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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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处方审核: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3.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5篇)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5篇)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5、内容: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

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____%,分贴误差不大于±____%,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2)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是中药医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相关的管理制度应该明确具体的步骤和要求。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工作,确保中药饮片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全过程。

第三条审核、调配、核对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中药饮片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第五条单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中药饮片专业人员,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工作。

第二章处方审核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熟悉中药饮片的性能、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

第七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处方前记: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二)处方正文:包括疾病诊断、中药饮片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剂数等。

(三)处方后记:包括医生签名、开方日期、处方编号等。

(四)处方中是否存在配伍禁忌、妊娠禁忌药、超过规定剂量等问题。

(五)处方字迹是否清晰,是否存在错写药名、重味现象。

第八条处方审核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处方,应当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并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处方审核人员发现存在问题的处方,应当与医生沟通,及时更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处方调配第十条调配人员应当具备中药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调配经验,熟悉中药饮片的性能、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

第十一条调配人员应当按照处方内容,准确、快速地进行中药饮片的调配工作。

第十二条调配人员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对:(一)处方内容是否与调配的中药饮片相符。

(二)中药饮片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剂数等是否正确。

(三)中药饮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变质、虫蛀、霉变等情况。

(四)中药饮片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漏气等现象。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工作全过程,涉及的相关人员和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制定和实施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第二章处方审核第四条处方审核人员要求: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第五条处方审核内容:1. 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 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审核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审核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 检查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检查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 检查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对以上项目审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字,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

第七条处方审核人员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有权拒绝调配,并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要求其更正或重新开具处方。

第三章处方的调配第八条调配人员要求:具有中药师或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调配人员按照处方内容进行药品配制,严格按照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做到: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

第十条调配过程中,调配人员应严格遵循配方发药操作规程,坚持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剂量,总帖误差不超过2%,分帖误差不超过5%。

第十一条调配完毕后,调配人员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将处方交复核人员进行核对。

第四章处方复核第十二条复核人员要求: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十三条复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姓名、贴数,并按处方中所开具的中药名称、数量逐一核对。

第十四条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并将处方交发药人员。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和基本思路为了保证中药饮片制剂质量,规范中药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工作,建立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确保制剂质量。

制度建立的基本思路: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科学合理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流程,制定详细操作规范,依据中药炮制技术规范和 GMP 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处方审核调配与核对真实、准确、可靠。

二、管理内容1、处方审核(1)全部药师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药炮制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处方审核。

医师开的中药处方和药师自行配制的处方必须提交处方审核。

(2)药师必须按照处方审核规程进行审核,对处方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包括开方医师是否有执业资格、是否符合中药治疗原则等。

(3)对于已审核的处方,每个药师必须在处方上签字确认。

(4)处方审核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处方专用审核记录簿上。

2、中药饮片的调配(1)药师必须仔细核对处方,校对处方内容、药物名称、用量、配伍等。

(2)药师必须按照 GMP 规范和中药炮制技术规范进行中药饮片的调配,确保配药准确、无误、无杂质。

(3)在药材经过清洗、切片、煮沸、浸泡等处理后,药材必须放置冷却、干燥、容器密封等适当环境下保管,确保中药饮片水分严格符合制定的标准要求。

(4)调配完成后,必须在包装清单上填写药物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配制药师、时间等内容。

(5)药师应在制剂部门的配制工单上确认调配结束的时间,以确保准确无误。

3、核对管理(1)中药饮片调配完成后,药师必须将已完成的药物和调配清单交给质管部门进行核对管理。

(2)质管部门必须对中药饮片的配方、草药、用量、批次等进行核对,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符合要求。

(3)所有核对记录必须记录在核对记录簿上,并由质管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4)对于未核对的中药饮片,不得封装和出库。

4、计算调配剂量(1)药师必须严格遵守中药配方计算标准,根据处方中的草药种类、Dosage数、药品制剂等条件,按照中药最佳煎煮量和服药量、体重和患者的实际病情进行计算调配剂量。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编号KW-QM-019-2014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部门修订日期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变更原因根据2013年修订版GSP管理规范要求版本号第二版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处方审核: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是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中药饮片的质量和保障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关于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一、审核管理制度1.所有中药处方的审核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医执业医师负责,审核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从事审核工作。

2.审核人员需仔细核对患者病历、诊断结果、症状表述、中药处方等相关信息,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要对患者的身体状况有充分了解,并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等个体差异因素,制定个性化的中药处方。

4.审核人员对于审核过的处方要进行签名和日期确认,确保审核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审核人员应及时与开方医生或患者沟通,解答患者对于中药处方的疑问,确保患者正确使用中药饮片。

二、调配管理制度1.调配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调配区域,确保中药饮片的调配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2.调配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调配工作。

3.调配前,调配人员应检查中药库存情况,确保所需中药饮片的品种齐全、质量合格。

4.根据中药处方,调配人员应准确称取所需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二次核对和确认。

6.调配人员应安排专人运送调配好的中药饮片,并确保运输过程中饮片的质量和安全。

三、核对管理制度1.发药前,发药人员应对已调配好的中药饮片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药名、剂量、批号、数量等。

2.发药人员应将核对结果与处方进行比对,并确认正确无误后方可发药。

3.发药人员应对发药单进行签名和日期确认,确保发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4.发药后,应将发药单和对应处方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以上是关于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3篇)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3篇)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以及规范中药饮片的处方加工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管理制度:1. 审核制度:a. 中药处方审核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中医药师负责,对处方进行准确性和合理性的评估。

b.审核人员应熟悉中药的药理、药效、副作用等知识,对处方中药的适应症、禁忌症、相互作用等进行评估。

c.审核人员应在审核过程中与开方医师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或咨询。

d.审核人员应记录每份处方的审核结果,包括审核日期、审核人员、审核结论等。

2. 调配制度:a. 调配中药时,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中药师或药剂师负责,确保处方的准确调配和配药。

b.调配人员应按照处方中药的种类、用量、比例等要求,选择合适的原料中药,并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磨、煎煮、过滤等操作。

c.调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药操作规范,注意卫生和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d.调配过程中应记录每种中药的用量、加工过程、调配时间等信息,确保可追溯和管理。

3. 核对制度:a.核对人员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中药师或药剂师负责,对已调配好的中药饮片进行核对。

b.核对人员应核对调配记录和处方要求是否一致,对照处方进行核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调配的合理性。

c.核对人员应对每份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外观、气味、含量等,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要求。

d.核对人员应按照标准程序和要求记录核对结果,包括核对日期、核对人员、核对结论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制度可能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2)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是中药饮片制剂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为了规范这一过程,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一、中药饮片处方审核管理制度(一)审核程序1. 接收处方:由前台工作人员接收患者处方,核对患者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如姓名、性别、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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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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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处方审核:
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
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
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3.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并将留存处方,按月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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