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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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化验室标本接收、登记、处理制度

急诊化验室标本接收、登记、处理制度

急诊化验室标本接收、登记、处理制度
1. 急诊化验室工作人员在核对病人信息(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
检验目的等)无误并检查标本性状(溶血、微生物污染、血凝块等)合格后,签收标本。

如果污染过重或认为样品不能接受,则及时通知病区主班护士,并将样品安全废弃,作好拒收记录。

2.将接收标本按本室规定序号按序编号,并将标本条码读入新和中文
检验系统。

3.遇意外原因导致标本损坏时,应及时与临床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4.遇到下班时间接收标本时,应作好交班(交班记录)后才能下班。

5.接收标本中遇到纠纷时,应耐心解释,不与病人争吵。

解决有困难
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已检测完毕的标本由工人集中放冰箱保存,工人必须按冰箱上的标
签放置,每天一格,以备复查。

一般标本保存一周,特殊标本长期保存。

编写:周可成制定日期:2011.12.1
审核:伍海波
核准:周可成修订日期:2012.08.07。

(完整)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完整)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完整)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检验科标本交接班制度
1、检验科所有的血液检测标本原则上用真空采血管抽静脉血,按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采集(抗凝、不抗凝、采血量等),对部分血液病病人、儿科病人或特别难以进行静脉采血的病人进行血常规检测时可采用末梢血。

2、病区血液标本的采集由各病区护士采集,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或护士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自行按要求采集;门诊血液标本由我科工作人员采集,胸腹水、脑脊液、生殖道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或护士采集,大、小便标本由病人自行按要求采集。

精液标本到我科专门房间采集。

3、病区标本由各病区外勤员送检,外勤员在专用标本登记簿上记录(包括病人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每天早上8点集中送我科标本收发室,我科各实验室安排人员接收标本。

接收标本时应进行标本的验收并签字确认,如果有不合格的标本(溶血、血量不够、抗凝标本内有凝块),应拒收并记录,同时通知临床科室重新采集标本.急诊标本,各病区外勤员要随时尽快送检(半小时内),我科工作人员验收签字后,并在检验申请单上注明接收的具体时间.
4、门诊抽血处标本由专人登记后送至相关实验室,并进行交接登记。

5、白班与中夜班交接班时有标本交接班手续,并记录。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处理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本的核收(一)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二)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三)对标本信息不祥,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中)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作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集人员或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四)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二、标本的签收(一)一般标本: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会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二)急诊标本:临床护工送来的急诊标本,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及时核对验收并在L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三)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四)转检标本的登记:由检验科内部各实验室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送检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五)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的标本,由标本接收岗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四棉检验科标本接收、拒收制度(标本验收标准)
一、标本接收
检验科派专人接收标本,检查是否合格并登记、签字:
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

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

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

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

5.二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

二、拒收拒检标本范围(验收标准)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血液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肪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液标本。

3、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未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4小时尿标本未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
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三、拒收程序
1、对拒收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5篇)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5篇)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一、基本原则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第一线,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

2.急诊检验____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4.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

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5.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或先电话通知临床,注____告时间,以备查询。

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的要求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或传呼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____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

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

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

粪便、尿液等由护士、工人或病人家属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送检医师,或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三、急诊检验的范围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四、急诊检验项目1.血液常规检验,凝血检查项目、疟原虫等;2.尿液常规检验;3.大便常规检验;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等测定);6.胃液分析;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8.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和处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进行临床检验的基础工作,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检验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检验标本采集1.1 采集标本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防止交叉感染。

1.2 采集标本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患者相符。

1.3 采集标本后,应及时送检,避免标本存放时间过长,影响检验结果。

1.4 采集特殊标本(如骨髓穿刺、胸水、腹水等)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验标本储存2.1 标本储存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2.2 血液标本应采用专用容器,避免剧烈震荡,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2.3 细胞培养标本应放入二氧化碳培养箱,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气体环境。

2.4 冰箱内储存的标本,应定期检查,确保冰箱温度恒定,避免标本变质。

三、检验标本运输3.1 标本运输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如冷链、常温等)。

3.2 采用冷链运输的标本,应使用专用冷链设备,确保标本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

