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人员必须掌握的票据的风险和防范知识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1. 引言1.1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的重要性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形式发票是一种官方文件,是购买和销售商品时的重要凭证,可以确保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正规的形式发票可以有效地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提高外贸交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形式发票还是一种税务文件,可以为企业遵守税法提供依据。
外贸业务中的形式发票是报关、缴税、计算关税和征税的重要依据,能够确保企业合法缴纳税款,避免因税务问题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规范的形式发票也有助于企业建立信誉,树立良好的形象。
在国际贸易中,信任是非常重要的,而提供准确、真实的形式发票可以向客户展示企业的诚信和诚实,从而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和忠诚度。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形式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保障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声誉。
1.2 形式发票相关风险的引入在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是非常重要的文件,是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清关手续的必备依据。
形式发票也存在着一些风险。
虚假形式发票可能会导致买卖双方之间的纠纷,甚至影响到进出口贸易的正常进行。
卖方无法提供真实货物会使买方面临合同违约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
货物品质不合格也会给买方带来质量问题,影响到买卖双方的信誉和业务发展。
偷税漏税和逃避关税也是形式发票存在的风险,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了解并规避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建立完善的形式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与监管,与客户建立信任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外贸业务顺利进行,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2. 正文2.1 虚假形式发票的风险虚假形式发票是外贸业务中常见的风险之一,其可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虚假形式发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虚假形式发票可能导致货款支付不当。
有些不法厂家或中间商可能会伪造发票内容,让买家无法准确了解所购买商品的真实价格和数量。
这样一来,买家可能会支付过高的货款,而实际上收到的商品可能并未价值对等,导致损失。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是交易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它是买卖双方之间确认交易内容和价格的重要证明文件。
在形式发票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规避措施。
形式发票可做虚假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卖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会在形式发票中进行虚假操作。
将实际货物数量和品质减少,将货物价值抬高等,从而使买家付出更多的款项。
为了规避这一风险,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提供相关的交易凭证,如装载货物的照片、提货单、运输合同等,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还可以对卖家的信誉进行调查,选择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进行交易。
形式发票可能存在多重质押的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卖家可能会将同一批货物重复出售给多个买家,并且将货物质押给多个金融机构,以获取多次融资。
这样一来,当一方支付了货款之后,其他买家可能无法收到货物。
为了规避这一风险,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提供货物出库单、装船单、海运提单等相关货物的交接凭证,以确保货物只属于买家一方。
形式发票可能存在调价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因为市场行情的变动或其他原因,卖家可能会在形式发票中随意调整货物价格。
为了规避这一风险,买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货物价格的调整方式和范围,并要求卖家提供相关的货物价格证明材料,如市场报价、成本明细等。
形式发票可能存在虚假开票的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卖家可能会虚构交易,以逃避相关税收和关税的支付。
为了规避这一风险,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提供相关的税务和关务证明文件,如增值税发票、报关单等,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形式发票在外贸业务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买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如要求提供相关凭证、调查供应商信誉、约定货物价格调整方式和账期等,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买家还可以与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进行合作,以获取更准确和全面的法律和财务意见。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与防范措施2600字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与防范措施2600字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运输单据,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
随着海运业的发展以及海运单和EDI的出现,海运提单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风险,本文主要就在使用海运提单情况下承运人及其代理在放货方面的具体实践及风险,谈点粗浅的看法,并试图找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毕业/2/view-12229746.htm海运提单,风险,防范措施一、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在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运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并由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
一般说来,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物权凭证,提单持有人有权凭以提货,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其货物所有权;二是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所列货物或已接管了货物;三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责任与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的放货风险(一)凭正本提单放货。
