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津交发〔2023〕98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23〕98号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各站区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企业:现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3年4月28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品质,促进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交通经济,更好服务保障重大活动,市交通运输委决定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以人为本、旅客第一、体验至上”的基本原则,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环境及服务为主攻方向,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设施设备大排查、环境卫生大清整、服务质量大提升为主要任务,深入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品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无事故、服务有温度、环境更整洁、体验更美好,扮靓城市交通名片”的工作目标,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提升公交(长途客运)文明服务(市道路运输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交集团、市交通集团负责)1.开展站牌车辆综合治理行动。
确保公交场站安全服务设施完好,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18•【字号】津交发〔2020〕181号•【施行日期】202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委第53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8日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20〕24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0〕46号)要求,深刻吸取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我市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以坚决遏制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装卸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统筹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港航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2024年全市交通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24年1月3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
做好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着力落实“十项行动”,聚焦保交通运输资源供给、保通保畅、保安全稳定,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当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开路先锋。
2024年主要任务指标: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含津潍高铁),公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力争达到4%,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300万标准箱。
一、聚焦保基础设施供给,强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一)加快构建铁路网。
建成津静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加快建设津潍高铁、京滨城际铁路(北辰—滨海新区);完成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静海城投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二线束。
推进黄万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前期研究。
天津大件运输方案规定

天津大件运输方案规定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天津市大件运输的相关方案。
大件运输是指那些体积庞大、重量较大的货物的运输。
天津市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物流枢纽,大件运输的规范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物流顺畅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输条件和要求1. 运输车辆限制天津市大件运输车辆的尺寸和载重应符合以下要求:•尺寸限制:运输车辆的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5米,最大宽度不得超过2.6米,最大高度不得超过4.5米。
•载重限制:运输车辆的最大准载质量不得超过50吨。
2. 运输路线规划天津市大件运输的路线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尽可能选择宽大平直的道路,避免过窄、拥堵或有限高限宽的道路。
•注意避开高峰时段和交通拥堵区域,以保证运输的顺利进行。
•对于特殊的运输需求,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协商,并按照得到的许可进行行驶。
3. 运输安全保障措施为保证大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下措施应加以落实:•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车辆保持距离。
•必要时,应配备有专业的护送车辆,确保大件货物的安全运输。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路面损坏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交通部门,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三、运输申请和审批流程1. 运输申请流程天津市大件运输的申请流程如下:1.运输单位或个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交通部门递交大件运输申请。
2.运输申请应包括如下信息:运输车辆的基本情况、运输路线的详细规划、大件货物的基本信息等。
3.运输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件和资料。
2. 审批流程天津市大件运输的审批流程如下:1.交通部门将在收到运输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
2.审核通过后,将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发放大件运输许可证。
3.运输过程中,交通部门有权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予以配合。
四、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天津市对于大件运输中的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1.运输单位或个人违反大件运输规定的,将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
2.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3.05
•【字号】津交发〔2019〕45号
•【施行日期】2019.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58号)相关部署,为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现将《〈天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点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2019年3月5日《天津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我委制定了《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委第23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抓好落实。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1年5月1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行动整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阻碍法治交通建设的难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津交发〔2021〕102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专线转办工单办理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制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规程(试行)》,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5月17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项受理第三章事项承办第四章审核与跟踪第五章回访和督办第六章不满意工单申诉第七章材料报送第八章知识库信息更新第九章考核和监督第十章附则为更好地发挥便民服务专线听民声、汇民意、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专线转办工单办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制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所称便民服务热线,是指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设立的8890便民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以及交通运输部设立并与8890便民服务热线并线运行的12328服务热线等。
便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是指市民拨打热线后,由呼叫中心统一接听,将市民诉求派至委机关处室、委属各单位或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办理的事项。
受理,是指经核实认定符合条件,接受群众反映诉求。
办理,是指依照有关职责和规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第二条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一般诉求要“马上办”,对于复杂的事项要“尽快办”,把群众的诉求当成自己的事情“用心办”,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根本评价标准。
在与群众沟通过程中,要态度诚恳,耐心细致,百问不烦,百遍不厌,始终做到谦恭、温和,尽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26•【字号】津交发〔2017〕168号•【施行日期】2017.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交发〔2017〕168号委有关处室、客管办、道桥处、公路处、高速处、运管处、养护处、执法大队、信息中心、轨道中心、公交集团、交通集团、轨道集团:按照市领导要求和委工作安排,为全面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从严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出行和第十三届全运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交通运输委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任务分工表2017年5月26日关于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从严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出行和第十三届全运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交通运输委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动员道路交通秩序隐患相关单位力量,以过硬的作风和超常规的管理措施,大力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重点整治范围及内容重点整治范围包括市域内的国省道、高速公路、中心城区及各区建成区的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客运场站、旅游景区、大型居住区等周边重要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事故多发的道路和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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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津交发〔2019〕85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我委制定了《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做好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23日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经委研究,在全市范围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全面了解我市大件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优化和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手段,切实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水平,促进大件运输行业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开展以“深度调研、精准对接、主动服务”为主题的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
