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应用考评制度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工作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工作考核细则1.学校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落实到位得0.1分。
建立有利于加快信息化发展,提高师生信息素养的激励评估制度得0.1分。
每年安排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得0.1分。
每学期有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总结得0.1分,各项工作按计划落实得0.1分。
计算机学科配有规定数量的专职教师,职责明确得0.1分。
2.学校信息管理平台齐全,实现人事、教务、财务、总务管理信息化得0.1分。
校园网站建设具有本校特色得0.1分,与省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网互联互通得0.1分;鼓励师生建立个人或学科专题类主题网页得0.1分。
在“教育网”上发表心得随笔的教师比例达40%以上得0.1分。
3.学校重视资源建设工作得0.1分。
建有本校特色的教学资源库,校本资源达一线教师人均0.5G得0.1分。
积极参加省教育信息化资源平台建设得0.1分,一线教师人均完成每月2个优秀教学资源的上传得0.1分,学校资源下载量、访问量较高得0.1分。
4.按照信息技术教育教材要求开齐开足课时得0.1分,定期开展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得0.1分。
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效整合形成特色得0.1分,并汇聚成一定量的优秀整合案例集得0.1分。
- 1 -5.组织开展校内信息化培训得0.1分;承担有关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课题,课题管理规范得0.1分。
6.积极参加各类电教活动及比赛得0.1分,本学年度在现代教育技术推广运用、理论研究、技术革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得0.1分。
7.完成“泰微课”资源建设的提质扩容任务得0.2分,研究“泰微课”建设应用的理论与实践工作得0.2分,积极推广“泰微课”资源的应用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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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教育信息化的目标、原则、任务、职责、流程、评估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规范和优化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目标:明确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意义,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
二、原则:确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分阶段推进、综合应用、资源共享、安全保障等。
三、任务:明确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例如制定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推广教育信息化应用等。
四、职责:明确学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技术中心、各学科教师等。
五、流程:制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步骤,例如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资源采购、实施推广、维护管理等。
六、评估:建立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对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有效进行和不断改进。
七、培训:制定相关教育信息化培训计划,提升教师和相关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以上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学校的具体管理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2024

引言概述:教育信息化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信息技术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了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地和保证工作的质量,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是必要的。
正文内容:一、明确教育信息化目标和指标体系:1.确定教育信息化的总体目标,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教育公平等。
2.制定衡量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标体系,包括硬件设备配备、应用软件使用、教育平台建设等。
二、评估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评估学校的网络环境和设备情况,包括网络带宽、网络覆盖范围、电子设备配备情况等。
2.评估学校的软件应用情况,包括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教学工具等。
三、考核教师教学技能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1.考核教师的教学技能,包括课堂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开发能力等。
2.考核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包括熟练使用教育信息化工具、创新教学方法等。
四、监测学生个性化学习效果:1.制定测评指标,评估学生个性化学习效果,如学习成绩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改善。
2.追踪学生在教育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表现,为提供个性化学习支持做出调整。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和优秀案例建设:1.评选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重点推进其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建设和实践。
2.收集和宣传优秀的教育信息化案例,鼓励学校借鉴和推广。
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对于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目标与指标体系、评估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教师能力、监测学生效果以及推进示范校和案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同时,考核办法的设计应注重科学性和公平性,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指导。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及考核细则

1、成立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学校信息化相关工作 (1分);组织保障2、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学校信息化工作;由教导主任负责3 分学校信息化工作(1 分);组织管3、学校要配备专业信息化保障人员(1 分)。
理1、建立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部门、成员职责明确,各负11 分其责; 1 分制度建设2、各功能室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健全,布置合理,4 分有门牌。
包括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器材保管室、音乐教室。
美术教室、班班通教室。
(3 分)。
查看相关档案资料查看相关档案资料经费保障4 分设备管设备登记理 4 分4 分宽带网络校校通 5分1、有与学校规模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经费,信息化经费能确保宽带租用、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教学资源 (含网络资源) 购置、查看相关账户和管理制人员培训和应用研究等费用支出(2 分)。
度。
2、公用经费用于信息化支出的比例不低于 10% (黄教办[2022]150 号) (2 分)。
1、学校建有设备登记册(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 2 分查看相关档案资料2、各功能室有设备登记分册 2 分光纤到校,教学点、农村小学≥20M、乡镇中心小学、初中≥50M,查看信息化填报数据, 县直学校≥100M (基本普及校内无线网,教学班、办公室等教学场所利用专门的软件测试带宽连接互联网) (5 分)。
优质资源班班通 3分基础建设14 分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6 分1、每班配备有一套多媒体教学设备(1 分);1、查看班级设备是否能正2、校内建有局域网,每班设备都能上互联网,实现优质资源到常使用;班(1 分);2、到班打开网络资源,浏3、配备教师课堂教学的软件平台或者客户端,实现资源的调取、览、下载是否顺畅共享、交互等应用功能(1 分)。
1、学校教师开通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家长空间等(到 20221、随机打开教师、学生空年底 100%教师和 5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实名网络学习空间),并基间浏览相关内容;于空间开展培训、教研、互动教学、在线辅导、教学评价等研修活动。
XX中学教育信息化应用考核制度

