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救助项目描述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是指针对贫困、残疾、失学、流浪、家庭困难、儿童保护等方面的困境儿童,为他们提供全面的关爱服务。
困境儿童关爱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教育支持:为贫困、失学、残疾等困境儿童提供学费、书本、生活
和学习用品等物质资助,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和成
功融入社会。
2.健康护理:为流浪、残疾等困境儿童提供专业的医疗保健服务,定
期体检、诊疗和免疫接种等,预防和治疗疾病,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3.安全保障:为家庭困难、受虐待、被弃养等困境儿童提供安全保护,建立安全防护网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儿童权益保护,预防和解决
儿童遭受暴力和性侵犯等问题。
4.心理援助:为流浪、家庭困难、受虐待等困境儿童提供心理治疗和
辅导服务,帮助他们面对困境和挫折,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提高心理健
康水平。
5.公益教育:为所有困境儿童提供公益教育和文化活动,开展志愿服
务和社会实践,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感,促进公民素质和社会文
明进步。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旨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给他们带来温暖和希望,助力他们实现人生价值和梦想。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项目救助流程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项目救助流程为经卫生部门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要求,身体状况稳
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我市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
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
一、聋儿人工耳蜗康复项目
救助对象:为1-6周岁(不满7周岁),精神、智力及
行为发育正常的,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聋
儿适配人工耳蜗,并提供术后免费康复训练(10个月)
二、聋儿助听器康复项目
为年龄不超过6周岁的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和康复训练(10个月)
三、肢体矫治手术项目
为7周岁以下的肢体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并提供术后2个月的康复训练。
四、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程序(聋儿语训、脑瘫、孤独症、智障)
为0-10周岁的四类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五、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项目
为0-6周岁有需求、经评估适合装配假肢矫形器的城乡贫困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及矫形器。
脑瘫儿童专项救助方案范文

一、背景脑瘫儿童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大脑发育障碍,表现为运动、姿势、姿势控制等方面的障碍。
脑瘫儿童的治疗和康复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家庭、社会、医疗机构等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为切实保障脑瘫儿童的基本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现制定本专项救助方案。
二、目标1. 通过实施专项救助,提高脑瘫儿童康复治疗效果,降低家庭经济负担。
2. 增强脑瘫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3. 促进脑瘫儿童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三、救助对象1. 0-18岁的脑瘫儿童;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康复治疗费用的脑瘫儿童;3.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脑瘫儿童。
四、救助内容1. 康复治疗费用减免:为符合条件的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治疗费用减免,包括药物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
2. 生活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脑瘫儿童家庭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3. 家庭支持:为脑瘫儿童家庭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就业指导等服务,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4. 社会融入:为脑瘫儿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实践活动等,促进其融入社会。
五、救助流程1. 申请:符合条件的脑瘫儿童家庭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与审批: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3. 救助实施:民政部门与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为脑瘫儿童提供救助服务。
4. 监督与管理:民政部门对救助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救助效果明显。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脑瘫儿童救助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3. 完善救助制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 加强与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形成救助合力。
5. 定期对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救助措施。
通过实施本专项救助方案,切实保障脑瘫儿童的基本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听器典型案例范文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听器典型案例范文在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中,助听器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许多孩子聆听世界的大门。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听器的典型案例。
有个叫小阳(化名)的孩子,他出生在一个普通但充满爱的家庭。
小阳因为先天性的听力障碍,从一出生就生活在一个相对寂静的世界里。
他的父母发现这个情况后,心急如焚。
但是,幸运的是,他们很快了解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其中就包括为像小阳这样的孩子提供助听器。
当小阳第一次戴上助听器的时候,那场面真的很让人感动。
他的眼睛突然瞪大了,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开始对周围的声音有了反应,那种小心翼翼又充满好奇的样子,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从我的角度看,这就是希望的开始啊!你能想象吗?一个一直生活在无声世界的孩子,突然听到了声音,这是多么大的改变。
小阳的康复之路并没有那么一帆风顺。
