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奖惩管理制度之欧阳家百创编
学校食堂奖惩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奖惩制度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白觉性, 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1、奖惩办法(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米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白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学校食堂规章制度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食堂工作人员。
三、食堂规章制度1. 食堂工作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2.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食堂工作人员应尊重师生,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师生疑问。
5.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质量。
6. 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7.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奖惩制度1. 奖励(1)对工作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食堂管理提供有益帮助的师生,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3)对积极参与食堂管理、维护食堂秩序的师生,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 惩罚(1)对违反食堂规章制度,影响食堂正常秩序的师生,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2)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食堂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对迟到、早退、旷工的食堂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4)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食堂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食堂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食堂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奖惩分明,奖优罚劣;2. 公正、公平、公开;3.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四、奖励1.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质量高,得到师生员工好评的;2. 积极参与食堂活动,为食堂发展做出贡献的;3.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的;4.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食堂工作有改进的;5. 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奖励方式:1. 获得表扬;2. 提高工资;3. 优先晋升;4. 其他奖励。
五、惩罚1. 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旷工的;2. 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恶劣的;3. 擅自离岗、串岗、打瞌睡的;4. 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5. 损坏食堂设施、设备的;6. 其他应予处罚的情况。
惩罚方式:1. 警告;2. 罚款;3. 降低工资;4. 暂停工作;5. 解除劳动合同;6. 其他处罚。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由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经食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2. 惩罚:由食堂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惩罚建议,经食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食堂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实施与监督1. 食堂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2. 师生员工有权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确保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良,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学校食堂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师生饮食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激励食堂人员爱岗敬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激励与约束并重;3. 侧重于工作成绩和突出贡献。
第五条奖励种类:1. 优秀员工奖:对在岗位上表现突出,服务质量优良,得到师生广泛好评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先进工作者奖:对在食堂管理、技术创新、服务改进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 食品安全奖: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4. 工作业绩奖:对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奖励标准: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2. 先进工作者奖:每半年评选一次,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先进工作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3. 食品安全奖: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出一定比例的食品安全奖获得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4. 工作业绩奖: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3. 严肃纪律,维护食堂秩序。
第八条惩罚种类:1. 警告:对违反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2. 记过: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员工给予记过;3. 离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离职处理。
第九条惩罚标准:1. 警告:警告一次,取消当月评优资格;2. 记过:记过一次,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并扣发当月奖金;3. 离职: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实施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范文(三篇)

学校餐厅日常管理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餐厅的日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第二章服务态度第二条餐厅服务人员应以友善、热情的态度接待顾客,解答顾客的问题,并协助顾客解决餐饮问题,保证顾客满意。
第三条餐厅服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禁止穿戴不整齐或不文明的服饰,以确保顾客的环境卫生和卫生安全。
第三章食品质量第四条学校餐厅食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学校餐饮服务质量要求。
食品应新鲜、安全、卫生,不得使用过期食材或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材。
第五条餐厅应定期进行食品采购,并保留购买食材的发票和检疫证明,以备随时查验。
第六条餐厅应设立食品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追溯食材来源,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岗位职责执行工作,不得随意更换岗位或擅离职守。
第八条正式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外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
第五章卫生安全第九条餐厅工作人员应按照卫生要求,定期对餐厅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餐厅的环境整洁。
第十条餐厅应配备专业的卫生检测人员,定期对食品和厨房设施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的合格。
第十一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加强卫生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餐厅应设立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并对餐厅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第十三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于表现优秀、规范操作、服务热情的员工,学校餐厅将给予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表彰奖、奖金、晋升等。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餐厅规定、服务态度恶劣、品质问题较严重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五条学校餐厅对重大违纪行为将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奖惩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学校食堂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激发食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堂员工进行奖罚。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2. 在食堂内部进行通报表扬;3.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奖金;2. 提供工作期间的加班费、夜班费等;3. 提供节日慰问金。
第七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1. 工作表现突出,服务质量优异,受到师生好评;2. 积极参与食堂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3. 在紧急情况下,勇敢应对,保护师生安全,避免或减少损失;4. 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特别贡献。
第三章纪律与处罚第八条食堂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食堂操作规程。
第九条违反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相应处罚: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2. 拖欠员工工资、福利待遇;3. 工作消极,服务质量差,影响食堂整体形象;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5. 滥用职权,损害食堂利益;6. 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一条受到处罚的员工,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警告期一般为一个月;2. 记过:书面警告,并扣除一定比例的奖金;3. 降职:根据实际情况,降职使用;4. 辞退:给予书面辞退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食堂管理奖惩制度

食堂管理奖惩制度
根据学校饭堂管理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每学年结束奖励一次)
1、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2、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多次表扬者。
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极大效益者。
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6、多次受到师生表扬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工作者。
3、工作粗心,引起师生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殴打他人者。
8、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三)、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组长提议,分管领导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错误情节严重者,按工作制度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食堂奖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学生及就餐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原则;3. 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原则;4.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原则。
四、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1)对在食堂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质量高,得到学生好评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在食堂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生文明就餐奖:(1)对自觉排队、文明就餐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积极参与食堂卫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在食堂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惩罚制度1. 食堂工作人员:(1)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2)对服务质量低下,受到学生投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3)对在食堂工作中违反纪律,影响恶劣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2. 学生:(1)对在食堂就餐过程中,破坏公共设施、浪费粮食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2)对在食堂就餐过程中,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3)对在食堂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2.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3. 学生、教职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反映。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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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奖惩制度
欧阳家百(2021.03.07)
为强化食堂的规范化管理,增强食堂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自觉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学校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促进学校的平稳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奖惩办法与标准
1、奖惩办法
(1)对食堂进行检查时,食堂员工存在违纪,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现象,食堂安全管理员要求食堂员工立即改正,并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若发生紧急情况,食堂员工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第一时间知会对方,并一起协商解决问题,事后一周内再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标准
(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员衣帽穿戴不整齐,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勤换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还戴有其他装饰物,手指佩戴金银首饰,用手接触食品,操作时有吸烟等现象。
分菜时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户、地板,墙面、屋顶、炊具有油渍、灰尘、蛛网,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损坏学校所配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未能准时开伙。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有下列情况者,视为违纪,,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现脏物、泥沙、杂草、蝇虫等。
冰箱储存食品生熟未分开。
食堂工作人员未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有刁难就餐人员,徇私、态度恶劣等情况。
出现师生投诉且已证明为事实。
当师生对菜肴提出疑问不及时处理,推诿不决。
食品原样采购没有索证,有“三无”产品。
厨房用具未实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食品盛器随地摆放。
工作马虎,发生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
发生原则性问题不报告、擅自处理的。
(3)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严重违纪,每人每次扣50元。
员工满意度调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员工有私拿学校配备物资价值达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学校检查,或对事实存在的问题拒不承认、不签字,且已证明事实确实存在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员工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赔偿学校损失,情节严重者,学校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有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级卫生部门检查食堂工作,由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或罚款的。
发生食物中毒,造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
无故停餐、误餐,造成全体师生无法正常用餐且严重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不配合学校管理,对学校师生所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影响学校正常运转。
(4)奖励办法:如果食堂员工一个月内无违反以上规定,奖励30—150元不等绩效奖金。
奖励办法考核细则: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会不定时检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②学校会不定时派学生抽查的,没有发现违纪的;
③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没有发现违纪的。
奖励金额会综合以上细则分为A.B.C.D.四等,A等为150元,B等为100元,C等为50元,D等为30元,
三、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学校董事会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办法与各位食堂员工的月绩效奖金挂钩,望各位员工悉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永平乡中学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