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解读(新)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解读一、督导评估政策要点(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概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又叫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目标1.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即达到省级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城乡办学条件均衡改善。
2.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3.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4.教育经费投入满足发展需要,达到“三个增长”。
5.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
6.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7.基本实现城乡之间教育机会基本均等。
(三)督导评估指导思想1.强化政府责任。
明确督导评估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
2.注重实效。
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即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为重点,同时评估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引导各级政府积极地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将行政性评估结果与老百姓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将公众评价作为均衡评估的重要参考,增强公信力。
4.以督促建,以督促改。
评估不是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手段。
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导评估方法(一)评估的内容和标准1.八项一票否决内容:①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省级标准化学校合格标准;②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要达标(小学小于0.65,初中小于0.55);③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即“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教职工年人均工资”近三年内连续增长;④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分要达标(85分以上);⑤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要高(90%以上);⑥按规划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2014--2018年);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达标(达到85%以上);⑧教育系统连续三年内不存在重大事故。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政府提供的为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9年免费教育,是培养人才、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教育阶段。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政府需要进行督导评估,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质教育的公平获得。
下面将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强化政府责任为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因此,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界定政府的责任,并对其进行监督。
政府应确保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包括教师配备、教育设施建设等。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控和管理,防止资源的不平衡分配。
二、建立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校建设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细节内容。
同时,评估指标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促进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评估方法督导评估的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既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又兼顾统计数据的客观性。
督导评估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分析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需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和与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
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评估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政府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沟通机制等方式,与学校和家长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的结果不仅仅是为了了解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和进一步发展。
政府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弥补教育差距。
同时,评估的结果还可作为学校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依据,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政府责任、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并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报告范文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报告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我国教育发展规划,为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们成立了督导小组,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全面督导。
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一、督导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教育改革等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教育质量。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们开展了此次督导工作。
二、督导目标本次督导的主要目标是全面了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督导内容1. 学校办学条件:包括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图书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2. 师资队伍:包括教师学历、职称、培训、待遇等方面。
3. 教育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生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
4. 学校管理:包括制度建设、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等方面。
四、督导方法本次督导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督导小组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五、督导结果1. 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大部分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图书资源丰富,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
但仍有个别学校存在教学设施不足、图书资源匮乏等问题。
2. 师资队伍方面:大部分学校教师学历达标,职称结构合理,教师培训和待遇逐步提高。
但仍有个别学校存在教师编制不足、部分学科教师短缺等问题。
3. 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大部分学校课程设置齐全,教学方法多样,学生成绩稳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但仍有个别学校存在教学质量不高、学生成绩不均衡等问题。
4. 学校管理方面:大部分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到位,财务管理规范,民主管理有序。
但仍有个别学校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督导建议1. 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政府应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优先保障学校教学设施、图书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需求。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精品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精品1.师资力量: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数量、学历、职称、教学经验等。
优质的师资力量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2.教育资源:评估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优质的教学环境和设施能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3.教育经费:评估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教育费用占比等。
足够的教育经费保证了教育资源的充足和可持续发展。
4.学生数量:评估学校的学生数量,包括学生总数和学生班额。
均衡的学生数量能够保证每个学生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5.教育质量: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综合素质等。
优质的教育质量是学生发展的关键。
6.教育公平:评估学校的教育公平情况,包括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家庭背景差异等。
追求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目标。
7.学生安全:评估学校的学生安全情况,包括学校安全设施、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
学生的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
