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一、前言二、设计原则1.安全原则:保障公路桥涵的使用安全,包括承载能力、抗震能力、抗洪能力等。
2.经济原则: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力求设计最经济,最节约。
3.可靠原则:保障公路桥涵的使用寿命,确保长期可靠运行。
三、设计基本要求1.承载能力:根据设计荷载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公路桥涵的承载能力,确保可以承受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
2.抗震能力:根据地震区域和公路桥涵的重要等级,确定抗震设防水平。
3.抗洪能力:根据设计洪水位和流量,确定公路桥涵的抗洪能力,确保顺利通行。
4.排水能力:合理设置桥涵底部的槽顶高程,确保桥涵的排水能力,避免积水造成损坏。
5.自由伸缩能力:对于大体积、高墩高梁的桥涵,需要考虑自由伸缩能力,避免因温度变化引起的伸缩变形。
四、设计方法1.结构计算:根据公路桥涵的类型和设计要求,进行结构计算,确保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荷载计算:根据设计荷载标准,计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作用效果。
3.抗震设计:根据地震工程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计算和设计。
4.洪水计算:根据设计洪水位和流量,进行洪水计算,确保抗洪能力。
5.排水设计:根据桥涵的结构形式和地理条件,合理设计桥涵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五、施工要求1.施工组织: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2.材料选用:根据设计要求,选择优质的桥涵建设材料,确保桥涵的使用寿命。
3.施工质量:检测桥涵施工质量,确保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4.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六、验收标准1.结构安全:桥涵的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在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方面符合规定标准。
2.材料质量:桥涵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质量可靠。
3.施工质量:桥涵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4.使用寿命:桥涵的设计寿命应符合规定标准,能够满足公路运输的需要。
总结: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障公路桥涵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提高公路桥涵的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一、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路桥涵的设计。
### 1.2 依据设计要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TG D60—2013)、《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常见桥梁构件设计手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 1.3 地震设防对路面桥梁,设计地震防震要求按照县级路干线 6.0级设防;县级乡村级路干线按照设计路等或发生地区最大抗震设防烈度设防;其他小路,由桥涵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来决定。
### 1.4 设计结构体系根据桥涵设计要求,选择结构体系,结构体系由以下几类共同构成:(1)桥墩体系:组成桥涵路面结构的基底。
(2)支座体系:从地基承受桥涵荷载的结构,主要由支承矩形箱、单肋拱、穹肋拱、护坡拱及其它礏连接构件构成。
(4)结合部体系:主要由拱墩、拱腹梁等组成,将各种结构体系连接起来,并使之形成三维桥涵结构系统。
(5)护坡体系:主要由重力坡面及坡护组成,其任务是防止路基空陷和护坡坡面滑动(6)护栏体系:主要由护栏支撑构件和有形护栏构成,防止车辆被路外物体及人员撞击。
## 二、桥墩体系### 2.1 桥墩基础桥墩基础应满足地基应力要求,满足同桥梁荷载要求,并具备适应桥涵结构体系变形的配合性、足够的可靠度和耐久性。
桥墩基础可采用单肩拱形、穹腔拱形、框架形、矩形及其他形状,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工况选取相应形式,从而得出原型。
### 2.2 桥墩体系桥墩体系的选择是满足桥涵结构的承载要求,降低使用工况变形和损坏的风险。
桥墩体系选用的形式有砌体桥墩砖混凝土桥墩、框架桥墩钢结构桥墩等,视桥涵路面养护、加固要求,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工况选取相应形式,从而得出原型。
## 三、支座体系### 3.1 支座体系支座体系主要由支承矩形箱、单肋拱、穹肋拱、护坡拱及其它辅助结构构件组成,是桥涵结构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针对不同施工条件,应选用适当形式的支座,以保证桥涵结构足够的承载能力。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前 言本规范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1085号文《关于下达1996年度公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等编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公路桥涵设计通 用规范》(JTJ 021--89)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会同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和重庆交通学院等单位进行了有关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国内其他单位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借鉴了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与国内相关规范作了比较和协调。
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对规范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试设计,经反复修改,最后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修订,结合10余年来我国公路桥梁的发展和要求,对原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进。
