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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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制度规定

存货管理制度规定

存货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存货管理行为,确保存货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特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范围1. 存货管理包括采购、入库、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盘点、报废等一系列活动。

2. 存货种类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等,不同种类的存货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第三章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采购: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生产计划,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合理采购。

2. 安全储存:存货管理必须遵循安全、防火、防潮、防盗等原则,确保存货不受损坏和丢失。

3. 审慎出入:对存货的入库、出库需经过审批和确认,不得擅自操作。

4. 及时更新:对存货的进销存情况要及时记录和更新,确保数据准确。

5. 经济有效:对存货的管理要力求经济高效,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第四章存货管理的具体规定1. 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数量和时间的合理性。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采购管理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管理。

(3)采购人员应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采购品质和交货期。

2. 入库管理(1)入库操作人员应按照企业入库程序进行操作,对所入库存货的品质和数量进行检验和确认,确保实物和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2)入库单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存货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做好单据的归档管理。

3. 库存管理(1)库存管理员应根据公司的库存管理策略,对存货进行分类、定位、标识和编号,建立存货档案。

(2)库存管理员应根据企业的库存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库存上限、下限和报警值,确保库存的合理化和稳定性。

(3)库存管理员应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4. 销售和出库管理(1)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计划,填写出库单据,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出库。

存货管理制度(经典版)

存货管理制度(经典版)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存货管理,确保存货的采购、收发和保管工作,保证存货的帐实相符和安全完整,正确计算产品的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快存货周转速度,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条存货是工业企业最重要的流动资产,包括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物等。

企业应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以保证存货的合理购买、储存、使用和销售。

第三条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采购部门、仓储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四条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购买、储存适量、及时使用、有效监控和精确核算。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和计价第五条存货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物等。

第六条存货的计价原则是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入账。

具体计价原则如下:1.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的计价应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外汇调换差额、进口关税、市内运输费等。

2.半成品和成品的计价应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支出成本进行计算。

3.包装物的计价应根据其购买成本或生产成本进行核算。

第七条存货的计价方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

1.先进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按照最早收入的存货的单价计价发出。

2.后进后出法是以后收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按照最后收入的存货的单价计价发出。

3.加权平均法是根据库存存货的金额和数量,计算出平均单价进行计价发出。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每批收入存货的金额和数量,以及原结存存货的金额和数量,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进行计价发出。

5.个别计价法是在每次发出或领用存货时,按照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八条存货的计价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在存货明细账中,确保存货的实际成本能够准确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管理第九条存货的采购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计划和销售需求合理安排,采购部门应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存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存货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存货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从而达到减少库存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本文将从存货管理的目的、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存货管理的具体制度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为企业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一、存货管理的目的存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库存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库存成本:合理安排存货数量和结构,避免库存过多导致资金占用过多和仓储费用增加。

2.降低存货风险:及时监控存货的质量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降低因存货变质、过期等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二、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性、准确性、稳定性和及时性。

1.合理性:在确定存货数量和结构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避免因库存过多或过少而导致生产滞销或断货的问题。

2.准确性:存货的计量、记录和核算应准确无误,确保实际库存与系统记录一致,避免因存货计量错误而带来的偏差和误差。

3.稳定性:存货管理需要稳定和可持续地进行,避免频繁变动导致供应链不稳定和运营效率下降。

4.及时性:存货管理需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并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调整,确保存货管理的及时性和敏捷性。

三、存货管理的具体制度1.存货采购管理制度(1)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制定存货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时间和质量要求。

(2)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供货能力进行评估和选择。

(3)合同签订和执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交货时间、质量标准、价格等内容,并按合同要求履行采购义务。

(4)采购合同的履行与结算: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货,并按时完成相关支付。

2.存货仓储管理制度(1)货物验收:对进货的货物进行验收,检查货物数量、质量和完整性,并与采购合同进行核对。

(2)货物入库: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进行分类、编号,并安排妥善存放。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实物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对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

同时仓库部门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立台账,对保管的物资进行记录,应将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账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账的稽查、核对。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各事业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采购申请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按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采购申请单”,有关供应商进行采购交易谈判,并将采购的相关条款明确后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主要条款如: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额、支付地点、验收依据、违约责任等填写全。

第七条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物资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检测的依据是《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在确认无误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验收单》,并签名盖章。

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货物直接发至工程现场的由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将采购的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仓库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物资的实际查收数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并将查收情出具财务软件打印的“外购入库单”上。

国有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公司的存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公司营运正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的存货管理工作,包括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存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严格管理、实时监控、规范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存货管理岗位设立合理,人员配备充足,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存货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的采购、财务、生产、销售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第二章存货采购管理第六条存货采购应当进行合理的计划,遵循采购成本最低、质量最优、交货最快的原则。

