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中学教育的家长参与,促进学校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选举产生的组织,是学校家长与学校建立联系与合作的桥梁,承担部分学校管理与决策职能。

第三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学校培养年轻一代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与条件。

第四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民主、透明、务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分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工作委员会是具体工作部门,包括学习教育委员会、校园安全委员会、家校关系委员会等。

第九条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并根据需要选派校内教师、学生代表等参与工作。

第三章职权与义务第十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制定学校家长会议议程,组织召开家长会议;(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三)评议学校办学目标及规划,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四)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职工培训;(五)协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与矛盾;(六)开展教育惠民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结合;(七)接受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八)其他学校委托的工作。

第十一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义务包括:(一)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与权威;(二)传播和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三)宣传和推广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积极参与学校义务教育工作;(五)及时反馈学校教育问题和建议;(六)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七)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教育与培养工作;(八)保守学校机密和个人隐私;(九)其他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义务。

第四章选举与换届第十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提升学生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中家委会是指由一中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庭教育合作组织,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一中家委会的宗旨是: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支持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一中家委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组,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工作组。

第五条主席团是一中家委会的决策机构,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不少于5人。

主席团成员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是一中家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家委会会议、协调家校合作事务等。

第七条工作组是一中家委会的具体工作单位,由家委会成员自愿组成。

工作组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如学生活动组织、家长培训等。

第八条特殊工作组是根据需要设立的暂时工作单位,由家委会成员自愿组成。

特殊工作组负责处理特殊事务,如应对突发事件、组织义务劳动等。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九条一中家委会的职责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3. 组织家长培训和讲座,提高家长的教育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能力;4.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5. 组织家长义务劳动,支持学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一中家委会的权利包括:1. 参预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2. 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3. 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合理诉求和需求;4. 参预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5. 参预学校的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一中家委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家长代表大会决定。

选举周期为2年,每届主席团成员不少于5人。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一中家委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2.1 一中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2.2 一中家委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工作组和家长代表大会等机构。

三、主席团3.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团是一中家委会的决策机构。

3.2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和家长代表大会,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3.3 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四、常务委员会4.1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工作组负责人和其他重要职能人员组成,是一中家委会的执行机构。

4.2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4.3 常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五、工作组5.1 一中家委会设有教育教学工作组、学生管理工作组、家校沟通工作组等。

5.2 各工作组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工作计划,协助常务委员会完成各项任务。

5.3 各工作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并向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六、家长代表大会6.1 家长代表大会是一中家委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家委会全体会员组成。

6.2 家长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程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审议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6.3 家长代表大会的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七、职责和权利7.1 一中家委会的职责是代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联系。

7.2 一中家委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协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7.3 一中家委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项家长活动,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

八、章程的修改8.1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家长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方可进行。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中家委会是指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促进家校合作的组织。

第三条一中家委会的宗旨是:团结家长,关心学生,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一中家委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主席团由家委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家委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召集家委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工作协调。

第七条各工作委员会由家委会会员自愿组成,根据需要设立,负责特定的工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家长服务等。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一中家委会的职责包括:1. 协助学校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2.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联系;3. 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4. 建立家长志愿者团队,参预学校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5. 开展家长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家长教育水平;6.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出改进建议;7. 协助学校解决学生问题和家庭难点。

第九条一中家委会的权利包括:1. 参预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2. 向学校提出关于教育教学的建议和意见;3. 获得学校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了解学校的发展情况;4. 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和项目,积极参预学校的发展。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条一中家委会主席由家委会会员自行推荐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家委会主席团成员由主席推荐,经家委会会员表决产生,任期与主席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由家委会会员自愿担任,经家委会会员表决产生,任期为一年,连任不限。

第五章会议和决策第十三条家委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暂时会议。

一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一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一中学家长学校章程目录• 1. 引言• 2. 学校家长委员会• 3. 家长权益• 4. 家长参与学校决策• 5. 家校合作• 6. 家长活动•7. 学校家长义务•8. 家长会议•9. 家长投诉与纠纷解决•10. 结束语1. 引言本章程旨在规范一中学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各项权益和义务,以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学生教育的发展。

2. 学校家长委员会2.1 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和家长共同组成。

委员会的建立旨在为家长提供有效的参与学校决策的机会。

2.2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共同组成,比例应保持相对平衡。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公平、公正进行。

2.3 家长委员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和讨论家长关注的教育问题、组织家长活动、与学校商讨学校发展计划等。

3. 家长权益3.1 家长享有了解孩子在校情况的权益,学校应及时向家长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学习情况、表现评价、行为纪律等。

3.2 家长有权参与学校决策,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学校应征求家长的意见,并给予充分的合理解释。

3.3 家长对于学校的教育质量有监督权,如家长对教学质量和教师的评价有异议,学校应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

4. 家长参与学校决策4.1 学校应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就重要决策事项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家长能够充分参与决策过程。