主要的修订内容有:1.明确了公路桥涵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并引人了结构设计的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和偶然状况三个设计状况;2.修改了公路桥涵结构设计的作用效应的组合方式及其组合系数,引入了作用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并提出了各种可变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时的频遇值系数和长期效应组合时的准永久值系数;3.引入了公路桥涵设计的安全等级及其重要性系数,以桥涵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重要性系数,使结构的设计更趋合理;4.开展了“公路桥涵分类标准”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适当调整了公路桥涵的分类标准;5.进行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桥涵设计洪水频率标准”专题研究,分析比较了原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比较分析了设计洪水的计算分析方法,经综合分析比较,认为可维持原规范的规定;6.取消了原标准汽车荷载等级,改为采用公路一I级和公路一II级标准汽车荷载;取消了挂车和履带车验算荷载,将验算荷载的影响间接反映在汽车荷载中;7.将汽车冲击系数以跨径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改为以结构基频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8.局部调整了人群荷载的标准值;9.调整了风荷载的计算公式及各影响系数,给出了全国基本风速图及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风速和风压值表;10.补充了冰压力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11.改善了温度作用的规定,完善了体系温度的规定,调整了温度梯度曲线的规定;12.增加了汽车撞击荷载的计算和设计要求;13.补充了通航海轮船舶撞击作用的规定。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公路桥涵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设计载荷:公路桥涵应能承受预定的设计载荷,包括静载荷、动载荷和温度变形等。
设计载荷应参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确定。
2. 结构形式:公路桥涵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工程要求和当地条件进行选择,可以是箱涵、斜桶涵、拱形涵等。
结构形式应具有良好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并能满足公路水流的要求。
3. 涵洞尺寸:涵洞的尺寸应根据道路通行和水流情况进行设计,包括涵洞的宽度、高度和长度等。
涵洞的尺寸应满足交通需求,并能保证良好的水流通畅。
4. 施工材料:公路桥涵的施工材料应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材料,包括混凝土、钢筋等。
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到结构的强度、耐久性和抗腐蚀性等因素。
5. 施工方法:公路桥涵的施工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施工顺序、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等。
施工方法应确保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并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6. 混凝土结构:公路桥涵的混凝土结构应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配筋率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
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7. 排水系统:公路桥涵应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包括桥涵的排水管道、排水孔和排水设施等。
排水系统应能有效地排除雨水和地下水,保证桥涵的稳定和使用寿命。
8. 防水措施:公路桥涵应设置防水层,以防止水的渗漏和结构的损坏。
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桥涵的防水效果和使用寿命。
9. 安全设施:公路桥涵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护栏、标线和照明设施等。
安全设施应满足相关标准,并能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10. 监测与维护:公路桥涵应设置监测设施,对结构的变形和损坏进行监测。
同时,定期进行维护和修复,保证桥涵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以上是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设计人员在进行公路桥涵设计时应参照这些规范和标准,保证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已于6月28日发布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现附上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期望同行们就其展开讨论,一起学习和领会,发现问题,提出疑问,从而更好的执行之。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主要修订内容:1,明确了公路桥涵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并引入了结构设计的持久状况、短暂状况和偶然状况三个设计状况;2,修改了公路桥涵结构的作用效应的组合方式及其组合系数,引入了作用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并提出了各种可变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时的频遇值系数和长期效应组合时的准永久值系数;3,引入了公路桥涵设计的安全等级及其重要性系数,以桥涵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重要性系数,使结构的设计更趋合理;4,开展了“公路桥涵分类标准”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适当调整了公路桥涵的分类标准;5,进行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桥涵设计洪水频率标准”专题研究,分析比较了原标准与国外相关标准间的关系,比较分析了设计洪水的计算分析方法,经综合分析比较,认为可维持原规范的规定;6,取消了原标准汽车荷载等级,改为采用公路-I级和公路-II级标准汽车荷载;取消了挂车和履带车验算荷载,将验算荷载的影响间接反映在汽车荷载中;7,将汽车冲击系数以跨径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改为以结构基频为主要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8,局部调整了人群荷载的标准值;9,调整了凤荷载的计算攻势及各影响系数,给出了全国基本风速图及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风速和风压值表;10,补充了冰压力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11,改善了温度作用的规定,完善了体系温度的规定,调整了温度梯度曲线的规定; 12,增加了汽车撞击荷载的计算和设计要求;13,补充了通航海轮船舶撞击作用的规定。