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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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七项管理制度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七项管理制度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七项管理制度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区工程建设及技术要求,确定本项目管理实行工程建设“七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档案制和审计制(包括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对项目实施进行严格管理,由监理部门对项目工程实行全程监理,由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审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具体如下:(1)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管理以项目法人为主体,项目法人向国家和投资方负责。

由项目法人管理工程项目的筹资、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全过程。

XX自然资源局代表法人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并为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协助和组织施工,协调解决权属和社会治安等问题。

由于项目实施涉及到自然资源、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织和配合协调问题,牵涉面广,专业要求高,借鉴外地高标准基本农田产业化的运作模式,局对工程施工的招标、监理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

项目运作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从而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工程质量。

(2)项目工程招投标制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质量,局将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向社会公开招标。

竞标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最终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择优评定中标单位。

严格招投标资质的审核,并严格禁止项目工程多次转包,确保了符合资质条件、信誉度较高的企业中标,施工单位经招投标方式由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竞得,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的基础。

(3)项目工程监理制为了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工期和投资,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

经过公开招投标,由XXX监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建设方对工程实行监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使工程顺利进行。

XX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护制度

XX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护制度

XX乡高标准农田项目
建设、管护制度
为规范我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和建后管护工作,保证建成后高标准农田项目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效益,结合农业相关项目工程管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管护范围
高标准农田项目指陂头、田间路、灌溉渠、排水沟、盖板涵、农田护岸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修复与提升。

二、人员配置
由XXX副乡长分管,XXX为具体负责人,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村两委干部组成,每个村要在现有的村两委工作人员中合理调配1-2人兼职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

三、管护责任
项目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各村管护员平时每月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巡查不少于1次,农忙时期每半个月巡查不少于1次,并及时填写巡查记录表。

1日常管护由管护人员承担,在质保期内因为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的损毁,由施工单位整改、维修;因机械作业或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予以修复或出资维修费。

2.各村要把管护工作纳入议事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管护存在问题,认真落实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管护工作,宣传高标准农田建后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农民珍惜爱护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

所有村民都有维护高标准农田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损坏农田工程设施的行为。

三、奖励机制
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工作责任重大,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凡因管护责任未落实,造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损毁且未落实修复的,在未修复前该村不纳入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含其他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措施、控制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措施、控制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措施、控制措施1 管理措施本项目管理实行工程建设“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竣工验收制。

同时还要吸收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共同协调、处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社会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在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与项目承包单位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双方承担项目的经济、技术和法律责任。

2)实行工程招投标制。

工程招投标是对争取到的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主要根据国家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采用社会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建设,促进机制转化,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将建设、经营职能移交给社会,在地产集团和承包企业之间形成甲、乙方关系,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3)实行工程监理制。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建立监理队伍,共同把好质量关。

4)实行项目公告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权属管理工作实行公告制,并设立公告栏,告知群众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如: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建设目的、项目规划任务、项目建设期限、工程总体布局、规划方案的效益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权属调整方案等等,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参加到工程中来。

5)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

项目实施采取合同管理方式,由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严格管理。

项目竣工后,逐级上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2 控制措施进度控制a)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网络进度计划来指导施工,组织连续、均衡、有节奏的施工。

采用流水施工方法,水平方向以结构变形缝分段,垂直方向按结构层次分段既满足技术要求,又能加快施工进度,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b)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向上汇报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高标准农田管理制度

高标准农田管理制度

高标准农田管理制度第一章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实施将涉及到众多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在乡、村人员的组织和配合协调问题,牵涉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以农业局为项目业主单位,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程招标制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质量,由农业局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进行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

第三条项目总体安排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合理选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招投标的内容包括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等。

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施工图答疑→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可以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出具体工作细则,明确委托监理程序,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等,对所有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中,大胆探索并运行新的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成立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从工程施工设计、招标、监理到验收的全过程,但其本身的运作又受到由各部门的有效监督,从而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有关工作组织,农业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明确相互各方的权责利。

合同由专人管理,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签发工程承建合同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项目法人签章;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按《合同法》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农业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负责人牵头组建施工技术指导小组、工作小组、政策处理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的实施;负责项目工程阶段验收和参与最终验收。

最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最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第五条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六条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

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一般规定

高标准农田一般规定

高标准农田一般规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

7.1.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

7.1.3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7.1.4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

