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理想类型与经典社会学的分析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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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研究的主要范式

社会研究的主要范式

第四讲社会学研究的主要范式库恩的“范式”概念:科学家集团的基本研究假设、理论视角、概念术语、解题模式、研究方法的综合一、瑞泽对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划分(70年代)(一).社会事实范式:实证主义方法论。

特点:定量研究、结构功能主义、组织社会学、宏观研究(二)社会行为范式:实证科学方法论。

特点:把人作为动物,运用刺激反应、理性选择模式(扩展到经济学)。

由微观到宏观研究。

(三)社会定义范式: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

特点:关注人的主观意识、行为意义、文化、宗教、价值观念。

从理解个人和集体的文化观念、语言、动机来阐释社会行动和社会现象。

社会事实范式:外因——行为、社会现象社会定义范式:观念——行为、社会现象社会行为范式:社会生物学、经济学的出发点个人本能、需求、利益——行为、社会现象瑞泽的范式只是反映了西方70年代的研究倾向,并且忽视了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导下的批判性社会研究。

二、佩里90年代对社会研究的五种范式的划分:实证范式、社会定义、社会机制、社会生态、社会创造范式。

前三种与瑞泽的范式类似。

社会生态范式强调在研究中注重社会与环境、社会各组成部分(城乡、区域、男女、种族、群体之间)的协调,结合自然科学、其他学科的方法。

社会创造范式类似社会批判理论的研究假设,强调人的能动性、创造性,认为研究者应当对未来发展提供创造性建议,在研究中结合哲学思辩和人文学科的方法。

三、范式的特点与互补性①影响研究范式的因素:(1)、科学发现。

(2)、社会、政治、经济因素。

(3)、社会结构变迁、如美国40-50年代研究范式发生很大转变:市场舆论调查、抽样调查盛行。

委托人是大企业、政治家、政府部门。

80、90年代世界性的比较研究、文化研究兴起,以及与语言学转向相联系的意义研究、交往研究、网络研究都反应了社会结构的变化。

②多元性并存:社会人文科学中存在着多种范式并存的状态,这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研究目的的多重性有很大关系。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不仅仅是对社会进行技术性控制,而且还包括人与人的相互理解、包括对社会的批判、反思。

社会学四大范式

社会学四大范式

冲突论(马克思)强调无序,认为秩序是由社会生活中的强制力量维持的
结构—功能论(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论》《自杀论》
冲突论(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沿革和代表人物
主要目的 主要假设 主要方法 主要理论 主要范例
社会行为(心理)范式
年代
理性主义
非理性主义
1760-1800
亚当·斯密、边沁
1860
斯图亚特·米尔
1800-1840
圣西门、蒲鲁东、傅立叶
黑格尔
1840-1880
马克思
恩格斯
1880--1895
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
1920-1940
曼海姆、卢卡奇、葛兰西
法兰克福学派及法兰克福之后 (马克思)理论批判加上革命行动
认定事物的本质存在与对现实的否定之中
历史-社会分析方法,尤其是阶级分析方法
(经典时代)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现代)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
马克思《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沿革和代表人物
主要目的 主要假设 主要方法 主要理论 主要范例
社会释义范式
年代
德国的历史主义传统
美国的实用主义传统
1875-1920
狄尔泰的生命哲学
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的新康德主义
1870
滕尼斯
皮尔斯、詹姆斯
沿革和代表人物
主要目的 主要假设 主要方法 主要理论 主要范例
社会事实范式
年代
结构功能论
冲突论
1740-1770
孟德斯鸠
1800-1840
圣西门
黑格尔的辩证法
1830-1870
孔德的实证主义

社会学四大范式,你知道吗?

社会学四大范式,你知道吗?