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主要修订内容: 1,按《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同一标准》(GB/T 50283-1999),采用了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2,按《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 132-90)的规定,修改了符号并列出了基本名词术语;3,在材料方面,改变了强度的取值原则,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提高到C80,钢筋品种也随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做了调整;4,全面改进和补充了多种受力构件的正截面和受弯构件的斜截面的承载能力计算内容;5,改善了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抗裂限值、裂缝宽度和构件刚度的计算方法,以及预应力钢筋的几项预应力损失如钢丝和钢绞线的松弛损失、混凝土收缩和徐变损失等;6,增加了有关构件耐久性的规定,组合式受弯构件、墩台盖梁、桩基承台和箱梁翼缘有效宽度等方面的计算和构造的规定。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桥涵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章节副标题
水环境保护要求
桥涵设计应充分考虑水环境保护,确保桥涵建设对河流生态的干扰最小化。
桥涵设计应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
桥涵设计应考虑水体自净能力,避免因桥涵建设导致水体污染。 桥涵设计应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确保河流洪水排泄畅通,减少洪水对河 流水环境的破坏。
桥涵的抗洪能力要求
桥涵应能承受50 年一遇的洪水冲 刷
桥涵结构应满足 防洪要求,不得 影响行洪
桥涵应设置必要 的防护设施,提 高抗洪能力
桥涵设计时应充 分考虑地形、地 质条件,合理布 置排水系统
桥涵设计的计算方法
章节副标题
结构分析方法
有限元法:将结构离 散化,通过有限个单 元的组合来逼近真实 结构,适用于各种复 杂结构分析。
章节副标题
安全性原则
桥涵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桥涵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 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桥涵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 交通事故等意外因素,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
桥涵设计应注重人性化,保证行 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经济性原则
桥涵设计应考虑工程成本,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选用合适的材料和施工方 法来降低造价。
定义:可变荷载是指在结构设计使用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 忽略的荷载
分类:车辆、人群、温度和风等
计算方法:根据规范要求,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系数进行计算
桥涵设计时需考虑可变荷载的影响,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偶然荷载
添加 标题
定义:偶然荷载是指在设计基准期内可能 发生,但其出现概率很小且一旦发生后对 结构物产生不可忽略影响的荷载。
道路桥梁设计通用设计规范标准

与梁肋整体连接的板,在计算支点截面和跨中截面弯矩时,其计算跨径取梁肋之间的距离。
由于板厚与肋高之比小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5M〔当大于1/4,支点弯矩取-0.7M,跨中弯矩取0.7M〕M为简支梁求得的跨中弯矩。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一、总那么1、安全等级;2、特大、大、中、小桥与涵洞分类;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之间桥中线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线长度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为准。
重要是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国防公路上与城市附近交通繁忙公路上的桥梁。
二、术语1、作用短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频遇值效应的组合;2、作用长期效应组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永久作用标准值效应与可变作用准永久值效应的组合;三、设计要求1、桥涵布置:公路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2、桥涵孔径3、桥涵净空:净空高度,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5米,三、四级公路上的桥梁应为4.5米。
4、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以下规定;5、车行或人行天桥的宽度;6、桥上线形与桥头引道;7、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8、养护与其他附属设施。
四、作用1.1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可变荷载不同时组合表:汽车制动力,流水压力,冰压力,支座摩阻力;多个偶然作用不同时参与组合。