在使用正本记名提单时,提单上所列收货人有时并不是实际要来清关提货的公司,所以收货人常常会在目的港要求更改收货人,指示承运人放货给第三方。
在此种情况下,提单收货人控制物权,若承运人直接按照收货人的口头指示放货给第三方,将失去法律上的凭据,其风险较大。
因此,承运人一般会要求收回其全套正本提单,同时让收货人出具“保函”,并在“保函”中列明:我公司为某某编号提单的合法提单持有人,现提交全套正本提单或其中一份向贵司主张提货,请审核后向我们签发收货人为以下指定公司的提货单并将货物直接向其交付。
(二)无提单放货1、凭银行担保放货。
提单是物权凭证,代表货物所有权,通常情况下,货物运到目的港后,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
然而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会发生货物早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特别是在航程相对较短的近洋运输中。
由于提单不在收货人手中,收货人不能及时提货,会产生一系列不必要的费用和风险问题。
国际结算中的单证风险与防范措施

国际结算中的单证风险与防范措施国际结算中的单证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信用不佳、单证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律要求等因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顺利完成货款、货物交付、结汇或退税等结算操作的风险。
为了避免单证风险的发生,买卖双方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首先,买卖双方应确保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
买方可以通过调查公司信用、财务状况和商誉等信息,了解卖方的资信情况,确保其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
卖方则可以通过考察买方的信用情况,包括信用报告、支付记录和行业声誉等,确保其有能力按时支付货款。
其次,买卖双方应确保单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单证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质检报告等一系列文件,它们是买卖双方进行结算的依据。
买方需要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检查发票的真实性、提单的正确性和装箱单的完整性等。
卖方则需要确保单证的准确性和符合法律要求,以避免因单证问题导致的交易纠纷和结算风险。
再次,买卖双方应谨慎选择支付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有信用证、托收和电汇等。
买方可以选择开立信用证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付款在货物交付之前由银行代为保管和结算,减少支付风险。
卖方可以选择银行托收的方式,这样可以提高收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双方还可以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例如电子汇票和电子账户等,这样可以提高支付的效率和安全性。
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购买适当的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向买卖双方提供的一种保障,它可以为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付款风险和货物损失提供赔偿,为卖方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收款风险和货物购买方无力支付风险提供赔偿。
通过购买信用保险,买卖双方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增加信任和合作的机会。
总之,在国际结算中,买卖双方需要注意单证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确保单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谨慎选择支付方式和购买适当的信用保险等措施可以帮助买卖双方降低单证风险,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结算的安全性。
同时,买卖双方还应及时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增加协作的机会和降低风险的可能性。
外贸人员必须掌握的票据的风险和防范知识

外贸人员必须掌握的票据的风险和防范知识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
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乏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一)票据风险票据的风险是由许多原因引起的,例如票据的伪造、变造;票据的取得不当,是出于恶意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行为无效或缺陷;以及有关人员工作上的经验不足或能力不够等。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人签名,伪造他人印章,或盗用他人真正的印章后而签发票据等,都属于票据的伪造行为。
票据发生伪造,在流通转让过程中是不易被发现的,只有在票据到期后,经持票人作提示付款时,才易被发现。
这样,由于票据的债务人不能及时了解该票据已发生伪造,会使许多人继续接受该票据,成为该票据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
在原则上,票据发生伪造后,该票据无效,其损失应由伪造者来承担。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伪造票据的人,都是些很穷的人,当他们行骗得手以后,便躲藏起来挥霍其骗来的钱财,该票据到期以后,发现伪造,即使抓到伪造人,也会因他把票款已挥霍殆尽而无力弥补持票人的损失。
所以,许多国家规定,票据发生伪造后,不影响真正签名的效力。
伪造人和被伪造人对该票据虽然可以不负票据责任,但在被伪造的票据上确有真正签名或盖章的人,仍应依票据的有关规定负责。
这样,最后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就要落在第一次进行背书的人,也就是接受伪造的票据的人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若该接受伪造票据的人不能向伪造者追回欠款时,这部分损失便要由接受该票据的人自已承担了。
票据的变造是指未经授权或无权变更票据内容的人,擅自变更票据上依法记载的有效要件的行为。
例如,行为人变造票据金额,将21万元改为27万元;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使其付款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变更票据载利率,使其提高或降低等,都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
票据发生变造以后会影响到一部分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票据风险。
票据风险与防范

票据风险与防范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
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乏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一)票据风险票据的风险是由许多原因引起的,例如票据的伪造、变造;票据的取得不当,是出于恶意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行为无效或缺陷;以及有关人员工作上的经验不足或能力不够等。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人签名,伪造他人印章,或盗用他人真正的印章后而签发票据等,都属于票据的伪造行为。
票据发生伪造,在流通转让过程中是不易被发现的,只有在票据到期后,经持票人作提示付款时,才易被发现。
这样,由于票据的债务人不能及时了解该票据已发生伪造,会使许多人继续接受该票据,成为该票据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
在原则上,票据发生伪造后,该票据无效,其损失应由伪造者来承担。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伪造票据的人,都是些很穷的人,当他们行骗得手以后,便躲藏起来挥霍其骗来的钱财,该票据到期以后,发现伪造,即使抓到伪造人,也会因他把票款已挥霍殆尽而无力弥补持票人的损失。