一开始,他对助听器很不适应,总是想要把它摘下来。
这可急坏了他的父母。
不过呢,在康复救助专业人员的耐心指导下,小阳慢慢习惯了助听器的存在。
我觉得这时候专业人员的作用真的超级大!他们就像是黑暗中的灯塔,给孩子和家长指明了方向。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阳在助听器的帮助下,开始逐渐学习发声、说话。
这是一个非常漫长而又充满挑战的过程。
小阳的父母每天都陪着他做各种康复训练,那股子坚持的劲儿,真的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他们从没有想过放弃,总是鼓励小阳,哪怕小阳只是发出一点点声音,他们都会高兴得像中了大奖一样。
现在呢,小阳已经能够进行简单的对话了。
虽然他的发音还不是特别清晰,但是相比之前,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
这整个过程,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重要性。
如果没有这个政策,没有那副小小的助听器,小阳可能还被困在无声的世界里呢!那我们在写这类案例的时候,要怎么入手呢?首先,我觉得要抓住人物和事件的关键。
像小阳这个案例,他的先天性听力障碍、父母的着急、第一次戴助听器的反应,这些都是很关键的点。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听器典型案例范文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听器典型案例范文示例文章篇一:《爱的聆听: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听器的奇迹》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小明,他是一个特别可爱的小男孩。
可是小明和我们有些不一样,他有听力方面的残疾。
以前,他生活在一个很安静的世界里,这个安静不是那种美好的安静,而是一种让人觉得很孤单、很无助的安静。
我们在学校里玩耍的时候,大家欢声笑语,可是小明只能看着我们的嘴巴一张一合,他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也不能加入我们的快乐。
每次看到他那种渴望交流又有些迷茫的眼神,我的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可难受了。
有一天,我听说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这个事情,其中就有关于助听器的救助项目。
我当时就想,这是不是能让小明听到声音的好机会呢?我就赶紧跑去告诉小明的爸爸妈妈。
他们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眼睛里突然就有了光,就像在黑暗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一样。
小明的爸爸妈妈带着他去了指定的地方进行检查和评估。
那里的医生和工作人员都特别的好,他们就像一群温暖的天使。
他们仔细地给小明做了各种测试,和小明的爸爸妈妈耐心地交流,一点也没有不耐烦。
我记得有个医生阿姨,她轻轻地摸着小明的头说:“孩子,别担心,我们会让你听到这个世界的声音的。
”这就像给小明吃了一颗定心丸。
后来,小明终于配上了合适的助听器。
当助听器第一次开启的时候,小明的表情可有趣了。
他先是瞪大了眼睛,就像听到了世界上最神奇的声音一样。
他听到了妈妈的声音,妈妈温柔地说:“宝贝,能听到妈妈说话吗?”小明的眼睛里一下子就充满了泪水,他点了点头,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妈妈,妈妈。
”那一瞬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动得眼眶湿润了。
从那以后,小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开始努力地学习说话,虽然说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他一直在进步。
我们在学校里也会主动地帮助他,和他一起玩的时候,我们会放慢速度说话,让他能看清楚我们的口型。
有一次,我问小明:“小明,你现在能听到声音了,开心吗?”小明大声地回答:“开心,太开心了,就像小鸟能在天空飞一样。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康复救助范围(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或7-14岁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汉川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一)机构康复训练。
1、脑瘫残疾儿童康复:为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6000元。
2、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功能房布置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补贴。
3、多重残疾儿童康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一)申请。
1、评估。
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2、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汨罗市残联提出申请。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
市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指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获得良好的康复,政府提供的一项特殊的援助政策。
它旨在协助残疾儿童恢复和改善其身体、智力和精神状态,使他们能够尽可能融入社会,享受正常人的生活。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内容包括:提供社会福利补助金,用于购买残疾儿童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和诊断费用等;提供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训练、心理治疗、聋儿康复等;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帮助残疾儿童获得自我尊重和社会融合。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系统,形成从康复开始到融入社会的连续性服务体系,并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运行机制。
其次,要提高政府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重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残疾儿童终身受益。
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社会各界也要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宣传,让残疾儿童和其母亲了解这项救助政策,积极申请政府补助;其次,要发挥民间团体和社会力量的优势,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投入;最后,
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管理,确保残疾儿童真正受益。
总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政府为帮助残疾儿童获得良好的康复而提供的一项特殊援助政策,旨在帮助残疾儿童尽可能地融入社会,享受正常人的生活。
它的实施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管理等。
残障儿童项目计划书
残障儿童项目计划书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残障儿童的关注度也逐渐增加。
然而,仍有很多残障儿童面临着生活困境和教育问题,他们需要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以实现他们的潜能。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为残障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质量、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并提升他们的自尊心和社会融入感。