XX中学教育信息化应用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动课堂教学结构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创新,逐步形成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环境、条件及方法,真正实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初步创建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的学习环境、学习资源和学习方式,整体提升我校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核内容
1、充分发挥电子备课室的作用,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备课,并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在备课中能收集网上资源,建立自己的教学资源。
2、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并能将信息技术运用于日常教育教学中。
3、能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课件制作与编辑、微课或数字故事制作,并能够运用于教育教学。
4、能经常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教学中80%以上的课时要能使用多媒体设备,并按时填写班班通使用登记册。
5、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6、能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日常工作(信息传递、文章写作)。
7、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进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在南郑资源云平台上上传和下载资源,在陕西省继续教育网进行继续教育学习、考试等。
8、每学期上交一篇高质量的教育信息化论文。
三、考核办法
1、由学校进行日常检查、评议(翻看班班通使用登记册、询问学生等)。
2、进行课件、微课制作的评比。
3、每学期期末对每位教师的信息技术考核。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规范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加强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三条成立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职能是:1.负责审议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经费预算;2.审议和批准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章制度;3.确立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4.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学校信息办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部门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教育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负责部门网上办公信息的发布和部门二级网页内容的更新。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好本部门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第六条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字校园应用平台的开发和集成,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等。
第七条学校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
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孙祠堂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许昌市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评标准》,给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孙祠堂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
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
3.学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教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
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
三、考核目标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教师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实行9分以上(A等)、8分以上(B等)、7分以上(C等)、7分以下(D等)等级考核。
3.管理干部、管理教师考核按等级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
任课教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
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教师、任课教师考核标准附件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细则附件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考核细则附件3: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师教学应用考核细则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2篇)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方法和具体规定的文件。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各项活动,提高信息化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定各级责任人员和部门。
2. 目标任务: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和优先级。
3. 绩效评估: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方法,定期评估工作进展和效果。
4. 经费管理:规定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规范,确保经费的合理运用。
5. 项目管理:制定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
6. 数据管理:规范教育信息化工作中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保护,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 人员培训:制定教育信息化人员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8. 经验交流: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交流的机制,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和共享。
9. 风险管理:规定教育信息化工作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对策,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
10. 监督检查: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和变化。
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二、目标1.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现代化的教育教学体系;2.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培育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效率。
三、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1.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设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指导、监督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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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和应用考评制度
1、对在前两周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的班级,对该班通报表扬,不能
按期成立组织者,通报批评。
2、积极召开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及时对上期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
总结,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规划,详细制订《日程安排》。
按时完成任务者,对班主任进行相应奖惩。
3、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档案。
按时完成任务者,班主任奖30元。
对各班《教育信息化档案》进行评比。
内容充实,材料完善,操作性强,符合本校实际。
一等奖:2个班级,分别奖100元;二等奖:2个班级,分别奖30元。
并对获得一等奖的档案进行巡回展览。
4、各班评出“教育信息化使用”优秀教师,奖50元。
5、选拔全校“教育信息化使用”优秀教师。
一等奖:3名,奖金100
元;二等奖:5名,奖金:80元;三等奖:8名,奖金:50元。
并对获得奖励的教师通报表扬。
6、对参与利用“教育信息化”进行论文书写、课件制作、优质课活
动的教师,每参加一次补助20元,在全校组织的比赛中获奖的,每项奖30~50元。
7、对于组织学生利用“教育信息纶”平台进行创意和制作教师,将
进行表扬,成绩突出或获奖的,适当奖励。
8、对于单位管理人员,利用“教育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工作的,
相应进行适当表彰。
9、能够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对设备进行妥善保管,没有产生丢失、
转借、挪用、损毁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适当表彰,对影响正常工作的,一经查处,将严厉批评,甚至追查责任。
10、班级或后勤服务对“教育信息化工作”大力支持,积极自筹奖金
进行设备更换、添置、扩充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对班主任进行点名表彰。
11、对不积极参加培训的班主任、管理人员、骨干教师,提出点名批
评。
表现优秀者,全校通报。
12、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对全校设备的使用率进行考核。
不能达到九成
以上的设备,没收其设备,对班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对教师使用率不能达到十成者,对班主任通报批评。
对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13、无故不参加信息化与课程整合活动和教学观摩活动的教师,对个
人进行严肃批评,对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14、学期总结中,对教育信息化工作差的班级,对班主任进行谈话,
班主任不能参与评优;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乡评比。
教师进行全校排名。
对后3名的教师,不得参与评选、评优。
15、对于创造性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班级和个人,或工作成绩特种
优异的,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特殊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