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石油化工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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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石油化工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本公示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并客观反映各相关方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大小鱼山岛围垦区的绿色石化基地。
基地建设符合国家石化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政策,有利于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对加快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建设,促进浙江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石化产业规模化和集中度,保障我国化纤产业安全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总规模为4000万吨/年炼油、1040万吨/年芳烃和280万吨/年乙烯,建设总投资约1600亿元。
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2000万吨/年炼油、520万吨/年芳烃和140万吨/年乙烯,主体工程包括22套炼油装置和15套化工装置;二期工程炼油、芳烃和乙烯等核心装置规模与一期相同,包括22套炼油装置和12套化工装置。
本项目配套储运工程包括罐区、固体产品包装储运设施等;公用和辅助设施包括水、电、汽设施,空分空压、电信、火炬、办公系统、维修等;环保工程包括“三废”处理和环境应急设施、环保检测中心等。
依托工程包括海水淡化、动力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等设施,以及码头储运工程、原油海底管线和陆上原油管线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宁波蛟川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佳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镇海骆驼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宁波大学资质证号:国环评乙证字第2038号二O一四年七月环评文件审批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4)3、环境质量状况 (10)4、评价适用标准 (14)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6)7、环境影响分析 (27)8、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36)9、环境可行性分析 (37)10、结论与建议 (39)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环境生态功能区划图附图3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4 项目总平面图附件1宁波市镇海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镇发改备〔2014〕1号附件2 项目土地证附件3 项目望海路西侧加油加气站地块规划设计要求附件4 油罐清洗、检测和安装施工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北望海路农田农田绕城防护绿地 本项目39m72m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九、环境可行性分析十、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

6 信息公开
6.1 信息公开次数、时间和形式 信息公开次数、时间和形式的具体要求见表 2。
表 2 信息公开的次数、时间和形式
HJ□□-20□□
目次
前 言 .............................................................................................................................................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公众的范围.................................................................................................................................3 5 公众参与计划.............................................................................................................................4 6 信息公开.....................................................................................................................................5 7 公众意见调查的内容.................................................................................................................6 8 公众意见调查方法.....................................................................................................................6 9 公众意见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9 10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篇章的编制要求.........................................................................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14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2016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2016.9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浙江进一步修改促1600亿元。
/年乙烯,相同,程、原油海底管线和陆上原油管线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如下: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加热炉、工艺炉燃烧烟气,气化炉低温甲醇洗尾气、硫磺回收焚烧尾气、化工装置工艺废气等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以及在生产过程、物料的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
按照“源头削减、过程严控、末端高效治理”的原则,加热炉烟气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器等措施进行源头控制;设置酸性气硫磺回收、含烃燃料气回收和储运设施油气回收系统进行资源化利用;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等工艺废气脱硫脱硝处理;丙烯腈等可燃性工艺废气采用焚烧处理;采用密闭工艺,对生产设备和阀门等进行检测和修复(LDAR),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恶臭治理措施,储运系统采用浮顶罐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经预测,评价区域及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均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用”高盐废按照扩散、(噪声防治上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隔离布置在室内,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屏障及距离衰减作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火炬头、蒸汽放空口等安装消音器。
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气化炉灰渣、废瓷球、废干燥剂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碱液、废催化剂、废溶剂、罐底油泥、废白土、各类废液和残渣、废活性炭等。
群众心理学视角下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

群众心理学视角下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作者:魏艺宣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4年第01期【摘要】本文在群众心理学视角下结合社会各界的看法和态度对宁波镇海区反对PX项目事件进行了简要分析。
特别指出:邻避冲突是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形式之一,而我们又缺乏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
在事件发生时,政府应积极听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并通过外部性内在化,补偿和搬迁等方式来平息居民的对立情绪,才能不会让事态恶化。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邻避冲突;群众心理学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呈迅速增长态势,我国大陆年均增速达到29%。
这些事件中,一部分是由于项目未建成而造成公众的环境担忧,另一部分由于已投产的项目出现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一些是由于事故和媒体曝光等突发原因。
光明网评论员曾在2012年10月指出,公众在经济增长决策中的缺位是以环境问题作为导火索造成社会问题的根源之一[1]。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也提出应当建立环境问题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2]。
本文结合政治心理学知识,探讨宁波镇海区反对PX项目事件的发生原因、非理性特点以及反映的群众心理。
一、案例回顾2012年10月在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部分村民因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拆迁而集体上访。
后发现该项目包含对二甲苯(英文名缩写PX)的生产装置,于10月25日、26日在镇海区大规模封路抗议,遭到警方使用催泪瓦斯清场[3]。
此后的27日和28日,抗议活动蔓延至宁波市中心的天一广场和宁波市政府,最终宁波市政府承诺不再建设PX项目,并停止推进整个炼化一体化项目[4]。
这就是宁波PX项目事件。
本次事件涉及的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由中国石化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确立,在宁波市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海炼化公司原有的生产规模基础上扩建,总投资558.73亿元人民币,占据面积422公顷,年产1500万吨炼油、120万吨乙烯,其中包含PX装置。
关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嘉环建函〔4〕66号关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该项目的技术咨询报告(浙环评估【2014】215号)和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嘉港环[2014]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的技术咨询报告和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嘉兴港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浙江美福石油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16916.87万元,建设内容为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产品结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若发生重大变更,必须重新依法报批。
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
