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doc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表说明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表说明1、编号:由退税机关按照审核系统内退税登记证号编制方式进行编号。
2、经营者代码:为外贸经营者进行退(免)税电子申报的计算机编号,由退税机关根据经营者第一次申报海关代码(10位)进行编制,一旦确定后不得进行更改。
3、经营者名称:填写全称,应与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等证照所列名称一致,有英文名称的要同时填写。
4、海关代码:按照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填写。
5、拼音助记符:由用户按企业名称拼音字头(或其他用户自定义规则)建立。
6、经营场所: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填写。
7、纳税人识别号:按照国税纳税登记证上的登记证号填写。
8、纳税人类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填写。
9、纳税信用等级:税务机关评定的“A、B、C、D”等级填写。
10、主管税务机关代码:11、注册类型: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联系单》税务机关确定的注册类型填写。
12、财政预算级次: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联系单》税务机关确定的增值税预算级次填写。
13、行业归属:14、隶属关系:1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按商务部及其委托单位签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备案登记表编号填写;按规定不进行备案登记的,按批准证件号码填写(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号码)。
16、工商登记注册号、注册日期、有效期、企业法人代表及注册资金: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中的有关内容填写,个体工商户等对外经营者如在营业执照中没有注明“注册资金”的,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相关内容填写。
17、开户银行及帐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18、主管外汇管理局名称及代码: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及代码为“310000”。
19、附送件:按规定需附送资料的名称填写。
20、出口退税方法的认定:由税务机关填写:(1)生产企业:出口已满一年或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申报选择“免、抵、退税”填写;出口未满一年的企业选择“免抵”;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免税”填写。
出口货物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

编号:
纳税人识别号:
□□□□□□□□□□□□□□□□□□
经营者名称
海关代码
变更事项
原认定内容
变更后内容
附送件:
申请认定者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一、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在出口货物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意见:
经办日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者各执一份。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附件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表说明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已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所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换发的,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的税务登记号码。
纳税人名称: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
海关企业代码:已“多证合一”,不单独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多证合一”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所载的海关注册编码(10位)。
未办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不填写该项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已“多证合一”,不单独制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多证合一”的,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所载的备案登记表编号。
未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的,不填写该项目。
企业类型:在“内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企业、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中选择一种类型,在括号内划√。
退税开户银行:填写退税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填写退税银行账号。
必须是税务登记信息中已经登记的银行账号。
企业办理退(免)税人员: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
至少填写一个办税员,可以填写两个办税员。
退(免)税计算方法:在“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其他、”中选择一种,在括号内划√。
是否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选择是或否,在括号内划√。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是否提供零税率应税行为”选择“是”的,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表中选择对应的代码。
可以多选。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实际享受情况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超税负返还、其他”中选择一种或多种,在括号内划√,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该选项不选择。
退税管理类型:根据出口退税系统中提供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型选择,可以多选。
附送资料:逐项填列附送原始凭证名称。
附录: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
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doc

年月日
市州国税局意见:
经办人:
分管局长:
(印章)
科(处)长: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县(市、区)国税局、市州国税局、出口企业各一份;
2、税额填至元、角、分;
3、县(市、区)国税局经办人为税政部门接单初审岗;市州国税局经办人为进
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政策管理岗。
税单证的;
( )3、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
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的;
( )4、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
税单证的。
企业办税员:
负责人(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国税局意见:
准予延期退
准予延期期限
年 月 日前ຫໍສະໝຸດ (免)税额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税政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出口企业名称:
企业海关代码:
报关单号
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延期申报期限 年 月 日前
延期申报应退(免)税额
延期申报理由(在下列4项中打“√”):
( )1、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
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
( )2、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共五则)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共五则)第一篇: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海关名称:No.金额单位:元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主管退税机关。
一张报关单有多笔数据的,按笔开具多份填表说明:原报关单号:退运货物原出口报关单号码报关日期:报关单出口日期核销单号:核销单号码出口发票号:出口发票号码商品代码:标准商品代码商品名称:名称可为商品码库中的商品出口数量:原报关单出口数量出口美元离岸价:原报关单出口美元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原财务上做销售所用的外汇人民币牌价。
计税金额:外贸企业填写原出口货物进项金额,实行免抵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填。
已退税额—增值税:外贸企业填原出口货物已退增值税已退税额—消费税:外贸企业填原出口货物已退消费税退货数量:本次退货数量退货计税金额:外贸企业填写原出口货物进项金额×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应调整免抵退税额:生产企业填出口美元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应退回已退税款—增值税:外贸企业填写退货计税金额×原退税率×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应退回已退税款—消费税:原已退消费税×本次退货数量/出口数量缴款书号码:补缴税款入库缴款书号码入库日期:补缴税款入库时间第二篇: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推荐阅读:帐簿凭证管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空白)国税

变更税务登记表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填用。
二、是否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三、海关代码: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企业必须填写。
四、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的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项目。
五、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前的登记内容。
六、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税务登记(含出口退(免)税认定)内容。
七、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八、经办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审核意见:对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企业办理变更“企业类型、海关代码、出口退税帐户、纳
税人类型、经营者类型及退税计算方法”的,必须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九、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的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企业还应提供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十、本表一式一份、纳税人一份。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关于办理、变更、注销出口退税认定手续须知一、办理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认定:持下述证件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认定手续:(一)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内资企业以前已有《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不用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五)企业开设基本帐户证明、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变更认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认定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变更手续。
三、注销认定: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须在批准撤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注销认定手续。
主管退税机关按规定对其清算退税款后,办理注销认定并收缴原核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认定后于下月的10日到国税407室拿认定表。
附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认定机关签章年月日申请认定者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一、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三、在认定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申请表编号: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申请人信息: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退税申请事项:①申请一次性货物出口退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②申请加工贸易退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申请材料:1.《出口货物(技术、服务)退(免)税申报单》一式____份,其中盖有出口货物(技术、服务)章的____份。
2. 出口发票、运输单据和舱单、报关单据的复印件:- 出口货物发票复印件____份,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运输单据和舱单复印件____份。
- 报关单据复印件____份。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复印件____份。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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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科长:
局长:
签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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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
编号:
纳税人识别号:
□□□□□□□□□□□□□□□□□□
经营者名称
海关代码
变更事项
原认定内容
变更后内容
附送件:
申请认定者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一、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在出口货物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