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工信局,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7〕324号)及《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统计报送吉林省参与国际标准等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工作情况调查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调查统计范围包括,企业2017年(含)以前参与国际(含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重点组织技术中心企业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工信厅,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根据《吉林省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标准项目进行事后经费补助。
同时,我省也将按有关要求推荐“技术水平高、实施效果好”的团体标准申报国家应用示范项目。
联系人:省工信厅科技处李星辰电话:*************邮箱:****************附件: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修订情况统计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1月10日——结束——。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实施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实施计划>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工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把全面推进精益管理作为行业强基础、稳增长、促转型、创一流的重要举措,省工信厅决定实施全省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计划。
现将《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区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本地区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工作。
附件: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的实施计划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9月11日附件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把全面推进精益管理作为行业强基础、稳增长、促转型、创一流的重要战略部署,特制订全省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计划如下:一、目标任务坚持以建设精益管理生态体系为目标,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需要,通过运用精益管理工具解决企业管理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100家左右精益管理样板企业。
以点带面,发挥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全省企业对标精益管理样板企业的浓厚氛围。
培养一批能够为企业精益管理提供优质咨询服务的队伍,为全面推进精益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二、培育重点(一)加强5S现场管理。
针对企业生产现场情况,有序管理生产现场物品,加强环境卫生建设;科学规划企业生产作业区,对生产必需的物品按照定点、定容、定量的原则,提高场地利用率;合理安排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灵活应用引线法、形迹法、标识法、定置管理法等各类管理工具。
工信委创先争优活动汇报

工信委创先争优活动汇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委党委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现将我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是深刻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同时根据工信委科学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措施,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组织员、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派出党支部书记、工信委党员为成员的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信委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创先争优活动具体事项。
同时,拟定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活动通知,确保活动稳步扎实推进。
二、注重实效,活动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全面落实工信委各项任务相结合,与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相结合。
按照“解放思想塑形象、转变作风促发展”的要求,围绕“发展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六比六带头”以及争当“方志敏式党员”活动,全面实施“工业园区化、农业特色化、城市园林化、旅游品牌化、环境最优化”的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突破。
初步形成了“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工业有发展、职工得实惠”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查考评。
一是工信委党委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情况多样,人员分散等特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分类指导,使该活动的开展既扎实推进,又紧密结合实际。
对企业党组织,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发展提升年”为重点,努力围绕企业发展、企业上台阶、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好本职工作。
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着重做好党组织的日常学习等活动安排,积极开展“党员技术标兵”、“党员岗位能手”活动。
对离退休党员党组织,注重充分发挥其作用,以有形的活动为载体,增强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帮助离退休党员增进身心健康,选择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组织引导他们老有所为。
中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表彰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

中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表彰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6.06.28
【实施日期】2016.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表彰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
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厅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推动了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机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弘扬先进典型,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厅党组决定:授予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华颜涛
等3名同志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光荣称号;授予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马毅等2名同志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光荣称号;授予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等2个基层党组织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光荣称号。
授予何洁等48名同志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授予左福新等10名同志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光荣称号;授予综合处党支部等9个基层党组织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会议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2.04.11•【文号】工信部创先办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会议文件的通知(工信部创先办发〔2012〕1号)国防科工局、烟草专卖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单位、部属高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苗圩部长提出的新要求,2012年3月30一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
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郭炎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王耀光、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吴海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张玉山,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党务工作者、部分重点窗口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由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楼宇光主持。
会议传达了李源潮同志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苗圩部长提出的新要求,总结了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介绍了全国无线电行业、食品行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就进一步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以及探索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吉工信创业〔2019〕91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创业〔2019〕91号各相关市(州)工信局、县(市)工信局(经济局),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64号)要求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省工信厅关于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吉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二)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对照自评。
符合条件的,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编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并报属地主管部门审核。
二、申报程序相关市(州)、县(市)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辖区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
审核合格的,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推荐意见,与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工信厅。
三、申报时间相关市(州)、县(市)主管部门务必于4月18日16∶30前将推荐文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业服务处。
四、注意事项(一)编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2012年3月30日)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郭炎炎同志们:刚才,耀光同志对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下一阶段的任务进行部署安排,飞波同志、海东同志分别介绍了无线电行业和消费品行业的活动开展情况,讲的都很好。
