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家校共育,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家庭教育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益。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组织,由各班级的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协调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2.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促进家校合作;3.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4. 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5.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问题和困难;6. 参与学校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 参与学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 监督学校的工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3. 参与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4. 向学校提出合理的需求和诉求;5. 与学校共同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每年召开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第十二条常务会议由主席团召集,主要处理日常事务和紧急事项。

第十三条全体会议由校长召集,主要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在会议上形成决议,决议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可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五章评估与改进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成效、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等。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1.2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关注学生的教育、成长和发展,协助学校解决家校合作中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参预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

二、组织架构2.1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家委会委员组成。

2.2 学校家委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家委会的工作。

2.3 学校家委会副主任由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4 学校家委会委员由学校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各年级的家长利益和意见。

三、职责和权力3.1 学校家委会的职责是:a)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的讨论和决策;b) 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c) 协助学校解决家校合作中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d)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e) 组织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

3.2 学校家委会的权力是:a) 参预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对学校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b) 参预学校教师选拔和评价的过程,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c) 监督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公正、透明;d) 向学校提出申请,组织开展家长关心的教育活动;e) 参预学校的各项评估和考核,提供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选举与任期4.1 学校家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校校长和副校长任命,任期与其职务相同。

4.2 学校家委会委员的选举程序如下:a) 学校根据各年级的家长人数确定家委会委员的名额;b) 学校通过公示,征集家委会委员候选人;c) 学校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家委会委员;d) 家委会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五、会议制度5.1 学校家委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任主持。

5.2 学校家委会全体味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a) 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讨论;b)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和改进;c) 家长关心的教育问题的交流和解决;d) 家长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家长参预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参加委员会。

2.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推荐产生,秘书长由学校指定。

3.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各个工作小组,包括学术教育小组、校园环境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

每一个小组由家长代表和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职责与权力1. 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的利益,参预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制定。

2. 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校教育事务、家校合作、学生福利等相关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学校家长委员会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安全、校园环境等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学校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5. 学校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其他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共同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问题和难点。

四、选举与任期1. 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家长代表中进行选举,任期为两年,连任一次。

2. 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家长代表推荐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3. 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由家长代表和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五、会议程序1. 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副主席协助。

2. 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暂时召开。

3. 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家长的需求确定。

4. 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形式灵便多样,可以是线下会议、线上会议或者电话会议。

5. 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撰写,会议记要及时发送给预会人员。

六、章程修订1.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订由主席团提出,经全体家长代表讨论通过。

2.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应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订后的章程符合家长的利益和学校的实际情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宗旨与目标第一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自愿组成,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联系,共同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本委员会的目标是通过家长与学校的密切合作,提高教育质量,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委员若干名,任期一般为一年。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经过选举产生。

主席、副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职责第五条:凡本校学生的家长,承认为学校本章发展程出,谋划策均可,成为协助本学校委员会解决成员教育教学。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委员会第四章成员应权利积极参与与委员会义务的各项活动,第七条:委员会成员享有参与委员会活动、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应第八条:委员会成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章程,执行委员会决议;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及时反映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沟通。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九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委员会工作事项。

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处负责记录。

第十条: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成员,确保成员能够按时参加。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委员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家长自愿捐赠等。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经费管理,定期向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章合作与沟通第十三条:委员会应积极与学校、教育部门、社区等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生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委员会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反映学校工作动态,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附则与修订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

学校家长委员会发布日期:[填写发布日期]。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3篇)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3篇)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

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为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加强家校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2.1 委员会成员: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作为委员会成员。

2.2 主席: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一位主席,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3 副主席: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一位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委员会事务。

2.4 秘书: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一位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决议和相关文件的管理。

2.5 会议: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会议议程由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主席审核确定。

三、职责和权力3.1 提供建议: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供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3.2 审议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包括校务发展计划、教学改革方案等。

3.3 协助活动:家长委员会有责任协助学校组织各类家长活动,提供支持和匡助。

3.4 监督执行: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履行教育责任和承诺,确保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3.5 信息传递:家长委员会有责任将学校的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家长,增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四、选举程序4.1 候选人提名:每一个班级在开展家长委员会选举前,由班级家委会组织候选人提名,每一个班级提名一位家长作为候选人。

