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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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一、大学生不偿还贷款被起诉案例一:《安徽合肥14名大学生不偿还助学贷款被起诉》2008-62002年,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梅山路支行等几家银行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别与就读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的14名贫困大学生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发放了2000年至12000元不等的助学贷款,用于帮助这些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但是,14名被告人在完成学业后,不仅没有还助学贷款,也没有与银行签订补充合同和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导致银行无法催缴助学贷款。

由于即将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银行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向14名被告人追讨贷款本金及利息7万余元。

案例二:《四名浙大毕业生未偿还助学贷款被中行告上法庭》2009-3国家助学贷款是许多经济困难学生的救星,然而,4名曾经获得助学贷款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近日却被银行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未按期偿还助学贷款。

因家庭经济困难,2001年10月,浙大学生吴某向中国银行杭州杭海路支行申请了4800元助学贷款,在双方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后,该行随后向吴某发放了贷款,期限3年,月利率为千分之四点九五,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11日前偿还贷款本息。

但在贷款到期后,吴某至今未偿还贷款,共欠银行本金4800元及利息800余元。

另薛某、郑某和陈某等3人为吴某校友,他们当时分别也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4800元、5000元、5000元,至今仍分别欠款3200元、2500元、2000元。

吴某等4人在贷款到期日未能按时还款,且逾期时间较长,对原告的资金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据了解,吴某等4人已毕业四五年,由于更改了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现在无法找到。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无奈之下只能将他们4人告上法庭。

”目前法院正设法查找这四名被告的下落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正着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负责对学生借款后的跟踪管理,对有违反贷款合同行为的学生今后将给予曝光。

大学生校园贷法律案例(3篇)

大学生校园贷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金融市场的活跃,校园贷在大学生群体中迅速兴起。

然而,由于大学生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加之部分不良贷款平台的诱导和欺诈,校园贷引发的纠纷和案件层出不穷。

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校园贷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大学生在校园贷中的法律风险以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介绍(一)基本案情2018年,某大学学生小王为了满足自己购买新款手机的需求,通过网络平台“校园贷”平台申请了一笔5000元的贷款。

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小王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也未意识到高额的利息和违约金。

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小王因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导致贷款逾期。

随后,贷款平台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小王进行催收,并不断要求小王支付高额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在压力之下,小王不得不向家人借款偿还贷款,但仍然无法满足平台的要求。

最终,贷款平台将小王及其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偿还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二)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在签订贷款合同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且贷款平台的利率、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因此判决贷款平台退还小王超出部分的利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驳回贷款平台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一)校园贷的法律风险1. 高额利息:部分校园贷平台的年利率高达20%以上,远超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年利率不得超过24%)。

2. 滑动利率:部分校园贷平台采用滑动利率制度,在贷款期间不断调整利率,使得借款人承担的利息不断攀升。

3.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部分校园贷平台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过高,甚至超过本金。

4. 隐私泄露:部分校园贷平台在收集借款人个人信息时,存在泄露风险。

5. 催收手段:部分校园贷平台采用暴力催收、骚扰亲友等手段,严重侵犯借款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维权途径1. 向平台协商:在发现校园贷存在违法情况时,首先应与平台进行协商,争取降低利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费用。

2. 向监管部门投诉: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银保监会、消费者协会等监管部门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大学生法律生活案例分析(3篇)

大学生法律生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校园借贷问题日益突出。

近年来,大学生因校园借贷引发的纠纷案例频发,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业和生活,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本案例将以一起典型的校园借贷纠纷为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描述(一)案情简介某大学一年级学生小王,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通过一款名为“校园贷”的手机APP申请了5000元借款。

在借款过程中,小王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也未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借款到期后,小王因无力偿还,未能按时还款。

随后,借款平台以高额利息、滞纳金等手段向小王施压,甚至威胁要公布其个人信息和借贷记录,导致小王身心俱疲。

(二)法律问题1.校园借贷合同是否有效?2.借款平台是否涉嫌违规操作?3.小王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4.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一)校园借贷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在本案例中,小王与借款平台签订的借贷合同,虽然符合合同形式要件,但存在以下问题:1.借款平台未充分告知小王合同条款,涉嫌欺诈。

2.借款合同中的利率、逾期滞纳金等条款过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率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校园借贷合同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存在无效的风险。