4.1.6永久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表;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的分项系数,取1.4;当某个可变作用在效应组合中其值超过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应采用汽车荷载的分项系数,对专为承受某作用而设置的结构或装置,设计时该作用的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计算人行道板和人行道栏杆的局部荷载,其分项系数取与汽车荷载同值。
在作用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风荷载外的其他的可变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取1.4,但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1;在作用效应组合中除汽车荷载效应〔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的其他可变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当永久作用与汽车荷载和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组合时,人群荷载〔或其他一种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0.8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两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70;当除汽车荷载〔含汽车冲击力、离心力〕外尚有三种其他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其组合系数取0.60;尚有四种与多于四种的可变作用参与组合时,取0.5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1总则1.0.1为规范公路桥涵设计,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等级公路桥涵的设计。
1.0.3公路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1.0.4公路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表1.0.4的规定。
1.0.5特大、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规定见表1.0.5。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1.0.6公路桥涵应进行抗风、抗震、抗撞等减灾防灾设计。
1.0.7公路桥涵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有关要求。
1.0.8公路桥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设计基准期designreferenceperiod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2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servicelife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桥涵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1.3极限状态limitstates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1.4承载能力极限状态ultimate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状态。
2.1.5正常使用极限状态serviceabilitylimitstates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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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设计规范
篇一:dJTG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表及疑问探讨
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
表及疑问探讨
1.0.4、设计使用年限(新增)
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
1..0.6、增加抗风、抗震、抗撞设计要求。
3.1.2、公路桥涵线形设计:(引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3.1.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从偶然状况中剥离)。
3.1.5、公路桥梁钢结构部分应根据需要进行抗疲劳设计(通用规范新增内容,
对应的钢结构设计新规范执行)。
3.1.6、风险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实行风险评估制度(新增,对应交公路发(2010) 175号)。
3.2.3、增加斜交桥梁桥墩斜交正做时,墩台边缘净距的计算简式。
1
3.2.7、新增跨线桥桥墩设置及防护要求。
3.4.1、紧急停车带的设计长度要求修改。
3.4.2、人行道设置宽度修改。
最小宽度有原来0.75或1米,修改为1米。
增
加路缘石高度设置的进一步说明。
3.5.1、增加易结冰、积雪的桥梁纵坡不宜大于3%的要求。
3.5.3、第四条,增加逆风、冰冻、漂流物的影响下,提高铺砌高度。
3.5.5、详细补充桥台搭板设置长度、宽度、搭接以及厚度要求。
3.6.6、增加桥梁栏杆与桥面板的连接方式描述。
3.6.8、条纹中补充了盆式支座、球钢支座等支座。
3.6.9、简化伸缩缝的要求,删除了数模式伸缩缝中钢梁高度的要求。
3.7.6、增加桥面排水、桥台排水、支挡构造物排水的要求,详见《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3.8.2、新增永久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特大桥、大桥)
3.8.4、修改防雷设计要求。
(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高速公路设施防雷设计规范》)
3.8.6、新增结构监测设施设置要求(技术复杂的大型桥梁)。
3.8.7、新增跨线桥设置防抛网要求。
4.1.5、基本组合中将汽车荷载按照车辆荷载的加载时,车
2
辆荷载分项系数调整为1.8。
4.1.5、桥涵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修改,将原不同情况下的大桥、中桥、小桥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提高了一个等级。
4.1.5、偶然组合:修改作用的分项系数。
4.1.6、取消长期组合、短期组合的说法,改为:准永久组合及频遇组合。
4.1.7、增加钢结构疲劳设计荷载组合规定。
4.2.2、增加预加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4.2.5、第五条,增加水浮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4.3.1、各等级公路桥涵的汽车荷载等级做了一定调整,将二级公路荷载等级标准提高了一半(由偏向公路二级,改为偏向公路一级)。