三、项目内容1. 儿童康复服务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包括物理康复、语言治疗、职业康复等,旨在帮助残障儿童克服他们的身体障碍,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2. 教育支持我们将提供定制化的教育支持,包括为残障儿童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提供辅助工具和技术设备,以及培训教师和志愿者提高他们对残障儿童教育的认识和了解。
3. 心理支持我们将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制,为残障儿童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帮助他们认识和应对心理困扰,并提高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
4. 社会融入我们将组织各类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为残障儿童创造融入社会的机会,增强他们与其他儿童的交流与合作能力,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
五、项目实施方案1.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我们将与政府部门、相关机构、NGO组织及社会各界合作,共同开展残障儿童项目,整合资源,提高效益。
2. 组织团队我们将成立专业团队,包括康复师、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社工、义工等,为残障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
3. 筹集资金我们将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并寻求社会资助,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六、预期成果1. 改善残障儿童生活质量通过提供康复服务、教育支持和心理支持,我们期望能够帮助残障儿童克服困难,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2. 提高残障儿童社会融入能力通过组织各类社交活动和培训课程,我们期望能够帮助残障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和适应能力。
3. 增强残障儿童自尊心通过关怀、支持和教育,我们期望能够增强残障儿童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让他们更加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
儿童康复救助总结范文
一、前言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残疾儿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本年度,我中心在市、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县残联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总结如下:二、康复救助工作概况1. 康复救助对象本年度,我中心共为120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服务,其中0-6岁儿童80名,7-14岁儿童40名。
救助对象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 康复救助内容(1)机构康复训练:为救助对象提供听力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三、康复救助工作成效1. 提高了残疾儿童的康复水平通过康复训练,大部分残疾儿童在听力、言语、肢体、认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 增强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我们积极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帮助残疾儿童家庭了解康复知识,提高家庭康复意识,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心理支持。
3. 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残疾儿童的关注,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康复资源不足:康复机构数量有限,康复设备不足,康复人才短缺。
(2)康复经费不足:康复经费来源渠道单一,难以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3)康复服务覆盖面有限:部分偏远地区康复服务不到位。
2. 改进措施(1)加大康复资源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扩大康复机构规模,提高康复设备水平。
(2)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康复专业培训,提高康复人员素质。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2)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1. 简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旨在提供全面、持续的康复服务,帮助残疾儿童实现身体、智力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内容和目标,并提供实施方案的具体步骤。
2. 目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主要目标包括: - 提供个性化、综合的康复治疗,改善残疾儿童的生活质量; - 帮助残疾儿童克服身体上的障碍,增强他们的日常生活技能;- 促进残疾儿童的社交和情感发展,提高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心; - 培养残疾儿童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
3. 实施步骤3.1 评估和筛选首先,需要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智力水平和心理需求。
评估包括医学检查、康复评估和心理评估等,以确定适合的康复方案和服务内容。
3.2 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康复治疗的内容、频率和持续时间等。
康复计划应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需求和能力水平进行调整,以确保康复效果的最大化。
3.3 康复治疗和训练根据康复计划,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
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和职业治疗等,旨在帮助残疾儿童克服身体上的障碍,提高他们的生活技能。
训练包括认知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和情感管理训练等,旨在促进残疾儿童的智力和心理发展。
3.4 家庭支持和指导康复方案还包括家庭支持和指导,帮助残疾儿童的家庭理解并支持他们的康复过程。
家庭支持和指导可以包括康复知识的传授、康复技能的指导和家庭环境的调整等。
3.5 转诊和跟踪在康复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转诊,将残疾儿童转至其他专业机构或医生进行更专业的康复治疗。
康复过程应进行定期的跟踪和评估,以确保康复效果的持续改善。
4. 康复资源和支持为了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需要提供康复资源和支持。
这些资源和支持可以包括: - 合格的康复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治疗师和心理咨询师等; - 康复设备和工具,如助行器、辅助通讯设备和认知训练器材等; - 康复机构和社区组织的合作,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 - 家庭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残疾儿童的社会隔离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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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