提高物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水防治方面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做好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各装置生产废水收集管网必须采用架空或明管套明沟铺设,不得埋地。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须经有效处理,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石油化工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附件5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石油蜡、石油沥青、润滑油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石油炼制工业项目,以及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原料、合成纤维原料、合成橡胶原料等的石油化学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二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石化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新建、扩建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
不予批准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和城市建成区的新建、扩建项目。
第四条开展了厂址比选,原则上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城市上风向,与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具有一定的缓冲距离。
第五条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国家油品质量升级要求和油品质量标准,优化工艺路线及产品方案,提升汽油、柴油油品质量。
第六条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总量指标有明确的来源及具体平衡方案。
特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七条加热炉等采用清洁燃料,采取必要的氮氧化物控制措施;催化裂化装置和动力站锅炉等采取必要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措施;工艺废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优化设备、储罐选型,装卸、废水处理、污泥处置、采样等环节密闭化,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储存、装卸、废水处理等环节采取高效的有机废气回收与治理措施;明确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批中国石化镇海炼化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镇环许[2009]36号)收悉。
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同意镇海炼化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于镇海炼化厂区内建设。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本项目在镇海炼化原有Ⅱ加氢装置界区内将原有的柴油加氢改造成非芳汽油与焦化汽油混合加氢,增加一套加氢反应器,使装置加工能力从80万吨/年提高到120万吨/年,产品由精制柴油变更为精制石脑油,用作乙烯装置原料。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项目建设应在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的同时,积极贯彻清洁生产理念,努力探索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降低能耗的运行管理方法,实现项目建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本项目加热炉燃料油含硫率控制在0.5%以下,燃料气含硫量控制在100ppm以下,确保加热炉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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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石油化工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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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开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本公示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并客观反映各相关方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大小鱼山岛围垦区的绿色石化基地。
基地建设符合国家石化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政策,有利于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对加快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建设,促进浙江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石化产业规模化和集中度,保障我国化纤产业安全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项目总规模为4000万吨/年炼油、1040万吨/年芳烃和280万吨/年乙烯,建设总投资约1600亿元。
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2000万吨/年炼油、520万吨/年芳烃和140万吨/年乙烯,主体工程包括22套炼油装置和15套化工装置;二期工程炼油、芳烃和乙烯等核心装置规模与一期相同,包括22套炼油装置和12套化工装置。
本项目配套储运工程包括罐区、固体产品包装储运设施等;公用和辅助设施包括水、电、汽设施,空分空压、电信、火炬、办公系统、维修等;环保工程包括“三废”处理和环境应急设施、环保检测中心等。
依托工程包括海水淡化、动力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等设施,以及码头储运工程、原油海底管线和陆上原油管线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加热炉、工艺炉燃烧烟气,气化炉低温甲醇洗尾气、硫磺回收焚烧尾气、化工装置工艺废气等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以及在生产过程、物料的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
按照“源头削减、过程严控、末端高效治理”的原则,加热炉烟气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器等措施进行源头控制;设置酸性气硫磺回收、含烃燃料气回收和储运设施油气回收系统进行资源化利用;催化裂化再生烟气等工艺废气脱硫脱硝处理;丙烯腈等可燃性工艺废气采用焚烧处理;采用密闭工艺,对生产设备和阀门等进行检测和修复(LDAR),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恶臭治理措施,储运系统采用浮顶罐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经预测,评价区域及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均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含硫、含油和含盐废水。
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废水回用”的原则设置排水系统,进行分类处理。
含硫污水送酸性水汽提装置预处理,净化水大部分回用,其余作为含油污水处理;含油污水、气化废水、生活污水和汽提净化水送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低含盐废水由污水处理厂低盐废水系统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反渗透浓水、高盐废水送污水处理厂的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后70%以上的尾水作为中水回用,其余执行GB31570-2015、
GB31571-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深海排放。
经预测,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海洋环境敏感区产生较明显的影响。
3.地下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过程进行控制,有效防止污染地下水。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制定应急响应计划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根据围填海造地的特点,降低厂区地下水的水力坡度并阻断与海域的水力联系,防止地下水污染及向海域扩散。
4.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上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隔离布置在室内,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屏障及距离衰减作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火炬头、蒸汽放空口等安装消音器。
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气化炉灰渣、废瓷球、废干燥剂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碱液、废催化剂、废溶剂、罐底油泥、废白土、各类废液和残渣、废活性炭等。
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在各装置(或单元)尽量减少其排放量;含贵金属和涉专利技术必须回收的废催化剂送生产厂家回收,产生量大的气化灰渣综合利用,罐底油泥送延迟焦化作原料;项目配套废碱液湿式氧化、聚碳酸酯和丙烯腈废液焚烧炉;其他废物在分类基础上,送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本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类型有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和事故废水入海。
环境风险主要考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伴生/次生的大气污染和海域污染风险。
本项目设计中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主要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检测及报警、消防安全、防雷和防静电、水体污染减缓,以及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等。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基地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协调。
项目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废气和废水排放均满足国家最新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从总体上分析,通过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功能能够满足要求,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途径
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6年9月21日止),可以在“舟山市人民政府网”()和“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网站”()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也可以从石化基地办、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直接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一)从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二)对该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何种环境问题最关注
(三)对项目采取哪方面环境保护措施最关心
(四)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五)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向以下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普陀区朱家尖南沙度假村淡风林5号
联系人:祝先生邮编:316111
电话:传真: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邮编:310013
电话:1传真:6
(三)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
联系人:陈女士邮编:316021
电话:传真: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网)。