4.2 学校还应建立家长在线平台,方便家长随时提出问题和意见,并能够及时收到学校的回复。

4.3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相关会议,以提供他们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5. 家校合作5.1 学校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在学校和家长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和照顾学生的发展。

5.2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及时通报学校活动、课程安排等事项,以便家长能够有针对性地参与到学校生活中。

5.3 学校应鼓励家长参与学生辅导工作,如家庭作业辅导、课外活动指导等,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绩。

6. 家长活动6.1 学校应定期组织各类家长活动,如座谈会、讲座、研讨会等,以增强家长之间的交流和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中家委会是指一中学校的家长代表组成的组织,依法履行家委会的职权和义务。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关心学生,支持学校,服务家长,促进教育。

第四条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团结。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委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工作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家委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家委会会议,制定家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是家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协调和推动家委会的工作,执行主席团的决策。

第八条工作委员会是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由家委会成员自愿报名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九条家委会的职责包括:1.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2.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研究和决策,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3.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促进学校与家长的互动和交流;4. 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5. 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育儿能力;6.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素质教育和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7. 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家委会的权利包括:1.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2. 提出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 监督学校工作的执行情况;4. 参与学校活动的组织和筹备;5. 获取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和学生学习情况的渠道;6. 向学校提出关于家庭教育和学生发展的需求和建议。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家委会主席由家委会成员推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家委会主席团成员由家委会成员推举产生,任期与主席相同。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中家委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一中学校的家长组织,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发展,推动学校和家庭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家委会由全体家长组成,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作小组等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是家委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制定家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重要事项。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是家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七条工作小组是家委会的具体工作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八条家委会的职责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会、座谈会等活动,促进学校和家庭的沟通交流。

3. 组织家委会会员参预学校各类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和支持。

4. 协助学校管理家长资源,推动家长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家委会的权利包括:1. 参预学校决策,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参预学校的活动组织和管理,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匡助。

3. 向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参预学校家长会的选举和组织工作。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家委会主席由全体家长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家委会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推荐,经全体家长表决通过后产生,任期与主席一致。

第十二条家委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由主席团和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任期为一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三届。

第十三条家委会工作小组负责人由家长自愿报名,经家委会主席团推荐后产生,任期为一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家委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和学校拨款。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

一中家委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中家委会的组织和运作,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中家委会是一中学校的家长组织,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依法独立自主、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一中家委会的宗旨是:关心学生成长,支持学校教育,促进家校共育,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第四条一中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管理、服务家长、服务学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一中家委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一中家委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家委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是一中家委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执行。

第八条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九条一中家委会的职责包括:1.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3.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提供志愿服务;4.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维护家长合法权益;5. 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家委会的工作情况。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学校决策,发表意见和建议;2. 参与学校活动,提供志愿服务;3. 参与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合作;4. 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家委会的工作情况;5. 维护自身和其他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一中家委会主席由家委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推荐,并由家委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家委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免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公布。

第十三条家委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会议和决策第十四条一中家委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组织召开,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家委会的日常事务。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一中家委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的自愿捐款和学校的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仅供参考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和管理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把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联系、沟通三者之间心灵的中心纽带,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参谋和监督学校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是实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

z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特成立第二条由各班推荐的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体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学校工作及指导学生课余生活等重要功能。

组织第二章第三条学校聘请热心教育事业,善于教育子女,有一定工作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家长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员7名、委员30人组成,候选人由各委员推荐,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每年度进行述职报),学校牵头部门是教导处。

告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第五条
任务第三章家长委员会应发挥四大作用:第六条
桥梁作用,把家长委员会办成联络学校与家庭的桥梁;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2.
的建议或意见;质量 3.助学作用,积极指出提高教育教学
评估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评估。

4.
职责第四章家长委员会职责是:第七条
仅供参考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

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
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第八条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

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

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
法权益。


仅供参考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

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权利和义务第五章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第九条
的权利。

计划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
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
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第十条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
和交流,并向学校反
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
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

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经费保障第六章学校应积极为家委会提供经费支持。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家委会应积极筹措资金,动员企业、部门提供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活动,下发活动简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到社会、工厂考察参观,表彰优
秀家长等。

所筹措的经费由家委会负责管理,学校无权使用。

第十五条
工作开展第七章第十六条学校、家委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一次,征
集来自年级家长委员的信息,如:学生作业负担、教师工作态度、师德表现、学校办学行为等。

书.
仅供参考
面提供给学校,学校在每学年一次的家长会议上进行通报,年级家委会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就一个阶段一个时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书面报告给校家委会或学校。

成功
做法发至家长参考。

,家委会对搜集到的家长育子经验,教育案例第十七条
组织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运动会或阳光体育等活动。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学校家委会、年级家委会在不影响家长本职工作,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主
动与学校联系开展工作。

附则第八章
本办法由家长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条
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第二十一条 z。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