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
如若该项目不开展对残疾儿童家庭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及社会压力,那么社会和谐得不到保障,残疾儿童的托底基础得不到保障,弃婴等社会问题都会逐年增加,增加政府压力;同时对本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四)项目的可行性
本项目针对本区户籍,0-16周岁残疾儿童进行相应的康复救助,分一年两次既上半年5月10日之前及下半年10月20日之前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补助金额分别为脑瘫残疾儿童及自闭症残疾儿童补助24000元/年,视力残疾儿童、听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补助12000元/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项目的总体目标
通过对本区残疾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带动和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二)项目的具体目标及阶段性工作目标
对全区有康复需求并在康复机构训练的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分类给予训练费用补助,预期康复训练人数400人左右:
1.预计补贴肢体残疾儿童100人
2.预计补贴脑瘫残疾儿童100人
3.预计补贴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5人
4.预计补贴视力残疾儿童95人
5.预计补贴孤独症儿童60人
绩效目标如下:
三、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2017年总预算投入6,600,000.00元,用于为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具体如下:
1.肢体残疾儿童:100人*12000元/人/年=120万/年
2.脑瘫残疾儿童:100人*24000元/人/年=240万/年
3.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5人*12000元/人/年=30万/年
4.视力残疾儿童:95人*12000元/人/年=114万/年
5.智力残疾儿童:10人*12000元/人/年=12万/年
5.孤独症儿童:60人*24000元/人/年=144万/年
人数统计以2016年实际报销人数作为参考值
(二)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
年份预算金额决算金额执行率时效2014 2,500,000.00 2,464,545.00 98.58% 全年2015 2,500,000.00 2,319.998.89 92.80% 全年2016 2,700,000.00 1,342,677.92 49.73% 上半年执行数差异变化说明: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凭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的康复训练发票进行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列给予一列补助,因此人员数为动态数,无法精确估计。
2017年预算按照市残联要求补贴金额增加,但是具体文件尚未下发。
(三)资金来源情况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所需的补贴经费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市调剂金予以解决,涉及到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均有本区财政统一拨款。
用于组织协调、需求调查、宣传发动、印刷资料等。
项目资金申请及拨付流程如下图:
(四)成本管理情况
补贴标准统一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执行。
四、项目计划活动
(一)项目活动内容
针对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提供康复服务的精神,为全区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三)项目实施计划
1.工作流程
(1)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薄到户籍所在街镇(工业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阳光宝宝卡申领表》街镇(工业区)残联对申请任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申请对象到市卫生局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申请对象可根据残疾类别自主选择相应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进行残疾类别鉴定并对其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出具评估结论。
(3)残疾儿童监护人持《申领表》和评估结论到户籍所在区残康办申领“阳光宝宝卡”,区残康办根据评估结论及街镇(工业区)残联的审核意见,向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阳光宝宝卡”,同时将残疾儿童的相关信息录入0-18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信息管理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
(4)残疾儿童持卡在市残康办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中进行康复训练,康复机构要为收训的残疾儿童建立完成的康复服务档案(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
同时,每半年或在残疾儿童离训
时在“阳光宝宝卡”中填写康复评估小结。
2.结算方式
补贴经费每半年报销一次,时间为每年5月上旬和10月上旬,根据残疾儿童上报康复训练发票符合一列补助一列。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日常考核制度的建设
1、项目管理制度: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及市文件要求如《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印
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严格按照执行。
2、资金管理制度:《闵行区残联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闵行区残联下拨街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行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
3、日常考核制度:
根据文件要求,经费报销半年一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年末对各镇、街道经费发放进行督查。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时间的具体界定、活动计划等
全区范围内进行政策宣传及申请流程的解释工作,针对全区有康复需求并在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费用半年报销一次,由各镇街道残联审核上报,区残联审批划拨经费。
六、项目整改情况
1、项目2015年未开展绩效评价。
2、2014年跟踪评价的问题:下一年度的救助人员数量存在偏差。
但是该问题无法修改,原因是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员数是有残疾人家庭本人申请后经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才进行资金补助,其人员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无法精确估计。
七、风险因素分析
0-16周岁残疾儿童补助根据在与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训练发票进行有一列补助一列,由被补贴人自行申报,因此补助人数处于动态人数,每年的补助金额都会有出入。
填报单位: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