8.教育:评估学校的教育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
不断推进教育是优质均衡发展的必要条件。
9.家长满意度:评估学校的家长满意度,包括家长对学校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学生发展等的评价。
家长满意度是学校工作质量的重要参考。
10.社会参与:评估学校的社会参与情况,包括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程度。
社会的参与能够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与发展。
这些指标是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进行评估的参考,可以全面评估学校的工作情况,促进各地教育的改进与提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一:评估目的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各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发掘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每个孩子都能获得良好的教育。
二:评估内容1. 教育资源配置评估a. 学校数量评估:评估各地区学校数量是否与学生人数相匹配,是否存在学校数量不足或过剩的情况。
b. 师资队伍评估:评估各地区的教师数量与质量,包括教师岗位设置、教师资质、教师培训等情况。
c. 教育设施评估:评估各地区的教育设施建设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设施的数量和质量。
d. 教育经费评估:评估各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包括教育经费占GDP比例、教育经费分配情况等。
2. 教育质量评估a.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
b.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评估各地区的教学质量,包括师生互动、教学方法、学校课程设置等。
c. 学生综合素质评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包括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
3. 教育公平评估a. 区域差异评估:评估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差异情况,包括城乡差异、东西部差异等。
b. 家庭背景评估:评估各地区不同家庭背景学生接受教育资源的公平性,包括农村家庭、贫困家庭等。
4. 评估方法a. 统计分析法: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b. 调查问卷法:通过设计问卷,开展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调查,了解他们对教育资源分配的认知和满意度。
c. 实地考察法:通过实地考察学校、教育设施等情况,获取直观、真实的评估数据。
5. 评估结果与改进措施a. 提出评估结果:总结评估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b. 提出改进措施: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调整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育公平性等。
附件:1. 调查问卷模板2. 相关数据统计表格3. 实地考察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教育阶段,在中国为九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作为教育发展的基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保障每个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基本要求。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落实和推进,本文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加强对各项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并促进各地教育发展的均衡。
二、督导检查主体和责任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
2.市级督导组: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学校:主动配合督导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督导检查内容1.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设施建设、教育器材配备等。
2.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数量、师资结构、教师待遇等。
3.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包括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招生机制、学校自主招生情况等。
4.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包括学绩、学校选拔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5.教育公平机制建设:包括学生资助政策、补课机构管理、教育扶贫工作等。
四、督导检查程序1.督导前准备:明确督导对象、确定检查时间、准备相关调查问卷、研究相关政策文件。
2.实地检查:对学校进行实地走访,观察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环境等情况,并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座谈。
3.数据统计和分析:收集学校提供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比对。
4.撰写督导检查报告:根据实地检查和数据分析结果,撰写督导检查报告,包括问题分析和建议措施。
5.报告汇总和交流:市级督导组对各个学校的督导检查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市级检查报告,并与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交流和研讨。
五、附件1.督导检查问卷:用于收集学校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由负责组织并由公民享有的对公民义务教育。
2.教育经费投入:指在教育方面的资金支出。
3.教育设施建设:指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
与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相比,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体现了更高的标准化水平、更高的均衡程度、更高的质量要求,特别关注到薄弱学校、薄弱环节的改进,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能达到标准要求,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对比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中,坚持“雪中送炭、抬高底部”,坚持“严把质量关”,在整体提高水平的前提下,不丢掉任何一所学校,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低水平达标。
二是扎实做好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方案。
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进度不同,问题不同,措施不同。
在制定本地区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同时也要针对地方实际,在督导评估内容上有所侧重,在督导评估方法上有自己的创新。
在督导评估内容上,要以《办法》提出的内容为主,同时也要把国务院、教育部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作为重要内容。
在督导评估体系建设方面,仍要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同时更加关注“社会认可”,全面提高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社会信度。
三是用好信息化和大数据,建立健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程动态监测体系。
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要运用好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理论,要完善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要以科研院校、高等学校、其他第三方机构为主体,培养监测技术支持体系。
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测,及时了解本地区从基本均衡发展到优质均衡发展各时期义务教育的难点问题,以及对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要求仍存在的诸多缺口,同时还要做好未来发展预测,为设定目标规划提高决策服务。
四是合理设计安排,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
在督导评估评估规划进度安排上,要把握好达标进度和达标质量的关系。
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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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四个方面、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申请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其所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必须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
即《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为依据,重点评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仪器配备、音体美器材、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教师编制配备、教师岗位设置、教师学历、校长任职资格10项指标达标状况。
这10项指标每项10分,共计100分,每所学校必须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低于85分即为不合格,县域内有一所学校得分在85分以下,该县即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两项内容:一是《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中涉及的十大指标符合要求;二是《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设计的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这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
四大方面:受评县要完成保障机制、入学机会、教师队伍建设、质量与管理四大A级指标,23项B级指标规定的任务,这23项指标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
一个参考: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随机问卷600-1000人,调查内容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义务教育择校情况、政府的努力程度等。
调查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其他群众。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实地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