(二)借款平台的违规操作1.借款平台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2.借款平台以高额利息、滞纳金等手段向小王施压,涉嫌违规操作。

(三)小王的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例中,小王与借款平台签订了借贷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但由于借款合同存在一定问题,小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四)维护合法权益的方法1.收集证据:小王应收集借款合同、还款记录、借款平台违规操作的证据等。

个人助学贷款违约分析及对策建议

个人助学贷款违约分析及对策建议
个 人助学贷 款违 约分析及对 策建 议
贵 州 财 经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杨 昀
个 人 助 学 贷 款 是 一 种 面 向在 校 大 学 生 , 国 家 财 政 贴 息 , 有 由 具

22进 一 步 完 善 个 人 征 信 体 系 建 设 。2 0 . 0 0年 6月 2 日. 国 8 中 内地 第 一 份 个 人 信 用 报 告 在 上海 出 炉 ,0 6年 1月 1 日. 民 银 20 6 人
的学生个人信用档案。 23 据 学 生 还 贷 的实 际情 况 , -根 建立 相应 的奖 罚 机 制 。 为减 少 毕 业 生 毕 业 后 流 动 性 大 、 跟 踪 的风 险 , 难 高校 应 建 立 有 效 的还 贷 激
励 机 制 , 取一 定 奖 罚 措 施 。如 对 提 前 和 按 时 还贷 的 学 生 . 该 给 采 应
中 , 校 要 加 强 诚 信 教 育 , 养 学 生 的 诚 信 观 念 . 学 生 懂 得 诚 信 学 培 让
是 一种 责任 , 是 一 种 美 德 。这 步 需 要 全 社 会 共 同来 完 成 。 更
.I圜 .I I
次 建立 每个 学生 的 诚 信 梢 案 . 对 家 庭 住 址 、 讯 地 址 、 济 状 况 、 核 通 经 联 系 电话 等是 否 属 实 . 要 时 还 需 要 建 立 回访 机 制 , 保 贷 款 流 向 必 确
真 正贫 困 的 学 生使 其 顺 利 完成 学业 。 后 。 学 生 的后 续 学 习过 程 最 在
家 助 学 贷 款 网公 布 其 姓 名 、 校 、 份 证 号 码 等 , 通 过 全 国个 人 学 身 再 征 信 系 统 把 其 列 入 黑 名 单 ,使 不 还 贷 者 将 来 申请 不 了信 用 卡 , 房

大学生贷款法律经典案例(3篇)

大学生贷款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子女送入大学深造。

然而,随着教育成本的上升,不少家庭面临着经济压力。

为了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部分大学生选择了贷款。

然而,校园贷的兴起却给大学生群体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校园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案例背景小王(化名),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于2017年10月向某校园贷平台借款5000元,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由于小王未按时还款,该平台将借款金额提高至1万元,并开始收取高额利息。

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小王四处寻求帮助,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2018年3月,小王因无力偿还债务,跳楼自杀,留下了一纸遗书,揭示了校园贷的黑暗面。

二、案例分析1. 校园贷的法律性质校园贷是指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的贷款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校园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然而,由于校园贷的特殊性,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2. 校园贷的法律风险(1)高利率问题:部分校园贷平台存在高利率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利率的规定。

(2)暴力催收问题:一些校园贷平台在催收过程中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3)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部分校园贷平台在收集、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时,存在泄露风险。

(4)非法集资问题:一些校园贷平台以校园贷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3. 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1)合同法问题:小王与校园贷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存在高利率、暴力催收等违法条款。

(2)刑法问题:校园贷平台在催收过程中,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3)个人信息保护法问题:校园贷平台在收集、使用小王个人信息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隐私。

三、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校园贷平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校园贷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学生法律缺失的案例(3篇)

大学生法律缺失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大学生群体逐渐壮大。

然而,在享受高等教育的同时,一些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出现违法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不良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大学生法律缺失案例的分析,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案例介绍案例背景:某高校大学生小张,因家庭贫困,通过助学贷款完成了大学学业。

毕业后,小张在某企业找到一份工作,开始了还贷生活。

然而,在还款过程中,小张因无力偿还贷款,心生邪念,决定实施诈骗。

案例经过:小张利用自己掌握的个人信息,伪造了借款合同,并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骗取到贷款后,小张将钱款用于挥霍,并未用于还款。