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精神,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宏云副组长:郑平、杨永前、祁家林成员:王耀华、杜二鹏、郑铁柱、刘建民、贾彦勇、唱润好、张瑞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设施处(超限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前同志兼任,负责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总体协调和指导。
成员单位包括:政务服务处、研究室(宣传处)、运管局、公路处、高速处、治超办、运管处等部门和单位。
三、主要任务(一)深度调研,全面摸底,形成大件运输“资源库”。
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大件生产企业和相关单位,全面调查摸底,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摸清企业在办证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对大件运输许可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解读大件运输惠民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营造政企联动的良好氛围。
1.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状况。
对我市大件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各企业年度大件物品生产计划,以及大件物品外廓尺寸和质量分类、2018年运输成本、主要销售区域、主要通行路线、加入制造行业协会等相关情况。
(委设施处牵头,治超办协调各区治超办具体落实,公路处负责统计近一年受理大件运输申请中涉及我市制造企业的名录)2.大件运输车辆生产状况。
对我市大件运输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企业生产大件运输车辆的类型、预计年度生产数量、年度销售金额和产品是否纳入工信部门产品目录等情况。
(委设施处牵头,治超办、维修处、运管处配合)3.大件运输企业基本状况。
对我市大件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各企业拥有的大件运输车辆数量(包括车辆是否正式注册登记、是否属于液压板轴线等),2018年度运输收入及支出、主要承运的大件类型和运输线路、加入的行业协会等情况。
(运输管理局、运管处负责)4.重大建设项目需求状况。
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大件运输需求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重大建设项目的数量、大件运输需求的规模、主要通行线路、运输计划安排和重要运输时间节点需求等情况。
(市公路处负责)5.大件运输行业协会状况。
对我市大件运输行业协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调查了解大件运输行业协会数量、运输企业归口管理、行业运行服务和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
(委设施处牵头,运输管理局配合)6.许可服务机构基本状况。
全面梳理我市大件运输许可管理体制机制、许可业务流程、工作人员数量和结构、2018年办理许可的类型和数量、是否能够实现“一窗通办”等情况,以及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委政务服务处牵头,市公路处、高速处、运管局配合)其中,第1项至第5项内容采取调查问卷方式,统一采集信息数据并填报(调查问卷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第6项内容由委政务服务处组织填报。
(二)精准对接,全程跟踪,建立大件运输“朋友圈”。
建立与大件生产和使用重点单位联系制度,明确专人与本区域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精准对接,建立“一对一”联络员服务机制,依法提供高效率、高品质的精准服务。
积极探索和实施联络员全程服务制度。
大件运输联络员要利用多种工作联系平台,精准对接重大装备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人,及时了解大件产品订单信息,主动提供运输路线、车型、装载方式等建议,鼓励企业提前进行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全程跟踪并帮助相关企业办理注册、申请等全环节业务,实现依法快办。
(治超办牵头组织各区治超办落实,市公路处、高速处、运输管理局配合)(三)主动服务,规范引导,打造大件运输“生力军”。
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培训,引导企业建立专(兼)职大件运输申请业务员队伍,提高业务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申请工作效率。
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代办服务引导,组织代办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提供代办服务的组织根据大件运输企业需要和自主选择,提供规范高效的代办服务。
鼓励大件运输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题培训活动,促进大件运输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促进大件运输行业科学发展。
(委设施处牵头,市公路处、高速处、运输管理局配合)四、实施步骤大走访活动从2019年4月20日开始,至2019年8月31日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方案制定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大件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总体分XXX大件运输许可管理体制机制等相关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深入相关企业和单位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行业状况,确定联络员,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三)优化机制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结合调查摸底情况,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许可服务措施,重点推进“一窗通办”“马上办”“一次办”“一网办”,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总结完善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全面梳理活动情况,总结好的措施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形成专题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和创新大走访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大走访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等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科学配备力量,选择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保持A、B岗配置,强化重点单位“一对一”服务,为大走访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在活动期间可利用多种媒体和组织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本区域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成果,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让企业成为活动参与者、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推进。
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大走访活动监督和指导,确保活动落实到位。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全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附件:1.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工作分工表2.调查问卷使用说明附件1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工作分工表附件2调查问卷使用说明一、本次大走访活动,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状况、大件运输车辆生产状况、大件运输企业基本状况、重大建设项目需求状况和大件运输行业协会状况等调研信息,采用调查问卷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如图所示),进入“调查问卷”栏目,填写调研信息并提交。
“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二、省、市、县三级用户通过登陆信息采集报送系统(网址:/djdy/sjtj)开展调研信息审核和报送相关工作。
省、市、县三级用户的账号和密码由部统一另行下发。
三、省、市、县三级用户审核及报送工作流程如下:(一)县级用户登陆系统后,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完善本级许可机构相关信息并修改初始密码;二是审核本区域调研信息,主要包括:本区域相关企业问卷提交的完整性,企业相关信息和调研信息填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等,发现相关数据异常、漏填或错填的,主动联系相关企业进行确认并修改;三是确定县级层面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四是填写县级层面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一对一”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级用户。
(二)市级用户登陆系统后,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完善本级许可机构相关信息并修改初始密码;二是复核本区域各县级用户报送的信息,发现相关数据异常、漏填或错填的,联系县级用户进行确认并修改;三是审核市级层面大件运输行业协会信息;四是依据县级层面数据,确认市级层面重大装备制造企业;五是确定市级层面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六是填写市级层面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一对一”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省级用户。
(三)省级用户登陆系统后,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完善本级许可机构相关信息并修改初始密码;二是审定各市级用户复核并报送的信息,发现相关数据异常、漏填或错填的,联系市级用户进行确认并修改;三是审核省级层面大件运输行业协会信息;四是依据市级层面数据,确定省级层面重大装备制造企业;五是确定省级层面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六是填写省级层面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一对一”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市级层面已填写联络员信息的,如有必要,省级用户可变更。
四、各省(区、市)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相关信息审定通过后,由省级用户通过系统统一报部,并生成本区域大件运输“资源库”,组织省、市、县三级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机构建立大件运输“朋友圈”。
五、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