今天下午,10个单位还要作典型发言,大家还要进行研讨交流。
我感到,在全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各项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之际,组织这样一个座谈会,深入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很有必要,很有意义。
对这次座谈会,部党组十分重视,苗圩部长专门听取了汇报,提出了明确要求。
受苗圩部长和求发副部长委托,我代表部党组讲三点意见,和大家一起交流。
一、深入总结工信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深化拓展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中央创先争优领导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去年开始,我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对这项工作,部党组高度重视,苗圩部长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
去年8月30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系统的视频会议,在家的部领导全部出席了会议,苗圩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进行了深入动员,做出了安排部署。
视频会议结束后,全系统立即行动起来,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中央的要求和自身的特点有机结合起来,推出了许多针对性强、实效性好、人民群众欢迎、社会反响热烈的具体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赢得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去年11月,《中国组织人事报》对苗圩部长进行了专访,全面报道了工信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2月18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同志在我部上报的总结报告上批示:工信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贴合实际,改进服务,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望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争取建立高效机制,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心态。
吉林省工业想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想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工业想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手工业合作联社及行业协会:现将《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评选推荐工作。
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公务员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手工业合作联社共同成立了评选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也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认真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质量。
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12〕94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要求及各市分配名额(各地申报先进集体上限不超过2个,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进行推荐。
副厅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请各市州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版),各一式五份,于6月30日前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先进集体、候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全国的评选。
联系人:王政评电话(传真):*************邮箱:****************通讯地址: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长春市建设街199号1016室)邮编:130051联系人:左福新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办公室附件:1. 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94号)(略)2. 省评选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二○一二年五月二日附件2:评选推荐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组长:高枫吉林省公务员局局长常明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副组长:郝福荣吉林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张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姚忠龙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成员:谭少华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李耀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左福新省手工业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李耀新(兼)成员:郝云文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处长杨真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王政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调研员赵希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主任科员李朋成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主任科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的通知正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开始施行。
新《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着力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提升公开数量,又要优化公开质量;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既要体现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又要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现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通知如下:1.组织开展新《条例》宣贯。
厅里已订购并下发了新《条例》单行本,还在厅网站上进行了转载,请各处室、各单位组织好新《条例》的学习和落实。
主要从三个方面加深理解和准确把握: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落实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按照新《条例》要求,及时调整了《省工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请各处室、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办理、审核、答复等工作。
附件:省工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9月29日——结束——。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总结创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总结创先争优工作暨评选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日期】2013.01.04【实施日期】2013.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总结创先争优工作暨评选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厅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按照中组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要求,以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践诺。
在承诺践诺的基础上,评选推荐2012年度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对党员进行承诺践诺民主评议,评选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每名党员都要认真总结思想、工作表现、参与活动的收获和体会以及存在的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其他党员开展互评,在此基础上按照名额分配评选推荐本支部(处室、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按照在职党员总数的18%和“0.5晋1”的原则确定名额分配,按厅领导分管处室分配名额和组织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召开党组织书记会议,对基层党组织承诺践诺和创先争优工作进行总结评议。
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简要汇报全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三帮扶”及支部联系点情况、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情况以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在此基础上投票评选出2012年度厅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会议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9:00在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街2838号)召开厅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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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
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工信党委[2012]4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2.04.26
【实施日期】2012.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
(吉工信党委[2012]43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参公单位: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吉公局联发【2011】79号)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结合部门特点设计活动载体,把服务群众办实事作为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点,每个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更好地诠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密切各级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目前,全省各级机关正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队伍建设为主题,以素质提升为目
标,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勤政为民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自觉争创一流业绩,为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现结合我厅创先争优工作实际,对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2、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切实增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