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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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规范2.0版表证单书归纳

出口退税规范2.0版表证单书归纳

《出口货物劳务放 第二十九条 受理出口企业声明。申报受理岗受理出口企业提交的《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
弃退(免)税声明 税声明》《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和《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将电子数据读

入审核系统,当场将受理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放弃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声明》
第二十九条 受理出口企业声明。申报受理岗受理出口企业提交的《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 声明》《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和《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将电子数据读入 审核系统,当场将受理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出口卷烟未申报 免税核销及不予免 税核销情况表(已 出口部分)》
第八十条 传递其他出口信息。在每年5月15日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但未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 明核销的手(账)册,通过审核系统提取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数据,传递至出口企业的主管税务机 关征税部门,由其对出口企业按照规定补征税款。 按月通过审核系统统计卷烟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等 情况,填制《出口卷烟未申报免税核销及不予免税核销情况表(已出口部分)》(附件21)和《 已免税购进卷烟不予免税核销情况表(未出口部分)》(附件22),连同经审核确认的《出口卷 烟免税核销申报表》,一并传递给卷烟出口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由其对卷烟出口企业 按照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不适用出口退 (免)税政策出口 信息明细表》
第四十四条 传递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审核岗发现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不适用出 口退(免)税政策且未包含在系统自动生成的《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明细表》内 的,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审核系统填写《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信息明细表 》,传递至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

出口退税规范2.0版

出口退税规范2.0版

接收后开展核查
调查评估岗提出处理意见 ④ ⑤
复审确认并转至相关岗位处理 ⑥
调查评估岗将处理结果录入

分管局长核准核查结 果并复函
发函地税务机关
复函地税务机关
• 追回已退(免) 税款流程
调查评估岗或 预警分析岗
①提出
复审 岗 ②确认
核准 岗
③核准
调查评估岗出具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采取冲抵 方式追回
采取补缴 方式追回
(1个人不能完成全部流程,除即办事项之外)
(五)审核岗、调查评估岗、预警分析岗、综合管理岗 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轮换。(不是所有岗位)
第十条
1. 出口退(免)税备案 2. 备案变更(不涉及结清税款或已结清税款的

备案类
3. 备案撤回(已结清税款的)










4.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 5.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 6. 放弃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声明 7. 放弃出口货物劳务免税权声明 8. 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
(二)申报类非即办事项办理流程
出口退(免)税延期核
准流程:
是否同意
审核岗
延期意见 复审岗
通过
核准岗 核准 申报受理岗反馈结果
不通过
不通过
纳税人
传递
申报受理岗 提出延期申请
(二)申报类非即办事项办理流程
进料加工核销及计划分 配率调整:
税务机关
核准通过
反馈进料
加工核销 数据
审核通过
审核岗
复审岗
审核未通过
(二)申报类非即办事项办
理流程

《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B0企业表)》 (1)

《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B0企业表)》 (1)
标(
按填
表说
明并
参考
营业
税纳
税申
报表
有关
数据
填写




本年计征营业税的收入(96=97+98)
96
千元
其中:本年就地计征营业税的收入
97
千元
本年异地计征营业税的收入
98
千元
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营业额
99
千元
应税营业额(100=96-99)
100
千元
适用免税政策的营业额(不含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营业额)
88
千元
其中:(1)本年已纳代收代缴、代扣代缴消费税额
89
千元
(2)本年清理以前年度欠交消费税额
90
千元
(3)本年已纳查补消费税额
91
千元
2.本年异地已纳消费税额
92
千元
年末未交消费税额(93=81+83+84+85-87)
93
千元
其中: 年末逾期未缴消费税额
94
千元
本年已退消费税额
95
千元

营业
税指
本年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8
千元
本年应纳税额减征额
29
千元
本年应纳税额合计(30=7-27+28-29)
30
千元
本年应交查补增值税额
31
千元
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按2%、3%和5%税率预缴
32
千元
年初未交增值税额
33
千元
其中: 年初逾期未缴增值税额
34
千元
本年已纳增值税额(35=36+39)

全国税收调查表(信息表)

全国税收调查表(信息表)

__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表(信息表)【表单说明】一、报表填写的解释(一)填报对象。

全国税收调查信息表(00表)、调查问卷表(01表)、企业表(02表)和货物劳务服务表(03表),应以增值税纳税人为填报对象,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可以不纳入调查。

(二)数据来源。

02表和03表均来源于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18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会计账户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指标范围。

法人企业需填写本法人(含其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税费指标(02表第2-252行及03表各行,下同)、财务和其他指标(02表253-443行,下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财务和其他指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只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不填写财务及其他指标。