3.3 长途运输标本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防止标本温度过高或过低。

3.4 标本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撞击,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四、检验标本交接4.1 标本交接应由专门负责人员完成,确保标本安全、及时送达实验室。

4.2 交接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标本种类、数量等内容,确保无误。

4.3 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留存备查。

五、检验标本处理5.1 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并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处理方法。

5.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5.3 处理后的标本,应放入相应的检测仪器或设备中,进行检验。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采集、接收、拒收、保存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2. 范围:适用于本科所有标本的管理,包括标本的采集、运送、接收及保存等。

3. 职责: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样本采集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科室秘书负责本部门具体措施的落实,科主任负责检查和监督标本管理各项工作。

4. 总则:(1)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患者和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

(2)检验申请包括下列信息:①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②申请医生③标本来源④是否优先处理(3)如患者存在下列情况,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①正在接受抗凝治疗。

②确认或怀疑患者有蛋白异常血症。

(4)优先处理的检验标本:①紧急:来自急诊室、手术室、其它临床患者需要急诊处理的标本,实验室将尽快地为其完成各项检验。

②门诊:对于需在同一天内复诊的患者。

③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标本的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如血气等。

5.标本采集和送检:(1)标本由以下资格人员采集:①注册护士。

②执业医生。

③检验技术人员。

(2)病区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①医生开具检验项目。

②急诊检验医嘱立即通知责任护士,护士确认后对该病人进行采集标本,标本采集时要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等;采集完毕后,将病人的基本信息写在标本容器上。

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

通知检验科的工作人员。

③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负责采集。

④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病历号、检验项目,无误后将真空管上的条码贴于申请单上,采集完毕后并将采集者及采集时间采集者及采集时间写在检验申请单上,标本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早上8:00和早上10:00两个时间点到各病区对标本进行接收。

由护士与检验科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标本登记本上签字。

(3)门急诊、体检标本采集和送检程序:①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一、全部检验标本的手记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手记的标本,应有特地的送检登记本,认真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手记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推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认真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行替代或难以再行手记,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供应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认真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

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需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显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需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手记。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管,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存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存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管。

八、凡保管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特地的医用垃圾袋内,运输到医院统一布置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废弃的血标本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依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试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管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21、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手记、接收、拒收、保管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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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急诊标本送检、交接和签收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检验标本的管理,优化标本送检流程,加快急诊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检验科急诊标本的送检流程,以此严格规范对急诊标本的查对和双签,进一步完善交接制度,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一急诊检查的申请和标本的采集:临床医生应正确掌握急诊检验指征,避免急诊检验资源浪费,根据病人的急症病情开具急诊检查医嘱,并及时通知当班护士核对并采集标本,护士要在20分钟内采集完标本并打印标本签收单,同时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采血时间和采集人信息。

二.急诊标本的运送:护士采集完急诊标本后要对标本进行核对和分类,立刻通知工勤人员运送标本,与工勤人员交接标本必须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交接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将急诊标本和标本签收单一同交由工勤人员送往急诊检验科,标本采集后要保证在20分钟内送到急诊检验窗口,工勤人员要等待检验科人员核对签收后再返回。

三、急诊检验科对急诊标本的核对和签收:急诊检验科在岗人员收到急诊标本后必须和工勤人员当面核对标本数量和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标本签收单上注明签收时间并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交由工勤人员及时退回病房重新采集送检,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四、检验科人员对急诊标本的处置: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对于异常的标本要及时电话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出现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并做好登记,登记时间要精确到分钟。

五、急诊检验科收到急诊标本后报告发送时间: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0分钟内报告结果;生化、凝血检查必须在收到标本后一小时内报告结果;D-二聚体检查须优先处理,要在收到标本后30分钟内报告结果,对于需要稀释复检的标本,如果不能及时报告结果要打电话通知临床医生进行说明。

六、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七、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凝血检查项目
3.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生化检查等)
4.生化及免疫急诊检查
5.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6.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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