社会学四大范式,你知道吗?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学长社会学四大范式满足学者多维研究旨趣社会学教科书通常将社会学的理论划分为三大流派(或体系、板块)——功能论、冲突论和互动论,或将社会学简化为宏观社会学与微观社会学两大部分;另一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将社会学划分为实证主义和非(反)实证主义两大类(或将其划分为定量社会学和定性社会学两块);而美国社会学家瑞泽尔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多元范式的学科,主要包括旨在探索以社会事实、社会行为和社会释义为标志的三大范式。

实证主义、解释主义、批判主义三大范式已确立英国当代社会学家吉登斯在其早期代表作《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中,重点考察了与现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的三大古典理论家——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并认为他们分别阐述了现代性(社会学的核心问题)的三个重要维度——资本主义、工业主义和理性化。

此后,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认同马克思、涂尔干、韦伯是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

一般认为,上述三大家提出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论,奠定了西方社会学的基本框架与走向,并形成三个相当具有号召力的社会学传统或范式: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以韦伯为代表的解释主义和以马克思为代表的批判主义。

事实上,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上述三大家所开创理论的不断批判与重建的过程。

德国当代社会理论大师哈贝马斯关于合法性知识划分的主张与三大范式是吻合的,他从认识旨趣的角度将合法性知识划分为三类——经验—分析型、历史—解释型和批判型,相应的三种认识旨趣分别是控制、实践与解放。

总之,三大范式的划分逐渐在社会学界较大范围内达成共识。

后现代主义范式有一定潜力后现代主义作为一股重要的文化思潮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西方,逐渐流行后不断向全球扩散。

它以拒斥现代性为基本特征,其核心源自后结构主义,摈弃现代主义思想教条的哲学与理论立场。

它对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各个领域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引发了众多社会研究的新探索。

问题是,后现代主义能否称得上是一种与前面三大范式并列的社会研究或社会学范式?对此存在较大争议。

社会研究方法范式理论和研究

社会研究方法范式理论和研究
Microtheory(微观理论)处理个人或小群 体的社会生活议题。约会行为、陪审团决策过 程、学生老师互动等,都是微观理论面对的议 题。
早期的实证主义
法国哲学家Auguste Comte(孔德,1798-1857)认为社 会应该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用科学的客观取代 宗教的信仰。他的“实证科学”(positive philosophy) 把人类历史分为三个阶段:
或称为“常人的研究方法”(methodology of the people)
常人方法论者的技巧之一就是打破常规(break the rules),也就是违背人们的期望。譬如,你们要和教授 讨论学期报告的事,但是教授却不停地谈足球,这其中 可以透露你们对教授的期望。我们也可以从中知道你们 如何解释教授的行为(你们可能认为“或许教授用足球 作为比喻,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系统理论”)
再论理性的客观性
实证主义社会科学家假设人永远都理性地行事, 这点有时候显然是错的。这种假设忽略了传统、 忠诚、形象等其他足以与理性相抗衡地决定性 力量。
可以理性地了解人类不理性的行为。例如:
Asch Experiment (阿希实验)
Asch Experiment
X
AB C
再论理性的客观性
屈服于众人压力的行为就是非理性行为。可以用科学的、 理性的方法来研究非理性行为。更激进一点,我们会质 疑社会生活到底有没有遵守理性的原则。自然科学中, chaos theory (混沌理论)、fussy logic (模糊逻辑) 以及complexity (复杂性)的发展,暗示我们应该彻底 重新思考地球上的所有事物是否真有所谓的秩序。
演绎式理论的建构
演绎(deduction):一种逻辑推理模式,从通则发展而 来的某一具体假设。

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和范式

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和范式

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和范式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描述、分析和解释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社会学理论框架是研究社会现象和行为的基本构架,而范式则是一种解释社会现象和行为的思维模式和理论方法。

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和范式是社会学研究的基础和核心。

社会学理论框架是指社会学研究所遵循的基本理论体系和理论框架。

社会学历史上出现过许多不同的理论框架和学派,如结构功能主义、符号互动主义、社会学习理论、现代化理论、社会制度论、结构主义、批判理论等。

这些理论框架和学派在各自的时代和背景下都有其独特的贡献和局限性。

其中,结构功能主义是最为著名的社会学理论框架之一,其主张社会是一个由各种不同的部分组成的整体,这些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互补和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确立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而符号互动主义则认为社会行为是由意义交流和符号交换所构成的,从而强调个体在社会互动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除了理论框架,范式也是社会学研究所依赖的基本思维模式和理论方法。

范式体现了一种广泛的共识和研究的共同惯例,能够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和行为。

社会学中的主要范式包括实证主义、正式模型、理论分析、批判理论、叙事研究等。

这些范式在研究社会现象和行为时各自具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足,需要根据具体研究对象和目的而灵活应用。

