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5篇)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实验室标本的安全、有效,保证检验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1、标本的采集1)、血液标本的采集:静脉采血时,除卧床病人,采血时一般取坐位,成人多用肘前静脉,肥胖者可用腕背静脉,婴幼儿常用颈静脉,偶用前囟静脉。
静脉采血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穿刺成功后应立即松开止血带。
正在静脉输液者应停止输液三分钟,从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血。
血清(浆)标本的收集各室应根据所检验项目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标本收集管,并确定采血量。
动脉采血一般由临床科室护士采集。
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由患者或护理人员按医嘱留取。
取样时应注意明确标记,避免污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尿杯收集尿样。
中段尿、导管尿等特殊尿样的采集一般由医护人员行相关操作留取标本。
3)、粪便标本的采集由患者留取后收集于合格的一次性洁净专用粪杯送检。
应取新鲜标本,选取异常成分的粪便,如含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标本,外观无异常的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取3~5g及时送检。
4)、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集一般由妇科医师采集。
采集阴道分泌物标本前____小时应避免性生活、盆浴。
应于各种治疗、检查前采集标本,避免阴道冲洗或上药,被检者在采样前____小时不能排尿。
患者取膀胱截石位。
用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采样前,用棉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分泌物轻轻搽拭干净。
更换棉拭子,用生理盐水浸润的棉拭子伸到宫颈管内0.5·2cm,稍用力转动两周,以取得分泌物及脱落细胞。
5)、痰标本的采集嘱病人先行清水反复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从呼吸道深部咳出新鲜痰液于无菌容器送检。
一般应采集清晨第一次咳出的痰液,采样时应收集带血丝部分或有干酪样颗粒的部分。
痰液极少者可用45’C____%NaCl溶液雾化吸入导痰。
痰液收集于一次性洁净专用痰杯内及时送检。
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液、胸腹水及支气管灌洗液等其他标本由临床医师按相应操作采集。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范本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本采集工作,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采集标本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标本采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标本采集工作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标本采集工作应当进行规范记录和管理,采用现代化的标本管理系统。
第二章标本采集准备第六条标本采集工作之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采集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七条标本采集工作之前,必须对所需材料进行准备和检查,确保采集的材料符合规范和要求。
第八条标本采集工作之前,必须对工具和设备进行准备和检查,确保采集过程中的工具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标本采集工作之前,必须对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采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
第十条标本采集工作之前,必须制定采集计划和分配采集任务,确保标本的及时采集和准确记录。
第十一条标本采集操作必须严格按照采集规程进行,确保采集的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标本采集操作必须采取洁净操作,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三条标本采集操作必须使用符合规范和要求的采集工具和设备,确保采集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在标本采集操作中,必须采集足够的标本数量,确保后续实验和检测的需要。
第十五条标本采集操作必须记录和标记标本的相关信息,确保标本的追溯和管理。
第四章标本采集管理第十六条标本采集工作必须建立标本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采集的各类标本。
第十七条标本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特点,方便标本的查询和共享。
第十八条标本管理系统必须设立专门的标本管理部门,负责标本的收集、存储、保管和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标本管理部门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标本管理部门必须制定标本管理规程,明确标本管理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标本采集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采集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标本采集各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标本采集工作,提高采集标本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采集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采集标本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科研机构、野外调查等各个领域的标本采集工作。
三、责任人员1. 采集标本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2. 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采集标本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采集技能和专业知识。
3. 监督单位应当对采集标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标本采集前的准备工作1. 采集人员应当了解所要采集标本的相关信息,包括标本的种类、数量、采集地点、采集时间等。
2. 对于特殊标本的采集,采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采集工具、保护装备等。
3. 采集人员应当了解采集地点的环境和气候条件,做好防护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五、标本采集的操作流程1. 采集人员应当在采集前做好标本采集计划,包括采集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工具和装备准备等。
2. 在采集标本时,采集人员应当根据标本的性质和种类选择合适的采集工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集。
3. 在采集标本时,应当做好标本的标注和记录工作,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采集结束后,采集人员应当对采集工具和采集场地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不留下任何污染物。
六、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1. 在野外采集标本时,采集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遵守野外保护规定,不得随意捕捉和采集受保护物种。
2. 采集人员应当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不得违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3. 采集标本时,应当尊重采集对象的生存权和生态环境,不得过度采集或破坏生态系统。
4. 在采集标本过程中,应当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包括做好防晒、防寒、防虫等工作。
