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指南一、住房补贴申报:1.需要的材料:(2)户口本复印件(3)住房合同复印件(4)租金发票(若有)或者租金收据复印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房屋的合同、房屋抵押证明等)2.申请流程:(1)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格,其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房屋租赁信息等。
(2)准备好完整的申请材料。
(3)将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一同提交到学校住房补贴申请办公室,办公室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等待审核结果,通常会在一周内收到通知。
二、生活补助申报:1.需要的材料:(2)户口本复印件(3)学生证复印件(4)学历证明材料(如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5)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学位论文等)(6)银行卡复印件2.申请流程:(1)填写生活补助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情况、学习成绩等。
(2)准备好完整的申请材料。
(3)将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一同提交到学校生活补助申请办公室,办公室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等待审核结果,通常会在一周内收到通知。
三、注意事项:1.申请时要保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虚假申报可能会导致被取消补贴资格。
2.申请前要了解学校对住房补贴和生活补助的具体标准和政策,以免申请不符合条件而被拒绝。
3.在提交申请之前,要仔细核对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总结:研究生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是研究生享受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在申请时要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填写申请表格,与学校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指南能对研究生们顺利申请到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有所帮助。
大学生就业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大学生就业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
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
2、毕业两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加失业保险。
3、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
3、学历、学位证书。
4、住房租赁合同。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
4、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南京市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南京市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南京市的住房补贴申请流程有两种方式,分别是网上申请和现场申请。
一、网上申请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在手机上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并完成注册。
2.在电脑上访问“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
3.使用手机“我的南京”app的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
4.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可以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申报。
二、现场申请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的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
2.填写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2022杭州市新进应届本科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补贴金额+申请条件)

2022杭州市新进应届本科⼤学⽣租房补贴政策(补贴⾦额+申请条件)快速导读: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学⽣租房补贴政策是怎么样的?每天可以补贴多少钱?需要满⾜什么样的条件?相关政策解读来了!⼀、政策内容对在杭州市⽆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制本科(含)以上⼤学毕业⽣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低于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2021年10⽉15⽇(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资格条件杭州市惠企政策(1)申请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国内⾼校应届毕业⽣学习形式应为全⽇制,国(境)外⾼校应届毕业⽣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认证〕。
毕业时间在2020年 2⽉24⽇(含)之后。
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单位就业或⾃主创业。
申请家庭在杭⽆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笔补贴应在杭州⽤⼈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后⽅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笔补贴后次⽉起,在杭州⽤⼈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后⽅可申领。
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单位条件。
(2)⽤⼈单位条件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基⾦会等。
(3)发放次数第⼀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均可⽀配收⼊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杭州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杭州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申请时限第一笔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
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
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4年内)。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之后6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7年内)。
申请条件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
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
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申请入口:杭州亲清在线平台补贴标准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应届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应届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资格
(1)持有当年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就业且未购房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住房条件
(1)在本市租房居住,且租房合同在有效期内
(2)住房面积符合规定标准
3.经济条件
(1)个人及家庭月收入不超过规定标准
(2)无其他住房性质的不动产
二、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1)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及租房合同等相关证件(2)月收入证明、家庭收入证明
2.填写申请表
(1)到住房补贴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格
(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住房情况
3.递交申请
(1)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指定办理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凭证
4.审核及公示
(1)住房补贴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5.发放补贴
(1)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规定时间领取住房补贴
(2)补贴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苏州毕业生租房补贴

苏州毕业生租房补贴
自2017年起,苏州市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和住
房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为租房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租房补贴。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苏州市的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适用于在苏州就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这些毕业生可以在苏州市内的租房市场上租到合适的房源,并通过申请获得相应的租房补贴。
其次,根据苏州市的规定,租房补贴的标准根据毕业生的租房户型和租赁面积进行区分。
一般来说,租房补贴的范围为每月300元到600元不等。
对于单身毕业生来说,租房补贴标准为
每月300元,而对于非单身毕业生来说,租房补贴标准为每月600元。
此外,苏州市对于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提供特殊的租
房补贴,标准为每月600元。
然后,申请租房补贴的毕业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进行申请。
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证明、租赁合同或租房发票等。
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请:线下申请和线上申请。
线下申请需要到苏州市相关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而线上申请则可以通过苏州市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行。
最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获得审批结果。
一旦获得通过审批,申请人可以在每月的固定时间内领取相应的租房补贴。
领取租房补贴时需要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对。
总的来说,苏州市的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为大学毕业生在租房方面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毕业生能够更好地安心工作和生活,同时也促进了苏州市的人才引进和就业发展。
南京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最新)

南京⾼校毕业⽣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最新)对于南京⾼校毕业⽣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最新)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校毕业⽣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补贴对象与条件(⼀)补贴对象1.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1)全⽇制普通⾼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及以上学位的毕业⽣(含港、澳、台毕业⽣);(2)全⽇制技⼯院校毕业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
2.全⽇制普通⾼校是指通过普通⾼考,统招专升本,全⽇制研究⽣统考⽅式的学校。
3.海外留学申请⼈取得的海外⾼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认证证明。
(⼆)补贴条件1.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全⽇制普通⾼校(含海外留学⼈员)取得学⼠及以上学位或在全⽇制技⼯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主创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养⽼保险。
(3)在宁⽆⾃有住房(或与⽗母共有家庭唯⼀⼀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本条⾃2017年10⽉1⽇起实施)在宁部、省属企业或民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新就业⼤学⽣符合条件,可⽐照我市⾼校毕业⽣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提出申请。
(本条⾃2017年10⽉1⽇起实施)(提醒:1.毕业2年内申请,符合领取条件的均可享受补贴,最多领取不超过24个⽉;2.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应是在宁缴纳企业职⼯养⽼保险的⾮在编⼈员。
)2.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付租⾦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租⾦额、租⾦⽀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博⼠每⼈每⽉1000元、硕⼠每⼈每⽉800元、学⼠和技师每⼈每⽉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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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
一、实施办法
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三、办理流程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1.申请。
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2.审核。
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本人。
市人社部门汇总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3.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
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四、其他
1.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40%,区财政承担6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60%,区(园区)财政承担40%。
2.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就业单位发生变更或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请。
2、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3、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4、租赁合同变化(如续签、新签)或租金发票变化(如到期、新开)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变更,上传更新有关信息。
5、房产部门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
(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6、房产部门对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7、公安部门要求非本市户籍在本市租房居住的,应事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居住证。
申请人的居住证登记地址应与房屋租赁地址保持一致,如有变更,申请人应主动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
8、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发票(一人一票)。
9、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
10、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与公示结果。
租房补贴申请一些问题答疑
一、网上申报
1、上线时间:2016年7月20日
2、网址: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58.213.141.220:10049/housingsubsidy/
3、步骤:
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申请人可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申报。
注:
1、暂时还没有对外的咨询电话,因为涉及的部门较多;
2、申请都是在网上申请;
3、申请完成之后,后台比对,按照企业纳税地分解到各区进行审核,资金也是各区财政和市财政配比;
4、审核部门有市级地税,公安,区级人社,房产部门,市级人社是汇总和公示;
5、如果有税务和房产的相关的具体问题应该咨询相关部门,他们的解释权威,审核权也是在他们自己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