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卫生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卫生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用车行为,为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规范行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局内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制,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及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和驾驶员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局纪检组负责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督查。
3、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不得私用,如因特殊、紧急情况,确需因私用车,需经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4、实行集中停放车制度,并坚持派车签到制,确保安全行车。
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和乘车领导共同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伤或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全额赔偿。
节假日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局停车场车库内。
5、公务用车加油管理。
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
驾驶员统一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内加油。
购油支出____须经办公室审核,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6、公务用车维修管理。
公务用车按照车辆型号到定点维护点进行维修。
车辆维修包括修理、装璜等,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
车辆维修后,定点维修厂家将维修____、定点维修、装潢结算明细单等报办公室审核、登记,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费用支出手续。
公务用车出差(县外)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负责人证明并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7、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
凡违反“六条禁令”的,要从严进行查处,并做出相应处罚。
(1)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2)严禁酒后驾车;(3)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4)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5)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6)严禁参与____。
卫生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二)目的:为了加强卫生院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提升医院运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定义1.机动车辆:指由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各类机动车辆构成的车辆;2.使用人员:指医院内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的人员;3.驾驶员:指经过合法培训并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
第二章使用资格和申领手续第四条使用资格医院内的机动车辆使用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驾驶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 驾驶员在岗期间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良好驾驶记录; 3. 使用人员必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定,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
第五条申领手续1.使用人员必需向医院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机动车辆,并提交以下料子:–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文件;2.申领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经医院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相应的机动车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六条驾驶员责任1.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医院内的交通管理规定;2.驾驶员必需妥当保管机动车钥匙,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3.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需遵守医院内指定的交通路线。
第七条车辆使用1.使用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机动车辆;2.使用人员离开车辆时,必需检查车辆是否上锁,关闭车窗,防止被盗或发生意外事故;3.禁止使用机动车辆参加非医院相关的活动,禁止私自装载非医务人员;4.使用人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期间,必需保持车内乾净,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条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刻停车,并确保车辆安全,采取必需的救助措施;2.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及时通知医院交通管理部门,搭配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若事故对患者或他人造成损害,驾驶员应负责帮助医疗救治和赔偿工作。
第九条违章处理1.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2.若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将由医院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章行为将影响驾驶员的工作考核和晋升。
卫生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车辆停放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卫生院车辆安全,提高卫生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私家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卫生院车辆停放规范,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
第二章车辆停放区域划分第四条医院车辆停放区域分为以下几类:1. 公共停车区:供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如门诊楼前、住院楼前等;2. 员工停车区:供医院内部员工车辆停放,如员工宿舍楼前、行政楼前等;3. 特殊车辆停放区:供救护车、警车等特殊车辆停放,位于医院明显位置,便于快速识别和调用;4. 临时停车区:供特殊情况下的车辆停放,如维修车辆、接送病人等。
第五条车辆停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车辆停放方向、时间限制、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成立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车辆停放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 负责车辆停放区域的划分和标识设置;3. 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4. 负责处理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的纠纷;5. 定期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八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停放管理小组的工作,共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第四章车辆停放规定第九条车辆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车辆停放区域的标识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2. 车辆停放应保持整齐,不得随意停放、乱停乱放;3. 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等;4. 车辆停放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5. 员工车辆应按照规定时间停放,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6. 特殊车辆停放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停放,不得擅自移动。
第十条车辆停放费用:1. 公共停车区: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费用;2. 员工停车区:员工可免费停放,但需遵守相关规定;3. 特殊车辆停放区:免费停放;4. 临时停车区: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费用。
医院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类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工作车辆、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2. 合理使用: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3. 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成本,降低医院运营成本;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登记与档案管理1. 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行驶里程、维修保养记录等;2. 车辆管理部门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车辆使用与调度1. 医院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2. 部门(科室)因公用车,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出车,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范围;4. 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
第六条车辆维修与保养1. 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不得擅自维修车辆;2. 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七条车辆保险与年检1. 医院车辆应购买全险,确保车辆安全;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车辆年检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1. 驾驶员需具备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实际驾龄五年以上;2. 驾驶员应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3. 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驾驶资格。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与纪律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3. 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与指挥;4.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维护医院车辆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便民、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一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五条医院车辆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车辆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制度。
第二章车辆的配置和使用第六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车辆,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第七条医院车辆的使用原则是“为公务服务”,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目的,不得经营非法营利活动。
第八条医院车辆使用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且驾驶证归档备案;(二)对于需要长时间驾驶车辆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三)对于需要使用特种车辆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四)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医院有关车辆使用的规定。
第九条医院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预约、调度制度,统筹安排车辆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条医院车辆使用应实行登记制度,对车辆的出入、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按时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保养和维修应选择正规的修理厂与服务商合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车辆使用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或改动车辆结构。
第四章车辆的停放和安全第十五条医院车辆停放应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方式,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便捷的出入。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停车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地理位置合适,距离医院主楼近,便于车辆出入;(二)停车位数量充足,满足车辆需求,并设有一定比例的专用车位;(三)设有完善的管理、巡查和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医院内部车辆:包括公务车辆、救护车辆、职工车辆等。