所以,许多国家规定,票据发生伪造后,不影响真正签名的效力。
伪造人和被伪造人对该票据虽然可以不负票据责任,但在被伪造的票据上确有真正签名或盖章的人,仍应依票据的有关规定负责。
这样,最后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就要落在第一次进行背书的人,也就是接受伪造的票据的人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若该接受伪造票据的人不能向伪造者追回欠款时,这部分损失便要由接受该票据的人自已承担了。
票据的变造是指未经授权或无权变更票据内容的人,擅自变更票据上依法记载的有效要件的行为。
例如,行为人变造票据金额,将21万元改为27万元;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使其付款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变更票据载利率,使其提高或降低等,都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
票据发生变造以后会影响到一部分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票据风险。
进出口贸易风险及防范

进出口贸易风险及防范1客户风险进出口贸易业务整个流程繁琐、复杂,其中包括业务的商讨、合同的签订、货物的交接、费用结算等,风险的发生率也会相应提高,它既可能发生于业务流程链之外,也可能存在于业务流程链之中。
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可能发生。
1.1合同风险在进出口贸易中,贸易合同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它影响全局的发展,贯穿于整个进出口业务的过程中,涉及的范围也很广泛。
1.2市场风险使外贸企业受损失的另一种风险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会受到各国地理环境、人文因素、时事政治和经济多种因素的影响。
1.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既包括合同项下的信用风险,也包括结算时因银行信用及商业信用造成的风险。
2应对进出口风险的主要措施2.1提高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意识要想在进出口贸易中更好的避免上述的各种风险,首先是要从进出口从业人员身上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意、识风险管理能力等。
进出口贸易工作人员需要对国际贸易专业知识、进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熟练掌握,提高风险分析、风险提取等业务素质。
2.2审慎研究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规避合同风险在进出口贸易中合同风险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作为双方的合同签订人员,一定要认真的审核合同的先关规定,不要在任何一个不明确的条件下签订合同,要认真的理清合同的任何一个规定所代表的意思,尽量避免因合同的模糊和漏洞而给对方以欺诈的可能。
2.3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降低市场风险现代社会网络发达,各类信息可借助于网络快速、便捷获取,但是网络信息渠道多变、种类繁多,有关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并非完全可信,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都有可能导致外贸企业做出错误的决策。
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时刻关注与此相关的时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动向,以及消费者增加的新需求和产品的供需状况,对这些情况加以调查、研究,预测可能导致的风险事件,让企业能尽早展开套期保值等业务来中和市场风险。
2.4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弱化信用风险通过逐步的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企业外部相关客户的规范来减少因为规范不合格而遭受的欺诈导致损失的行为。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摘要】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可以起到证明交易和清关报关的作用。
形式发票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虚假发票、伪造发票等。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方法,如仔细核实对方信息、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等。
制定应对形式发票风险的策略也很关键,比如建立完善的风控体系、定期进行核查等。
合理使用形式发票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提高交易效率。
在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的意义非常重大,加强对形式发票风险的警惕性对于保护自身利益至关重要,同时也能促进外贸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形式发票、外贸业务、风险、规避、方法、策略、建议、实际意义、警惕性、健康发展。
1. 引言1.1 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相关风险及其规避在进行国际贸易过程中,形式发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扮演着货物买卖合同的证明作用。
而在外贸业务中,形式发票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慎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了解形式发票的作用和风险,以及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形式发票是外贸业务中一项必备的文件,它不仅用于报关缴税、结算款项,还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形式发票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正确填写和使用形式发票是外贸业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形式发票在外贸业务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虚假发票、重复发票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海关扣留货物或者造成合同纠纷,给贸易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需要加强对形式发票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为应对形式发票风险,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要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发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
要与买卖双方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避免形式发票引发的纠纷。
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发票,确保其合规合法。
合理使用形式发票是外贸业务中的关键一环。
对于出口商来说,要避免利用形式发票进行逃税、偷逃关税等行为;对于进口商来说,要避免接受虚假发票或者重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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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人员必须掌握的票据的风险和防范知识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凭证,在国际上使用十分广泛。
由于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大多数国内居民极少接触到国外票据,缺乏鉴别能力,因而在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风险。