七、标本采集后的处理1. 采集人员应当将采集的标本及时送达指定的处置地点,并根据要求进行处理和保存。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一、引言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标本采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标本采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技术操作规范和数据的准确性,以提高标本质量,为研究、实验和诊断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标本采集的科研、实验和临床工作人员。
涉及的标本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尿液、组织、细胞等。
三、标本采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1. 标本采集前准备a. 确认采集标本的目的和方法。
b. 检查标本采集器具的完好性和清洁度。
c. 检验采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 标本采集过程a. 采集前向被采集对象介绍采集过程和注意事项。
b. 采集时注意个人卫生,戴好手套等防护措施。
c. 根据具体要求采集相应的样本,遵循标准采集方法。
d. 标本采集完毕后,确认标本的质量和数量。
3. 标本保管和运输a. 标本采集完毕后,及时将标本放置在相应的容器中,按照要求进行标注。
b. 标本保管时要注意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并确保标本的隐私和机密性。
c. 标本运输时要采取合适的包装和保护措施,避免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
四、质量控制与质量评价1. 检验标本质量的评价指标a. 外观和容量:标本的颜色、透明度和外观是否正常,标本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b. 标本的保存状况:冷冻、冷藏和室温保存是否符合要求。
c. 标本的标识和记录:标本的标识是否清晰、准确,并与记录相符。
2. 质量控制措施a. 建立标本采集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明确采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b. 定期开展标本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及时处理并记录。
c. 加强标本采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标本采集的技能和专业水平。
3. 质量评价a. 定期进行标本采集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查找问题和改进措施。
b. 进行标本采集工作的质量检测和质量认证,确保标本采集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五、安全管理措施1. 采集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个人保护a. 采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培训,了解和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医院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医院标本采集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证医院标本采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进行,确保标本的质量和信息的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标本采集工作人员,涉及医院内所有科室的标本采集。
三、管理程序1.标本采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医院应定期组织标本采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采样技术和操作能力。
2.标本采集设备的管理(1)医院应提供适用的标本采集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修。
(2)标本采集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其安全、有效和准确。
3.标本采集的流程和要求(1)标本采集应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包括患者信息确认、采样工具准备、采样操作、标本存储等环节。
(2)标本采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采样操作要求,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用无菌技术、遵循采集流程等。
4.标本采集的质量控制(1)医院应建立标本采集质量控制系统,包括定期评估标本采集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操作规范。
(2)医院应定期进行标本质量的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整改。
5.标本采集的信息管理(1)标本采集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标本采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采集日期、采集位置等。
(2)标本采集记录应及时上传至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标本采集的风险管理(1)医院应制定标本采集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包括采样环境的卫生和安全、采样工具的使用和消毒等。
(2)标本采集人员应及时报告采集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事故,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7.标本采集人员的职业素养(1)标本采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包括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等。
(2)标本采集人员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和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与检查五、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医院应通过多种途径向标本采集人员宣传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标本采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4篇)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标本采集工作,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标本采集的人员。
第三条标本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安全和隐私权;2.对标本进行正确的采集、保存、运输和处理;3.确保标本采集的质量和准确性;4.合理使用标本。
第四条标本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
第五条标本采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
第六条标本采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记录相关的信息。
第八条标本采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标本采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标本采集的管理流程第十条标本采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标本采集的目的和范围;2.制定标本采集计划;3.组织实施标本采集;4.对采集到的标本进行处理和保存;5.准备标本采集报告。
第十一条标本采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的目的、范围和标准;2.标本采集的方法和工具;3.标本采集的时间和地点;4.标本采集的人员配备;5.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标本采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采样前应仔细阅读标本采集说明书,并了解相关的流程和要求;2.采样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3.采样前应对工具和容器进行消毒和清洁;4.采样时应使用正确的方法和工具,确保采样量足够;5.采样后应及时将标本放入合适的容器中,并进行适当的保存和运输。