第七条存货采购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政策和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和有效进行。

第八条存货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把控供应商的选择、考核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合作质量。

第九条存货采购工作应当及时跟踪、核查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延误或质量问题。

第十条存货采购的物资应当严格验收,确保物资的数量、质量与合同要求一致,做到货到验收、验收分离。

第三章存货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存货入库应当按照入库标准进行,严格按照存货分类、编号、存放位置等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存货入库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库方案,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三条存货入库时,必须进行合格证、合格标志的备案,确保存货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第十四条存货入库后应当及时进行台账登记、系统更新,保证存货的品种、数量、金额、位置等信息真实可靠。

第四章存货出库管理第十五条存货出库应当按照公司的出库审批流程进行,严格执行出库手续,确保存货的安全合规出库。

第十六条存货出库人员应当核对出库单、货物编号、数量等信息,确保出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存货出库应当注意存货的保护,做好出库物品的包装、标识等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运输。

第十八条存货出库后应当及时更新系统,做好台账登记,随时掌握存货的状态和位置。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存货管理,保障存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存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对各种存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存货管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

第四条存货管理应当做到科学、规范、合理、高效,保障存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存货管理工作职责第五条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各部门、岗位要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六条存货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一)总务部门负责制定存货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各类存货资料,做好存货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二)财务部门负责存货的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三)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存货的仓储、保管和保险工作;(四)相关部门要做好存货的使用、领用和报废工作。

第七条存货管理工作要实行清查制度,保障存货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存货管理程序第八条存货管理应当做到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流程和程序,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存货的采购、入库、使用、领用、报废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批私存。

第十条存货的入库必须经过验收,标识清楚,分类存放,并及时进行登记和上报。

第十一条存货的使用和领用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经过核对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对于报废的存货,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存、私分。

第四章存货管理制度监督第十三条存货管理应当加强监督,确保存货管理的真实、准确和规范。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要对存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要建立存货管理的内部审核机制,对存货管理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六条存货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要通过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存货管理的合规和合法。

第五章存货管理的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于存货管理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和先进事迹,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1.1. 存货管理制度制定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 存货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类商品、周转材料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合用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1.3. 本制度以及本制度框架下的各级分制度和附件以防范公司存货管理中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风险为目的:1.3.1.存货预算编制不科学、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者短缺;1.3.2.验收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数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1.3.3.存货仓储保管方法不适当、监管不严密,可能导致损坏变质、价值贬损、资源浪费;1.3.4.存货领用发出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可能导致货物流失;1.3.5.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计划不可行,可能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查清存货真实状况;1.3.6.存货报废处置责任不明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1.4. 公司在制定本制度时,重点关注的关键控制点:1.4.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1.4.2.存货请购的事项应当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1.4.3.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当明确规范;1.4.4.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1. 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2.1.1.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2.1.1.1. 自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自营存货的请购由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请购申请,经各门店负责人批准后采购;2.1.1.2. 联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联营单位存货可自行采购,报门店备案后由联营商家自行采购.2.1.2.存货的采购到货后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财务部门付款;2.1.3.购入存货的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保管,财务部门负责相关账务记录;2.1.4.存货发出由柜台营业员提出申请报各门店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2.1.5.需处置的存货由柜台提出申请报分店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记录。

存货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存货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存货管理制度(通用16篇)存货管理制度 11、检查残次商品,其处理需经批准;2、货物收发需登记并与相关凭证相一致;3、所有的存货账目需与总账核对一致,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4、存货数量应由负责仓库以外的人定期根据记录来检查,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5、没有保存连续记录的仓库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6、最高和最低记录应作预先设定并评审;7、再订货点应预先设定并评审;8、各类商品的存放地点应标识;9、商品应存放于安全之处,以防止损失;10、所有商品应标识相应信息并按类存放于各处;11、进入仓库应受到限制。

存货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公司的所有存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守合同制度,保证存货的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盘点核实。

第六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应当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存货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实用、科学的原则,确保存货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与管理第九条农业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大类。

第十条农业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条农业公司半成品的管理应进行记录,及时监督加工制作,合理安排生产进度,确保半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二条农业公司成品的管理应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进度,确保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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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存货管理基本制度1.总则1.1.存货管理制度制定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存货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类商品、周转材料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1.3.本制度以及本制度框架下的各级分制度和附件以防范公司存货管理中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风险为目的:1.3.1.存货预算编制不科学、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短缺;1.3.2.验收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数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1.3.3.存货仓储保管方法不适当、监管不严密,可能导致损坏变质、价值贬损、资源浪费;1.3.4.存货领用发出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可能导致货物流失;1.3.5.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计划不可行,可能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查清存货真实状况;1.3.6.存货报废处置责任不明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1.4.公司在制定本制度时,重点关注的关键控制点:1.4.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1.4.2.存货请购的事项应当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1.4.3.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当明确规范;1.4.4.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2.1.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2.1.1.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2.1.1.1.自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自营存货的请购由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请购申请,经各门店负责人批准后采购;2.1.1.2.联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联营单位存货可自行采购,报门店备案后由联营商家自行采购。