2. 医院外部车辆:包括社会车辆、接送患者车辆等。
三、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 社会车辆进入医院,需按照医院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占用急诊通道、消防通道等。
3. 救护车辆进出医院,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4. 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5. 送接患者车辆,应按照医院指定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
6. 医院内部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医院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四、车辆停放规定1. 医院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辆停放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示牌指示,依次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4.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审批和调度。
2. 医院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医院内部公务活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
3. 救护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由医院指定驾驶员负责驾驶。
4. 医院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主动接受检查,配合车辆管理。
5. 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2. 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驾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车辆损坏、丢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进入医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进入后按指定车位停车,锁好车门车窗或在指定地点卸货。
车内严禁留人或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三、严禁在停车位内修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医院非指定地点停放。
如不按规定停放,经保安人员多次劝导不听者,将禁止其进入医院。
五、进入医院车主必须注意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位内。
违者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
六、进入医院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因此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进入停车位泊车时,行驶不当造成其他车辆损坏的,由泊车者负责赔偿。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停放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医生专用停车位、员工停车位、急诊专用停车位、病人家属停车位等,确保不同车辆有专属的停车位。
2. 车辆停放权限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停车权限,分配专用停车位给医院内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员工,并设置停车证、电子标识等身份识别方式,防止非法停车。
3. 车辆停放规范:医院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车辆的停放行为,如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整齐、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得阻塞通道等,以确保车辆停放的有序性。
4. 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医院需要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处理违规停车和纠纷等问题,并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员工和患者的投诉。
5. 车辆停放管理巡查:医院应组织定期巡查车辆停放区域,确保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和停车秩序,并及时处理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6. 外部车辆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外部车辆停放规定,限制外部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区域,或者提供有限的外部停车位,避免外部车辆占据医院停车位。
7.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如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增加照明设施、加强安全巡逻等,预防车辆被盗或损坏。
医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机动车辆管理,确保医院车辆使用安全、高效,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公务车、租赁车、借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机动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二)负责车辆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三)负责车辆保险、年检、驾驶证等手续的办理;(四)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五)负责车辆调度、使用、回收等工作;(六)负责车辆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负有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车辆的使用、调度和回收;(二)确保本部门车辆安全、环保、节能;(三)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医院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车主要用于医院行政、业务、公务等事项;(二)租赁车、借用车主要用于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公务活动;(三)车辆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申请单》。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三)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非法载客;(四)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
第八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关闭电源、门窗,确保车辆安全。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医院机动车辆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驾驶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按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二)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三)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环保第十条医院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达标。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医院机动车辆应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使用环保型车辆,减少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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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一、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部门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二、医疗急救用车,由急救中心管理,院办公室应优先保证。
三、各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派车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通知出车司机;超出本县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
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四、医院职工私人用车不予安排。
五、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发现私自出车的,对司机严肃处理,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并将钥匙统一交院办公室保管(120值班车辆钥
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六、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七、医院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八、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九、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车辆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十一、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司机申请,经院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
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申报申请。
十二、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借用,原则
上应派专职司机跟随,不得由借用单位自派司机。
十三、高速路费全部使用缴纳,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原则上不再报销高速收费票据。
十四、车辆加油,限固定加油站点,出差时,确需临时加油的,报销加油发票。
庆云县人民医院发文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严肃医院发文工作,提高发文效率、保证发文质量,保证文书的、及时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医院所有公文的发文相关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一章发文规定
第二条医院下发的正式文件全部由办公室负责印发,各部门、科室一律不得自行印发、伪造公文。
第三条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必要情况需由主要
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归口处理。
第二章行文规则
第四条公文的种类
公文类别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决定、决议、
批复、函、、、计划、简报、制度、规定、办法等。
第五条医院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① 公布医院规章制度;
② 转发政策文件或根据政策文件精神制订的医院文件;
③ 公布医院“三重一大”事项;
⑥ 其他有关医院的文件。
第六条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单位公章)、发文时间、文件版头、公文编号等项。
1、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部门、事由和公文种类。
2、正式公文的主体: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
3、发文单位:写在公文下面偏右,要写全称,并在单位字样上面加盖行政印章后生效。
4、发文日期: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从何时开始下文。
发文日期在发文单位下面向右错开,要写全年月日。
发文日期一般以签发人签发日期为准。
5、文件版头:正式公文(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一般都有版头,版头一般以红色大写印上"庆云县人民医院文件",下面加一道红线,通常称为红头文件。
所有以医院名义下发的公文一律用红头文件形式。
6、公文编号:一般包括编字、年号、顺序号。
医院发文,一律由院办公室统一编号:
① 以医院名义发文的各类重大事项或重要人事任免一律使用庆医发[年份]××号;
② 涉及医院其他重要工作的发文,用庆医办[年份]××号;
③ 其他性质文件发文,用庆医办字[年份]××号。
8、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第三章公文的发文、归档、追责
第七条所有公文的发文一律由相关科室填写《庆云县人民医院发文会签笺》,办公室发文人员填写《庆云县人民医院发文登记表》。
第八条文件归档工作依照《档案法》和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第九条部门私自印发、伪造公文并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收文管理、阅批、批办、催办制度
收文的管理、阅批、批办、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具体内容如下: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填写《庆云县人民医院收文记录表》,将收到的文件分类登记,存放在不同档案盒中。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到上级发文后第一时间将收到文件及文件批办单报办公室主任阅办,办公室主任按文件性质批送有关主管领导批办,工作人员负责将文件及批办单交给办理责任人。
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领导批办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抓好落实,填写完整批办单,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退还医院办公室,并由退还人签字确认。
4.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催办、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文件执行结果的检查、审阅,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文件阅办、批办、办理流程完成,由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后将文件、批办单以及相关办理材料合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