实证主义是范式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其主要特点是基于经验数据和实证证据进行科学研究。

利用实证方法可以对社会现象进行量化和测量,从而进行比较和分析,得出系统化的结论和规律。

但是实证主义也面临着数据获取难、数据处理复杂、结论推广的局限性。

理论分析范式则更多地强调理论思维的重要性。

该范式主要基于创造性思考和概念框架设计,通过对社会现象的理论解释和理解来提高学者对其深刻性的认识和理解。

这种范式尤其适用于多个层面和角度的深入探讨,从而加深我们对社会现象的理解。

批判理论范式则注重社会问题的分析和批判,通过反思社会现实与当下现象,是社会规划者与社会领袖等群体更有用的价值观。

社会学研究范式

社会学研究范式

社会学研究范式社会学研究范式是指社会学界在理论和方法上形成的一种共识,它是对社会学研究领域的一种共同认知和共同行动方向。

社会学研究范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理论范式、方法范式和社会学研究的三个主题。

理论范式是社会学研究的基础,它包括结构功能主义、社会行为主义、符号互动主义等。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由各组成部分相互依存而形成,通过分析社会机构和其功能来理解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

社会行为主义认为个体行为是社会行为的基础,通过研究个体行为来理解社会行为和社会变迁。

符号互动主义认为人类行为是通过符号的交互和解释来构建的,通过研究人际互动和社会意义来理解社会行为和社会变迁。

方法范式是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它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两种方法。

定性研究注重对社会现象的深入理解,通过观察和访谈等方式获取数据,并通过描述、解释和理解来分析社会现象。

定量研究注重对社会现象的统计分析,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数据,并通过统计模型和数学分析来解释和预测社会现象。

社会学研究的三个主题是社会结构、社会行动和社会变迁。

社会结构研究社会的组织结构和社会制度,如社会层级、社会关系、社会规范等。

社会行动研究个体和群体在社会环境中的行为和互动,如社会心理、社会网络、社会动因等。

社会变迁研究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过程,如社会进步、社会变革、社会革命等。

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形成是社会学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反映了社会学界对社会现象的共同认知和共同行动方向。

通过不同的理论和方法,社会学研究范式可以更全面地把握社会现象的本质和本质问题,为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依据。

同时,社会学研究范式也面临着挑战和变革,新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涌现,社会学研究范式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中。

对理想类型的一种实在论解读

对理想类型的一种实在论解读

对理想类型的一种实在论解读理想类型的定义理想类型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他的经典著作《社会与经济学之通论》中提出的一个概念,用来描述社会现象的一种思考方式。

韦伯认为,理想类型是一种总体上抽象、固定的概念,不同于具体的经验,由研究者根据其对现实的观察、解释和假设来构建。

理想类型不一定完全反映现实情况,而是通过将不同的事物组合成一个理想的模型来简化、概括、分类和分析事物。

这种模型能够帮助研究者更好地理解某一现象,并发现其内在的规律性。

理想类型的实在论解读理想类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然而,由于理想类型的本质上是一种抽象概念,很多研究者将其视为一种纯粹的概念工具,不考虑其与实际社会现象的关系。

因此,对于如何理解理想类型的实在论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对于理想类型的实在论的一种解释是将其视为现实世界中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简化和精炼版。

闵可夫斯基认为,理想类型是一种仅在人们的脑海中存在的抽象概念,但它们是从现实中派生出来的。

理想类型的建立需要基于广泛的现实观察和实证研究,因此它们是对一系列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简化和概括。

这种解释强调理想类型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是对现实中事物规律的一种简化和提炼。

另一种解释是将理想类型视为一种现实世界的反映。

康德认为,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两种因素是经验和概念。

经验是感性认识中的特殊知觉,而概念则是通过多次经验的反复拟像和思考而产生的概括性认识。

从这个角度看,理想类型是经过人们多次对现实的观察、归纳总结和概括得到的概念,是对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和规律性的概括。

因此,理想类型是一种现实本体的充分反映。

理想类型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理想类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它可以帮助研究者从抽象的层面了解社会现象,并推断其可能的演化趋势。

比如在民族和种族的研究中,理想类型可以提供一个描述和比较各种文化和民族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特征的架构。

