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项目统计表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组织管理(一)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校奖学金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日常管理;2.制定全校性奖学金的评定办法;3.审批全校性奖学金获得者名单;4.监督、检查校内其他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5.协调校内外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的有关事项,筹措和开辟奖学金资金来源。
(二)学院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2.根据各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对本院学生进行初选、推荐;3.协助学校做好各奖学金的发放、表彰工作;4.负责院级奖学金的设立和管理,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奖学金的种类(一)综合奖学金:指由国家或学校出资设立,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指由社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对综合素质优秀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三星奖学金、曦之奖学金、汪-王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杨振辉奖学金、张纪光奖学金、何康奖学金、杜邦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等、金正大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新希望奖学金、中粮奖学金、滋根奖学金、益海嘉里奖学金、大兴世农奖学金等。
(三)单项奖学金:指由学校出资设立,对单项素质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奖励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优秀奖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等。
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一)申请资格凡在我校北京地区正式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二)基本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勤奋学习,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优良;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专项奖学金种类及大体情形介绍

专项奖学金种类及大体情形介绍(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遵纪遵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年度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前5%的学生。
被评定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本科生8名,奖励金额8000元/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年度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前30%的经济困难学生。
被评定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本科生21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被评定者须填写《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上一年度获此奖项的学生继续申请工作已结束,除此之外,还有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07级本科生1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何康奖学金“何康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学习成绩单及所在地域乡镇以上家庭情形调查表。
被评定者须填写《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资助申请表》。
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本科生1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
(四)曾宪梓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同样条件下优先考虑上一年度获奖学生。
被评定者须填写《曾宪梓奖学金申请表》。
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本科生2名,奖励金额3600元/人。
(评选已结束)。
(五)张纪光奖学金“张纪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被评定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07~2008年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本科生1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
(六)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新疆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
被评定者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07~2008年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此项奖学金分派名额:一等奖本科生1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二等奖本科生1名,奖励金额1000元/人。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成果奖励办法为了鼓励科技竞赛及科技发明、科技类论文、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学校专门设立科技竞赛及发明类奖金、科技论文奖金和学术实践成果类奖金,奖金的实施办法如下:一、获奖资格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未受纪律处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二、奖项设置与评定标准(一)科技竞赛及科技发明类奖金:1、特等奖(奖金3000元)科技类竞赛及科技发明成果得国家级特等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2、一等奖(奖金1200元)科技类竞赛及科技发明成果获得国家级一等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团体或个人,多人申报共享奖金。
3、二等奖(奖金800元)在科技类竞赛中或科技发明成果中,获国家二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的团体和个人,多人申报共享奖金。
4、三等奖(奖金500元)科技类竞赛或科技发明成果获国家三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的团体和个人,多人申报共享奖金。
(二)科技论文类奖金:科技论文指在《NATURE》、《SCIENCE》上发表和被SCI、EI、SSCI、A&HCI、CSSCI收录的原创性或综述性论文(不含会议论文摘要、短评等),以及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集发表的原创性论文,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
1、特等奖(奖金3000元)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外排名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学校确定的相关学科领域顶尖期刊(见附件)上发表的SCI/SSCI论文,或发表的SCI/SSCI论文影响因子大于5;2、一等奖(奖金1200元)发表科技论文被SCI、SSCI、EI、CSSCI等同等资格收录的团体或个人,团体或个人须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外排名第一的作者;3、二等奖(奖金800元)发表科技论文被SCI、SSCI、EI、CSSCI等同等资格收录的团体或个人,团体或个人排名在前3位;4、三等奖(奖金5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集等以上发表科技论文的团体和个人,团体或个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外排名第一的作者;(三)学术实践类奖励:1、特等奖(奖金1200元)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2、一等奖(奖金800元)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3、二等奖(奖金500元)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学科竞赛当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4、三等奖(奖金200元)在全国性的学科竞赛获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国际学科竞赛中获得鼓励奖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以上奖项,同一作品受到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评定;科技论文以正式发表的时间为准;集体项目均以作品为单位进行评定,该项目的奖金由项目所有成员按照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原则上前四位作者有效;在同一类别中,有两项以上作品分获不同级别奖项的以其中最高级别评定,有两项以上作品获同一级别奖项的,递增一个获奖级别,最高为特等奖。
人文与发展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人文与发展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2019年修订)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奖学金的种类第一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在科学研究、课程学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一般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学业优秀的留学生可直接参评。
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第四条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按比例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
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各等级获奖名额比例和奖金额度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比例和奖金额度*奖学金。
第五条专项奖学金包括由企业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第二章参评资格与标准第六条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5、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第七条参评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2006-2007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

