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燃气企业或单位为保障燃气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燃气设备设施的选型和安装管理:对燃气设备的选型、购买和安装进行规范,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2. 燃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制定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包括检查、清洁、润滑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燃气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监测:建立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监测制度,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4. 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培训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5. 燃气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理:建立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 燃气设备设施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定期对设备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7. 燃气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建立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的安装、维护、检测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保障设备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有效提高燃气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保障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也能提高燃气企业或单位的管理水平,降低设备运行成本和事故风险。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术语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控制程序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____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4.2.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4.2.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燃气生产设施的使用4.3.1各子公司应建立公司燃气生产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
4.3.2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校验、检测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气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燃气设备设施是指安装在本单位内部或者使用者使用的供燃气进行加热、照明、燃料供应等用途的经外观、设计或者使用条件来看,具有燃燃气设备设施特点的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及其他设施。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按照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制度,明确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燃气设备设施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章责任第五条本单位应当设立燃气设备设施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权限,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燃气设备设施管理人员。
第六条燃气设备设施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组织燃气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四)开展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燃气设备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第七条燃气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执行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参与燃气设备设施的巡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三)参与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四)及时报告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本单位的燃气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
设备设施的品质、功能、参数等应当与设计规范相符合。
第九条燃气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维修保养记录要详细、真实,保养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条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记录应当详细、真实,运行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燃气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和实施(三篇)

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和实施近年来,户内燃气管道泄漏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燃气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
为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户内燃气设施隐患,降低户内燃气设施的潜在风险,提高燃气企业安全运行水平,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燃气企业应定期进行户内安全检查工作。
1、制定安全检查周期及计划对户内燃气设施,设置2年为1个安全检查周期。
并且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以尽早发现处理因管道设施老化带来的隐患。
2、人员设置及培训安全检查工作一般由独立的安全检查班组或安全检查管理所来完成,在人员设置上可以考虑设置抽检管理员岗位监督安全检查工作质量。
选择有维修经验、沟通表达能力较强、形象较好的人员从事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用户数量、分布及安全检查周期,合理确定安全检查人员和跟进人员数量,以满足对燃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的需要。
对安全检查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维修技术,了解户内违章及安全隐患项目分级标准、处理原则及入户服务规范,安全检查人员在通过当地劳动部门测试、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在安全检查信息的管理上,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统计分析及保存功能。
设置安全检查信息录入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卡信息的录入工作。
3、安全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管件、阀门、燃气表、燃气胶管、燃气用具有无锈蚀、漏气、松动、老化及私接、私改等违章现象;表具及阀门运转是否正常;燃气用具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烧情况是否正常等。
4、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对于表前阀后的非带气维修,可由安全检查员现场独自处理,例如:更换灶前阀、处理表后接口漏气等。
对于立管维修,需报告安全检查主任,由其派维修员协助进行,若发现漏气,现场需要做好监护或者暂时停气,向用户说明原因,直至维修人员到现场协助维修。
需用户整改的隐患,向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进整改结果,直至最终消除隐患。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设备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
第三条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燃气设备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燃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维修作业。
第二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燃气设备设施的所有者应当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条燃气设备设施的所有者应当对设备设施进行分类管理,并保持设备设施的清洁、整洁,确保通风良好。
第八条燃气设备设施的所有者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禁止吸烟等事项。
第九条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阀、调节器、报警器等应当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条燃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维修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程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保持设备设施周围的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三条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保持设备设施的清洁、整洁,不得用火源接近设备设施。
第十四条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五条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燃气设备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七条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方法,能够迅速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八条燃气设备设施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报警、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施的保护。
第十九条燃气设备设施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工作。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____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____人以上,____人作业,____人监护。