银行发现异常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将小张抓获归案。

案例结果:小张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例分析1. 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1)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培养孩子法律意识的第一课堂,然而,在一些家庭中,家长对孩子的法律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孩子缺乏法律意识。

(2)学校教育不足。

部分高校在法律教育方面存在不足,课程设置不够完善,教育方式单一,导致学生法律知识匮乏。

(3)社会环境影响。

社会不良风气、媒体负面报道等因素,使一些大学生对法律产生误解,认为法律可以随意践踏。

2. 案例启示(1)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重视孩子的法律教育,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引导孩子遵守法律法规。

(2)完善学校教育。

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开设相关课程,丰富教育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政府、媒体、社会组织等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四、对策建议1. 家庭层面(1)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2)家长要树立法治观念,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 学校层面(1)完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法律教育质量。

(2)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大学生案例_出台法律(3篇)

大学生案例_出台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金融市场的繁荣,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型消费金融产品,在大学生群体中迅速流行。

然而,由于监管不力、大学生自身消费观念不成熟等原因,校园贷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校园贷引发的法律法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案例描述小王,一名普通大学生,因生活开销较大,逐渐陷入经济困境。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小王接触到了校园贷,并迅速沉迷其中。

他通过手机APP轻松借到了数千元,用于满足日常消费和社交需求。

然而,随着还款日期的临近,小王发现利息远超预期,无力偿还。

为了继续借款,小王不得不以更高的利息向其他平台借款,形成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在短时间内,小王债务累计达到数万元,生活和学习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小王终于还清了债务,但这段经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三、法律法规问题分析1. 校园贷平台违规操作案例中,校园贷平台存在以下违规操作:(1)未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导致借款人过度借贷。

(2)利率过高,超出国家规定范围。

(3)强制捆绑销售保险、会员等附加产品。

(4)暴力催收,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

2. 大学生自身问题(1)缺乏金融知识,不了解校园贷风险。

(2)消费观念不成熟,过度追求物质享受。

(3)依赖心理,认为校园贷可以解决一切经济问题。

3. 监管不力(1)校园贷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违规操作现象普遍。

(2)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无法有效遏制校园贷问题。

四、应对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完善校园贷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

(2)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加强对校园贷平台的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

2. 加强金融知识普及(1)开展金融知识讲座,提高大学生金融素养。

(2)通过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宣传校园贷风险。

(3)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

3. 加强家庭教育(1)家长要关注孩子的经济状况,引导其合理消费。

校园贷的法律经典案例(3篇)

校园贷的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校园贷问题日益凸显。

校园贷是指针对大学生群体,以信用为基础,通过网络平台、手机APP等形式提供的短期、小额贷款。

然而,部分校园贷平台存在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大学生借贷悲剧频发。

本文将以一起校园贷法律经典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校园贷问题及法律应对。

二、案例简介2017年,某高校大学生小王因购买手机急需资金,通过一款名为“校园贷”的APP 进行借款。

由于小王信用良好,借款过程顺利。

然而,借款后,小王发现自己陷入了“套路贷”的陷阱。

首先,小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要求签订了一份高额利息的借款合同。

随后,小王在还款过程中,因无力偿还,导致借款金额不断攀升。

最终,小王在承受巨大压力下,选择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后,小王无法偿还借款,借款公司开始采取暴力催收手段,对小王及其家人进行恐吓、骚扰。

在警方介入后,借款公司被依法查处。

三、案例分析1.校园贷违法违规行为(1)高利贷:部分校园贷平台以高利贷为诱饵,诱导大学生借贷。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远高于法律规定,导致大学生陷入债务陷阱。

(2)暴力催收:部分校园贷平台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采取暴力催收手段,侵犯借款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3)套路贷:部分校园贷平台以“无抵押、无担保”为幌子,诱导大学生借贷。

在借款过程中,设置陷阱,让借款人陷入债务困境。

2.法律应对(1)完善法律法规: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校园贷问题进行了规定。

但针对校园贷的立法仍需完善,明确校园贷的合法利率、借款程序、催收方式等。

(2)加强监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校园贷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涉嫌暴力催收、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大学生对校园贷的法律认识,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避免借贷陷阱。