2.1.2.存货的采购到货后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财务部门付款;2.1.3.购入存货的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保管,财务部门负责相关账务记录;2.1.4.存货发出由柜台营业员提出申请报各门店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2.1.5.需处置的存货由柜台提出申请报分店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记录。

2.2.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3.公司应当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4.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2.5.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必要时,存货管理部门内部也应当执行授权接触。

2.6.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但应注意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

3.请购与采购制度3.1.采购申请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明确请购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3.2.公司应当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存货的比例;3.3.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逐日根据各种存货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存货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据此进行再订购,尽可能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3.4.公司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公司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3.5.公司应当对采购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公司应根据预算或采购计划办理采购手续,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需经严格审批;3.6.公司应当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考核;3.7.存货采购和审批程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4.验收入库与保管制度4.1.公司应当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下列验收程序:4.1.1.检查订货合同协议、入库通知单、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4.1.2.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4.1.3.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

4.1.4.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或索赔。

4.1.5.对不经仓储直接使用的存货,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4.2.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4.2.1.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之情形,应当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出入库手续。

4.2.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

4.2.3.贵重物品、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4.2.4.公司应当重视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物资的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4.3.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4.4.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

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

4.5.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对于劣质产品,可以选择修复、报废等措施。

4.6.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商场布局、商品流程、卖场摆放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4.7.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存货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4.8.存货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

5.存货的领用与发出制度5.1.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流程和制度。

公司各部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超出存货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特别授权。

5.2.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发出流程和制度。

存货的发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大批商品、贵重商品或危险品的发出应当得到特别授权。

仓库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通知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会部门核对。

存货发出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核对有关票据凭证,确保其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

5.3.企业财会部门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之情形。

6.存货盘点与处置制度6.1.公司应当制定并选择适当的存货盘点制度,明确盘点范围、方法、人员、频率、时间等;6.2.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有序摆放存货、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及时处理盘盈、盘亏。

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家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6.3.存货盘点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情况要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6.4.仓储管理人员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

仓储部门对残、次、冷、背存货的处置,应当选择有效的处理方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的处置;6.5.存货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公司应当根据存货的特点及企业内部存货流转的管理方式,确定存货计价方法,防止通过人为调节存货计价方法操纵当期损益。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仓储部门与财会部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

验收入库与保管制度1.存货验收制度1.1.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应对来货“订单”进行检查,验货原则:订货数量=实际送货数量,供货商多送的货不能收,严格按照“订单”收货对于有损坏的商品一律拒收。

1.2.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在对供应商所持“订单”查验合格后,指派相应商品区域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凭供应商所持本公司的“订单”点验实物,认真核对商品名称、规格、编码保质期等信息,并准确填写每个商品实收数量。

若有破损商品,则要求供货商带回,破损商品不能入库;若有供货商送货单某个(些)商品名称或条码等信息与“订单”上的某个(些)有差异,则这(些)商品信息上报营运管理部协调处理,不予收货,其他正常商品,继续以下步骤。

1.3.验货完毕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在已填写实收数量的“订单”的签字,然后将“订单”传给营运管理部录入员,录入员根据“订单”制作“进货单”并打印,供货商送货员到录入员处领取“进货单”一式两联,再次与理货员校对验货商品与数量,核对无误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签字,并加盖商品收货章,“进货单”供货商送货员携一联带回。

1.4.理货员凭“进货单”的另外一联上商品的库区库位对商品进行对照陈列,陈列完毕后“进货单”交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

1.5.厂家送货单一联,“进货单”一联,由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集中汇总转交给总部财务部。

2.存货保管制度2.1.仓库防火制度2.1.1.保持防火通道畅通无阻,通道上不得有一件物品;2.1.2.保证防火器材完好有效;2.1.3.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在库内吸烟和使用打火机、火柴等;2.1.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1.5.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库房。

2.2.仓库防水制度2.2.1.每逢雨雪,库管员要认真检查库房有无漏水之处和地面返潮对货物的影响。

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2.2.2.库房清扫洒水,不得洇湿或浸湿货物及包装;2.2.3.饮品不得放置在货物上面。

2.3.仓库防戍、防虫制度2.3.1.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2.3.2.经检查库内有无老鼠、蚂蚁、蛀虫,并投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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