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计算案例.
工程合同索赔经典案例汇编

工程合同索赔经典案例汇编案例一:延期交付导致的索赔某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个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的合同。
合同约定,建筑公司需在18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由于遭遇罕见的恶劣天气,项目延期了三个月。
甲方认为延期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并要求建筑公司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建筑公司通过审查合同条款发现,合同中有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恶劣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因此,建筑公司向甲方提出了反索赔,要求免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工作完成的款项。
案例二: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在一个道路施工项目中,施工单位在铺设沥青时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厚度标准。
使用单位在验收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施工,同时索赔因此而产生的额外成本。
针对这一情况,施工单位首先承认了问题的存在,并与使用单位协商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同意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
为表达诚意,施工单位还主动降低了后续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以减轻使用单位的财务压力。
案例三:变更指令导致的成本增加在一项水利工程施工中,业主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多次更改设计方案,导致施工方的成本大幅增加。
施工方依据合同中的变更指令条款,向业主方提出了成本增加的索赔。
在此案例中,施工方详细记录了每次变更的具体事项、时间和产生的额外成本,并向业主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经过协商,业主方最终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成本分摊原则,补偿施工方合理的成本差额。
总结以上案例展示了在不同类型的工程合同纠纷中,如何运用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索赔。
从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几点关键经验:1. 仔细审阅合同:对于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要细致审阅,特别是关于工期、质量、变更和不可抗力等可能引发索赔的条款。
2. 保留证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出现时,都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文件等。
3. 及时沟通: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对方沟通,避免问题的扩大,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2年签订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工期为两年。
合同总价款为2亿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方遂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及工期延长。
双方对此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工程进度滞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同时,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工程量。
这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至三年。
2. 工程成本增加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方不得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具体如下:(1)人工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雇佣更多工人,导致人工费增加。
(2)材料费:由于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材料费增加。
(3)设备租赁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租赁更多设备,导致设备租赁费增加。
(4)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监理费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的索赔涉及经济、法律、商务、管理、工程技术、谈判技巧等方面的综合知识,更包括一系列的决策活动。
承包商应当重视并认清工程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有效方法来实施索赔,提高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
本文通过典型案例,阐述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索赔工作的注意事项和要点,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学习参考。
一、南亚某国工程索赔案例1、工程概况南亚某国的水电站工程,利用13km河段上的95m水头,修建拦河堰和引水隧洞发电站。
水电站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6.9万kw,年平均发电量4.625亿度。
首部混凝土拦河堰长102m,高23.5m,蓄水量为625万立方米。
堰顶安装弧形闸门5扇,控制发电站进水口的水位。
当5扇闸门全部开启时,可宣泄洪水9100立方米/秒。
电站引水洞经过岩石复杂的山区,洞长7119m,直径6.4m,全部用钢筋混凝土衬砌。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极不利的地质条件。
在招标文件中,地质资料说明:6%的隧洞长度通过较好的A级岩石,55%的隧洞长度通过尚好的B级岩石,在恶劣状态的岩石(D.E.F级岩石)中的隧洞长度仅占隧洞全长的12%,其余27%隧洞长度上是处于中间强度的C级岩石。
事实上,通过开挖过程中的鉴定。
D级岩石占隧洞全长的46%,E级岩石段占22%,F级岩石段占15%,中间强度的C级岩石段占17%,根本没有遇到B级和A级岩石。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塌方40余次,塌方量达340余立方米,喷混凝土支护面积达62486平方米,共用钢锚杆25689根。