所有企业均需填写01表指标。

(四)填写要求。

00表、02表应逐行填列,03表应逐栏(即分货物劳务或服务)并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

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要求正确。

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关系式的须填写审核说明。

03表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企业实际情况,部分选项的排列顺序代表了其重要性程度。

二、《信息表》填写说明(一)D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已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按照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尚未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二)D2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名称以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

(三)D3企业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内容进行划分,下分:1.大型企业;2.中型企业;3.小型企业;4.微型企业。

(四)D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按纳税人实际从事的主要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分类,按GB/T4754-2017执行。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关于办理、变更、注销出口退税认定手续须知一、办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认定:持下述证件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认定手续:(一)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内资企业以前已有《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不用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五)企业开设基本帐户证明、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变更认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认定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变更手续。

三、注销认定: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须在批准撤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注销认定手续。

主管退税机关按规定对其清算退税款后,办理注销认定并收缴原核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认定后于下月的10日到国税407室拿认定表。

附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认定机关签章年月日申请认定者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一、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三、在认定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一、调查范围1、企业范围界定。

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在此次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

企业分支机构等也包括在内。

2、减免税概念界定。

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

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不包括出口退税。

3、时间范围界定。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4、减免方式界定。

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

“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5、税种范围界定。

此次调查只涉及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二、表列项目解释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其中“所属行业(代码)”本次调查仍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为标准进行采集。

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注:登记注册类型不包括个体、个人独资、非企业类型等;有减免税的企业可以参考《减免税辅导参考信息表》中行业明细信息。

2、“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税收资料调查货物劳务服务表

税收资料调查货物劳务服务表

__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表(货物劳务服务表)金额单位:千元【表单说明】1、一、货物劳务服务代码(0列)根据调查的货物劳务在货物劳务表中所对应的4位数代码填写。

2、计量单位填写的货物范围仅限于货物劳务服务表中“计量单位”栏标有计量单位的工业生产的货物。

货物劳务服务表中“计量单位”栏未标出计量单位的货物,“年初产品库存量”(1行)、“产品产量”(2行)、“产品销量”(3行)、“其中:内销产品销量”(4行)、“出口产品销量”(5行)和“年末产品库存量”(6行)均一律填“0”。

3、年初产品库存量(1列)指本年年初产成品的库存数量。

4、本年产品产量(2列)指企业本年度生产的产品数量,对于货物劳务服务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5、本年产品销量(3=4+5)(3列)指企业本年度内实际销售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对于货物劳务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6、其中:内销产品销量(4列)指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内销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对于货物劳务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7、其中:出口产品销量(5列)指企业本年度内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对于货物劳务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8、本年末产品库存量(6=1+2-3)(6列)指本年年末产成品的库存数量。

9、本年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元)(7=36/3)(7列)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产品年销售收入÷产品年销量。

10、本年内销货物劳务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8列)根据01表第2行、第3行和第5行的填报口径分别按货物或劳务分析计算填列。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出⼝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录第⼀章总则第⼆章出⼝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第三章出⼝货物退(免)税申报及受理第四章出⼝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第五章出⼝货物退(免)税⽇常管理第六章违章处理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出⼝货物退(免)税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出⼝货物退(免)税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关联法规:全国⼈⼤法律(1)条国务院⾏政法规(3)条第⼆条出⼝商⾃营或委托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述出⼝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经营资格委托出⼝的⽣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个⼈。

其中,个⼈(包括外国⼈)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商户、个⼈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员。

第三条出⼝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作需要,设置出⼝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作岗位,建⽴岗位责任制。

因⼈员少需要⼀⼈多岗的,⼈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第⼆章出⼝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第&nb sp;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经营资格的⽣产企业委托出⼝⾃产货物(含视同⾃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协议签定之⽇起30⽇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货物退(免)税认定⼿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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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调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
征税机关
企业代码
税务分局
第一联:税务分局留存
纳税人识别号
调查核实情况
行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建有帐册
账册设置是否规范
办税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专(兼)职(代理)
其他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
Hale Waihona Puke 办税人员签字年月日调查人签字(公章)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建有帐册
账册设置是否规范
办税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专(兼)职(代理)
其他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
办税人员签字年月日
调查人签字(公章)
分局长签字年月日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税务分局、政策法规科各一份。
2.税务分局自收到政策法规科转交的认定资料起3日内调查完毕并将此表返还政策法规科。
分局长签字年月日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税务分局、政策法规科各一份。
2.税务分局自收到政策法规科转交的认定资料起3日内调查完毕并将此表返还政策法规科。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调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
征税机关
企业代码
税务分局
第二联:政策法规科留存
纳税人识别号
调查核实情况
行业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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