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计划(2015-2017)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8•【字号】安政办发〔2015〕107 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07 号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 年8 月18 日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落实“提升江南”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民生项目和重要举措,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城市“突出核心、开发江北、提升江南”的发展战略,抢抓中、省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汉江综合整治两大政策机遇,通过实施市政路网和排水防涝管网建设,棚户区改造、统征土地综合开发,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把东坝片区建成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美、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管理稳步提升的城市新区。
二、片区现状东坝片区位于安康江南城区东部,西起东堤外环路,东至黄洋河西岸,北沿汉江南岸,南至巴山东路,区域规划面积约2.28 平方公里,辖2 个办事处、5 个行政村、1 个社区,现有村(居)民6197 户、22139 人。
本次改造范围西接东堤外环路,东至黄洋河西岸,北临汉江防洪堤,南接金州广场,区域面积160 公顷。
涉及单位6 个,村(居)民2407 户、8200 人;村民人均耕地0.24 亩,户均宅基地0.19 亩,人均住房面积66.86 ㎡,户均房屋面积227.76 ㎡,人均年收入8000 元。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蚌政秘〔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蚌政秘〔2017〕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细化工作方案,抓紧启动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
2017年3月14日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2017年是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2015—2017年)计划的收官之年。
根据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和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改造目标,结合市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个中心、两个全面”目标任务,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改造计划,加快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
二、计划编制原则根据《2015—2017年蚌埠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依据三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剩余总量,结合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按下列原则制定:一是三年改造计划中尚未完成征收的棚改结转项目、尚未实施的城中村重点项目全部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二是正在实施征收的项目上半年必须完成,2015年安置房开工项目实现竣工,2016年竣工项目要实现回迁安置。
三是使用开行贷款、农发行贷款的项目全部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四是不在三年规划内,但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居住条件差、群众反映强烈、亟待改造的项目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城市主干道两侧棚户区改造。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发〔2015〕5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工作目标2015-2017年,全省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50.14万套,其中2015年16.54万套、2016年16.6万套、2017年17万套;改造农村危房83万户,其中2015年31.2万户(含我省提前实施13万户)、2016年25.9万户、2017年25.9万户。
进一步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完备、布局更合理、运行更安全、服务更便捷。
二、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各市、县(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对改造目标、工作时序、完成时间等作出明确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一)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科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扩大改造范围。
各地应以今年老楼危房排查和城中村调查摸底的底数为基础,对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扩建、翻建)的危房、群众要求改造意愿强烈且城市发展急需改造的城中村,原则上应全部纳入2015-2017年棚改计划,积极实施改造。
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财综[2015]57号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5]57号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5c07828376baf1ffc4fad18.png)
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力推进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确定为540 万套,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对于已经签订合同并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合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要;对于尚未签订合同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拆迁以及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科学编制2016-2017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做好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当地城市棚户区居民住房状况和需求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制定2016年、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计划。
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渠道筹集和安排资金。
三、主动参与研究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摸清本地区存量商品住房底数,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状况,主动参与研究制定本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
对于人口较少、住房供需矛盾不突出、房价不高、市场房源较多的城市,应当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方式,将货币安置补偿款发放给被拆迁居民,由被拆迁居民自主到市场购买安置住房;或通过政府部门搭桥组织房源,严格审核商品住房价格,由被拆迁居民与开发企业按核定的价格签订购买安置住房合同或协议,政府部门根据合同或协议将货币安置补偿款支付给开发企业。
2015 棚户区改造政策大汇总(广东省)

棚户区改造政策大汇总(广东省)一、棚户区改造简介(一)棚户区由来最早的棚户区多是在一些工矿区搭建的供劳工居住的劳工房。
解放后,原有的一些棚户区未能及时得到整治和改造,而且还在一些厂区和矿区周边陆续建设了一大批过渡性的简易房。
目前棚户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经梳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目前我国棚户区主要有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类。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由来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
2005年,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全国棚改启动。
2014年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工作重心向棚户区改造转移,棚户区改造成为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经梳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成效,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
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作的通知的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政策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棚户区改造⼯作⼒度,全⾯推进城市、国有⼯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