水电站厂房位于陡峭山坡之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山体可能滑坡的重大威胁。
因此,出现了频繁的设计变更。
调压井旁山体开挖边坡的过程中,先后修改坡度6次,使其实际明挖工程量达到标书工程量表(BOQ)的322%。
厂房工程岩石开始中,修改边坡设计3次,增加工程量23000立方米。
虽然遇到了上述诸多严重困难,但在承包商联营体的周密组织管理下,采取了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整个水电站工程优质按期地建成,3台发电机组按计划满负荷地投入运行,获得了业主和世界银行专家团的高度赞扬。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工程索赔真实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工程索赔真实案例及分析)
东北网11月18日讯(记者唐继厚)施工方告发包方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却被发包方反告赔偿违约金,究竟是怎么回事?日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这样一个案例。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工程索赔真实案例
及分析)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工程索赔真实案例
及分析)
2023年5月18日,发包公司和施工公司签订了《通信工程施工协议》。
协议签
订后,施工公司按协议约定施工,经双方结算工程款共计400万元。
施工方给发
包方开具了4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包方只支付了工程款380万元,剩
余20万元至今未付。
多次沟通未果,故施工公司申请仲裁,请求发包公司支付工
程款20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2万元。
原来,施工过程中施工公司将光缆剪断,为此通信管理局对发包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所以,发包公司认为施工方主张的20万元及利息是因其在履行《通
信工程施工协议》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依约扣除的费用。
并且要求施工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仲裁裁决,施工方已按《通信工程施工协议》约定如期完成施工,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支付工程款20万元的仲裁请求,仲裁庭予以支持。
发包方的损
失争议未解决前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因此2万元的违约金仲裁庭不予支持。
根据协议约定,施工方剪断光缆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约定了视情况承担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违约金。
考虑到因本次事故给发包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和一定的不良影响,仲裁庭酌定施工公司按发包公司实际损失的双倍向其支付违约金,即2万元。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工程索赔中-管理人员及工人人员工资如何计价

工程索赔中,管理人员及工人人员工资如何计价案例:某工程因甲方资金原因停建15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索赔:1、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5000元/月、副经理12000元/月、技术负责人100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6人)平均8500元/月索赔费用:(15000*1+12000*1+10000*1+8500*6)*15=88000*15=132万元2、劳务公司留守人员:管理人员(3人)平均9000元/月、工人(5人)平均6800元/月索赔费用:(9000*3+6800*5)*15=61000*15=91。
5万元合计:132+91.5=223.5万元作为业主如何审核?一、我们先看合同约定,我们再看法规约定;处理如下:定性:按楼主所说,产生索赔的原因是业主单位,因此责任由业主负责。
二、分析如下:停工时间确定:1、有监理公司出具的停工通知吗?有,按监理单位出具的停工通知计算时间.由业主的停工通知,也可以按业主停工时间计算停工时间。
没有,那么有施工单位催款、或因资金原因强行停工的函件吗?函件有业主单位相关人员签收吗?没有函件,那么你凭什么说有15个月?我说只有10个月。
我说是施工单位歪叼,我业主单位还有损失呢.(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否则视为施工单位放弃索赔.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的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一致?不一致,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可以反索赔。
有关索赔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某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
施工前施工单位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
施工进度计划(单位:天)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1)因地质勘探报告不祥,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该障碍物导致工作A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
(2)基坑开挖时因边坡支撑失稳坍塌,造成工作B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人工费1万元、材料费1万元、机械费2万元。
(3)结构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导致工作E持续时间延长30天,增加施工人工费4万元、材料费6万元、机械费5万元。
(4)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已施工完毕的工作D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0.5万元;并同时导致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使工作C 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机械修理费0.8万元、伤员医疗费1.5万元、人员窝工补偿费5万元、机械闲置补偿费1万元。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问题:1.按照图示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该工程的关键线路和计算工期,并说明按此计划该工程是否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2.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分别说明施工单位是否有理由提出工期和(或)费用补偿要求?3.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4.如果施工单位应该获得的费用补偿项目除直接费用外还应增加税费8%,则施工单位应得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答案:1、答:关键线路:①-③-⑤-⑥[或:B、E、G]计算工期:390天,按此计划该工程可以按合同要求完工。