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____个瓶的瓶组间必须____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燃气使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燃气使用安全,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燃气使用场所,包括食堂、宿舍、办公室、仓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燃气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燃气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燃气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的安装、维护、检查、整改等。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燃气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设施管理要求1.燃气设施安装(1)燃气设施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2)燃气设施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燃气安全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燃气设施维护(1)燃气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防止因设施老化、损坏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2)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燃气设施检查(1)燃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施完好情况、管道泄漏情况、阀门开关情况等。
(2)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4.燃气设施整改(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2)整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整改质量。
五、安全操作要求1.燃气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熟悉燃气设施的操作规程。
2.使用燃气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3.禁止擅自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燃气设备。
4.燃气设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距离。
六、应急处理1.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燃气_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加强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燃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四条燃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负责,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第五条燃气设备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安装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六条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燃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燃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九条燃气设备周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良好。
第十条燃气设备发生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等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负责。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安装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应保持整洁、干燥,避免受潮、受热、受腐蚀。
第十七条各类线路、插座、开关等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安全。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第十九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周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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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a
I时'间H 卜/ / 1 / 8
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 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 2 人以上,
1 人作业,1 人监护。
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 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
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 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
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 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
2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3 对站内管道、阀门应定期进行巡检和定期维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阀门无锈蚀;2)站内管道无泄漏;
3)阀门和接头没有泄漏、损坏现象;
4)定期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灌装前应对在用气瓶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灌装:
1)未取得国家颁发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生产的气瓶;
2)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以及被判报废的气瓶;
3)超过检测周期的气瓶;
4)新投用的未经置换或未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5)未张贴电子标签的车用瓶;
6)绝热气瓶失去真空度的;
5气瓶灌装后应对其灌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
合格的气瓶加封塑封防伪标志。
6 加气、卸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管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灌装秤、加气机定期进行检定;
3)加气、卸气前应检查系统连接部位,确认密封良好,自动、连 锁保护装置正常,接好地线;
4)卸( 装) 车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 液化天然气装卸车时人体未受保护部分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液化天 然气的管道和容器;
5)液化天然气卸 ( 装) 车结束之后,应使拆卸下的低温软管处于自 然伸缩状态;严禁强力弯曲,恢复常温后,应对其接口采取封堵措施;
6)卸(装) 车作业结束后,应对卸(装)车管道内的液体燃气进行 回收或排空,严禁液体燃气滞留在密闭管段内;
三)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符合下列要求:
1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根据各场站内设施的工艺特 点及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
2 站内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记录储罐液位、 压力和温度等参数。
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
3当储罐压力超出范围且安全阀起跳时,且外界温度超过 35C 时 应启动喷淋降温。
闭灵活。
6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校验。
7每年定期对阀门做密封和启闭性能测试,当阀门无法正常启闭 或关闭不严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8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时进行气密试验采用充惰性气体和充水相
4进入冬季后,要对储罐的排污管、 阀门、液位计、液相管采取 保温防冻措施,并定期对储罐进行排水、 排污。
5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常开状态。
阀门应经常维护,保持其启
结合的方法进行。
但是采用充水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C。
9地下储罐应定期检查储罐的防腐涂层及腐蚀情况,设有电保护装置的应定期检测,每年不应少于2 次。
10储罐区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11 液化天然气储罐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试压,不得使用空气和水。
12每年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 年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
13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液化天然气宜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并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
14对较长时间储存液化天然气且不向外输气的储罐,应定期进行倒罐处理。
四)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瓶装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设标志,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2气瓶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2层;50kg 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留有通道。
3气瓶总容量不得超出设计的数量,存放数量及接口数不得随意更改。
4对无人值守的瓶组站应每日定期巡查,站内密封点应无泄漏,管道及设备应运行正常,瓶组站周边环境良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5瓶组站的工艺管道应有明确的工艺流向标志,阀门开、关状态明晰,安全附件齐全。
6 站内灭火器每年定期检查和补充。
五)调压器及附属设备(包括各瓶组间、场站内)的运行、维
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巡检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工作情况。
当发现有燃气泄漏及调压器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 及时清除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
3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5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6定期对切断阀等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
7 瓶组供应站内配有伴热系统的调压装置,在瓶组卸压时应观察各级调压器热媒的进水和回水温度,不得超出正常范围。
六)气瓶运输
1 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车辆;
2)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和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证;
3)车厢必须为敞开式;
4)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5)配备GPS定位系统;
2 气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运输车辆上的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
运输50kg 气瓶应单层码放。
并应固定良好.不应摇摆、碰撞;
2)气瓶装卸不得摔砸、倒卧、拉拖;
3)气瓶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随车人员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