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一级动火:(巨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严重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从头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不变的、无明明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从头申请。

4.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通辽万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在通辽万达广场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所有项目。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

“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91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91 2 / 2 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贯彻安全法规,做好防火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各种火灾隐患,特制订以下制度: 1、 凡在固定的无明显因素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 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在三天前提出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批准。 3、 审批时效最长为一个星期,期满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禁止作业。 4、 一、二级动火按沪建施(87)699号文有关规定办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474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 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一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 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 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环部。 安环部会同保卫处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 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接受公司安 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 燃物、助燃物,煤气防护站人员应进行测定、

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2.1动火范围 2.1.1公司煤气输送主管及公共部分附属装置(指隔断装置、放散管闸阀及其下部、膨胀器、卸压孔、人孔、水井等)。分配支管连接主管部分及第一道闸阀属于主管范围。 2.1.2公司下列区域及设施: 鼓风机房:焦炉吸气管(从手动翻板后起)、汽液分离器、电捕焦油器、初冷器、鼓风机前后煤气管道、洗萘塔、洗氨塔、苯贮槽。 粗苯大院:洗苯塔、脱苯塔、粗苯产品贮槽、再生器、粗苯泵房(不包括操作室)、循环油槽、粗苯生产所有设备(包括管道)。

15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及附表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一级动火:(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021年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 火管理制度

2021年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隧道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隧道及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利益不受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在。。。。。。集团项目部管段内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四、用火划分级别。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一、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 (一)、一级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 3、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管线。 4、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用火。

5、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 (二)、二级用火: 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其它临时用火。 (三)、固定用火: 在生产现场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驻地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由安质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审批表,经主管安全质量副经理审查批准后,由安质部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用火。否则严禁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班组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安质部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报主管安全总监同意后,方可准许用火。

(完整版)动火审批手续及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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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施工现场不允许使用木柴生火、做饭、全部使用煤块;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内严禁使用明火来取暖,发现一起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内严禁烟火的地方不得使用明火,如存放油漆、汽油等易燃、易爆区、库房。 在生活区内抽烟的工人,一定要将抽完的烟头弄灭扔进垃圾桶内,不得将带火星的烟头直接扔进垃圾桶或地上,以防碰到易燃品而发生火灾。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消防安全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树立“安全第 一”的思想。 2、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通道,并设置符合要求的固 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3、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 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或明火取暖。 4、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 或标识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5、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使职工做到“三懂”、 “三会”、“三能”(懂本岗位生产原材料、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预防火灾事故、会报告; 能遵守消防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扑救初级火灾)。 6、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区,所有现场职工要明确自己防火责任区和具 体岗位防火任务,履行岗位防火责任,并做好检查记录。 7、凡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 自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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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审批手续 动火审批手续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 一级动火:(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 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 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 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 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 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 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 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三级

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 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 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 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规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XX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XX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

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

三级动火管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73 三级动火管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三级动火管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1 三级动火的概念与分级 所谓动火,是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气焊(割)、喷灯、砂轮、电钻等。 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 (1)特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俭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

施工现场动火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二局四公司永吉高速公路第1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一、目的和适应范围 目的:为了确保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用火,加强对明火的科学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现场作业队伍动火作业。 二、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压力容器设备;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四、一级动火作业由施工队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临时油库;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六、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作业队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

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现场生产副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七、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于三级动火作业。 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作业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领工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九、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亮证操作(动火证、操作证),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动火期间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人因故离开时,仍动火继续操作者按违章处理。 十一、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有相应的灭火器具,防患未然。动火区域严禁烟火。 十二、室外作业如遇有三级以上风力时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十三、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动火结束现场看护30分钟后再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附动火审批表

船舶公司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95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船舶公司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标准版本