7.1.5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

7.2土地平整工程7.2.1土地平整工程是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需要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总称。

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7.2.2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实现耕作田块集中,田面平整。

7.2.3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土壤理化指标应满足作物高产稳产要求。

7.2.4田块规格和平整度应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田块面积北方平原区宜不低于200亩,南方平原区宜不低于100亩;丘陵区水平梯田化率应不小于90%。

7.3灌溉与排水工程7.3.1灌溉与排水工程是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总称。

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和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7.3.2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形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灌排体系,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

7.3.3完善灌排体系,充分利用水资源,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灌溉保证率北方地区水浇地应不低于50%,水田应不低于70%;南方地区水浇地应不低于70%,水田应不低于75%。

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

7.3.4排涝标准应不低于10年一遇。

7.4田间道路工程7.4.1田间道路工程是为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总称。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规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确定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地(市、州、盟)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

第五条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六条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

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在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高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准备阶段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等,确保项目在前期工作中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2. 设计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方案编制、设计评审、设计图纸审核等,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高标准要求,并可行可实施。

3. 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管理、施工进度控制等,确保施工过程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 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计划、施工质量检验、质量事故处理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高标准要求。

5.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确保项目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6.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组织设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 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资金申请、资金使用审批、资金监管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8. 进度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进度计划、进度监控、进度评估等,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9. 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等,确保项目过程中的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项目建设的品质和效率,确保农田建设项目能够按照高标准要求进行,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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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规章制度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为了当前农业发
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规范
运行,相关部门和单位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 该管理办法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基本管理规定,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评审和验收、资金管理等内容。

2. 项目概况部分详细介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概念、目标和范围,为
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3. 项目管理机构部分规定了各级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明确了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4. 项目评审和验收部分明确了项目立项、申报、评审和验收的程序和
标准,为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5. 资金管理部分规定了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
资金的合理、透明和有效使用。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 该管理办法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主
要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部分规定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评估和控制。

3. 环境保护措施部分要求项目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采取一
系列的环保措施,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具
体要求。

4. 监督管理部分规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明确了相关
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1. 该规定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主要包括
项目质量目标、质量责任、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等内容。

2. 项目质量目标部分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为后续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3. 质量责任部分规定了各项目参与方在项目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分工和协作关系。

4. 质量控制部分包括了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控制措施和要求,如设计、施工、材料和监理等方面的质量管理要求。

5. 质量验收部分规定了项目质量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的质量
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 该规定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主
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2. 安全生产责任部分规定了项目各参与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分工和管理体系。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部分包括了项目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如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部分规定了项目中各参与方应当接受的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保障项目各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掌握。

以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范运行和顺
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
开展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同时也需要不
断总结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确保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能够不断提高质量,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做
出更大的贡献。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定》
1. 用地管理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项目用地的合
理利用和管理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运营至关重要。

2. 该规定包括对于项目用地的征收、规划、审批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
具体规定,确保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3. 项目用地的征收部分规定了项目用地的征收程序、标准和补偿安置
政策,确保用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4. 项目用地规划和审批部分包括了项目用地的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
确保项目用地的规划和审批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定。

5. 项目用地使用管理部分规定了项目用地的具体使用管理措施和要求,保障项目用地的合理利用和长期保值增值。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1. 科技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关键环节,科技创新的成果和
应用对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2. 该办法包括了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估、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等方
面的具体规定,为项目的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制度和保障。

3. 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估部分规定了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的评价标准和程序,激励和引导项目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

4. 成果转化部分明确了项目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程序,促进科技成
果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5. 知识产权管理部分规定了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程序,为项目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了知识产权保障。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社会协调管理规定》
1. 项目的社会协调管理是确保项目与周边社会环境和利益相关方的协
调和共赢,对项目的长期稳定和良好运行至关重要。

2. 该规定包括了项目社会协调的调研评估、社会影响评价和社会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项目的社会协调工作提供了制度和保障。

3. 社会协调的调研评估部分规定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社会协调调研和评估程序,保证项目的社会协调建设具有科学依据。

4. 社会影响评价部分明确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影响评价程序和标准,保障项目对周边社会环境影响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5. 社会风险管理部分规定了项目的社会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法,确保项目与周边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共赢。

以上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运行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支持。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规章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和挑战,确保项目能够持续地稳步推进,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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