四、案例启示1.加强校园贷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校园贷平台的监管力度,确保校园贷业务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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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篇一: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一、大学生不偿还贷款被起诉案例一:《安徽合肥14名大学生不偿还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620XX 年,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梅山路支行等几家银行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别与就读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的14名贫困大学生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发放了2000年至12000元不等的助学贷款,用于帮助这些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但是,14名被告人在完成学业后,不仅没有还助学贷款,也没有与银行签订补充合同和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导致银行无法催缴助学贷款。

由于即将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银行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向14名被告人追讨贷款本金及利息7万余元。

案例二:《四名浙大毕业生未偿还助学贷款被中行告上法庭》20XX-3国家助学贷款是许多经济困难学生的救星,然而,4名曾经获得助学贷款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近日却被银行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未按期偿还助学贷款。

因家庭经济困难,20XX年10月,浙大学生吴某向中国银行杭州杭海路支行申请了4800元助学贷款,在双方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后,该行随后向吴某发放了贷款,期限3年,月利率为千分之四点九五,双方约定于20XX年12月11日前偿还贷款本息。

但在贷款到期后,吴某至今未偿还贷款,共欠银行本金4800元及利息800余元。

另薛某、郑某和陈某等3人为吴某校友,他们当时分别也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4800元、5000元、5000元,至今仍分别欠款3200元、2500元、2000元。

吴某等4人在贷款到期日未能按时还款,且逾期时间较长,对原告的资金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据了解,吴某等4人已毕业四五年,由于更改了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现在无法找到。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无奈之下只能将他们4人告上法庭。

”目前法院正设法查找这四名被告的下落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正着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负责对学生借款后的跟踪管理,对有违反贷款合同行为的学生今后将给予曝光。

案例三:《北京林业大学11名毕业生拖欠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10毕业后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刘某等11名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生被农行北京海东支行告上法庭。

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海东支行要求11名欠贷学生立即偿还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20多万元。

刘某等11人原为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农行海东支行诉称,该行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与上述11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由银行分4次给付他们每人贷款约2.2万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

合同同时约定,贷款学生毕业的次月20日为首期还款日期。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刘某等11人发放了贷款。

20XX年7月,刘某等11人毕业,但次月20日至今,他们并未按约主动还款。

根据借贷合同,连续三期未归还应偿付借款或一期借款拖欠3个月以上,银行可宣布借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

海东支行遂将刘某等11人告上法院。

案例四:《上海复旦等高校68名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9-5由于高校生源来自全国各地,毕业后银行无法及时更新联系方法;助学贷款是政策性贷款,缺乏抵押等担保,导致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大量贷款无法收回。

此次诉讼的发生地在上海市杨浦区,其辖区内共有各类大学16所,是上海市的高校密集区域。

此次被起诉的被告为68名大学生,来自复旦、同济、上海理工、体育学院等9所大学,涉案标的共计7628055元。

诉请解除与大学生所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并要求学生立即支付本息。

案例五:《浙江宁波19名大学毕业生未还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3-12浙江宁波高校的19名大学毕业生,因未按时偿还助学贷款被银行告上了法院,9名毕业生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后,立即还清了贷款,银行随后撤消了对9人的起诉,另有6人缺席判决,4人联系不上。

日前,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宁波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了部分案件,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汪某等6名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10天内偿还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对于4人联系不上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公告期满后,再依法开庭审理。

二、大学生不偿还助学贷款,导致个人信息被曝光案例一:《北京工行网上曝光千余拖欠助学贷款大学生》20XX-5-5已向个人征信系统提交违约记录,借款人再次贷款将遭拒绝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债务催收公告”的形式将1200余名拖欠助学贷款的违约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本息总计37151890.96元,公布了拖欠助学贷款的欠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工行首次公布这些学生的个人信息。

工行提醒欠款人主动联络工行在公告中表示,已经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提交下列借款人的违约记录,同时提醒欠款人及时与工行联络。

案例二:《河南曝光223名学生拖欠助学贷款勒令30日归还》20XX-1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省教育厅发出公告,提醒223名借款毕业生务必于30日内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欠息。

20XX年~20XX年三年间,国家开发银行共向河南省91所高校的24.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16.6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毕业后应由本人负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时偿还本金。

截止到20XX年4月20日,已有7617名学生按规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尚有223名借款毕业生拖欠利息,约占20XX年毕业的借款学生总数的2.8%,欠息总额约3.8万元,拖欠期限超过一年。

