养(1)标本采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包括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等。

(2)标本采集人员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和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与检查五、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医院应通过多种途径向标本采集人员宣传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标本采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有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有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有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标本采集工作,确保标本质量,提高标本采集工作效率,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的各类标本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尿液、唾液、组织、分泌物等标本的采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采集管理制度,明确标本采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指导医务人员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更新相关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采集质控制度,对每批标本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标本采集流程第六条标本采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前提下进行,确保标本不被污染。

第七条在进行标本采集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进行相关解释,包括采集目的、采集过程和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当选择静脉穿刺或指尖采血的方式,并遵循相关规范操作,避免出现漏采或血栓形成等情况。

第九条采集尿液标本时,应当告知患者正确的采集方法,包括避免外界污染、采集容器选择等。

第十条采集其他类型标本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采集方法,并遵循相关规范操作,确保标本的准确性。

第三章标本运输及存储第十一条标本采集完毕后,应当立即进行标本分类、包装,并填写相关信息标签,确保标本可追溯。

第十二条标本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实验室,并遵循相关运输规范,避免标本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标本存储制度,对标本进行分类存储,并定期清理过期标本,确保标本的质量。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标本进行初检,检查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实验结果准确。

第四章标本处置及报告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及时对标本进行分析,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对实验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实验报告的准确性,并及时将实验报告送达医务人员。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解释实验结果,引导患者进行治疗或健康管理,确保患者的权益。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标本采集工作流程,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适用于所有需要采集、保存和管理标本的机构或单位。

2. 负责部门和人员:(1) 标本采集负责人:负责制定标本采集工作计划、指导标本采集操作、进行标本质量评估等工作。

(2) 标本管理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分发和销毁等工作。

(3) 标本采集员:根据标本采集要求进行采集操作,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标本采集计划:标本采集负责人制定标本采集计划,包括标本采集时间、地点、标本类型、采集量等信息,并确保采集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 标本采集操作:(1) 标本采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标本采集要求进行操作,避免交叉污染和标本污染。

(2) 标本采集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等,以保护自身和标本的安全。

5. 标本登记和标识:(1) 标本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接收到的标本进行登记,并为每个标本分配唯一的标识码,以便后续的追溯和管理。

(2) 标本登记表应包括标本类型、数量、采集日期、采集地点、采集人员等信息。

6. 标本保存和分发:(1) 标本管理人员应将标本妥善保存,确保标本的质量不受损害,并根据需要进行冷藏、冷冻等特殊处理。

(2) 标本分发前应核对标本的标识码和相关信息,并记录标本的接收人和接收日期。

7. 标本销毁:标本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标本的保存期限,对过期的标本进行销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标本的安全处理和环保。

8. 标本质量评估:标本采集负责人应根据需要进行标本质量评估,包括标本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等方面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9. 培训和教育:标本采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标本采集培训和教育,提高标本采集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采集工作的规范性和标本质量。

10. 监督和检查:标本采集负责人和标本管理人员应互相配合,共同监督和检查标本采集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医务人员等。

第三条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标本采集与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六条标本采集应选择适当的采集容器,并确保采集容器内无残留物。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按照标本采集要求进行,避免污染或损坏标本。

第八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注意采血技术,避免造成血液混入或血管破裂。

第九条采集尿液标本时,应注意保持尿标本的新鲜度,避免细菌大量增殖。

第十条采集粪便标本时,应注意采样量,避免出现样本不足的情况。

第十一条采集组织标本时,应注意标本的保存和处理,避免组织坏死或脱水。

第三章标本保存与运输第十二条标本应按照标本保存要求进行保存,避免标本变质或污染。

第十三条标本保存时,应注意标本的正确位置和编号,避免标本混淆。

第十四条标本运输应采用专用运输箱和冷藏袋,保持标本的温度和湿度。

第十五条标本运输应避免剧烈摇晃和高温环境,避免标本变质或破损。

第四章标本处理与分析第十六条标本进入实验室后,应及时进行标本处理,避免标本损坏或变质。

第十七条标本分析时,应先进行标本质量检测,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标本分析时,应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出现分析误差。

第十九条标本分析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标本分析结果应进行科学解读,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确保临床诊疗的准确性。

第五章废弃标本处置第二十一条废弃标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十二条废弃标本应经过消毒处理,再进行封装和清理,避免污染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废弃标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废弃标本不再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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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核对规章制度
一、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的正确留取方法。

二、采集标本严格遵医嘱执行。

三、标本采集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和检验单逐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标本采集时要携带检验单再次核对确认病人(必要时病人参与确认)。