在管理学研究中,理想类型可以为研究者提供一个预测未来组织发展的模型。

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与范式建构

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与范式建构

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与范式建构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结构、变迁和发展等方面。

而在进行社会学研究时,理论方法与范式建构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阐述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与范式建构,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了解。

一、理论方法理论方法是指研究人类社会的方法和手段,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论方法主要包括归纳法、演绎法、对比法、历史-结构法、功能分析法和符号互动法等。

1.归纳法归纳法是通过对一系列具体事实的观察和分析,从中总结出普遍规律的一种方法。

在社会学中,利用归纳法可以将大量社会现象和事件进行归纳总结,从而推广出社会规律。

例如,观察到很多人在婚姻中出现“七年之痒”的现象,经过归纳总结,可以得出结论:婚姻生活的稳定期一般为七年左右,这是因为在这个时期人们的激情逐渐消退,感情出现疲劳和矛盾的情况较多。

2.演绎法演绎法是一种从一般规律出发推导出具体现象的方法。

在社会学中,利用演绎法可以根据一些基本原理和假设,推导出一系列社会现象的特征和变化。

例如,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可以推导出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产生和分配等一系列社会现象。

3.对比法对比法是通过对比不同时间、地点或社会群体的社会现象和变化,从中找出异同点,说明其原因和影响的一种方法。

在社会学中,利用对比法可以挖掘出不同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探讨其表现形式和根源。

例如,将不同国家的教育制度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其存在的差异和问题所在,从而探讨出不同教育制度所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方向等。

4.历史-结构法历史-结构法是将历史变迁和社会结构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从中抽象出社会演化的模式和规律的一种方法。

在社会学中,利用历史-结构法可以分析社会制度、文化和经济等方面的演化和变迁规律。

例如,研究历史上的不同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可以发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之间的辩证关系,探讨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演化的规律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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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理想类型与经典社会学的分析范式内容提要:经典社会学产生于欧洲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这一背景决定了主要的经典社会学家都以类似韦伯的理想类型的方法,对社会形态作两分式的分类。

作者认为,这一特点形成了经典社会学家研究社会的基本分析范式。

这种分析范式既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文化的基本主题,又孕育了它的先天不足。

关键词:理想类型经典社会学分析范式在有关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方面,近年来最为流行的说法是吉登斯提出的。

他在一系列著作中,鼓吹社会学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儿,或者说社会学是与“现代性”(modernity)共生的现象,其目的就在研究现代性及其后果①。

尽管这种说法的流行是最近20—30年间的事,但我们如果审视经典社会学的历史,就能够发现在19世纪,那些被称之为“社会学先驱”的思想家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比其他人更为敏锐地意识到了一个与传统社会迥然不同的全新社会形态的到来。

比如,圣西门就首先创用了今天已经十分流行的“工业社会”的概念②;而其他经典社会学家,也大多将“断裂”前后的社会形态分为名称各异的两种类型。

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曼恩那里被称之为“身份社会—契约社会”,在斯宾塞那里为“尚武社会—工业社会”,在马克思那里为“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在滕尼斯那里为“社区一社会”,在托克维尔那里为“贵族制—民主制”,在迪尔凯姆那里为“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在韦伯那里为“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在库利那里为“首属群体一次属群体”,在索罗金那里为“亲密关系—契约关系”……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还是有许多社会学家仍在坚持用自己的方式将社会作类似的类型学划分:如雷德菲尔德的“乡民社会一市民社会”,贝克尔的“神圣社会—世俗社会”,以及费孝通的“礼俗社会—法理社会”。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社会学是现代性出现的结果之一,那么上述经典社会学家对社会形态的两分概念的提出,就是对“现代性”的一种最初探讨,因为它最早触及了社会形态的这种“断裂’,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如上所述,尽管不同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形态的探讨使用的概念不同,但我们都能够发见其中蕴含有类似韦伯的“理想类型’,的分析范式。