第十三条标本采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的目的和范围;2.标本采集的时间和地点;3.标本采集的方法和工具;4.标本采集的人员配备;5.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
第三章标本采集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第十四条标本采集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六条标本采集人员应严格遵守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标本采集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标本采集工作。
有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有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标本采集工作,确保标本质量,提高标本采集工作效率,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的各类标本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尿液、唾液、组织、分泌物等标本的采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采集管理制度,明确标本采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指导医务人员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更新相关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采集质控制度,对每批标本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标本采集流程第六条标本采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前提下进行,确保标本不被污染。
第七条在进行标本采集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进行相关解释,包括采集目的、采集过程和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当选择静脉穿刺或指尖采血的方式,并遵循相关规范操作,避免出现漏采或血栓形成等情况。
第九条采集尿液标本时,应当告知患者正确的采集方法,包括避免外界污染、采集容器选择等。
第十条采集其他类型标本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采集方法,并遵循相关规范操作,确保标本的准确性。
第三章标本运输及存储第十一条标本采集完毕后,应当立即进行标本分类、包装,并填写相关信息标签,确保标本可追溯。
第十二条标本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实验室,并遵循相关运输规范,避免标本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建立标本存储制度,对标本进行分类存储,并定期清理过期标本,确保标本的质量。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标本进行初检,检查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实验结果准确。
第四章标本处置及报告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及时对标本进行分析,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对实验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实验报告的准确性,并及时将实验报告送达医务人员。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解释实验结果,引导患者进行治疗或健康管理,确保患者的权益。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医务人员等。
第三条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标本采集与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六条标本采集应选择适当的采集容器,并确保采集容器内无残留物。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按照标本采集要求进行,避免污染或损坏标本。
第八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注意采血技术,避免造成血液混入或血管破裂。
第九条采集尿液标本时,应注意保持尿标本的新鲜度,避免细菌大量增殖。
第十条采集粪便标本时,应注意采样量,避免出现样本不足的情况。
第十一条采集组织标本时,应注意标本的保存和处理,避免组织坏死或脱水。
第三章标本保存与运输第十二条标本应按照标本保存要求进行保存,避免标本变质或污染。
第十三条标本保存时,应注意标本的正确位置和编号,避免标本混淆。
第十四条标本运输应采用专用运输箱和冷藏袋,保持标本的温度和湿度。
第十五条标本运输应避免剧烈摇晃和高温环境,避免标本变质或破损。
第四章标本处理与分析第十六条标本进入实验室后,应及时进行标本处理,避免标本损坏或变质。
第十七条标本分析时,应先进行标本质量检测,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标本分析时,应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出现分析误差。
第十九条标本分析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标本分析结果应进行科学解读,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确保临床诊疗的准确性。
第五章废弃标本处置第二十一条废弃标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十二条废弃标本应经过消毒处理,再进行封装和清理,避免污染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废弃标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废弃标本不再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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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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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本采集核对规 章制度 制度 规章制度 制度 制度
四、标本采集时要携带检
验单再次核对确认病人 必要时病人参与确 认)。
2、标本采 集及 送检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 验科 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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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本采 集核 对规章制度 、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 的正确留取方法。
二、采集标本严格遵医嘱 执行。
三、标本采集前认真执行
查对制度,医嘱和检验 单逐项核对无误后, 方可执行。
五、输血、配血抽取标本
时,必须两人核对后抽 取并签名。
、目的:确保实验室标 本的 安全、有效,保证
检验质量。
2. 3. 4
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 检验标本采集、运送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
1、标本的采集
1)、血液标本的采集:静 脉采 血时,除卧床病人 ,
采血时一般取坐位 , 成人多
用肘前 静脉,肥胖者可用腕 背静 脉,婴幼儿常用颈 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使用 止血带的时间不应 带。
正在静脉输液者 应停 止输液三分钟,从 血。
血清 ( 浆)标本的 收集各室应根据所检验 定采血量。
动脉采血 一般 由
临床科室护士采 集。
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 由患 者或护理人员按医 嘱留取。
取样时应注 意明确标记,避 免污染,使用
合格的 一次 性洁净专用尿杯收 集尿样。
中段尿、导 管尿等特殊尿样的采 集一般由医护人员行 相关
操作留取标本。
3)、粪便标本的采集由患 者留 取后收集于合格的 一次性洁净专用粪杯 送检。
应取新鲜 标本,选取异
常成分 的粪 便,如含有黏液、 脓、血等病变成分的 标本,外观无异常的 从表面、深处及粪端 多处取材,取3〜5g 及时送检。
4)、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 集一般由妇科医师采
集 。