五、输血、配血抽取标本时,必须两人核对后抽取并签名。

2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制度
一、目的:确保实验室标本的安全、有效,保证检验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
1、标本的采集
1)、血液标本的采集:静脉采血时,除卧床病人,采血时一般取坐位,成人多用肘前静脉,肥胖者可用腕背静脉,婴幼儿常用颈静脉,偶用前囟静脉。

静脉采血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穿刺成功后应立即松开止血带。

正在静脉输液者应停止输液三分钟,从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血。

血清(浆)标本的收集各室应根据所检验项目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标本收集管,并确定采血量。

动脉采血一般由临床科室护士采集。

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由患者或护理人员按医嘱留取。

取样时应注意明确标记,避免污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尿杯收集尿样。

中段尿、导管尿等特殊尿样的采集一般由医护人员行相关操作留取标本。

3)、粪便标本的采集由患者留取后收集于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粪杯送检。

应取新鲜标本,选取异常成分的粪便,如含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标本,外观无异常的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取3,5g及时送检。

4)、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集一般由妇科医师采集。

采集阴道分泌物标本前24
小时应避免性生活、盆浴。

应于各种治疗、检查前采集标本,
避免阴道冲洗或上药,被检者在采样前2小时不能排尿。

患者取膀胱截石位。

用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采样前,用棉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分泌物轻轻搽拭干净。

更换棉拭子,用生理盐水浸润的棉拭子伸到宫颈管内0(5?2cm,稍用力转动两周,以取得分泌物及脱落细胞。

5)、痰标本的采集嘱病人先行清水反复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从呼吸道深部咳出新鲜痰液于无菌容器送检。

一般应采集清晨第一次咳出的痰液,采样时应收集带血丝部分或有干酪样颗粒的部分。

痰液极少者可用45’C10,NaCl溶液雾化吸入导痰。

痰液收集于一次性洁净专用痰杯内及时送检。

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液、胸腹水及支气管灌洗液等其他标本由临床医师按相应操作采集。

2、标本的送检样本应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防漏的容器中运输。

病房标本由各病区工人负责运送,门诊标本由我科工友运送,标本采集后均应及时送检。

运送过程中标本管口垂直朝上放置,避免振动、外溅。

进行微生物检验的标本要防止运送过程中的污染。

3、标本的签收所有标本均可能具有传染性,涉及标本处理的全过程均应按科室制定的生物安全手册进行。

各室标本的接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接收标本时须检查标本状态、核对标本管标识与检验申请单内容的一致性,如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等,有不清新情况时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核实。

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与检验申请单不一致的、标识不清的标本。

各室应根据检验目的对标本的
要求判断标本是否应该拒收,如血液凝固、严重溶血、标本量不足等,拒收标本时应及时
通知采样科室。

4、标本的检验各室应严格按所在室的标准操作规程开展检验,保证检验质量,及时发放检验报告。

5、标本废弃物的处理按科室制定的相关规程处置。

addAd(ad_2)3检验标本采集、运送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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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二、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患者告知,正确识别患者无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四、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五、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
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六、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标本,开放型容器收集标本应当使用加盖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

应当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
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当加盖密闭,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七、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八、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

九、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4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1.采血前应逐条仔细核对检验单上的各项信息,有漏填、错填项目应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

2.要求孕妇避免剧烈活动,采血前4小时勿喝茶或咖啡、抽烟或饮酒,
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血。

3.孕母血清标本采集通过静脉采血,使用一次性无抗凝剂真空采血系统采集。

标本采集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垫。

4.采血时,应尽量统一采血姿势;应尽量在使用止血带一分钟之内采血,看到回血马上解开止血带;当需要重复使用止血带时,应使用另一上臂。

操作过程应注意避免污染、震荡和搞错标本。

5.严重溶血标本原则上不能使用,应通知临床重新采血送检或在化验单上注明“溶血”字样,提醒医生注意。

6.标本容器应注明样本编号和病人姓名。

7.标本采集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送检。

对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检测的标本,应在采血后8小时内尽快处理分离血清,加塞在-20oC保存。

8.标本检测后,应置于-70oC冷冻保存至少两年。

5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承担;
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医务人员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目的以及与诊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筛查操作;
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4、使用唯一编码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七对”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
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对末次月经、对B超孕周、对地址、对通讯电话;
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2小时待血液完全凝集后再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离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中,血清管盖须拧紧,防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2--8?保存;如检测时间超过7天,则置-20?冰箱保存。

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存于-70?,以备复查;
8、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B超孕龄,如不能取得B超孕龄,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精确到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关臀长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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