为此,我们首先从韦伯的“理想类型”入手,再讨论经典社会学家有关社会的分析范式,及其对社会学发展的影响。

一理想类型(ideal types )是韦伯为了克服德国人文主义和历史学派过度个体化和特殊化倾向而提出的一种概念工具。

“理想类型”的概念最初出现于韦伯1904 年发表的“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一文中,以后他又在包括《经济与社会》在内的诸多著述中进一步讨论过这一概念及其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一般说来,在韦伯那里,“理想类型”的概念具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l)理想类型是研究者思维的一种主观建构,因此,它既源于现实社会,又不等同于现实社会。

“ideal types ”既可以被译成“理想类型”,也可以被译成“理念类型”。

这两种译法实际上正好揭示了这一概念的两个面向:其一,这种类型存在于人的观念中而不是现实中,因此它是一种理念;其二,这种类型所以能够称之为“理想的”,是因为它代表的某种或某类现象是接近于典型的,是一种理想化的典型,现实中的社会现象只能与之近似,不会同其完全一致。

所以,韦伯强调,“就其概念的纯洁性来说,这种精神建构不可能通过经验在现实世界的任何地方发现。

它是一种乌托邦,(utopia) ”③。

(2)理想类型尽管是一种主观建构,但并不是凭空虚构的,它是以理论结构的形式表示的一种“时代兴趣”④,因此它也就体现着某个时代社会文化现象的内在逻辑和规则。

“这种理想的类型化的概念将有助于发展我们在研究中的推论技巧:它不是‘假设’,但能够为假设的建构提供指导;它不是现实的一种描述,但却欲图为这种描述提供一种明确的表达手段。

”⑤(3)理想类型在一定程度上是抽象的,但它并没有概括也不欲图概括现实事物的所有特征,它只是为了研究的目的单向侧重概括了事物的一组或某种特征。

用韦伯的话来说,“一种理想类型是通过单向(one-sided)突出事物的一点或几点,通过对大量弥散的、孤立的、时隐时现的具体的个别现象的综合形成的……”⑥。

正惟其如此,理想类型为比较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具有共性的现象提供了可能。

(4)理想类型的概念也充分体现了韦伯对价值的看法。

一方面,他并没有无视行动者的价值观,比如,在有关政治社会学的论述中,他划分出了有关权威的三种“理想类型,';但另一方面,他鲜明地强调,“我们所谓的理想类型……和价值判断没有任何关系,除了纯逻辑上的完善外,它与任何形式的完美毫不相干。

”⑦换句话说,理想类型就价值而言是中立的。

(5)最后,如阿隆所说,韦伯的“理想类型是与社会和现代科学的特点,即理性化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

种种理想类型的建立,表明各门学科都在努力寻找物质的内在合理性,并以某种半成型的物质为基础建立这种合理性,使物质为人们所理解。

”⑧尽管韦伯的理想类型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但是大多数社会学家都承认,这是他广为人知的对当代社会学的贡献之一。

⑨确实,理想类型的提出不仅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内在的逻辑结构,使得人们对不同社会现象的比较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它大大缓和了实证主义提倡的普遍化的思维方式和历史主义信奉的特殊化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这一解决途径在当时缩小了历史学和社会学之间的分歧,而现在则为实证主义社会学和人文主义社会学的共存提供了某种可能。

韦伯不仅提出了理想类型的概念,他在自己的研究中也提出了各种类型的‘理想类型”,如“新教伦理”、“中世纪经济’、“科层制’,以及“感召权威”少传统权威”和“法理权威”等。

单就有关社会类型的议题而言,韦伯一样使用了理想类型的分类方法。

有时,韦伯借用我们后面将要仔细论及的滕尼斯的‘社区”(共同体)和“社会”概念代表两种不同的社会类型;但在多数情况下,韦伯还是使用自己的“宗法传统经济”和“理性资本主义经济”来标示两种不同的社会类型。

无论韦伯使用的具体概念类型是什么,他对两种不同社会类型的比较都借用了“理性化,作为两者间的分野。

在《经济与社会》中,韦伯明确写道:“不论在个别情况下,一般情况下,还是在某种理想类型中,如果社会行动是以团结感为基础的(这是参与者的情感或传统连接的结果),社会关系就会社会化。

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的社会化则是利益一致和权衡的结果,它是由理性的价值判断和便利因素决定的。

”⑩纵观韦伯一生的研究能够发见,他通过对宗教、法律、政治、城市化、音乐和艺术的研究,尤其是通过对科层制度和理性化进程的分析,论述了封建宗法经济被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取得的必然性,而这一历史就是西方文明的近代发展史。