2、答:事件(1):有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风险的X畴。
事件(2):没有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承包商承担风险。
事件(3):有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工程合同索赔计算例题

工程合同索赔计算例题假设某建筑工程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一、背景资料1. 合同总价:1000万元2. 合同约定工期:200天3. 实际工期: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延迟,导致实际工期延长至220天4. 间接费用(管理费、利润等):按合同价的10%计算5. 直接费用(人工、材料等):按实际发生计算6. 日常损失赔偿标准:5000元/天二、索赔计算1. 工期延误计算:实际工期 - 合同约定工期 = 220天 - 200天 = 20天2. 日常损失赔偿:日常损失赔偿标准 × 延误天数 = 5000元/天 × 20天 = 100000元3. 间接费用增加计算:合同总价 × 10% × (实际工期 / 合同约定工期) = 1000万元 × 10% × (220天 / 200天) =110万元4. 直接费用增加计算:直接费用的增加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此处假设直接费用增加了30万元。
三、索赔总额计算索赔总额 = 日常损失赔偿 + 间接费用增加 + 直接费用增加索赔总额 = 100000元 + 110万元 + 30万元 = 240万元四、结论根据上述计算,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240万元的索赔金额,以补偿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例题仅为简化的计算示范,实际的索赔计算可能会更加复杂,涉及更多的因素和细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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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问题1
表1 基坑开挖施工索赔确认单
事件 不成立。承包商责任 成立。 (5.15-5.19)索 人工费15×23+5×23×0.6=414(元) 机械费450×5=2250(元) 地质条件变化非承包商 赔工期5天 责任。 管理费15×23×30%=103.5(元) 成立 900÷(4500 直接费:900×4.2×(1+20%) 设计变更非承包商责任。÷10)=2(天) =4536元
工程索赔计算案例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 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万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 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工程师批准,双 方约定采取单价合同计价。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 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 为1m3的反铲挖掘机(租赁费450元/台班)。
上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事件: 事件1:原定于6月10日前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因材料 生产厂所在地区出现沙尘暴,材料6月15日运至施工现场,致 使施工单位停工。影响人工100个工日,机械台班5个,乙方 据此提出索赔。 事件2: 6月12日至6月20日乙方施工机械出现故障无法修 复,6月21日起乙方租赁的设备开始施工,影响人工200个工 日,机械台班9个。乙方据此提出索赔。 事件3: 6月18日至6月22日按甲方改变工程设计的图纸施 工,增加人工150工日,机械台班10个。乙方据此索赔。 事件4: 6月21日至6月25日施工现场所在地区由于台风影 响致使工程停工,影响人工140个工日,机械台班8个。乙方 据此索赔。
3
4
自然灾害造成停工损害。3天 甲方不予索赔费用,只 能索赔工期。 成立。 1天 保证道路通畅属于业主 方责任。 11天 人工费30×23=690(元) 机械费450×1=450(元) 管理费690×30%=207(元) 8650.5元
5
总 计
问题2
上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件1至事件4属于同一施工过程某时间段 多方责任共同发生事件的索赔类型,应采用初始责任进行分析,分析过程 见下表2。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基 坑开挖实际施工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 窝工10个工日。
事件2:施工工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工程师5月15 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窝工5 个工日(降效系数0.6)。 事件3: 5月19日接到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 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因此增加土方 开挖量900m3。 事件4: 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百年一遇大暴雨迫使基 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5: 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 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列表说明基坑开挖过程中事件1至事件5工程索赔 理由及工期、费用索赔的具体结果(其中人工费用单价 23元/工日,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 30%)。
2.说明上部结构施工中乙方提出的工程索赔要求是 否正确?正确的索赔结果是什么?(注:其中人工费单 价60元/日,机械使用费400元/台班,降效系数0.4)
事件 事件 搭接 关系
表2 事件关系分析表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①甲责 ②乙责 ③甲责 ④不可抗力
优先责任
工期补偿 费用补偿
甲方
乙方
甲方
不可抗力
√ √
× ×
√ √
√ ×
事件1:费用补偿按窝工处理,补偿费用= (60×100+400×5)×0.4=3200(元),合同工期顺延5 天。 事件2: 不补偿,属于乙方责任。 事件3: 费用正常补偿,补偿费用= (150×60+400×10)×2/5=5200(元)。 事件4: 不可抗力事件,只进行工期补偿,工期顺延 3天。 共计补偿费用8400元,合同工期顺延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