船舶公司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级动火范围。凡在特别危险区域、防火重点部位或发生火灾爆炸后会影响全局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为一级动火。如液氧站、乙炔丙烯站、总变电站、油化库、档案馆、计算机房以及贮存过各种油类的油舱、油柜和高压密封设备容器等。 第三条二级动火范围。指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或与一级动火区域相邻的部位,可能引起燃烧并扩大成灾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为二级动火。如船舶上已安装主、副机和驾驶、集控、报房等重要设备仪器舱室,已进行舾装、涂装舱室以及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工场、木工间、资料室、放样台等。 第四条三级动火范围。指在危险性不大的场所临时动火。如除一、二级动火范围外,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 第五条一级动火审批手续:由申请动火部门落实动火看火和防范措施,填报《一级动火申请、审批单》,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安全消防监管部门审核,凡属船舶动火还须建造师(监修师)和船主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六条二级动火审批手续:由申请动火部门落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对施工现场的木工、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操作人员要有操作上岗证和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办理用火审批及证件手续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及证件手续。凡是要进行木工、电焊、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写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动火作业。动火手续必须说明动火事项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用火人、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等情况。 一、电工对施工现场总配电房的防火措施:总配电房电线装置不得有破损电线装置,电线动力与照明不得混用,线路装置必须整洁。总电箱内设备装置完毕后必须清扫干净,电房内不得存放其他东西,保持配电房清洁、通风、干燥,并设置干粉灭火器材。 二、木工作场防火措施:木工作场操作人员不准把圆盘锯使用的动力电线压在模板底下以防电线被模板压断,导致传电着火,圆盘锯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把锯盘架下的锯沫清扫干净,以防电机发热与锯沫发生着火,不准木工在操作场地吸烟和生火,并木工操作场地必须设置灭火器材。 三、电割、焊工防火措施:电焊工在操作地点操作焊接前,应先检查焊接地操作面是否有易燃料品,焊工操作时以防电焊火花导致火灾发生。

四、外脚手架及防护网防火措施:现场各种操作人员不得在架步上吸烟,防止烟火燃烧密布网造成架体着火,吸烟者到吸烟室吸烟。 五、施工现场大门值班室防火措施:值班室内、值班人员不准生火做饭,如冬季值班生火炉,必须打开窗通风,预防煤气中毒。 六、施工现场如需要生火时,操作人员必须写出生火原因书面上报工地项目经理,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生火人方可生火。生火时必须定人看守,配备灭火消防器材,看火人员直至火种灭光后,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到生火现场地复查后,生火者方可离开现场。 七、工地值班室冬季不得生火取暖,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湖南顺昌建筑有限公司 紫金城·金色世纪商住小区4#、5#楼项目部

动火审批手续

精品文档 JA 14 -5动火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日期: 资料员(章): 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监制

精品文档 动火须知: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企业保卫部门或 消防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 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批准。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单 动火等级 工程名称 位 动动 年月日 火火至 年月日 部时 位间 1、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防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精品文档 火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5、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措 6、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7、电焊时应正确使用防护面罩和专门手套进行操作。 施 审 批 意 见 焊工姓名 批准人签名: 年月日监护人姓名 操作证号码 申请日期 申请动火人签名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正式版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有得于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市建委、杭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结合企业的情况,特制定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范围 1、七层楼(24米)以上登高焊、割作业; 2、地下室焊、割作业; 3、工地烧明火熬、割作业;

4、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注: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审批范围 1、在机修房临时进行焊、割、动火作业; 2、小型油箱存容器; 3、 24米以下的登高焊、割、用火作业; 4、已竣工建筑进行修改的焊、割、用火作业; 注: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防火负

责人填写动火审批表,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审批范围 1、钢筋房、电焊房焊、割、用火作业; 2、特殊工种冬季电器保暖; 3、在工地临时搭灶烧开水、热水; 4、其它无危险因素时用火; 注: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奖惩规定 1、奖励:对在消防工作做出贡献者,对发现火警隐患及时消除者,对积极参加扑火者等,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物资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35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t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

