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环保水质五项新标准65环境
五项环境检查自查报告

五项环境检查自查报告摘要本报告对公司进行了五项环境检查自查,包括噪音、空气质量、水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了以下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噪音检查在噪音检查中,发现公司生产车间噪音超过允许的标准限值。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音传播。
并要求员工佩戴耳塞以保护听力。
空气质量检查在空气质量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空气污染问题,主要是因为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
为改善空气质量,建议增加空气净化设备,加强通风措施,并定期清洁和更换过滤器。
水质检查在水质检查中,发现公司废水处理系统存在问题,导致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超标。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对废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废水。
固体废物管理在固体废物管理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垃圾分类不规范的情况。
为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建议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化学品管理在化学品管理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不当的问题。
为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建议制定详细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并要求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结论通过五项环境检查自查,我们发现了公司在噪音、空气质量、水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改进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希望公司能够尽快采取这些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为五项环境检查自查报告的摘要,详细内容请参阅完整报告。
新水质标准

新水质标准近年来,水质问题已成为全球环保领域的热门话题之一。
水质的不良可能会带来许多健康问题,如心脏病、中风、癌症和其他病症。
因此,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都在积极采取行动,制定新的水质标准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
在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水质标准,旨在确保本国的饮用水、地下水、河流、湖泊和海洋等水体的水质达到规定要求。
我们将在下文中简要介绍一下这些标准及其主要内容。
1. 饮用水标准我国《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分为两类: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
前者适用于自来水、桶装水、瓶装水等生活饮用水,后者适用于地下水饮用水。
这些标准规定了饮用水中可以存在的各种化学物质和微生物的最高限量,如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细菌和病毒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饮用水的质量和健康安全。
2. 河流、湖泊和海洋水质标准我国对河流、湖泊和海洋等水体质量的管理主要由《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两个标准来实施。
这两个标准规定了各种化学物质和微生物在水中的最高限量,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等。
另外,它们还规定了水质类别和相应的水质目标,以确保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持在良好水平,并适用于相关的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
这些标准为控制水体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3. 新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为防止新的水污染物不断呈现,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用于控制新水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例如,针对饮料生产过程中可能排放的高浓度糖液废水、生活垃圾处理中的灰渣、染料行业的有毒废水、化工废气和废水等等都有相关的标准进行控制。
这些标准规定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相应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和排放方式,以缓解和减轻对水环境的负面影响。
对于新型污染物的控制,这些标准提供了实用的保证,也有助于控制水体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
总的来说,水质标准的制定是一个重要的环保措施,它可以保证各类水体的水质达到规定的要求,从而保护人们健康和环境的持续性。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指针对特定地区的环境质量制定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通常由地方政府或环保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是环境监测、评价和管理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各类环境保护项目的重要技术规范。
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
这些标准是针对不同的环境介质和污染物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实际应用中,常用标准可以帮助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大气环境方面,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监测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评估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采取减排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是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进行环境管理和排污治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在水环境方面,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地表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监测水体的污染程度,评估水质状况,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同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水体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在土壤环境方面,常用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土壤污染物限值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监测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评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土壤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土壤污染物限值标准也是工业用地开发和土壤修复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土壤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常用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常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高环境监测和管理水平,共同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中国水质标准

中国水质标准中国水质标准是指用于衡量水体质量的各项指标和标准。
水质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江河湖泊等地表水体的水质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标准。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分为五类,分别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和Ⅴ类,其中Ⅰ类水质最好,Ⅴ类水质最差。
各类水质标准对水体中的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PH值、溶解氧等指标都有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水体的健康和生态平衡。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地下水的水质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标准。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的规定,地下水环境质量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地下水主要用于饮用和工业生产,因此其水质标准对人体健康和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中化学氧需量、氨氮、硫酸盐、氟化物、砷、镉、铬、铅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安全利用。
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指用于评价和管理饮用水质量的标准。
根据《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饮用水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其中Ⅰ类水质最好,Ⅲ类水质最差。
饮用水卫生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中微生物指标、无机物指标、有机物指标和放射性物质指标的限量要求,以保障人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总体来说,中国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水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质标准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达标,为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同时,广大市民也应提高环保意识,减少污染物排放,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共建美丽中国。
中国水质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将为我国水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我国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五类水排放标准

