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配合,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由家长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与学校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办好学校教育工作。
第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家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1.组织开展各类家校活动,提高家校合作水平;2.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并参与决策讨论;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推动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5.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对接,共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学校家长代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六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学校家长代表由学校和各班级联合推举,每班级推选2名家长代表;2.学校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互选产生;3.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七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秘书一名。
第八条学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工作第九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学校审核。
第十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家长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学校工作安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校长、教师、家长的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
第十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配合学校进行家长调查和问卷调查,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权限第十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力:1.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和工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对学校工作提出监督意见;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组织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提高;5.联系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力,并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2.2 小学家长委员会成员包括家长代表、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其中家长代表占多数。
2.3 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协助学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制定,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活动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的改进与发展。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提供家长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工作机制4.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2 家长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学校日常事务,并监督学校的工作执行情况。
4.3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
4.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宣传学校的优秀教育理念和成果,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
五、选举程序5.1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由学校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5.2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应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代表家长利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3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向全体家长进行通报。
六、解散与改选6.1 家长委员会的解散应遵循法定程序,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决定。
6.2 家长委员会的改选应在任期届满后进行,确保新一届委员会的顺利组建。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基本准则和工作规范,旨在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益,规范家长委员会的运作,确保家长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
3. 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
三、职责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建议。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教学质量、学校环境、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活动策划和组织,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经费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
3.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撰写,并在会后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
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五、选举与任期1.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应及时向主席团请辞,由补选产生新的代表。
六、守则和纪律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代表全体家长利益,不得谋取私利。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咨询机构,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平等、协商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六条主席是小学家长委员会的领导职务,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和协商。
第七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替主席履行职责。
第八条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整理文件资料,协助主席组织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家长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每班选举一名家长代表,代表本班家长参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条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家庭教育资源和咨询服务;2. 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3. 组织开展家长学习班、座谈会等家庭教育活动;4.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5.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2. 获得学校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3. 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与教师和学生进行互动交流;4. 向学校提出关于家庭教育的需求和建议;5. 监督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家长和学生的权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席组织并确定会议议程。
第十四条全体会议的议程包括:1. 审议和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和事项;2. 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和心得;3. 讨论并提出解决学生问题的建议;4. 审议和批准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5. 其他与家长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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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学家长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一个家校合作的平台,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而设立的组织。
二、目的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目的是:1. 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2. 提供家长参预学校决策的机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3.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共同解决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问题;4. 加强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了解,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三、组织结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领导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召开会议,制定议程,协调各项事务。
2.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由学校审核通过后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各个年级和班级的家长,共同参预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3. 分工小组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分工小组,如教育活动组、家庭教育组、卫生环境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职责与权益1. 参预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决策过程,包括制定学校规章制度、课程设置、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决策。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
2. 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组织各类家长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家庭教育培训等,以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3. 协助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可以协助学校管理,如参预学校的安全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4. 维护家长权益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维护家长的权益,关注学校教育质量,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和福利。
五、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委员会成员应向家长及学校报告工作发展情况,接受家长和学校的监督。
2. 共商共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以共商共建为原则,听取家长和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共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依法依规设立的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推动学校与家庭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家委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公开透明,独立自主,商议一致,服务全体家长和学校。
第五条家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开展家长学习活动,参预学校决策,提供家长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和家庭的密切联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家委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工作组。
第七条主席团由家委会成员推选产生,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成员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兼任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各工作组由家委会成员自愿报名,经家委会主席团批准设立。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代表,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0人。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一条家委会主席团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家委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代表家委会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与学校共同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
第十二条家委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协调家委会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家长学习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定期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十三条各工作组的职责是:根据家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开展相应的工作,如家庭教育指导、文化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
第十四条家委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采用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家委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对学校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十六条家委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
第十七条家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也可以由家委会成员提议。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学生教育质量,搭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特制定本章程。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学家长自愿组成的组织,旨在共同关注学生教育发展,参预学校决策和活动,并提供支持和建议。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代表,代表由班级家长共同推选。
2.2 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全体委员共同推选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委员通过选举产生。
2.3 主席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主持召开会议,协调各项事务。
三、职责和权力3.1 参预学校决策: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重要决策,包括教学计划、活动安排、课程设置等,并提供建议和意见。
3.2 组织家长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会、亲子活动、讲座等,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3 提供支持和匡助:委员会成员可以提供志愿服务,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如校园环境整治、学生活动组织等。
3.4 反馈和沟通:委员会作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负责向家长反馈学校的相关信息,并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四、会议制度4.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4.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委员。
4.3 会议记录由秘书书写,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全体委员发放。
4.4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多数允许方可生效。
五、选举和任期5.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
5.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六、解散和修改6.1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章程,并经全体委员通过。
6.2 如委员会工作浮现严重问题,经全体委员多数允许,可以解散委员会。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任何委员会成员都有义务遵守。
7.2 对于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劝退或者开除等处理。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探讨学生教育问题,提供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席和秘书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决策和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由家长代表自愿报名参加,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九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讨论与决策,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2. 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4. 维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5. 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发展。
第十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权益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决策和讨论;2. 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3. 参预学校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4.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5. 获得学校相关信息的及时通报。
第四章选举和产生第十一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家长的意愿和参预程度,确定家长代表的候选人名单。
第十三条家长代表的候选人名单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组织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家长委员会成员,经学校确认后正式任命。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立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由主席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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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团结全班学生家长,关心、支持班级的工作,密切家长与班级教师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了解,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产生与组织形式
1.班内的学生家长是班级家长委员会的自然成员,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委员由就读本班级关心孩子成长、热心学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家长组成。
2.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自荐,教师推荐产生。
3.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须报学校批准通过。
4.班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5至7名委员组成。
5.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6.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可连任,学生毕业后自动卸任。
7.班级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负责联络工作。
三、委员会委员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和班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班主任及有关教师。
与班级教师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老师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
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四、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应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及班级的工作计划。
3.有权对学校和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直接向学校领导反映对班级老师的工作意见。
5.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6.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7.应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
五、日常运作
1.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权利与义务,要根据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和班级教育教学情况确立相应工作目标。
2.班级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
任委员的各项工作。
3.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全体委员集体讨论通过,并上报学校家长委员会。
4.班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
六、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班级家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