(一)票据风险
票据的风险是由许多原因引起的,例如票据的伪造、变造;票据的取得不当,是出于恶意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行为无效或缺陷;以及有关人员工作上的经验不足或能力不够等。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人签名,伪造他人印章,或盗用他人真正的印章后而签发票据等,都属于票据的伪造行为。
票据发生伪造,在流通转让过程中是不易被发现的,只有在票据到期后,经持票人作提示付款时,才易被发现。
这样,由于票据的债务人不能及时了解该票据已发生伪造,会使许多人继续接受该票据,成为该票据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
在原则上,票据发生伪造后,该票据无效,其损失应由伪造者来承担。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伪造票据的人,都是些很穷的人,当他们行骗得手以后,便躲藏起来挥霍其骗来的钱财,该票据到期以后,发现伪造,即使抓到伪造人,也会因他把票款已挥霍殆尽而无力弥补持票人的损失。
所以,许多国家规定,票据发生伪造后,不影响真正签名的效力。
伪造人和被伪造人对该票据虽然可以不负票据责任,但
在被伪造的票据上确有真正签名或盖章的人,仍应依票据的有关规定负责。
这样,最后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就要落在第一次进行背书的人,也就是接受伪造的票据的人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若该接受伪造票据的人不能向伪造者追回欠款时,这部分损失便要由接受该票据的人自已承担了。
票据的变造是指未经授权或无权变更票据内容的人,擅自变更票据上依法记载的有效要件的行为。
例如,行为人变造票据金额,将21万元改为27万元;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使其付款的日期提前或推后;变更票据载利率,使其提高或降低等,都属于票据的变造行为。
票据发生变造以后会影响到一部分票据关系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票据风险。
票据权利的缺陷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享有的所有权有缺陷。
票据的持有人以欺诈、胁迫、暴力或恐吓等手段,或以不合法的支付对价,或在票据的流通转让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或在相当于欺诈的情况下取得票据。
这类票据取得和流通的过程中都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从而也产生了票据风险。
当票据的取得是出于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则会带来票据风险。
“恶意”取得票据,是指票据取得人明知票据转让者(即其前手)并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而仍然接受其票据。
如甲从乙处窃来一张支票转让给丙,丙明知甲系偷窃得来,仍然接受,则丙为恶意取得。
重大过失,是指票据受让人虽不是明知,但如果稍加注意,就可知道票据让与人是没有处分权
的。
如甲在受让乙盗窃来的支票时,明知乙平时经济拮据,不可能有数额巨大的支票,稍加追究即可知其是不法取得,却不闻不问,这就是重大过失。
改革开放以来,有外贸进口经营权的公司迅速增加,原来专业外贸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进出口竞争日趋激烈。
因此,各业务公司人员对积极扩大出口、促销产品、多创外汇考虑较多,而对不法商人的防范认识不足,在保证安全收汇等方面考虑较少。
而且,许多业务人员对金融知识特别是有关票据流通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容易被不法商人抓住我方人员疏于防范,急于成交的心理,许以优厚的条件(如预付货款,对商品规格、质量不提任何要求,不讨价还价甚至以比原价高的价格购买,其购买商品多为市场滞销商品,同时允诺样品符合其要求,将大批量购买等),从而使我方工作人员因一时大意而上当,蒙受重大损失。
在票据的风险防范方面,要注意的事项:
①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特别是对那些资信不明的新客户以及那些外汇紧张、地区落后、国家局势动荡的客户。
②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
③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
④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
⑤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
一定会收到货款。
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利用伪造票据及汇款凭证在国内行骗的案件屡屡发生,且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对此不能掉以轻心。
票据欺诈的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①伪造国外银行汇款凭证。
这种情况最为普遍,在国内许多分行均有发现,其目的是诱使国内公司发货,制造预付款项等优厚条件以骗取货物。
②伪造大额银行汇票,美国政府财政部支票。
这种情况是钻光票托收“立即结汇”的结算方式的空子,在收款后立即调出资金,而在银行退票追索时,不法商人已逃之夭夭,或已骗取了货物或货款并转移出境,或者是以大额银行汇票骗取国内公司发货或骗取佣金。
③尼日利亚等国家的公司支票。
这种情况是支票诈骗案中最具代表性,其运输方式一般要求国内公司发货采用空运方式,因航空运单只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的作用,不是货权凭证,如遇到支票被退票时,货物已
被提取,退不回来。
尼日利亚公司支票欺诈多采取“广种薄收”的手法,金额不大,散发面广,公司较易丧失警惕性。
支票是要求出票人与付款行之间必须有委托付款的契约,或有足够的存款,或者信用透支额度,付款行才能代为付款或代垫头寸,而尼日利亚等国外汇短缺,尼日利亚商人或金融机构一般不具备以上条件,所以尼日利亚支票大都不能兑现收款。
除了上述防范措施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对银行会计部门的结算加强管理,明确其结算纪律和责任。
银行结算纪律与责任的主要内容有: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
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签发空头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票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有关结算办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压,影响客户和他户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的利率计付赔偿金;同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3‰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要负责资金赔偿。
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
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二)汇票的风险与防范
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所说的之外,还要注意遵循签发、承兑、使用汇票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①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
②签发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③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④汇票除向银行贴现外,不准流通转让。
(注:这规定已被后来的银行结算办法所突破)。
(三)如何识别真假本票
①真本票系采用专用纸张印刷,纸质好,有一定的防伪措施,而假本
票只能采用市面上的普通纸张印刷,纸质差,一般比真本票所用纸张薄且软。
②印刷真本票的油墨配方是保密的,诈骗分子很难得到,因此,只能相似颜色的油墨印制,这样假本票票面颜色较真本票有一定差异。
③真本票号码、字体规范整齐,而有的假本票号码、字体排列不齐,间隔不匀。
④由于是非法印刷,假本票上的签字也必然会假冒签字,与银行掌握的预留签字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