但也要看到,⽬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为核⼼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还有较⼤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前期⼯作慢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进⼀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各地区要进⼀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积、类型等情况。
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为、量⼒⽽⾏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规模较⼤、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省级⼈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各地区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应突出前瞻性、科学性。
⼆、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等需要,在⼟地利⽤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市、县⼈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产⽣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目前,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46.35万户(含城市危房、城中村22.3万户)、农村危房63.35万户,改造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国家加快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强化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明确三个“三年计划”。
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2.85万户。
其中2015年11.63万户、2016—2017年21.22万户。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42万户,每年完成改造不低于1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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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1.85
313
1.21
1550
10.85
1550
8.25
刚振涛
已列入到2014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计 划,对该地块的具 工矿 体改造时间未确定 。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已列入到2013年工 矿棚户区改造计 划,未确定改造主 工矿 体,不能确定对该 地块的改造时间。
110
0.77
11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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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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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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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3.04
356
2.49
356
1.80
徐孝君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35
0.25
35
1.80
112
0.78
112
0.60
孙梁国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136
0.95
136
0.68
210
1.47
210
1.05
通化市2015-2017年棚户区待改造项目一览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 置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面积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面积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东至百信药业、南 林化厂保安 卫校东 15 至保安路、西至碎 棚户区地块 侧地块 石场、北至山体 红旗小学山 东至万代家园、南 国土局 市城建 16 下棚户区改 后侧 至康馨园三期、西 造工程 至山体、北至合兴 局 东至靖宇山、南至 烟草公司后 烟草公 17 烟草公司、西至靖 侧改造工程 司后侧 宇山北至保安路 石油化工机 石油化 东至建设大街南至 18 械厂棚户区 工厂北 汇丰酒店西至新平 改造工程 侧 路北至新胜路 东昌区 东至山体、南至玉 玉皇家园二 食品厂 19 皇家园一期、西至 期 柳条沟 山体、北至柳条村 地块 市公用 佐安小学棚 东至山体、南至林 左安小 局 20 户区改造工 川木业、西至左安 学西侧 程 河、北至左安小学 左安道 佐安道口棚 东至左安路南至山 口、油 21 户区改造工 体西至铁路家属楼 库山下 程 北至铁路家属楼 地块 新岭路英语 东至中石化加油站 英语报 市发改 22 报社棚户区 、南至新岭路、西 委 社地块 改造工程 至新岭路、北至靖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东至新华大街、南 至西昌河、西至高 架桥、北至山体 东至光复路、南至 华翔雍和苑、西至 山体、北至外环路 东至通天河、、南 至盛世花都一期西 至外环路、北至外 环路 东至65368部队南至 南线公路期西至棉 纺厂路口北至铁路 线 东至张家路口、南 至建设大街、西至 左安河、北至铁路 线 东至铁路文化宫体 421 面积 2.95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421
面积 2.11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5
438
3.07
438
2.19
6
518
3.63
518
2.59
7
385
2.70
385
1.93
通化市2015-2017年棚户区待改造项目一览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8
项目名称 二0六高架 桥两侧棚户 区改造工程 华翔雍和苑 北侧棚户区 改造工程
建设位 置 二0六 高架桥 下 五月花 转盘北 侧
3 东昌区 政府
2305
13.61
2305
8.76
王慧
4
356
2.49
356
1.80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9
471
3.30
471
2.36
10
盛世华 盛世花都二 都一期 期 北侧
395
2.77
395
1.98
棉纺厂道口 棉纺厂 东昌区 11 棚户区改造 道口 工程 政府 葡萄酒厂道 葡萄酒 12 口棚户区地 厂道口 块
352
2.46
352
1.76
王慧
39
0.27
39
0.20
老站实验小 老站实 13 学后侧棚户 验小学 育馆、南至山体、 区地块 后侧 西至实验小学、北 至铁路二中小区 一建社 一建社区棚 东至啤酒厂、南至 区棚户 14 户区改造棚 铁路线、西至前兴 户区地块 区改造 路、北至葡萄酒厂 地块
通铁房地 产
赵 珉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428
3.04
428
2.14
华翔置业
胡立裕
已列入到2014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计 划,但开发公司对 城市 该地块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 已列入到2014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计 城市 划,对该地块的具 体改造时间未确定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工矿 的改造时间。
2
1048
8.51
1048
5.24
286
2.00
286
1.43
张金山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764
5.35
764
3.82
宋迎欣
856
5.99
856
4.30
李云玉
256
1.79
256
1.30
赵
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 置 合计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14317 面积 97.67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14317
面积 70.55 —— —— ——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
——
——
通化市2015-2017年棚户区待改造项目一览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 置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面积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面积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市林业 局
市环保 局 市水利 局
通铁房 地产
华翔名苑西 东至光复路、南至 侧棚户区改 一高中 华翔名苑、西至一 23 造工程(一 道路左 高中、北至华翔佳 侧 高中道路左 苑 侧平房) 东至三道沟南至山 四道沟棚户 四道沟 24 体西至五道沟北至 区改造工程 地块 新岭路 东至石棚村、南至 石棚棚户区 玉金药 25 八中、西至白雪山 改造工程 业北侧 药厂、北至玉金药 铁路老二楼 老站铁 东至住宅楼、南至 26 棚户区改造 路老二 老站三马路、西至 工程 楼 住宅楼、北至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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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五月花城、南 通讯营 至通讯营、西至长 华翔7#地块 南侧地 城药业、北至康馨 块 园 东至新站广场、南 新站广场南 新站广 至保安河、西至保 侧棚户区改 场地块 安河、北至建设大 造工程 街 东至山体边缘、南 东昌区锁厂 锁厂 至新华大街、西至 北侧棚户区 地块 华明胡同、北至文 明路 新开道 东至清真胡同、南 五月花棚户 广场西 至新开道广场、西 区改造工程 至东昌路、北至光 侧 复路 新岭小 东至住宅楼、南至 福湾国际二 学南侧 新岭路、西至月雅 期 地块 居、北至新岭小学 二0六医院 二0六 东至二0六医院、南 西侧棚户区 医院北 至山体、西至西昌 改造工程 侧 村、北至山体 东至月牙湾名居、 靖宇山棚户 靖宇山 南至五道沟、西至 区改造工程 上 烟草公司、北至新 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