五类水排放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水污染的状况也在逐年加剧。
为了保护水资源的安全和平衡,建立和完善工业水污染的排放标准,发挥水污染防治的政策性作用,我国环保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流湖泊水质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公布实施了“五类水排放标准”。
“五类水排放标准”分为污水排放标准、河流排放标准、湖泊排放标准、海岸河流排放标准和海洋排放标准,它们具体包括特性指标、控制项目和排放限值等。
首先是污水排放标准,它包括污水去除有机物、氨氮、悬浮物、重金属和氯离子共五大特性指标。
比如污水去除有机物、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通常拒绝排放和排放限量是污水排放的主要控制项目,排放标准为污水质量符合表中的项目的生产工艺用水的限值。
接下来是河流排放标准,河流排放标准包括水动力、温度、pH 值、有机物(CODCr)、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
通常,主要控制项目是排放有机物(CODCr)、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排放标准指激活污染物排放排放率,以及排放口实施管理排放率等。
其次是湖泊排放标准,湖泊排放标准包括水动力、温度、pH值、硝酸盐、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
通常,主要控制项目是排放有机物、硝酸盐、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排放标准指激活污染物排放排放率,以及排放口实施的管理排放率等。
接着是海岸河流排放标准,它是针对海岸河流所设定的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水动力、温度、pH值、硝酸盐、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
通常,主要控制项目是排放有机物、有机硝酸盐、氨氮、悬浮物等特性指标,排放标准指激活污染物排放排放率,以及排放口实施的管理排放率等。
最后是海洋排放标准,它是针对海洋所设定的排放标准,包括硝酸盐、有机碳、氨氮、悬浮物、重金属等特性指标。
通常,主要控制项目是排放有机物、硝酸盐、氨氮、重金属等特性指标,排放标准指激活污染物排放排放率,以及排放口实施的管理排放率等。
总之,“五类水排放标准”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流湖泊水质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出台的,旨在规范污水、河流、湖泊、海岸河流和海洋的排放,以保护水资源的安全和平衡。
五类水质标准

五类水质标准水质是指水体中所含有的各种物质和微生物的性质和数量。
水质标准是对水质的各项指标进行规定和限制,以保护水质,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根据水质的不同特点和用途,水质标准可以分为五类,分别是饮用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海洋水质标准和工业用水标准。
首先,饮用水标准是指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水的质量标准。
饮用水标准主要包括对水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重金属、有机物、细菌等。
此外,还包括对水的理化性质的要求,如浑浊度、气味、味道等。
饮用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因此对水质的要求非常严格。
其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评价和管理的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对水体的理化性质、生物学指标、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水生态环境,维护水体的自净能力,减少水污染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第三,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评价和管理的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对地下水的理化性质、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
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源和工业用水源,其质量对人类健康和生产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
第四,海洋水质标准是指对海洋水质的评价和管理的标准。
海洋水质标准主要包括对海水的理化性质、生物学指标、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
海洋水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少海洋污染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最后,工业用水标准是指对工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等用途的水质要求的标准。
工业用水标准主要包括对水的理化性质、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
工业用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的需要,减少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水质标准是保护水质,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不同用途的水质标准有着不同的要求,但其共同目标都是为了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测和管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
水质 标准

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水体质量的一系列指标和限值。
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各自的水质标准,以下是一般常用的水质标准指标及其限值举例:
1. pH值:一般在6.5-8.5之间,表示酸碱性。
2. 溶解氧:一般要求在5-10毫克/升之间,表示水中的氧气含量。
3. 化学需氧量(COD):一般要求在20-30毫克/升之间,表
示水中有机物的含量。
4. 总氮:一般要求在2-5毫克/升之间,表示水中氮化物的含量。
5. 总磷:一般要求在0.02-0.1毫克/升之间,表示水中磷酸盐
的含量。
6. 悬浮物:一般要求在10-30毫克/升之间,表示水中悬浮颗
粒物的含量。
7. 大肠菌群:一般要求在0个/升,表示水中细菌的污染程度。
这些水质指标和限值可以用于评价水体是否适合供应给人类饮用、农业灌溉、工业生产等用途,以及是否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水质标准的制定通常基于科学研究和政府监管机构的要求,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保部水质标准

GB13458-2013
2013-3-14
2013-7-1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430-2013
2013-3-14
2013-7-1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
2012-10-19
2013-1-1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936-2012
GB31574—2015
2015-07-01
标准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
2015-07-01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30486— 2013
2013-12-27
2014-3-1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4-2013
2013-12-27
2014-3-1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5-2006
2006-9-1
2007-1-1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426-2006
2006-9-1
2006-10-1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2005-7-27
2006-1-1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821-2005
2005-7-18
2006-1-1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430-2004
2004-1-18
2004-4-1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431-2004
2004-1-18
2004-4-1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
GB 1447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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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公告批准了五项环保水质标准,其中有《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为首次发布,据悉,该五项新标准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五项水质标准分别为:
《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809-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10-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总硒的测定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HJ 811-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硒的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12-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6种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离子色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4-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环保水质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而制定的,对环境保护、水治理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