为督促欠息学生归还所欠利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省教育厅曾于今年1月发布了催收公告,并在春节前向每名欠息学生发放了明信片,但这些学生并未按要求归还欠息,且毕业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就业单位、通信地址变化后未按约定及时告知毕业学校,致使高校、银行均无法与这些同学取得联系。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省教育厅提醒,逾期不还且不与高校联系(或虽联系但协商未果)者,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学历查询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这样会对违约者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三、信用卡违约影响申请贷款《学生信用卡小心刷成“卡奴”影响未来贷款》20XX-12篇二: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还款案例一、大学生不偿还贷款被起诉案例一:《安徽合肥14名大学生不偿还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6 20XX年,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梅山路支行等几家银行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分别与就读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的14名贫困大学生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发放了2000年至12000元不等的助学贷款,用于帮助这些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但是,14名被告人在完成学业后,不仅没有还助学贷款,也没有与银行签订补充合同和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导致银行无法催缴助学贷款。

由于即将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银行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向14名被告人追讨贷款本金及利息7万余元。

案例二:《四名浙大毕业生未偿还助学贷款被中行告上法庭》20XX-3国家助学贷款是许多经济困难学生的救星,然而,4名曾经获得助学贷款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近日却被银行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未按期偿还助学贷款。

因家庭经济困难,20XX年10月,浙大学生吴某向中国银行杭州杭海路支行申请了4800元助学贷款,在双方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后,该行随后向吴某发放了贷款,期限3年,月利率为千分之四点九五,双方约定于20XX年12月11日前偿还贷款本息。

但在贷款到期后,吴某至今未偿还贷款,共欠银行本金4800元及利息800余元。

另薛某、郑某和陈某等3人为吴某校友,他们当时分别也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4800元、5000元、5000元,至今仍分别欠款3200元、2500元、2000元。

吴某等4人在贷款到期日未能按时还款,且逾期时间较长,对原告的资金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据了解,吴某等4人已毕业四五年,由于更改了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现在无法找到。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无奈之下只能将他们4人告上法庭。

”目前法院正设法查找这四名被告的下落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正着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负责对学生借款后的跟踪管理,对有违反贷款合同行为的学生今后将给予曝光。

案例三:《北京林业大学11名毕业生拖欠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10毕业后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刘某等11名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生被农行北京海东支行告上法庭。

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海东支行要求11名欠贷学生立即偿还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20多万元。

刘某等11人原为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农行海东支行诉称,该行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与上述11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由银行分4次给付他们每人贷款约2.2万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

合同同时约定,贷款学生毕业的次月20日为首期还款日期。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刘某等11人发放了贷款。

20XX年7月,刘某等11人毕业,但次月20日至今,他们并未按约主动还款。

根据借贷合同,连续三期未归还应偿付借款或一期借款拖欠3个月以上,银行可宣布借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

海东支行遂将刘某等11人告上法院。

案例四:《上海复旦等高校68名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9-5由于高校生源来自全国各地,毕业后银行无法及时更新联系方法;助学贷款是政策性贷款,缺乏抵押等担保,导致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大量贷款无法收回。

此次诉讼的发生地在上海市杨浦区,其辖区内共有各类大学16所,是上海市的高校密集区域。

此次被起诉的被告为68名大学生,来自复旦、同济、上海理工、体育学院等9所大学,涉案标的共计7628055元。

诉请解除与大学生所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并要求学生立即支付本息。

案例五:《浙江宁波19名大学毕业生未还助学贷款被起诉》20XX-3-12浙江宁波高校的19名大学毕业生,因未按时偿还助学贷款被银行告上了法院,9名毕业生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后,立即还清了贷款,银行随后撤消了对9人的起诉,另有6人缺席判决,4人联系不上。

日前,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宁波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了部分案件,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汪某等6名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10天内偿还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对于4人联系不上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公告期满后,再依法开庭审理。

二、大学生不偿还助学贷款,导致个人信息被曝光案例一:《北京工行网上曝光千余拖欠助学贷款大学生》20XX-5-5已向个人征信系统提交违约记录,借款人再次贷款将遭拒绝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债务催收公告”的形式将1200余名拖欠助学贷款的违约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本息总计37151890.96元,公布了拖欠助学贷款的欠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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