4.2 选举方式: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候选人得票最多者当选。

4.3 选举周期:家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进行重新选举。

五、会议程序5.1 召开会议: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召集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天,并附上会议议程。

5.2 决议表决:家长委员会成员在会议上对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决议应由过半数成员通过。

5.3 会议记录: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和决议,并将会议记要及时发送给所有委员。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为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学校家庭共同体。

1.2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遵循本章程的规定,并依法执行。

1.3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加强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教育。

二、组织机构2.1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自愿组成,每届任期为两年,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2.2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2.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全体家长的利益,具备良好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4 家长委员会应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和若干常务委员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与执行。

三、职责和权力3.1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学校决策的讨论和制定。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身心健康。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促进家校合作。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推动学校与社会资源的对接,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匡助。

四、会议制度4.1 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会议由主席主持。

4.2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和常务委员会确定,并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4.3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以多数委员的赞同通过,并记录在会议记要中。

4.4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记要应及时向全体家长发送,并公开在学校网站或者其他适当的媒介上。

五、选举程序5.1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自愿参选、平等竞选的原则。

5.2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应在学校和家长中广泛宣传,征集候选人提名,进行候选人公示和投票选举。

5.3 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公示,并将当选的家长代表通知学校和全体家长。

六、解散和修改6.1 家长委员会解散应由全体委员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6.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应由全体委员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是一个规定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和职责的文件。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章程中所包括的家长委员会职责:
1.代表家长利益:家长委员会应代表学生家长的利益,为其提供一个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平台。

2.协助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管理层紧密合作,协助制定学校政策、课程和其他重要决策。

3.促进家校合作:家长委员会应鼓励和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项目,以加强家校合作和沟通。

4.推动家长参与:家长委员会应鼓励和帮助家长参与学校事务,例如志愿工作、募捐活动等。

5.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可以组织家长活动,如家长讲座、座谈会等,以提供家长们交流和互动的机会。

6.关注学生福利:家长委员会应关注学生的福利和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并与学校合作改善学校环境和设施。

7.建立家长网络:家长委员会可通过建立家长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互助。

8.监督家长义务:家长委员会应监督家长履行其在学校义务中的责任,如学生纪律和学习表现等。

9.解决家长投诉:家长委员会应协助学校处理家长的投诉和意见,并提供中立和公正的解决方案。

10.其他职责:根据需要,家长委员会可以承担其他与学校和家长关系有关的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章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职责可以根据学校的特定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27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the Experimental School Parent Committe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E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因是:现代教育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

人的成长是受遗传、环境、教育三个方面的因素的制约的。

因此,由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一个整体教育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组建家长委员会,既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增进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推动学校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从而保证国家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的贯彻和实施。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针对我国孩子多为独生子
女的现状和由此产生的心灵的孤独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体的友爱,构成一种精神的家园,形成科学育人的良好氛围。

对学生在社会上的表现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从而拓宽教育阵地,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品德优良、能力卓越、素质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它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导处指导下工作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他是学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学校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协调家长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2、桥梁作用: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3、助学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监督作用:对学校在重大的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5、评估作用:积极协助学校,对家庭教育开展定期的检查和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水平。

第三章成员与组织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在校学生的家长中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有奉献精神并且热爱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家长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推荐,经学校研究审定,由家长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条1、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主任由校长(或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家长担任。

学校教导处主任担任家长委员会的联络员,负责全部的联络事宜,包括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家长会议、进行年度总结等。

2、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九月进行。

3、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会议议程及内容由教导处在校长的指导下具体安排。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家长委员会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权利由教研处安排进入课堂听课,以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并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

2、有咨询、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规定、制度的权利。

3、在与学校协商后,有巡视学校或参与学校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4、有对学校重要决策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5、有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6、有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荐和被推荐的权利。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倾听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馈,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

2、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可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3、关心学生,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班主任等,协助
家长作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积极配合学校部分家长作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他们对学校的理解、支持和关心。

5、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社会力量,力所能及地帮助学校克服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改善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

6、每学期想家长会作一次工作汇报。

7、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完成委员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为了使家长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工作,特设置:
1、家长信箱。

欢迎家长用书面形式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家长接待日。

每逢家长会召开前一个星期,家长委员会成员轮流在学校值班,接待家长。

3、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导处,联系电话:(**)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通过后,报送学校校长室认定。

第十二条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家长委员会做适当的修改。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Foonshion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