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2006-2007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为激励我校本专科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鼓励学生各具特长,促进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学校特制定《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根据该条例制定《工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评选资格1.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奖学金评选条件。
3.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受纪律处分的,不能参加本年度各项奖学金评选; 4.本学年有不及格课程(包括必修课及各类选修课)的学生,不能参加各项奖学金的评选。
5.学习优秀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及各专项奖学金评选同等条件下将参考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二、奖学金种类1.单项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奋进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
2.专项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汪王奖学金、民族学生优秀奖学金、先正达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曦之奖学金、崇正奖学金、张纪光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杨振辉奖学金、三星培养农业人才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等,具体奖项以每年公布为准。
三、评定标准(一)单项奖学金评定标准1.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为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奖金额5000元/人,按参评人数2‰评定。
工学院本年度评选3名,获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以上学生可自愿申请。
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成绩、思想测评、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校长奖学金与各专项奖学金不兼得。
2.学习优秀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获奖等级以评奖单位(专业)按学习成绩排名确定(按学分绩点排名,学分绩点排名相同的,按加权成绩进行排名,同时参考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情况)。
(06级按大类分班前原班级评定、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回转专业前的班级参评)(1)学习优秀特等奖年级专业人数在50人以上者依据学分绩点3.80以上,按参评人数1%确定,年级专业人数在50人以下者依据学分绩点在3.85以上,且为专业第一名确定。
2018年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28 农学院
罗洁 2018055029 农业硕士
29 农学院 张蔚林 2018055030 农业硕士
30 农学院 郑晓晨 2018055031 农业硕士
31 农学院 高国英 2018055032 农业硕士
32 农学院 霍丽花 2018055033 农业硕士
33 农学院 宋端朴 2018055034 农业硕士
88 农学院 汪寒冰 2016051458 农业硕士
89 农学院 唐鑫锐 2017051493 农业硕士
90 农学院 宋莫凡 2016051456 农业硕士
91 农学院 师晓曦 2017051503 农业硕士
92 农学院 任莉锁 2017051513 农业硕士
93 农学院 钱慧慧 2017051477 农业硕士
64 农学院 赵越 2017051491 农业硕士
65 农学院 赵秦亮 2017051496 农业硕士
66 农学院 赵鹏 2017051475 农业硕士
67 农学院 张永强 2017051464 农业硕士
68 农学院 张亚婷 2017051507 农业硕士
69 农学院 张伟丽 2016051455 农业硕士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不分等级
34 农学院
宋波 2018055035 农业硕士
-035-中央民族大学2018—2019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18010928 女 汉族 2018年9月 03239 17030028 女 汉族 2017年9月 03240 18030019 男 壮族 2018年9月 03241 16024029 女 汉族 2016年9月 03242 16056051 女 汉族 2016年9月 03243 16055022 女 苗族 2016年9月 03244 17010535 女 汉族 2017年9月 03245 17140169 女 维吾尔族 2017年9月 03246 18011084 男 汉族 2018年9月 03247 18011092 女 汉族 2018年9月 03248 18011062 女 汉族 2018年9月 03249 16020022 女 汉族 2016年9月 03250 16019037 男 汉族 2016年9月 03251 16019030 女 布依族 2016年9月 03252 17010385 女 土家族 2017年9月 03253 17011393 女 回族 2017年9月 03254 18010395 女 壮族 2018年9月 03255 18020207 女 汉族 2018年9月 03256 18020225 男 侗族 2018年9月 03257 17020254 女 汉族 2017年9月 03258 17020155 女 侗族 2017年9月 03259
03197 03198 03199 03200 03201 03202 03203 03204 03205 03206 03207 03208 03209 03210 03211 03212 03213 03214 03215 03216 03217
61
杨茗惠
62
刘纬桢
63
刘晓丹
64
奖学金细则

经管学院2011—201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院制定了《经管学院2011-2012年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学院奖学金的组织管理1、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组长:张瑞海副组长:马铃、陈宝峰、王素义成员:王新菊、李媛媛、董帅、程博一、李德源及各参评班级班主任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2、奖学金评选小组主要职责1)进行奖学金名额测算2)制定有关奖学金的评选细则3)根据各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对本院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4)做好各项奖学金的表彰工作二、奖学金评选程序1、成立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2、召开班主任会,下发文件和表格,传达学校奖学金评选文件精神3、各班进行综合测评4、各项奖学金申报:1.个人申报2.班级推荐5、各班进行资格审查,上报学院6、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结果进行审核7、公示8、将公示后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奖学金评选资格(一)申请资格凡在学院正式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不包括交流生和留学生,我校正常赴外校短期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时间不应长于一个学期)可以参评。
)。
(二)基本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3、勤奋学习,通过年度综合测评;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5、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普通本科学生;四、奖学金评选办法2011-2012学年奖学金类型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
各综合奖学金不兼得(除“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兼得外)、各专项奖学金不兼得;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不兼得;单项奖学金可与其它奖项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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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奖学金项目统计表
有突出表现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标准。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推荐,教育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