二尽管韦伯的“理想类型’,概念出现于1904年,但在此之前就有许多经典大师尝试着以类似的概念分析框架来描述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间的差异。

从这种意义上说,韦伯的理想类型表现出的不过是当时社会理论领域流行的一种分析范式。

最早以两分式的理想类型方式分析社会进程的学者,是英国19世纪的法学家亨利·萨姆纳·曼恩(1822 - 1888 年)。

1885年,在《自然法》一书中,曼恩提出了他的社会进化的普遍规律:“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某个方面是始终如一的。

通过这一运动过程,对家庭依赖的逐步解除和个人责任的不断增长将社会作出区分。

作为民法研究的一个单位,个人稳步地替代了家庭。

这种进步已经以不同的速率实现……正是契约,从一个历史的终点起步,从所有的个人关系都归结为家庭关系的这样一种社会状况起步,我们似乎已经稳步地迈向所有这些关系都产生于个人间自由协商的社会秩序的阶段。

……我们可以说,迄今为止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从身份迈向契约的运动。

”[11]我们开篇已经表明,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时期,或者说在“现代性”出现的转折阶段,社会科学历史上,通过建立自己的两分法的理想类型来分析社会、标明新社会性质的大有人在。

限于篇幅,我们这里只着重论述滕尼斯的“社区’, 与“社会”和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 两对理想类型。

这种选择性论述的基础不仅在于他们提出的理想类型的影响,更在于它们相互间的差异向我们提供了进行比较的可能。

1887年,滕尼斯在同名著作中提出了Gemeinschaft 和Gesellschaft 这样一对概念。

尽管英语世界现在通常将其译为“community”和“Society " ,但大多数人还是承认:“滕尼斯社会学的那两个关键概念,尚处在未翻译的状态,因为将它们翻译成‘community’和‘society’仍然带有模糊不定的意味”[12]在汉语世界,最早吴文藻主张译成“自然社会”与“人为社会';后来有人译成“公社与社会”、“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与联合体”,更多的人则根据英文的译法译成“社区与社会”。

值得注意的是,那个最先将英文“Community”成功地翻译成“社区’的费孝通,在这里却没有遵循英语世界的译法。

他将这对概念,传神地译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

[13]无论这对理想类型应该如何翻译,滕尼斯和曼恩一样,希望能够用社区一社会这样一对概念,来描述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类共同生活,或者说建立一种从社区到社会的以变迁为主题的社会学。

按滕尼斯的观点:“所有亲密的、私人的和排他险的生活,就像我们揭示的那样,可以被理解成社区中的生活。

社会的生活是公共的,它是世界本身。

”⒁具体说来,社区是在情感、依恋等自然感情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联系密切的有机群体,在滕尼斯那里社区的主要形式包括“( l )亲属关系;(2) 邻里;(3)友谊关系”等等;而社会则是建立在外在的、利益合理基础上的机械组合的群体。

在具体论述社区和社会的这些特征及相互间的区别之前,滕尼斯就写道:“社区是古老的;社会,无论其名称,还是其现象本身都是崭新的。

……对乡村生活的所有称颂都表明,社区在那里是强大的,更富于活力的;它是人类共同生活的持久和真实的形式。

与社区相对应,社会是短暂的、表面化的。

据此,社区应该被理解成一种活生生的有机体,而社会则是一种机械的聚合,是一种人造物。

”⒂从这样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滕尼斯意识到了人类社会从社区发展到社会的必然性,但对这个无法忘怀家乡的田园生活的社会学家来说,更真实可感也更富有人情味的,仍然是那个Gemeinschaft 。

滕尼斯的社区一社会的理想类型有这样三种基本的特征:(l)社区一社会的理想类型在性质上具有历史哲学的特征,它欲图揭示欧洲社会在资本主义影响下发生的一系列变迁过程;( 2 )社区一社会的理想类型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特征,它触及到资本主义社会中某种社会价值的不可避免的坍塌,并且欲图证明缺乏社区精神就无法维系任何社会关系;( 3 )社区一社会理想类型又具有理论的性质,“因为它欲图为分析社会生活的所有现象提供一种普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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