采集阴道分泌物标 本前 24 小时应避 免性生活、盆浴。
应 于各 种治疗、检查前采 采样前 2 小时不能排
尿。
患者取膀胱截石位 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 分泌 物轻
轻搽拭干净。
到宫颈管内0. 5・2cm,稍用力转动两周,以 5)、
痰标
本的采集嘱病人 先行 清水反复漱口,并 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 嗽,从呼吸道深 部咳出新鲜痰液于无 菌容 器送检。
一般应采 集清晨第一次咳出的 痰液,采样时应收集 带血丝部分或有干酪 样颗粒的部分。
痰液极 少者可用 45'C10% NaCl 溶液雾化吸入 导 痰。
痰液收集于一次 性洁 净专用痰杯内及时 送检。
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 液、 胸腹水及支气管灌 洗液等其他标本由临 床医师按相应操 作采集。
2、标本的送检样本应置 于被 承认的本质安全防 漏的容器中运输。
病 房标本由各病区工 人负责运送,
门诊标 本由 我科工友运送,标 本采集后均应及时送 检。
运送过程中标本 管口垂直朝上放置, 避免 振动、外溅。
进行 微生物检验的标本要 防止运送过程中的污 染。
3、标本的签收所有标本 均可 能具有传染性,涉 及标本处理的全过程 均应按科室制定的 生物安全手册
进行。
各室标本的接收在指定 的区域内进行,接收 标本时须检查标本状 态、 核对标本管标识 与检验申请单内容的一 致性,如姓名、住院 号、检验项目等,有 不清新 情况时应及时 与送检科室联系核实。
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与 检验申请单不一致的、 标识不 清的标本。
各 室应 根据检验目的对标 本的要求判断标本是 否 应该拒收,如血液 凝固、严 重溶血、标 本量 不足等,拒收标本 时应及时通知采样科 室。
4、标本的检验各室应严 格按 所在室的标准操作 规程开展检验,保证 检验质量,及时发
静脉,偶用前囟静脉 超过一分钟,
穿刺成 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 项目的要求采用相应 。
静脉采血用止血带 功后应立即松开止血 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 的标本收集管,并确
集标本,避免阴道冲 洗 或上药,被检者在 。
用阴道扩张器暴露 宫颈,采样前,用棉 更换棉拭子,用生理 盐 水浸润的棉拭子伸 取得 分泌物及脱落细胞 。
放检验报告。
5、标本废弃物的处理按科室制定的相关规程处置。
3、检验标本采集、运送规章制度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二、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患者告知,正确识别规
患者无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
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四、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
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
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 检验标本送检。
五、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送检医
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 验结果签发报
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六、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标本,开放型容器收标本应当使
用加盖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
当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当加盖密闭,
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
七、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由
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
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八、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
套,接触标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
手,防止污染。
九、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
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
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4、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1. 采血前应逐条仔细核对检验单上的各项信息,有漏填、错填项目应及时与临床医生联
系。
2.要求孕妇避免剧烈活动,采血前4小时勿喝茶或咖啡、抽烟或饮酒,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
血。
3. 孕母血清标本采集通 过静脉采血,使用一次 性无抗凝剂真空采血 系统采集。
标本采 集过程中严格
执行一 人一 针一管一垫。
4. 采血时,应尽量统一 采血姿势;应尽量在使 用止血带一分钟之内 采血,看到回血马 上解开止血带;
当需 要重 复使用止血带时, 应使用另一上臂。
操 作过程应注意避免污 染、震荡和搞错标本 。
5. 严重溶血标本原则上 不能使用,应通知临床 重新采血送检或在化 验单上注明“溶血” 字样,提醒医
生注意 。
6. 标本容器应注明样本 编号和病人姓名。
7. 标本采集后应在 24 小时内及时 送 检。
对不能在 24 小 时内进行检测的标本, 应在采 血后8小时内尽快处 理分离血清,加塞在-20oC 保存。
8. 标本检测后,应置于 -70oC 冷冻保存至少两 年。
5、标本采 集与 管理规章制度
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 必须 由经过专门培训的 有资质的人员承担;
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 意、 孕妇自愿的原则: 医务人员告知孕妇或 其 家属产前筛查的 性质、目的以及与诊 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 限性,孕妇和 / 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 可进行筛查操作;
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 求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 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 查申请单内容逐项 登记清楚,随
血样一 道送 至产前筛查机构。
4、使用唯一编码编码要 求准 确、清楚,每位孕 妇使用唯一编码,要 求复读给孕妇听; 编码操作者固
定,做 到三“三查七对”操作 时三查:即查编码、 查离心管、查血清管;
对:即对姓名、年龄、 对编码、对末次月经、对B 超孕周、对
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 时要仔细,避免溶血 现象 ,他离出的血清用 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 管中,血清管盖须拧 紧,防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
2-- 8C 保存;如检测时间超过7 天,则置-20C 冰箱保存。
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 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 血清标 本须保存于-70C ,以备复查;
8、筛查时孕周计算 尽可能按B 超孕龄,如不能取得 B 超孕龄,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 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 的或末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 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 精确到天数,早孕期 统一
以关臀长为准,中 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 周为准。
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
地址、对通讯电话;
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 求: 编号要求字迹清楚 ,准确无误;
血于室温放置 2小时待 血液完全凝集后再进 行离心,分离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