车道荷载中集中荷载Pk的起始计算标准提高。
对交通组成中重载交通比重较大的公路桥涵,宜采用与该公路交通组成相适应的汽车荷载模式进行整体和局部验算。
(疑问:这条内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主动权交给设计人员,汽车荷载模式应该如何理解,具体设计中应该如何处理。
)
4.3.1、汽车横向折减系数改为横向车道布载系数,提高单车道布载系数至
1.2。
4.3.3、离心力计算取消了半径的限制,弯桥均需计算离心力。
3
4.3.7、增加疲劳荷载计算模型。
4.3.8、风荷载标准直接引用《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删除原来规范中规定的内容。
4.3.12、无悬臂宽幅箱梁,宜考虑横向温度梯度引起的效应。
(新增内容)
4.3.13、支座摩擦系数增加盆式支座、球形支座的规定。
4.4.1、取消内河航道等级为1-3级内河船舶撞击作用设计值,要求按照专题研究确定。
4.4.4、公路桥梁护栏执行标准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改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4.5、地震作用直接引用《公路工程抗震规范》、《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篇二: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表
JTG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新规范删减列
表及疑问探讨
1.0.4、设计使用年限(新增)
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
1..0.6、增加抗风、抗震、抗撞设计要求。
3.1.2、公路桥涵线形设计:(引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3.1.4、地震状况应做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从偶然状况中剥离)。
4
3.1.5、公路桥梁钢结构部分应根据需要进行抗疲劳设计(通用规范新增内容,
对应的钢结构设计新规范执行)。
3.1.6、风险评估:初步设计阶段实行风险评估制度(新增,对应交公路发(2010) 175号)。
3.2.3、增加斜交桥梁桥墩斜交正做时,墩台边缘净距的计算简式。
3.2.7、新增跨线桥桥墩设置及防护要求。
3.4.1、紧急停车带的设计长度要求修改。
3.4.2、人行道设置宽度修改。
最小宽度由原来0.75或1米,修改为1米。
增
加路缘石高度设置的进一步说明。
3.5.1、增加易结冰、积雪的桥梁纵坡不宜大于3%的要求。
3.5.3、第四条,增加逆风、冰冻、漂流物的影响下,提高铺砌高度。
3.5.5、详细补充桥台搭板设置长度、宽度、搭接以及厚度要求。
3.6.6、增加桥梁栏杆与桥面板的连接方式描述。
3.6.8、条文中补充了盆式支座、球钢支座等支座。
3.6.9、简化伸缩缝的要求,删除了数模式伸缩缝中钢梁高度的要求。
3.7.6、增加桥面排水、桥台排水、支挡构造物排水的要求,详见《公路排水
设计规范》
3.8.2、新增永久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特大桥、大桥)
5
3.8.4、修改防雷设计要求。
(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高速公路设施
防雷设计规范》)
3.8.6、新增结构监测设施设置要求(技术复杂的大型桥梁)。
3.8.7、新增跨线桥设置防抛网要求。
4.1.5、基本组合中将汽车荷载按照车辆荷载的加载时,车辆荷载分项系数调整为
1.8。
4.1.5、桥涵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修改,将原不同情况下的大桥、中桥、小桥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提高了一个等级。
4.1.5、偶然组合:修改作用的分项系数。
4.1.6、取消长期组合、短期组合的说法,改为:准永久组合及频遇组合。
4.1.7、增加钢结构疲劳设计荷载组合规定。
4.2.2、增加预加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4.2.5、第五条,增加水浮力标准值计算公式。
4.3.1、各等级公路桥涵的汽车荷载等级做了一定调整,将二级公路荷载等级标准提高了一半(由偏向公路二级,改为偏向公路一级)。
车道荷载中集中荷载Pk的起始计算标准提高。
对交通组成中重载交通比重较大的公路桥涵,宜采用与该公路交通组成相适应的汽车荷载模式进行整体和局部验算。
6
(疑问:这条内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主动权交给设计人员,汽车荷载模式应该如何理解,具体设计中应该如何处理。
)
4.3.1、汽车横向折减系数改为横向车道布载系数,提高单车道布载系数至1.2。
4.3.3、离心力计算取消了半径的限制,弯桥均需计算离心力。
4.3.7、增加疲劳荷载计算模型。
4.3.8、风荷载标准直接引用《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删除原来规范中规
定的内容。
4.3.12、无悬臂宽幅箱梁,宜考虑横向温度梯度引起的效应。
(新增内容)
4.3.13、支座摩擦系数增加盆式支座、球形支座的规定。
4.4.1、取消内河航道等级为1-3级内河船舶撞击作用设计值,要求按照专题
研究确定。
4.4.4、公路桥梁护栏执行标准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改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4.5、地震作用直接引用《公路工程抗震规范》、《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
范》。
篇三:JTG D6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勘误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勘误
1. 第11页,3.4.1条中,“保持桥面净宽与路基宽度相同”
7
修改为“保持桥面净宽与不含土路肩的路基宽度相同”。
2. 第19页,式(4
.1.5-1)中“ ”修改为“ ”。
3. 第21页,
4.1.6条中,和的定义。
原为: ——汽车荷载(不计汽车冲击力)频遇值系数取0.7。
——汽车荷载(不计汽车冲击力)准永久值系数取0.4。
修改为: ——汽车荷载(不计汽车冲击力)频遇值系数,取 =0.7;当某个可变作用在组合中其效应值超过汽车荷载效应时,则该作用取代汽车荷载,人群荷载 =1.0,风荷载 =0.75,温度梯度作用 =0.8,其他作用 =1.0。
——第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汽车荷载(不计汽车冲击力) =0.4,人群荷载 =0.4,风荷载 =0.75,温度梯度作用 =0.8,其他作用 =1.0。
4. 第33页,式(4.3.11-2)中“ ”修改为“ ”。
5. 第62页,4.3.5第二段第二行“制动为165kN”修改为“制动力为165kN”。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