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解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解读------
3、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活动确需购买专用服装的,每两年每 人限购一次,标准不得超过600元(含鞋)。外聘的裁判员、 评委、教练的劳务费支付标准为每半天不超过400元,其他 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支出
1、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 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 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 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2、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设置 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团体奖励 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个人奖励最高不得超过400元;为增强 广大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不设置奖项的文 体活动,可为参加职工发放价值不超过100元纪念品。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 基层工会的七项收入来源: 1、会费收入 2、拨缴经费收入 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4、行政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7、其他收入
《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加强基层工会各项经费收入管理 的三点要求:
1、要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2、要及时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 3、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
基层工会可承担行政委托的组织劳模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任务, 并优先选择工会疗养院和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疗休养以康 复治疗、健康体检、健康讲座、文体活动等为主要形式。休 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 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 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美丽乡村、博物馆、纪念馆为主, 将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劳模和先进职工素质结合 起来。不得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基层工会可对 疗休养活动的公杂费等进行适当补贴。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政策解读与常见解读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政策解读与常见解读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和常见解 读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执行:一个制度、二个办法。 一个制度:一个财务制度 二个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 收入、支出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和常见解 读
工会经费与会费的区别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 动所需的费用(工资总额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 的经费和财产”。
北京市总工会、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委、 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 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和常见解 读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建立预算项目库,加快规范预算管理中期规划,没有 进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年度预算。进入项目库 的项目同时也要加强造价和执行标准的评审。
市总职工互 全国总工会
助保险 5% 市总工会
3.5%
5%
补缴工会经费时间为征收期
结束之日到下征收期开始之前。 基层工会留存60%,各镇街、园
基层工会
区工会留成10%,区总工会留成
60%
16.5%,职工互助保险3.5%。市总工
会留成10%(市总直接代扣)。
区总工会 16.5%直属工会 10%返款时间为缴款后十五至二十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和常见解 读
工会经费使用
《工会法》规定的用途是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北京市总工会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各级工会
推出大量服务职工项目。
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和常见解 读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 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 实施意见(京工办发[2015]6号)
个工作日。

解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江门市总工会财务部黄英

解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江门市总工会财务部黄英
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三、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及账务处理
《工会法》第42条明确规定了工会经费的五项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 会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 建会筹备金;(主要来源)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政府的补助;(广义:企业行政对工会的补助); (必要补充) (五)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捐赠赞助、财产变卖等)。
5、事业收入:是指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 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 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是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7、其他收入:是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 他各项收入。包括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 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及财务处理
“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工龄工资; • 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 资; • 企业的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时,按照企业支付办 法掌握处理: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给的,应计算 交纳会费;凡是作为津贴、资金发给的,不计交 会费。
四、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及账务处理
2、维权支出6项
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 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 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 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 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借:维权支出——劳动关系协调费 ——劳动保护费 ——法律援助费 ——困难职工帮扶费 ——送温暖费 ——其他维权支出 贷:银行存款
——帮扶补助 ——其他补助

【领导讲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会议主持和《通知》解读

【领导讲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会议主持和《通知》解读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会议主持和《通知》解读同志们:今年3月22日,市总工会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今天的会议,主要就是对这个文件内容进行说明和解读,并对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部署和推进。

可以讲,今天的会议实际上是以会代训,是一个培训会议。

参加今天会议的主要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对工会账户的开设和管理进行说明,二是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三是领导讲话。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高鹏程同志对工会账户的开设和管理进行说明,大家欢迎;下面,会议进行第二项议程:由我对文件内容进行解读;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注度高、敏感性强,风险性也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都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了强调,这方面更受关注、更加敏感、更有风险。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按照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原则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负责”的管理体制,工会经费收支不纳入财政预算,工会资产不列入国有资产,相应经营收益不上缴财政,对各级工会的监督也主要由本级和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来完成。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解读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解读