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2.申请动火的项目部,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后方可申请动火。 3.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5.“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许可作业管理程序) 1、目的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一级动火管理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环部。安环部会同保卫处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煤气防护站人员应进行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2.1动火范围 2.1.1公司煤气输送主管及公共部分附属装置(指隔断装置、放散管闸阀及其下部、膨胀器、卸压孔、人孔、水井等)。分配支管连接主管部分及第一道闸阀属于主管范围 2.1.2公司下列区域及设施:鼓风机房:焦炉吸气管(从手动翻板后起)、汽液分离器、电捕焦油器、初冷器、鼓风机前后煤气管道、洗萘塔、洗氨塔、苯贮槽。粗苯大院:洗苯塔、脱苯塔、粗苯产品贮槽、再生器、粗苯泵房(不包括操作室)、循环油槽、粗苯生产所有设备(包括管道)。 2.1.3煤气柜院内下列设施:离煤气柜柜体外壁3米范围内的空间,脱硫干箱、加压机房、煤气工艺管 2.1.4各类易燃、易爆仓库30米以内 2.1.5制氧厂:空分装置、操作室主厂房、氧气输送管道及阀门、储气罐、油泵、油站、液氧汽化区、氧压机及瓶氧充装区域 3、二级动火管理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报厂(公司)安全员、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报公司安环部审批。施工部门持有公司安环部签发的动火许可证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厂(公司)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现场由煤气防护站监护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 3.1动火范围有: 3.1.1煤气主管的部分附属设置(指冷凝排水器、蒸汽清扫管、放散管闸阀上部、走台、梯子等); 3.1.2各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装置; 3.1.3高炉煤气净化系统设备本体及煤气工艺管道; 3.1.4煤气加压站(包括混合站)机房、调压站; 3.1.5华特公司内下列区域和设施:焦炉地下室、焦气管、粗苯的输送管道(ф80mm 以下),焦油和洗油输送管道、配煤粉碎机房、煤塔、贮煤槽。 3.1.6制氧厂除一级动火规定设施外其它设施; 3.1.7气容容积0.5m3以上的乙炔发生器动火检修; 3.1.8乙炔气管。 3.1.8乙炔气管。 3.1.9冷冻库氧槽。 4、三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报检修单位安全员审核,由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施工部门持有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的动火许可证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 4.1动火范围有: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样板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城建总部基地项目动火等级三级 动火须知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 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方案,报企业保卫部门或消防部门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 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 申请。 3、二级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 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 后应重新申请。 动 火 部 位 动 火 时 间 防 火 措 施 1、作业时,监护人必须在场方可动火。 2、清理周边易燃、易爆物品。 3、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4、持动火证,在配有消防器材情况下进行。 5、监护人进行监护、监护时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审 批 意 见 批准人签名:(项目公章) 年月日 焊工姓名监护人姓名 操作证 号码 申请动火人 签名 申请日期( 注:本表一式2份,动火人1份,审批人留存1份。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77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期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确保基建期各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 3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3.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3.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3.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3.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2009】 3.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 3.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简称《典规》)(DL 5027-2015) 3.7《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8《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

2015)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 4.1-2013) 3.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3) 3.1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xx年) 3.1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控体系》 4 专业术语及定义 4.1本规定所称的“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与场所; 4.2本规定所称的“危险场所”是指基建现场中

禁火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禁火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禁火区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及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禁火区动火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禁火区:指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动火作业的特定区域。 动火:指在禁火区内一切发生明火的作业,如气割、电焊、火炉、喷灯、烙铁、砂轮机打磨等;以金属管体、壁体、槽体等为母体金属进行焊、割等工作。 一级动火:指在一级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在二级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指在三级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4 职责 4.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一级动火作业中特别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4.2 安环处负责一级动火证的审核、签发及动火监督工作。 4.3 武装保卫处负责一级动火现场的防火监督及火灾扑救工作。 4.4 各单位负责二、三级动火许可证的审核、签发及监护工作,负责一级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一级动火的范围和申报、审核批准程序

5.1.1 范围 a.一动力厂:公司煤气输送主管、5万气柜本体、8万气柜本体、10万气柜本体、12万气柜本体、20万气柜本体、脱萘设备本体; b.焦化厂下列区域及设施:洗苯塔、预冷塔、脱硫塔、终冷塔、回收煤气主管、粗苯储槽; c.气体厂空分装置(在运行)、氧气主管、液氧罐体、球罐罐体、制氢站; d.汽/柴油库、加油站、重油储罐、各炸药库等; 5.1.2 特别动火范围: a.公司系统内牵涉二家单位以上(含二家单位)燃气输送主管及设备停气后的动火。 b.年终检修系统内燃气管网的所有动火。 5.1.3申报、审核批准程序 a.施工单位提前两天按要求填写《动火许可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环保处。 b.施工单位与动火设施不是同一单位,应到设备所属单位审核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报安全环保处。 c.施工单位为非公司所属单位,由设施所在单位(委托单位)按要求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安全环保处。 d.安全环保处负责一级《动火许可证》的审批及签发; 特别动火安环处签署动火意见及要求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签发。 e.施工单位持有审批好的《动火许可证》后,应进行施工前交底,项目负责人落实好各项具体防范措施签字确认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管理示范文本

三级动火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三级动火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1 三级动火的概念与分级 所谓动火,是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 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 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 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动 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气焊(割)、喷灯、砂轮、 电钻等。 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 一级、二级三个级别。 (1)特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 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俭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

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 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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