问题解读》的通知(鄂工办【2018】31号)。
文件共六章48条7029个字。其中第一章总则6条,说明了文件制定的依据、
文件适用范围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遵循的原则;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2条,说
明工会收入范围,强调基层工会要加强经费收入的管理;第三章经费收入支 出10条提出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说明工会经费 支出范围和各项支出的具体规定;第四章财务管理6条,规定了工会主席对工 会财务负责,强调工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核算 管理等;第五章监督检查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层级管理、内部监督和划红线的 具体规定;第六章附则说明新规定执行(2018年2月5日),规定停止执行。
(总工发[2012]80号);
2、《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 工发[2013]51号);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4]23号); 4、《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 69号); 5、《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 (鄂工发【2015】2号); 6、《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 办发〔2017〕32号); 7、《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 8、《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
⑴审批单 ⑵购销合同 ⑶发票
⑷签领单
⑸身份证、银行卡 第二十二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经费从单位行政经 费中列支。
(六)集体福利支出(生日)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三、工会经费支出
会员生病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未住院的,不超 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果、花 篮)。同一人同一种病多次住院,每年只能 慰问一次。
具体慰问标准,由各基层工会根据经费 情况,制定慰问办法
三、工会经费支出
会员去世,给予其家属不高于2000元的
慰问金,另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 圈费用
三、工会经费支出
2、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开展或参加上级 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 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 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 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 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费。
三、工会经费支出
文体比赛奖励: 谁举办谁奖励,不可配套发放奖励,每次举
四、财务管理与监督
《实施办法》第24条 八不准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
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
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
外出参加不超过休养时间的1/3,按乘坐交 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三、工会经费支出
(二)维权支出 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
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
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帮扶、 救助和慰问。具体帮扶救助标准由基层工会 制定。
办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项目参与人数的三 分之二。 全年文体活动奖励(含纪念品)总金额不得 超过当年全部职工人均800元。
三、工会经费支出
设奖项的文体比赛:最高名次奖励每人不超 过500元奖金或奖品,其他名次作相应递减。
不设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 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有关工会经费规范使用政策解读

有关工会经费规范使用政策解读
2.会员本人生日慰问:购买生日慰问品,慰问标准一 般每人不超过200元。情况特殊的,可购买等值生日 慰问实物券,慰问品和实物券应实名签收。
3.极端天气慰问:可开展职工慰问活动,购买功能性 口罩、食品饮料等用品,人均不超过100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四、工会经费方面 支持用于“品牌服务项目”;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
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
获奖面: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2/3;
奖励标准:每人一等奖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
不设置奖项的,可发放参与奖,但人均不超过100元。
工会经费使用
《工会法》规定的用途是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北京市总工会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各级工会
推出大量服务职工项目。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 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 实施意见(京工办发[2015]6号)
北京市总工会、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委、 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 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开立银行账户需提交的材料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均可) ※工会法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 ※带齐工会公章、财务章、工会法人人名章
※法人不能来办理业务的,代办人需要携带本
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及A4纸的复印件。 ※区总工会财务部开据介绍信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执行:一个制度、二个办法。 一个制度:一个财务制度 二个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 收入、支出管理办法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关于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

关于工会经费规范使用的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五)关于春游秋游和观看电影
用会费组织 单位所在城市并当日往返 可用工会经费弥补,一般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 总额。
2%的60%~70%返还基层工会
留存比例:
(1)行政、事业财 全国总工会 市总工会 5% 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 5% 直接代扣)按规定提取 区总工会 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 20% 本级工会留存70%,由财 政局直接划拨到各行政 单位账户,30%划拨到 直属工会 70% 区总工会。
(2)各镇(街)园 区总工会本级经费留 存70%,上解区总工会 30%,区总工会将30% 的三分之一上解市总 工会,市总上解全总 工会5%。 目前,工会经费 收缴的形式3种:财政 代扣、税务代收、自 主收缴。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建立预算项目库,加快规范预算管理中期规划,没有 进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年度预算。进入项目库 的项目同时也要加强造价和执行标准的评审。 按照《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 工办发[2016]69号),每两年安排一次全市工会经费 资产的抽查,五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周期内抽查率达 到100%,形成固化工作机制。
全国总工会 5%
市总工会 5% 区总工会 20%
直属工会 70%
(3)进入税务代收的各级工 会,按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 市总职工互 全国总工会 5% 市总工会 工会经费(全年四个征期,申报缴 助保险 5% 3.5% 纳时间为季度终了之日十五日之内。 补缴工会经费时间为征收期 区总工会 结束之日到下征收期开始之前。 16.5% 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留存60%,各镇街、园 60% 区工会留成10%,区总工会留成 直属工会 16.5%,职工互助保险3.5%。市总工 10% 会留成10%(市总直接代扣)。 返款时间为缴款后十五至二十 个工作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日到下征收期开始之前。 基层工会留存60%,各镇街、园
基层工会
区工会留成10%,区总工会留成
60%
16.5%,职工互助保险3.5%。市总工
会留成10%(市总直接代扣)。
区总工会 16.5%
直属工会 10%
返款时间为缴款后十五至二十
个工作日。
工会经费管理
预算管理:
工会经费使用
《工会法》规定的用途是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北京市总工会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各级工会
推出大量服务职工项目。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 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 实施意见(京工办发[2015]6号)
北京市总工会、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委、 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 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会经费的返还与用途
两大用途: (第五章第42条) 服务职工 工会活动 2%的60%~70%返还基层工会
留存比例:
(1)行政、事业财 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
每年参加疗休养的人数,根据经费实际情况合理安 排,经职代会等职工代表机构讨论通过后确定。
场所:优先选用工人疗休养院等场所,也可选择定 点会议培训场所,每次仅可选择一个。原则上只安 排所在城市,优秀先进群体的疗休养,经上级单位 批准后,可以跨省安排。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全国总工会 5%
直接代扣)按规定提取
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
本级工会留存70%,由财
政局直接划拨到各行政
单位账户,30%划拨到 区总工会。
直属工会 70%
市总工会 5%
区总工会 20%
(2)各镇(街)园 区总工会本级经费留 存70%,上解区总工会 30%,区总工会将30% 的三分之一上解市总 工会,市总上解全总 工会5%。
开立银行账户需提交的材料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均可) ※工会法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 ※带齐工会公章、财务章、工会法人人名章
※法人不能来办理业务的,代办人需要携带本
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及A4纸的复印件。 ※区总工会财务部开据介绍信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执行:一个制度、二个办法。 一个制度:一个财务制度 二个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 收入、支出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一)文体活动 文化活动:所需服装原则上应采用租赁方式,确需购
置的,人均低于100元的可以配发给职工个人,人均高于 100元的,应由购置单位集中保管。
体育活动:可为参赛者购置服装,购置的服装属于购 置单位所有,每三年购置一次且人均不超过1000元。
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做好各部位各项
劳动保护,包括头部、面部、眼睛、呼吸道、听力、手 部、脚部、身躯和高空安全防护。 (二)根据生产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 全保护用品、解毒剂、防暑降温用品等。 (三)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 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四、工会经费方面 支持用于“品牌服务项目”;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
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
获奖面: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2/3;
奖励标准:每人一等奖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
不设置奖项的,可发放参与奖,但人均不超过100元。
一是,部分政策法规列支范围、界限等方面相对不够清晰, 用人单位存在顾虑,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尚未落 实到位。
二是,有的单位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取消了部分正当福 利,有的将工会作为专为职工发放福利的部门,挤占工会 经费当作福利费使用,有的减少了职工教育经费投入,更 有个别单位连基本的劳动保护用品都不再发放。
用途:职工职业教育、开展技能竞赛等,并将其中 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有督促、监督的职责。
各企业应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社区学院等教育资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三、劳动保护费方面 用人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条件、设施,并为劳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一、福利费方面
职工疗休养、职工体检和到龄退休职工慰问工作。
(一)疗休养:
范围:全体职工,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优先考虑各类先 进模范人物、高技能人才,从事有毒有害及工作强度大 的职工,照顾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2.会员本人生日慰问:购买生日慰问品,慰问标准一 般每人不超过200元。情况特殊的,可购买等值生日 慰问实物券,慰问品和实物券应实名签收。
3.极端天气慰问:可开展职工慰问活动,购买功能性 口罩、食品饮料等用品,人均不超过100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二)体检:用人单位可组织职工定期体检,体检费用标 准、支付办法、体检机构的确定等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三)到龄退休慰问: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欢送,并一次 性赠送一份退休慰问品。安排用餐的,参照公务接待标准 执行;购买慰问品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标准,但不得 购买各级纪检部门明令禁止的物品。
(三)关于奖励
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
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四)关于补助
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 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
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
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 会社会工作者进行适当奖励补助
春节职工联欢会奖品可参照参与奖执行。 为更好开展职工日常文体活动,可为职工购买公园年 票。(市公园管理中心的公园年票,200元/年,持京卡 100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二)关于慰问 1. 法定节日慰问:全体会员,少量实物慰问品,原
则上为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全年支出总 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 全总和市财政局的要求,形成风险防控的有效制度体 系。
信息化延伸、成立核算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出台背景
一些基层企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 动保护费以及工会经费的使用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四)临时困难慰问: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大病住院、去 世等临时困难情况,可以进行慰问,慰问的形式、标准由 各单位制定具体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提取标准: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 定额标准执行。
近期主要工作和几个文件
建立预算项目库,加快规范预算管理中期规划,没有 进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年度预算。进入项目库 的项目同时也要加强造价和执行标准的评审。
按照《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 工办发[2016]69号),每两年安排一次全市工会经费 资产的抽查,五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周期内抽查率达 到100%,形成固化工作机制。
预算编制与审批
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本年 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程序: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由工会主席牵头, 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参照上年度本单位工会收入、支 出及人员增减和今年的总体安排,实是求是的编制预 算草案。首先听取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经过 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同时, 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政策依据
10:起草过程中,依据了劳动法、工会法、职业教育法、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10余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 法规;
14:依据了国务院及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安监总局、国防科 工委、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十余个国 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人民团体的 14个文件;
工会经费与会费的区别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 动所需的费用(工资总额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 的经费和财产”。
工会会费: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由工会 基层留用(个人工资前两项的0.5%)。
工会经费的组成
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 (第五章第42条)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
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身意外保险等
标准:在本市疗休养的参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标准 执行,在外埠疗休养的参照其他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分担原则:遵循个人和集体分别负担的原则,分担的事项 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82〕财企字100号、工发 财字〔1982〕100号)。文件规定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但个人负担的费用不高于疗休养费用的30%。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 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出台背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